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秦彪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日期:2021-06-23
关于对秦彪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时间:2021-06-23 来源:
〔2021〕89号
  
秦彪:
  经查,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王立群2018年2月至6月期间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2319.05万元。你系上市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对其中一笔102万款项签字审批。该资金占用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1年6月21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