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60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7/6 | - | 2021/7/7 | 2021/7/7 |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7/6 | - | 2021/7/7 | 2021/7/7 |
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本公司A股股票的,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4元。
(4)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60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配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咨询。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联系电话:021-58388958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