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首创投资”)于2021年4月30日向公司递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170,15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6)。
近日,公司收到首创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首创投资于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812,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1%,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住所 |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碧玉大道284号玛纳斯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25日 |
股票简称 | 思美传媒 | 股票代码 | 002712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581.2025 | 1% | ||||||
合 计 | 581.2025 | 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6,702.2422 | 11.53% | 6,121.0397 | 10.5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02.2422 | 11.53% | 6,121.0397 | 10.5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首创投资于2021年4月30日向公司递交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5月27日-2021年11月26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170,15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7%)。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2019年8月24日,首创投资一致行动人朱明虬先生出具了《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承诺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公司53,852,263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27%)。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