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于2021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7名,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020年10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回购”),2021年5月17日公司实施完毕第二期回购。鉴于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第二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