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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9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8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本次发行的最新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等诸多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四)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含本数),即不超过225,060,585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含本数),即不超过225,060,585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单个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后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0%。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具体情况,编制了《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5.25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资格的46名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期内按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已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部分不得解除限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9.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925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38元/股。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已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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