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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安证券股票代码:6009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2221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

股份变动性质:因参与配股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6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安证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华安证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授权代表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 ...... 15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发行人、 公司、上市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东创EB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3月27日发行的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担保及信托专户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发行“19东创EB”的需要,于2019年3月20日将合法持有的70,000,000股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担保给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划转至东方创业专门开立的本次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
本次配股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2日-6月8日配股发行,有效认股数量为1,076,601,364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1,086,315,441股的99.11%
本次权益变动因参与公司配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继东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注册资本:868,459,428元经营期限:自1998年11月18日至长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2080D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2221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统一组织或核定经营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和进料加工,生物、医药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国际货运代理,实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对销贸易、转口贸易和服务贸易,销售:服装服饰、鞋帽、针织品、皮革制品、箱包、日用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讯方式: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021-62789999股东信息: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428,561,10149.35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90,297,01510.40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41,095,8904.73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37,359,9004.30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临港东方君和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906,6002.87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23,000,0002.65
杨祖贵14,383,1091.6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8,717,3101.00
江西大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8,717,3101.00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6,226,6500.72
编号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在本公司的任职
1朱继东中国上海董事长
2赵晓东中国上海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3李捷中国上海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4陶建宇中国上海董事、副总经理
5唐晓岚中国上海董事
6宋才俊中国江苏董事
7史敏中国上海独立董事
8吕毅中国上海独立董事
9陈子雷中国上海独立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中国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华安证券本次配股有效认股数量为1,076,601,364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1,086,315,441股的99.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配股后对华安证券的持股比例由4.9998%被动提升至5.0087%。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在华安证券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的“19东创EB”可交换债券目前尚处于换股期,债券投资人如行使换股权利,将造成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被动减少。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情况外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继续减少在华安证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华安证券股份共181,048,521股,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9998%。其中东方创业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华安证券112,217,941股股份,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3.0990%;东方创业“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华安证券68,830,580股股份,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9008%,前述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华安证券配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认购配股股份54,243,006股,其中,普通证券账户认购33,593,832股,东方创业“担保及信托专户”认购20,649,174股。本次配股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华安证券股份共235,291,527股,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0087%。其中东方创业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华安证券145,811,773股股份,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3.1039%;东方创业“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华安证券89,479,754 股股份,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9048%。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1,049,9374.9998%235,291,5275.008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对华安证券股份共235,291,527股,占华安证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0087%,持股比例增加至公司股份总数的5%以上。

三、其他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发行可交换债券“19东创EB”的需要,于2019年3月20日将合法持有的70,000,000股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担保给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划转至东方创业专门开立的本次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户”。前述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自2020年3月27日起至2022年3月26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换股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

除上述“担保及信托专户”内的华安证券股份存在担保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华安证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此前,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华安证券股票和可交债持有人选择换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华安证券的持股比例由5%以上降至5%以下,详见华安证券公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79号)

股东名称增持 方式增持期间价格区间 (元/股)认购股数 (股)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2020年6月3.6833,593,832
东方创业“担保及信托专户”配股2020年6月3.6820,649,174
合计///54,243,00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华安证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除参与华安证券配股外,不存在其他买卖华安证券股票的情况。股份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继东

日期:2021年6月2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包括: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在工作时间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A座2913联系人:华安证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5161691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 公 司 所在地安徽合肥
股票简称华安证券股票代码600909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名称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注 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2221室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变 化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无 一 致 行动人有 □ 无?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大股东是 □ 否?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实 际 控制人是 □ 否?
权 益 变 动 方 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181,048,521股 持股比例:4.9998%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54,243,006股 变动比例:0.0089%
在 上 市 公 司 中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变 动 的 时 间 及 方 式时间:2021年6月2日-6月8日 方式:配股
是 否 已 充 分 披 露 资 金 来 源是? 否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拟 于未来 12 个 月 内 继 续 增 持是 □ 否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在 此 前 6 个 月 是 否 在 二 级 市 场 买 卖 该 上 市 公司股票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 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 市 公 司 和 股 东 权 益 的 问 题是 □ 否 □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 在 未 清 偿 其 对 公 司 的 负 债 , 未 解 除 公 司 为 其 负 债 提 供 的 担 保 , 或 者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其 他 情 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是 否 需 取 得批准是 □ 否 □
是 否 已 得 到 批准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 “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 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朱继东

日期:2021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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