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下秀: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9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164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1/7/52021/7/62021/7/6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1/7/52021/7/62021/7/6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1476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476元。

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476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64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如有疑问可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6227749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