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是 √否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84,347,6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现金红利0.9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上述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6月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帐户 股东名称
1 08*****203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2 08*****749 宁波开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江鹏、王颖
联系电话:0757-23604698 0757-26338809
传真:0757-2665199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