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春兴精工 |
股票代码: | 002547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孙洁晓 |
住 所: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湖左岸花园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 |
权益变动性质: | 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
签署日期: | 2021年6月21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 6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权益变动方式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置地点 ...... 11
第一节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孙洁晓先生 |
春兴精工、公司 | 指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孙洁晓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101041967********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湖左岸花园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孙洁晓先生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孙洁晓先生因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纠纷,上海金融法院在淘宝网拍卖平台司法拍卖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减少70,260,000股。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若有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纠纷,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4月20日10时起至2021年4月21日10时止在淘宝网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共7,026万股(均分为两笔,各3,513万股)。 上述司法拍卖共分为两个标的,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3,513万股公司股票,其中标的1网络拍卖竞价结果为:用户姓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D8517于2021/04/21 10:00:00在上海金融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孙洁晓持有的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35,130,000股股票(代码:002547)”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15,402,050(壹亿壹仟伍佰肆拾万零贰仟零伍拾元)。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竞得的标的1公司3,513万股股票已于2021年6月1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标的2于2021年6月8日10时至2021年6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网络拍卖竞价结果为:用户姓名顾斌通过竞买号M6053于2021/06/09 10:29:45在上海金融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35130000股股票(代码:002547)”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51,329,000(壹亿伍仟壹佰叁拾贰万玖仟元)。顾斌竞得的标的2公司3,513万股股票已于2021年6月21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司法拍卖累计被动减少7,026万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名 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持股变动 | ||
持股数量(万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万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 | 股) | 比例 | |||
孙洁晓 | 43,482 | 38.55% | 36,456 | 32.32% | 6.23% |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孙洁晓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洁晓先生持有本公司364,560,000股股份,其中,处于质押状态股份数为303,224,99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3.18%,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其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股份数为207,935,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57.04%,占公司总股本的18.4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 备置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及本报告书可在春兴精工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洁晓
日期:2021年6月2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 |
股票简称 | 春兴精工 | 股票代码 | 00254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 孙洁晓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湖左岸花园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34,820,000股 持股比例:38.5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70,260,000股 变动比例:6.23 % 权益变动后,孙洁晓先生持股数量364,560,000股,持股比例32.3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 |
续增持 |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经春兴精工2018年1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12月25日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CALIENT Technologies, Inc. 25.5%股权合计以人民币44,965万元转让给本人控制下的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卡恩联特已按约向公司支付惠州泽宏及Calient的首期股权转让款共计5,500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合计39,46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进度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洁晓
日期: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