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飞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50;债券简称:聚飞转债)于2021年6月2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9日)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聚飞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根据规定,“聚飞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6月30日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