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伐沙班片拟中选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23日,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参加了联合采购办公室(下称“联采办”)组织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公司产品利伐沙班片(15mg、20mg)拟中选本次集采。现就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中选产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 规格 | 包装 | 拟中选价格 (元/盒) | 供应省(区) |
利伐沙班片 | 15mg | 7片/盒 | 72.31 | 北京、重庆、吉林、西藏 |
利伐沙班片 | 20mg | 7片/盒 | 95.76 | 四川,新疆,安徽,贵州 |
注:该产品的拟中选价格以联采办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
二、其他相关情况
本次利伐沙班片(15mg)拟中选企业为 8家;利伐沙班片(20mg)拟中选企业为 7家。根据联采办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规定,全国实际中选企业数为4家及以上的,各地首年约定采购量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80%,采购周期原则上为3年。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若本次利伐沙班片15mg及20mg规格确定中选、签订购销协议并实施后,将有利于快速开拓市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对公司未来的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目前,公司已与联采办签订《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备忘录》,有关产品的购销协议签订等后续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