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编号:2021-055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