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坚先生拟在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其通过宁波汉银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36,768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29%)。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坚先生出具的《董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李坚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依据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公司总股本(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李坚 | 集中竞价 | 2021年6月28日 | 7.72 | 336,700 | 298,258,899 | 0.1129% |
合计 | - | - | - | 336,700 | - | 0.1129%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间接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坚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47,073 | 0.4516% | 1,010,373 | 0.3388%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2、李坚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李坚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李坚先生出具的《董事高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