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9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小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监事王珎、游丽娟、梁保珍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的议案》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在深圳租赁办公场地,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实现总部协同高效管理,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拓展及发展需要,实现公司在显示行业的布局,公司拟投资7.2亿元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授权公司管理层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面积约17476.28平方米普通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最终购买金额和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土地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决定于2021年7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