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278 证券简称:鹿得医疗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00.00万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0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60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公司已于2021年5月24日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500,000元,转增66,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76,000,000股,因此公司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上述部分拟修改内容,公司已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五)《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