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21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与召集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含流动资金及内保外债综合额度),授信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尼分行申请不超过美元3,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授信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为我司开具的融资性保函或信用证。
上述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