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5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
比例超过1%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总额314,404万元。本次可转债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转股期限自2020年12月3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止。截至2021年6月24日,因公司可转债持有人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90,690,279股,公司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信聿”)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分别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蓝帆投资持有的公司23,361,227股股份、北京信聿持有的公司24,787,109股股份,两位股东持股数量分别减少23,361,227股、24,787,109股。
3、2021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信聿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北京信聿减持股份2,600,000股。
4、综合上述原因,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6月24日,蓝帆投资持股数量减少23,361,227股,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持股数量不变,蓝帆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
例由占原总股本的28.59%减少到占现总股本的27.05%,变动比例达到1.54%;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6月24日,北京信聿持股数量减少27,387,109股,持股比例由占原总股本的13.46%减少到占现总股本的11.28%,变动比例达到2.18%。
5、上述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一诺路48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2月3日-2021年6月24日 | ||||
股票简称 | 蓝帆医疗 | 股票代码 | 002382 | ||
变动 类型(可 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3,361,227 | 1.54(含因可转债持有人转股被动稀释部分) | |||
合 计 | 23,361,227 | 1.5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回购注销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2021年2月2日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2021年6月24日总股本比例(%) | |||
蓝帆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29,264.24 | 28.31 | 26,928.12 | 26.7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272.31 | 10.90 | 11,272.31 | 11.2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991.92 | 17.40 | 15,655.81 | 15.55 | ||
李振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298.05 | 0.29 | 298.05 | 0.3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4.51 | 0.07 | 74.51 | 0.0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3.54 | 0.22 | 223.54 | 0.22 | ||
合计 | 29,562.29 | 28.59 | 27,226.17 | 27.05 | ||
注:该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据加和因四舍五入进位有差距。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根据公司与蓝帆投资等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关于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CBCH II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8,000万元、45,000万元、54,000万元。(净利润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CBCH II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数分别为人民币39,024.17万元、46,192.89万元和33,994.47万元,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实现当年业绩承诺,2020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CBCH II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为人民币119,211.53万元,累计实现率约为87%。 经公司董事会与业绩承诺方协商,尽管受到疫情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 CBCH II 2020 年业绩未能完成,各业绩承诺方仍决定严格遵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进行补偿。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业绩承诺方蓝帆投资应进行的补偿情况具体如下: 蓝帆投资应补偿股份总计23,361,227股,返还分红款合计317.71万元。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蓝帆投资持有的公司23,361,227股股份。 |
业绩承诺方蓝帆投资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截至目前,公司已回购并注销蓝帆投资应补偿股份。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 33号10层(1008B)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4月20日-2021年6月24日 | |||
股票简称 | 蓝帆医疗 | 股票代码 | 002382 | |
变动 类型(可 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7,387,109 | 2.18(含因可转债持有人转股被动稀释部分) | |||||
合 计 | 27,387,109 | 2.1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回购注销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2021年4月19日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2021年6月24日总股本比例(%) | ||||
北京信聿 | 合计持有股份 | 14,096.44 | 13.46 | 11,357.73 | 11.2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51.31 | 6.35 | 6,391.31 | 6.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445.13 | 7.11 | 4,966.42 | 4.93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1)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承诺: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签署的《关于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CBCH II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8,000万元、45,000万元、54,000万元。(净利润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CBCH II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数分别为人民币39,024.17万元、46,192.89万元和33,994.47万元,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实现当年业绩承诺,2020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CBCH II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为人民币119,211.53万元,累计实现率约为87%。 经公司董事会与业绩承诺方协商,尽管受到疫情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 CBCH II 2020 年业绩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方仍决定严格遵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进行补偿。根据盈 |
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应进行的补偿情况具体如下: 北京信聿应补偿股份总计24,787,109股,返还分红款合计337.10万元。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持有的公司24,787,109股股份。 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的承诺。截至目前,公司已回购并注销北京信聿应补偿股份。 (2)减持计划承诺: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北京信聿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信聿减持实施情况与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述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北京信聿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