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都瑞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凤阳德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矿业”)的参股公司,为积极推进项目后期开发建设,中都瑞华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金额为8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持有中都瑞华30%的股权,公司按照30%的持股比例对上述贷款及利息等提供贷款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上限为24,000万元。
1、公司为德瑞矿业参股公司担保情况:
被担保公司名称 | 简称 | 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属关系 | 担保金额 (万元)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限 |
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都瑞华 | 为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24,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八年 |
2、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1年6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不超过八年。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4、本次担保金额为24,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87%,属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的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 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大庙镇石英砂生产集中区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荚德军
6、成立日期:2014年1月9日
7、营业期限: 50年
8、经营范围:玻璃用石英岩露天开采,石英岩、硅制品、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出资比例 |
滁州市兴滁中都矿业有限公司 | 55% |
凤阳德瑞矿业有限公司 | 30% |
凤阳华杰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合计 | 100% |
10、中都瑞华的基本财务状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元
科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年度 |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
资产总额 | 1,132,196,675.66 | 1,062,997,753.76 |
负债总额 | 699,750,551.24 | 617,609,535.34 |
净资产 | 432,446,124.42 | 445,388,218.42 |
营业收入 | 215,328,113.22 | 200,890,515.89 |
利润总额 | 13,207,628.55 | 47,446,237.65 |
净利润 | 8,451,721.41 | 39,811,466.52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合同保证方式为下列第 1 项:
1、连带责任保证。
2、一般保证。
(二)、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中都瑞华后期发展所需,中都瑞华目前发展趋势及盈利能力良好,且中都瑞华其余股东均按持股比例提供了担保,担保额度和担保期的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参股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总额8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八年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董事等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的法律文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担保风险判断:
董事会认为:中都瑞华系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的参股公司,是公司对上游资源进行整合的关键步骤,根据目前项目运行情况,项目前景良好,其未来还本付息能力可覆盖本期申请的授信。故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3、其他股东担保情况说明:
所有股东同比例担保额分配如下:
股东(或间接控股)名称
股东(或间接控股)名称 | 担保比例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限 |
滁州市兴滁中都矿业有限公司 | 55% | 4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8年 |
凤阳德瑞矿业有限公司 | 30% | 2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8年 |
凤阳华杰玻璃有限公司 | 15% | 12,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8年 |
合计 | 100% | 8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8年 |
4、反担保情况
中都瑞华的所有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了同等担保,故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未有其他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参股公司中都瑞华提供担保是基于中都瑞华后期发展需要,有利于中都瑞华的做强做大,有利于加快中都瑞华的发展,有利于提升中都瑞华整体经营能力且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德瑞矿业参股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总额8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八年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3025.12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6%。其中,除本次对项目公司担保事项外,其余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