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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一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5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1-050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理财受托方:光大银行包头分行、中信银行包头分行、中信银行包头分行、中信银行包头分行

?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5,000万元、15,000万元、7,000万元、6,000万元

? 本次赎回理财收益:381,666.67元、1,109,589.04元、517,808.22

元、451,232.88元

?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二期产品

316、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326期、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326期、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502期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

? 委托理财期限:2021/6/8-2021/9/7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21、022、024号公告。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序号受托方 名称产品 名称起息日投资 金额 (万元)到期日赎回 金额 (万元)投资收益(元)实际年化 收益率
1光大银行包头分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二期产品3162021/2/235,0002021/5/235,000381,666.673.05%
2中信银行包头分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326期2021/2/2715,0002021/5/2815,0001,109,589.043.00%
3中信银行包头分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326期2021/2/277,0002021/5/287,000517,808.223.00%
4中信银行包头分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502期2021/3/136,0002021/6/116,000451,232.883.05%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1)资金募集情况

A.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12月13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号《验资报告》。

B.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置换、划拨情况

为保证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2013年1月14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万元。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根据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970,257.8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5年初,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1万元调整为49,950万元,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8,000万元和节余募集资金22,021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初,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节余资金562.95万元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闲置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27,607,203.36元,本年投入5,479,731.06元,资金余额95,974,308.46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51,582,256.71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60,952,258.67元,本年项目投入74,049,593.57元,资金余额973,545,746.94元。其中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本年投入21,636,128.2元,累计投入56,509,333.60元。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本年投入15,180,896.05元,累计投入53,239,877.95元。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本年投入37,232,569.32元,累计投入37,232,569.32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序号受托方 名称产品 类型产品 名称金额 (万元)预计年化 收益率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1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结构性存款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5,0003.19%39.77
序号产品 期限收益 类型结构化 安排参考年化 收益率预计收益 (如有)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191天保本浮动收益---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购买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收益率为3.19%。其中2500万元用于购买合同编号为TGG21101287的产品,2500万元用于购买合同编号为TGG21101288的产品,期限均为91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
合同编号TGG21101287
产品风险评级R2(中低)风险(本风险评级为平安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
客户类型企业客户
产品期限91天
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计划发行量100万-20亿元,平安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产品成立日2021年06月08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09月07日
资金保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及预期存款收益如本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则平安银行向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相关说明书的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浮动收益:1.65% +0.4*LPR_1Y (上述收益率均为年化收益率)
预期年化收益率区间最低收益为 1.65%(年化),无最高收益率
实际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可获得的实际结构性存款收益=投资者认购本产品的存款本金总金额×实际收益率 实际收益率如下情况计算: 实际收益率= (固定收益率 + 浮动收益率)× (实际投资天数/365) 固定收益率(年化)= 1.65% 浮动收益率(年化)= 0.4 * LPR_1Y (上述收益率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LPR_1Y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06月21日早上9点30分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挂钩标的LPR_1Y,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06月21日早上9点30分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产品费用平安银行销售手续费为0.00%/年。
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
合同编号TGG21101288
产品风险评级R2(中低)风险(本风险评级为平安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
客户类型企业客户
产品期限91天
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计划发行量100万-20亿元,平安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产品成立日2021年06月08日
产品到期日2021年09月07日
资金保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及预期存款收益如本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则平安银行向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相关说明书的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浮动收益:max(1.65%,4.73%-0.4*LPR_1Y)(上述收益率均为年化收益率)
预期年化收益率区间最低收益为 1.65%(年化),无最高收益率
实际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可获得的实际结构性存款收益=投资者认购本产品的存款本金总金额×实际收益率 实际收益率如下情况计算: 实际收益率=max(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实际投资天数/365) 固定收益率(年化)=1.65% 浮动收益率(年化)=4.73%-0.4*LPR_1Y(上述收益率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LPR_1Y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06月21日早上9点30分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挂钩标的LPR_1Y,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06月21日早上9点30分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产品费用平安银行销售手续费为0.00%/年。
序号受托方 名称产品 类型产品 名称资金投向
1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结构性存款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本金部分作为平安银行表内存款,平安银行提供100%本金安全;衍生品部分投资于利率衍生产品市场
名称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万元)主营业务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
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2012/3/18贺燕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2020年2021年1-3月
资产总额30,167,736,195.3730,202,875,393.26
负债总额20,390,739,845.7820,241,944,665.60
净资产9,776,996,349.599,960,930,727.66
营业收入13,234,086,967.071,911,805,443.08
净利润657,225,782.92176,976,387.09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4,481,924,499.13302,290,540.34

经核查,国信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银行理财产品171,000.00154,000.002,080.5017,000.00
2证券公司理财产品52,000.0027,000.00466.6725,000.00
合计223,000.00181,000.002,547.1742,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7.5亿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8%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4%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4.2亿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3.3亿
总理财额度7.5亿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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