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办理完成了部分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2,5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64,543,684.3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8,016,315.61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2月5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7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2021年3月3日,公司已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1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3301040160016726930 |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 正常 |
2(以下简称“账户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 | 571907544810703 | 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本次注销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 362378965891 | 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正常 |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曼卡龙”)进行增资并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2021年6月1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及保荐机构、深圳曼卡龙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开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资金用途 |
1(以下简称“账户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 | 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 | 755953562310103 | 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之一“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账户2,账户1不再使用,并已完成了账户1的注销手续。
四、备查文件
1、单位结算账户销户通知书。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