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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捷电气: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5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8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1/6/302021/7/12021/7/1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1/6/302021/7/12021/7/1

至1 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5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5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含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 股股票(“沪股通”),公司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52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8元(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10-85165961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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