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
鹏盛A专函字[2021]3号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关于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目 录
1、 | 专项说明 ············································································ | 1 |
关于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鹏盛A专函字[2021]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讯集团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鹏盛A审字[2021]30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1294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多项重大不确定性
北讯集团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年亏损,其提供的三年账面亏损额超49亿元。其提供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逾期债务超51亿元。北讯集团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存在大量未结诉讼,大量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以及部分工程物资被冻结,部分子公司的房产被拍卖、库存物资被查封等;无力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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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基站租金及电费,其运营的基站大面积下线被迫停止提供网络服务,电信板块业务已处于停业状态。上述事项表明,北讯集团公司存在多项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及十三、(三)中披露了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原因和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我们未能就北讯集团公司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对其自报告期末起未来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判断,因此我们无法判断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严重失效
北讯集团公司因债务违约涉及大量诉讼,大量银行账户冻结,欠发职工工资、停交员工社保,人员严重流失,包含多个重要岗位在内的岗位人员严重缺失,北讯集团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严重失效,无法有效降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预计负债、或有事项等项目的错报风险。我们无法执行有效的函证、监盘、访谈、原始单据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作出调整建议,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相关情况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3、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无定论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1立案调查”所述,北讯集团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证调查字【2020】20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该项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北讯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北讯集团公司持续亏损,且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因此我们选取三年年末资产
总额(2018年末、2019年末资产总额取自北讯集团公司已公告的年度报告中的资产总额,2020年末资产总额取自公司账面资产总额)平圴数作为确定重要性水平的基准,以该基准的0.5%计算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7300万元。
三、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段落所述事项,我们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这些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且该等事项涉及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及涉及披露的事项所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十条规定,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因此,我们对北讯集团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与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相关的重大错报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段落所述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无法判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中涉及事项对北讯集团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六、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北讯集团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0]2378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段所述: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多项重大不确定性
北讯集团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亏损,两年亏损额达353,821.03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已逾期债务达342,039.64万元。由于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涉及多项诉讼,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以及部分工程物资被财产冻结;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无力支付基站租金及电费,其运营的基站大面积下线并停止提供网络服务。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情况未得到有效改善。
虽然北讯集团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及附注十二中披露了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原因和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截至审计报告日止,我们未能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北讯集团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重大财务报表项目的审计受限
北讯集团公司主要业务分铁塔和电信两个板块。电信板块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
86.92%,2019年度亏损额占公司总亏损额(含商誉减值)的69.74%。
截至审计报告日,由于公司资金紧张,关键岗位人员离职等因素影响,北讯集团公司未能安排我们对电信板块相关公司实施现场审计,我们未能有效执行函证、监盘、访谈、原始单据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受限的报表项目涵盖了财务报表的大部分项目,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
另外,根据北讯集团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5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9-070),北讯集团公司自2018年1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期间,与天宇集团属于关联方。
2019年度天宇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设备供应商向北讯集团公司供货72,138.65万元,剩余未供货金额为50,819.50万元。
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包括关联方及交易的披露),亦无法确定是否需要调整以及应调整的金额。
3、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和完整性
2019年度北讯集团公司就商誉计提了64,722.21万元的减值准备,该商誉系由于2017年齐星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讯集团公司曾用名)收购北讯电信形成,但截至本报告日止,北讯集团公司未能向我们提供与减值测试相关的财务资料及预测资料,包括管理层聘请专家的评估报告等。
我们无法通过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或者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消除或变化情况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多项重大不确定性
北讯集团公司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多项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在本期并未消除。
本期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多项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为:北讯集团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年亏损,其提供的三年账面亏损额超49亿元。其提供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逾期债务超51亿元。北讯集团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存在大量未结诉讼,大量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以及部分工程物资被冻结,部分子公司的房产被拍卖、库存物资被查封等;无力支付基站租金及电费,其运营的基站大面积下线被迫停止提供网络服务,电信板块业务已处于停业状态。
2、重大财务报表项目的审计受限
电信板块受限情况本期与上期基本类似,北讯集团公司因债务违约涉及大量诉讼,大量银行账户冻结,欠发职工工资、停交员工社保,人员严重流失,包含多个重要岗位在内的岗位人员严重缺失,北讯集团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严重失效。我们无法执行有效的函证、监盘、访谈、原始单据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
另外,根据北讯集团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5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
询函回复的公告》(2019-070),北讯集团公司自2018年1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期间,与天宇集团属于关联方。2019年4月15日,河北省宏大通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天宇集团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刘旭东后,邢建华女士(北讯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岩先生的母亲)不再通过河北省宏大通讯有限公司持有天宇集团任何股权,北讯集团公司与天宇集团自此已消除关联关系。2019年度天宇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设备供应商向北讯集团公司供货
7.21亿元,剩余未供货金额为5.08亿元。2020年度天宇集团向北讯集团公司供应
0.65亿元,剩余未供货金额为4.43亿元。
3、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和完整性
北讯集团公司上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和完整性事项在本期未消除,本期计提的金额为30,000.00万元。
上述专项说明仅限于北讯集团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与2020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庾自斌 |
中国·深圳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鹏翔 |
2021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