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股票简称:中集集团A股股票代码:000039.SZH股股票简称:中集集团H股股票代码:02039.HK债券简称:18海集Y1债券代码:112808.SZ债券简称:19海集01债券代码:112979.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发行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
号中集研发中心
楼)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1年
月
1-1-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重要声明........................................................................................................................
目录............................................................................................................................
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18海集Y1.................................................................................................
(二)
海集
..................................................................................................
第二节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第三节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情况........................................................................
三、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情况........................................................................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运用计划..........................................................
二、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第五节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第六节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及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二、各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第七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第九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第十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第十一节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第十二节特定债券品种的其他事项........................................................................
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
月
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8〕1858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2018年12月发行人成功发行规模为20亿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海集Y1”);发行人于2019年
月成功发行规模为20亿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海集01”)。
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18海集Y1
1、债券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债券期限及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M计息年度为一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债券期限延续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M年)或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该期债券。M为
年。发行人将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4.85%,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即后续周期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个基点。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5、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6、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减少注册资本。
7、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在重定价周期末选择兑付之前或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发行人在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可以赎回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
(1)付息日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M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
)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合法授权人士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
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3)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
月
日颁布的财会(2014)13号《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2018年7月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合法授权人士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距年度末少于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8、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9、会计处理: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及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
月
日颁布的财会(2014)13号《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2018年7月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条款,本期债券满足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条件。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11、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拟向具备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2、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8年12月4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8年12月5日。
、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4、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的1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
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
15、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或在某一赎回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赎回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
16、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
2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海集
、债券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20亿元。
、债券期限:
年。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拟向具备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9、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9年10月14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9年
月
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
2020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
月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10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
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第二节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发行人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深圳与SOEGPTWLTD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取得二审胜诉,发行人已于2020年
月
日、2020年
月
日、2020年
月9日公告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说明相关事项。受托管理人已于2020年6月19日、2020年8月18日、2020年
月
日发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
、2020年,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收到王宏先生与麦伯良先生的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宏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提请辞去其在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及在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职务。麦伯良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提请辞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裁职务。麦伯良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CEO及董事职务,其在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中担任的职务亦保持不变。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宏先生与麦伯良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发行人董事会时生效。就上述事项发行人已于2020年8月27日公告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总裁辞任的公告》说明。受托管理人已于2020年
月
日发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
除了上述事项以外,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未发现发行人出现《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于2021年
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核准用途一致。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及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未发生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18海集Y1”可续期公司债券已于报告期内按时兑付利息,“19海集01”公司债券已于报告期内按时兑付利息,报告期内未涉及还本付息情况。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三节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InternationalMarineContainers(Group)Co.,Ltd.
3、法定代表人:麦伯良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
号中集研发中心
楼(办公)
5、邮政编码:518067
、成立日期:
1980年
月
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3,595,013,590元
8、股票简称及代码:中集集团(000039.SZ)、中集集团(2039.HK)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18869509J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三强
11、联系电话:0755-26691130
12、传真:0755-26826579
、网址:
www.cimc.com
14、经营范围:集装箱、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空港装备的制造及服务业务,包括国际标准干货集装箱、冷藏集装箱、特种集装箱、罐式集装箱、集装箱木地板、公路罐式运输车、天然气加工处理应用装备和静态储罐、道路运输车辆、重型卡车、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特种船舶、旅客登机桥及桥载设备、机场地面支持设备、消防及救援车辆设备、自动化物流系统、智能停车系统的设计、制造及服务。除此之外,发行人还从事物流服务业务和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等。发行人通过业务拓展及技术开发,已形成一个专注于物流及能源行业的关键装备及解决方案的产业集群。
二、发行人2020年度经营情况
2020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941.59亿元,同比上升9.7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
53.50亿元,同比上升
246.88%;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1.41元,同比上升281.08%。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行业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集装箱 | 2,216,362.30 | 23.54% | 2,016,278.20 | 23.50% | 9.92% |
道路运输车辆 | 2,649,896.50 | 28.14% | 2,333,537.80 | 27.19% | 13.56% |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 | 1,329.157.30 | 14.12% | 1,507,511.60 | 17.57% | -11.83% |
海洋工程 | 542,539.40 | 5.76% | 451,657.50 | 5.26% | 20.12% |
空港、消防及自动化物流装备 | 608,872.00 | 6.47% | 596,217.20 | 6.95% | 2.12% |
重型卡车 | 169,414.90 | 1.80% | 254,855.30 | 2.97% | -33.53% |
物流服务 | 1,063,590.10 | 11.30% | 915,728.80 | 10.67% | 16.15% |
产城注1 | 217,342.10 | 2.31% | 143,599.60 | 1.67% | - |
金融及资产管理 | 217,783.90 | 2.31% | 221,299.90 | 2.58% | -1.59% |
单元载具业务 | 303,594.00 | 3.22% | - | - | - |
其他 | 399,490.90 | 4.24% | 430,128.10 | 5.01% | -7.12% |
合并抵消 | -302,135.10 | -3.21% | -289,279.90 | -3.37% | -4.44% |
合计 | 9,415,908.30 | 100.00% | 8,581,534.10 | 100.00% | 9.72% |
注1:产城2020年数据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其2019年数据为2019年全年数据。
集装箱业务、道路运输车辆业务、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海洋工程业务、空港/消防/自动化物流装备业务和物流服务业务是发行人主要的业务板块,2020年度,上述五个板块的主要经营现状如下:
集装箱制造业务:
2020年,发行人的集装箱制造业务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黑天鹅事件带来的巨大冲击和一系列持续影响。集装箱板块前期克服疫情迅速复工复产,后期在市场复苏集装箱紧缺时全力提产为我国“稳外贸”、保障出口用箱需求、稳定全球供应链体系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同时,集装箱板块坚定不移地实施创新升级、内涵优化和提升资产效率。以“龙腾计划”命名的集装箱板块智能制造升级项
目按照计划完成相关模组的样板工程研发和试点工程建设,并在一系列重点攻关项目上取得阶段性进展。在重大投资方面,东莞凤岗二期迁建项目根据市场需求和板块规划做了转型升级的调整,并且在年底完成建设,初步具备开展增量业务的能力。
道路运输车辆业务:
2020年,中集车辆大力推动“国内大循环”,发布多款新型车型。持续推进国内“灯塔工厂”的建设和升级,中集通华数字化半挂车工厂落成,凌宇汽车“天启工程”一期投产,正式迈入绿色制造新时代。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2020年,中集安瑞科加强天然气储运装备全产业链布局,接连获得大额订单。与宝武清能、挪威Hexagon进行战略合作,承担国家重点项目液氢储运装备研发,加快氢能应用。全资收购全球知名铜蒸馏和酿造设备供应商McMillan,实现在蒸馏酒行业的全价值链覆盖。中集罐箱内衬加工车间投入试生产,助力芯片半导体产业国产化和国内5G技术发展。海洋工程业务:2020年,中集来福士“蓝鲸2号”助力我国可燃冰二期试采,创下两项世界记录。持续拓展海洋装备应用,400Mw海上升压站项目开工,标志着已正式进入风电领域;“海市蜃楼”项目签约,将打造全球首个超级文旅综合体;“百箱计划”首批网箱开工建造。年内多项重要产品成功交付,全球最大三文鱼深水养殖工船、大型智能化休闲渔业网箱、国内首个示范应用5G的海洋牧场平台、国内首个海珍品养殖网箱、亚洲最大多用途滚装船等。
空港、消防及自动化物流装备业务:2020年,发行人的登机桥业务年初在菲律宾机场拿下大额订单,国内业务销售继续稳健发展,利润显著增长。消防救援业务在成为国内最大消防车集团后,一体化进程取得明显成效,并与奔驰戴姆勒卡车深化消防领域合作。自动化物流业务首次为食品行业提供低温自动化立体冷库装备。
物流服务业务:2020年,发行人物流服务业务聚焦多式联运,在通道网络布局、核心资源控制、市场开拓、新模式探索等方面,多项措施并举稳步推进业务:集运多联业务重点发展中欧国际国内班列、江铁联运、海铁联运等涉铁业务,业务量实现较大突破,成功开通孝感—东北、徐州—莫斯科等20余条国际国内铁路班列,班列运量提升261%;场站运营业务整体年度进出箱量和修箱量等基本维持去年水平,场站集装箱进出场量继续保持国内第一。
三、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末/2020年度 | 2019年末/2019年度 |
资产总额 | 14,621,151.10 | 17,210,752.10 |
负债总额 | 92,357,66.70 | 11,706,954.30 |
所有者权益 | 53,853,84.40 | 5,503,797.80 |
营业收入 | 9,415,908.30 | 8,581,534.10 |
利润总额 | 729,040.60 | 561,387.40 |
净利润 | 601,174.00 | 251,011.3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534,961.30 | 154,222.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1,048.60 | 353,852.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3,880.40 | -908,415.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956.40 | 361,364.20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1,238,032.90 | 1,002,691.00 |
流动比率 | 1.10 | 1.28 |
资产负债率(%) | 63.17 | 68.02 |
速动比率 | 0.85 | 0.69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25 | 0.15 |
利息保障倍数 | 3.90 | 2.60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7.11 | 2.77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5.44 | 3.59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二)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于2020年12月31日 | 于2019年12月31日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存货 | 1,547,216.40 | 4,130,227.90 | -62.54% | 主要为产城出表影响。 |
长期股权投资 | 909,858.40 | 536,357.40 | 69.64% | 主要为产城出表影响。 |
投资性房地产 | 143,797.00 | 276,971.50 | -48.08% | 主要为产城出表影响。 |
项目 | 2020年1-12月 | 2019年1-12月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财务费用 | 209,655.30 | 127,616.50 | 64.29% | 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净汇兑亏损。 |
所得税费用 | 127,866.60 | 310,376.10 | -58.80% | 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计提的土地收益相关的所得税费用较大所致。 |
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 | 119,396.50 | 602,937.30 | -80.20% | 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对海工平台资产计提大额减值所致。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利润 | 66,212.70 | 96,788.70 | -31.59% | 主要是由于有少数股东的公司本期盈利减少。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1,048.60 | 353,852.20 | 262.03% | 主要由于销售收现大幅上升。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3,880.40 | -908,415.70 | 61.04% | 主要因为发行人在疫情期间严控投资,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支出以及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956.40 | 361,364.20 | -280.97% | 主要由于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以及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大幅减少而降低了对外融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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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运用计划
(一)18海集Y1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58号”文核准,于2018年
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为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
(二)19海集01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58号”文核准,于2019年
月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
亿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为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
二、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2020年
月
日,“18海集Y1”可续期公司债券及“19海集01”公司债券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流程提取并使用,用于募集说明书规定的用途。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开立了两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411900047810103),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第五节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18海集Y1”可续期公司债券及“19海集01”公司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和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披露的“18海集Y1”可续期公司债券及“19海集01”公司债券的相关偿债计划和偿债保障措施执行,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
第六节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及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专项偿债账户发行人已按照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设置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
(二)聘请监管银行并签署《账户监管协议》发行人已聘请招商银行作为各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银行,并已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报告期内未提请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中信证券已与发行人签订《受托管理协议》,由其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利用外部融资渠道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通畅。
(六)严格的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披露事宜的,已及时履行相应程序。
二、各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18海集Y1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的12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或在某一赎回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赎回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涉及本金偿付事宜。
(二)
海集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10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0年
月
日,发行人已按时足额支付第一年的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涉及本金偿付事宜。
第七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发行人已于2020年12月5日足额支付“18海集Y1”当期利息,发行人已于2020年
月
日足额支付“19海集01”当期利息。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表:近两年,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
指标(合并口径)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
资产负债率(%) | 63 | 68 |
流动比率 | 1.10 | 1.28 |
速动比率 | 0.85 | 0.69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5.44 | 3.59 |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19年末及2020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28和
1.10,呈小幅下降的趋势,但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均大于
,对流动负债具有一定的覆盖能力;各报告期末,发行人速动比率分别为0.69和0.85,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逐步下降,发行人整体资产流动性有所减弱,但相对稳定。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19年末及2020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和63%,发行人在日常经营中,其资产负债率一直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反映企业息税前利润能够保障所需支付的债务利息的倍数。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59和
5.44,发行人有足够的利润可以保障利息支付。总体来看,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节跟踪评级情况2021年5月2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没有发生变化。本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主体评级均为AAA,不存在差异情况。
第九节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020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节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除了下列事项以外,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出现《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
1、2020年,发行人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深圳与SOEGPTWLTD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取得二审胜诉,发行人已于2020年
月
日、2020年
月
日、2020年
月9日公告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说明相关事项。受托管理人已于2020年
月
日、2020年
月
日、2020年12月15日发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
、2020年,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收到王宏先生与麦伯良先生的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宏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提请辞去其在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及在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职务。麦伯良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提请辞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裁职务。麦伯良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在发行人担任CEO及董事职务,其在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中担任的职务亦保持不变。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宏先生与麦伯良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发行人董事会时生效。就上述事项发行人已于2020年8月
日公告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总裁辞任的公告》说明。受托管理人已于2020年9月1日发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裁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
第十二节特定债券品种的其他事项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行对可续期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的持续跟踪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尚未行使“18海集Y1”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赎回选择权等权利,发行人未出现强制付息情况。2020年度,发行人在会计处理上仍将“18海集Y1”分类为权益工具。(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