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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控:关于公司债务到期未清偿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到期未清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部分到期债务未能清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债务逾期情况

2020年6月18日,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安控科技定融融资计划认购协议》,公司通过定融融资26,575万元用于偿付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到期债券本金及利息,融资期限为1年,自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止,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4.1%,归还本金及分配收益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收益。根据协议规定公司应于收益兑付日2021年6月22日兑付本金和收益,现公司因资金流动性原因,致使债务到期未能清偿。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可能会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这些可能将会影响到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加剧公司面临的资金紧张状况。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2021年5月31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沧州华云运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云运通”)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华云运通公司已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如果能通过重整程序妥善化解公司经营及债务危机,公司将重新步入健

康发展的轨道。如果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充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的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提升公司重整工作效率,提高重整成功率,尽快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2021年6月21日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议案》,拟向宜宾中院申请预重整。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可能会对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造成影响,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的融资能力,公司将会面临资金加剧紧张局面。

2、公司存在因逾期债务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的可能,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将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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