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向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商证券”)购买浙商金惠周周购91天滚动持有第1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4,000万元,期限为91天,具体详见《泰禾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部分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根据《浙商金惠周周购91天滚动持有第1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委托人每笔资金自参与日(含)起锁定91天,委托人可于锁定期满91天的自然周对日申请退出集合计划,若该日为非开放日,则委托人可于此后最近一个开放日申请退出集合计划。若委托人未在前述对应开放日退出的,则委托人持有的份额需以开放日为起点继续锁定91天,委托人可于锁定期满后的自然周对日申请退出集合计划,以此类推。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对应开放日为2021年6月22日,截止2021年6月22日,产品净值为40,525,598.60元,最终以合同规定浙商证券提取业绩报酬等费用后的金额结算。根据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层决定本次开放日不赎回,继续持有上述理财产品。根据浙商证券于2021年6月17日发布的《浙商金惠周周购91天滚动持有第1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期及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公告》,本次参与份额的锁定期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9月22日,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4.50%。后续开放日,公司将根据情况选择是否赎回,并于赎回时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14,500 | 10,800 | 173.48 | 3,700 |
2 | 券商理财产品 | 4,000 | — | — | 4,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4,5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5.04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4.00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7,7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0,300 | ||||
总理财额度 | 1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