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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工新: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1年6月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提示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您好!

欢迎您来参加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大高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四、请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照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登记要求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办理登记手续。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9:30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上午10:00以后停止办理登记手续。 五、为维护良好的会议环境,会议期间请勿高声喧哗、随意走动和使用移动通讯设备,请将手机设置为会议模式。大会工作人员可以要求以下人员退场:衣帽不整者;扰乱会场秩序者;携带危险物品者。对于严重干扰相关股东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者,将提请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投票表决时,应填写股东名称(单位或姓名)、持有(代表)股份数额,并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后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栏内任选一项,并划“√”表示选择,多选或者不选视为废票。 七、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会议推选的监票人三名(设一名

总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股东及股东代表将填写完整的表决票投至投票箱后即生效,不得再行撤回表决票。最后,祝您心情愉快,工作顺利!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9日 上午10点00分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21层会议室

二、现场会议议程

首先会议主持人介绍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大会议程第一项:通过监票小组成员和总监票人。大会议程第二项:宣读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序号议 案 名 称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7《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一: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并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

议案二: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强化内控管理,恪尽职守。现将2020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20项议案,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共审议通过了41项议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宜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推选董事郭君巍先生临时主持董事会工作,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提名范春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提名孙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伟先生、张冬女士及宋金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选举孙垠先生为董事长;聘任范春强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周雪晶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提名孙垠先生、曲建奇先生、范春强先生、王丽梅女士、莫丽女士、周雪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伟先生、张冬女士、宋金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九名董事会成员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换届选举孙垠先生为董事长;聘任任会云女士为总经理;聘任范春强先生、刘春秋先生、苏宏瑞先

生为副总经理;聘任莫丽女士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周雪晶女士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年度公司顺利完成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

3、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发布临时公告102份。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核心竞争力分析、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

议案三: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82.52万元,同比减少63.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2,402.74万元,去年同期为-381,379.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365.24万元,去年同期为-268,170.2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5.44万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47,800.13万元,同比减少17.53%;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597,681.30万元;负债总额949,303.44万元,资产负债率

272.95%,资产负债率比上年末增长79.61个百分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

议案四: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亿元人民币,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52亿元人民币。依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

议案五: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3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设有分所。

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也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1,019人,其中合伙人48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20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409名,其中183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准2019年度业务收入2.4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90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6家)、金融证券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家),总资产均值为120.77亿元,审计收费总额1,645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中准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中无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运生,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德权,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昆,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2019年10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因为审

计组成部分的重要性水平确定不恰当等原因给予徐运生、赵德权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以审计机构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为计算基础,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合计120万元,较2019年度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

议案六: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计提减值损失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531,859,837.55元,转回前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2,163,134.79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信用减值损失汇总表

项目本期发生额(元)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163,134.7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31,809,837.55
其他债权投资损失50,000.00
合计529,696,702.76
信用减值损失明细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单位名称金额累计计提比例(%)累计应计提金额已计提金额需补提金额
其他应收款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5,372,952.6790679,835,657.40148,156,702.00531,678,955.40
汉柏科技有限公司14,200,000.0093.0213,208,840.0012,927,680.00281,160.00
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650,968.0093.021,535,730.431,503,041.2732,689.16
应收账款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4,188,575.209057,769,717.6861,498,832.88-3,729,115.20
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626,353.6790563,718.30250,541.47313,176.83
哈尔滨工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54,107.8590678,697.07301,643.14377,053.93
应收款项及其他债权投资其他41,068,663.4314,544,525.6913,801,743.05742,782.64
合计877,861,620.82768,136,886.57238,440,183.81529,696,702.76

153.57万元,减去前期已计提金额后,本报告期需补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27万元。

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对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乳集团”)的应收账款为6,418.86万元。因黑乳集团是工大集团的关联企业,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按照90%计提坏账准备,累计应计提坏账准备5,776.97万元。

2019年12月31日,该笔应收账款的余额为7,119.57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比例为86.38%。由于应收账款金额的变化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比例的调整,本报告期需转回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372.91万元。

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分公司对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中心”)的应收账款为62.64万元,因会展中心是工大集团的关联企业,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按照90%计提了坏账准备,减去前期已计提金额后,本报告期需补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1.32万元。

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分公司对哈尔滨工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成地产”)的应收账款为75.41万元,因工成地产是工大集团的关联企业,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按照90%计提了坏账准备,减去前期已计提金额后,本报告期需补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7.71万元。

7、除上述之外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债权投资按照账龄分析法及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本报告期需补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74.28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将减少2020年利润总额52,969.67万元,减少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2,969.67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

议案七: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0年3月11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0年3月30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刘凤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公司签订<还建房产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0年4月27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9、《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1、《关于<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0年6月8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年6月29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凤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年8月26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年10月29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检查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正在逐步改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决策程序合法,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针对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监事会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落实相关应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以消除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汉柏明锐于2016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20,000.00万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实质上构成了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存在着违规使用的情形。工大集团为解决上述事项,已向第三方借款,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已于2018年12月27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后续由工大集团偿还其对第三方的借款,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但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2019年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上市公司体内其他专用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并开始使用,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但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未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08年,根据哈尔滨地铁建设工程计划,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00号归属于工大高新之分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名人俱乐部及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大科技市场的营业用房被列入哈尔滨市地铁建设整体拆除范围。工大高新同意将该等自有营业用房拆迁的相关开发手续等事宜交由工大集团一同办理,工大集团负责按原建筑面积8,683.70平方米无偿还建。工大集团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00号原址开发了建设项目,后根据统一规划,建成后项目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楼,因用途为教学和实验室涉及保密及安全要求不能还建给工大高新。工大集团与工大高新于2018年签署协议,拟向工大高新购买8,683.70平方米拆迁还建房产,由于工大集团自身资金紧张,目前已无能力履约,为尽快落实无法还建房产的补偿事项,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公司签订《还建房产补偿协议》。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0]第186号《资产评估报告》,经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协商一致,对无法还建给公司的8,683.70平方米房产进行现金补偿,补偿价格确定为5,903.4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了此项交易,并履行了审议程序。

(五)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上述公司在2020年度签订的《还建房产补偿协议》项下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维护了公司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对公司和全体股东总体有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年度内做到了内控管理施之有效。公司后续应继续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勤勉履行监事会职责,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及其程序的合法、合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促使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监事会将有针对性地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三)依法出席或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点做好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监督,做好风险内控的监督,密切关注公司财务和风险状况,促进公司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与董事会和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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