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科电气: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8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的审批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地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城”)、贵州格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特”)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综合分析公司及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于2021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5月21日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中科星城、格瑞特拟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2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其中,公司拟为子公司中科星城、格瑞特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19亿元,分配到两个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由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配;子公司中科星城、格瑞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3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公司或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担保详情如下:

1、公司为中科星城向中国银行申请最高8,300万元人民币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最高额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公司为中科星城向工商银行申请最高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根据主债权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中科星城、格瑞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81,5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9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工商银行保证合同》;

3、《工商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