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鉴于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确定交易对方,本次交易最终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3、除正常业务关系外,公司聘任的评估机构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标的资产之间均无其他关联关系,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付细军、曲咏海、张树军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