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其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就上述错误更正如下: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第四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中第1、2点(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原公告为:
现更正为:
注:2017年10月17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粤泰控股于2017年10月17日与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恒发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粤泰控股吸收合并广州恒发,吸收合并完成后,粤泰控股继续存在,广州恒发解散并注销。关于本次吸收合并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4号)。其后粤泰控股完成吸收合并广州恒发的工商程序,其持股总数增加至633,598,25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4.98%。但由于广州恒发所持公司股票已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广州恒发所持公司股票125,014,250股如要整体过户至粤泰控股需先行解除相关质押登记,方可实施过户。由于其后粤泰控股方的流动性问题,造成广州恒发所持公司股票一直未能办理过户,因此目前中登公司股东名册还是显示广州恒发的持股数量为125,014,250股,占总股本的4.93%。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公告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其他内容均无变化。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