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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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1日在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8层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252.568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322.2594万股的21.1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副总裁徐海涛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同意公司东百东街店C、D楼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52.568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吴江成律师、张健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