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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2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债券代码:123053 债券简称:宝通转债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0年度分红派息,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11,664,105股,本次实际参与分红派息的股份数为385,106,980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385,106,980股×0.3元/股=115,532,094.00元。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15,532,094.00元/396,771,085股=0.2911807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11807元/股。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及方案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宝通转债;债券代码:123053)自2020年12月11日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发生了变化。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96,771,085股(含已回购的股份11,664,105股)且公司可转债已于2021年6月21日起暂停转股。

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如在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分红方案

1、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6,771,085股,减去公司回购股份11,664,105股后,公司以股本385,106,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179包志方
201*****830唐宇
308*****805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21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385,106,980股×0.3元/股=115,532,094.00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15,532,094.00元/396,771,085股=0.2911807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及上述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911807元/股。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前“宝通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0.8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20.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19号咨询联系人:温波飞咨询电话:0510-88155778传真电话:0510-83709871

八、备查文件

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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