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5号文)的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爱玛科技”)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38,660,003股变更为403,660,003股,注册资本由338,660,003元变更为403,660,003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9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968971_B01号”《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爱玛科技”,证券代码为“603529”。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已生效,成为现行公司章程,根据发行后注册资本情况,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 修改前: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改后: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00万股,于2021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 修改前: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现有注册资本+拟发行注
册资本】。
修改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3,660,003元。
(三) 修改前: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份数额】,均为普通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张 剑 | 282,317,000 | |
2 | 长兴鼎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933,000 | |
3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8,400,000 | |
4 | 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260,001 | |
5 | 金石灏沣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0,001 | |
6 | 三峡金石(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0,001 | |
7 | 乔保刚 | 3,150,000 | |
8 | 刘建欣 | 3,150,000 | |
9 | 韩建华 | 3,150,000 | |
10 | 李世爽 | 3,150,000 | |
11 | 彭 伟 | 3,150,000 | |
12 | 社会公众股 | ||
合计 | 100.00 |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