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凌俊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9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合作方SAFT GROUPESA对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12,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3、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执行公允定价方式,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三、备查文件
1、《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