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构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函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计机构,现承诺如下: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街?余强
6-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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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