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对外转让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北京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5%股权,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涉及购买资产之情形,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特此说明。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