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
【2021】第249号的回复
二○二一年六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已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2021〕第249号),公司董事会及高管对问询函所提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及核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非经营性应收原子公司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2.59亿元。此外,你公司还存在对其他关联方、联营企业、子公司联营企业等存在零星非经营性往来。
(1)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逐项列示上述非经营性往来的具体内容、与你公司具体的关联关系、形成时间、款项归还或拟归还时间、性质、日最高余额、总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说明你公司对上述款项的具体会计处理,并结合相关方还款能力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1 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逐项列示上述非经营性往来的具体内容、与你公司具体的关联关系、形成时间、款项归还或拟归还时间、性质、日最高余额、总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非经营性往来的具体内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形成时间、款项归还或拟归还时间、性质、日最高余额、总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1)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 | 关联方关系 | 核算科目 | 期末余额 | 具体内容及性质 | 形成时间 | 款项归还或拟归还时间 | 日最高余额 |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广东盈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应收账款 | 18.13 | 货款 | 2020年12月 | 截至2021年4月底已结清 | 39.70 | 0.00% | 否,正常经营性往来 |
纳都勒公司[注]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应收账款 | 1,492.45 | 货款 | 2018-2020年 | 截至2020年末余额417.46万元预计2021年9月归还 | 1,492.45 | 0.09% | |
佛山市顺德区盈海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0.52 | 押金保证金 | 2020年1月 | 租赁期结束时 | 20.52 | 0.00% |
[注]2019年6月本公司已处置纳都勒公司全部股权, 2020年6月后不再作为关联方披露,此处余额为2020年6月末余额。如上表所示,公司2020年末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有关的资金往来均系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经营租赁保证金,期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较低,不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 公司联营企业、控股子公司之联营企业及全资子公司之联营企业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 | 关联方关系 | 核算科目 | 期末余额 | 具体内容及性质 | 形成时间 | 款项归还或拟归还时间 | 日最高余额 |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173.00 | 押金保证金 | 2018年11月 | 业务结 束时 | 173.00 | 0.01% | 否,正常经营性往来 |
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科环保公司)[注1] | 子公司广东盈峰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3,016.53 | 应收拆借款 | 2019年4月 | 2021/ 12/31 | 3,016.53 | 0.17% | 否,资金拆借发生在公司对其实施控制期间,为支持原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其提供资金支持。并按7%的年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
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廉 | 子公司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东方 | 其他应收款 | 1,304.83 [注3] | 应收拆借款 | 2019-2020年 | 2023/1/5 | 6,762.19 | 0.08% | 是,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持有其50%股权,对其提供资金支持发展固废处理业务,以保障项目建 |
江绿色东方公司)[注2] | 公司)之联营企业 | 设进度,签订了借款协议,并按年利率8%收取资金占用费 | |||||||
汕头市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瑞康环境公司)[注4] | 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境公司)之联营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125.98 | 应收拆借款 | 2018-2020年 | 2021/6/21 | 125.98 | 0.01% | 是,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持有其48%股权,因其生产经营需要,寻求资金支持,公司对其提供资金支持发展环卫服务业务。签订了借款协议,并按4.9%及8%的年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
长期应收款 | 2,200.04 | 应收拆借款 | 2019年12月 | 2021/6/21 | 2,200.04 | 0.13% |
[注1] 亮科环保公司原系公司子公司,于2019年4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原来的往来款余额性质转换为关联方资金拆借款。该资金拆出时点发生在公司对其实施控制期间。出表后,公司基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及原子公司亮科环保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环保业务具有一定的协同性,出于公司业务需要,以及支持原子公司业务发展目的,未立即收回拆借资金,但公司与其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了明确的还款计划,约定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期间按利率7%收取资金占用费,借款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注2]公司持有廉江绿色东方公司50%股权,对其提供资金拆借发展固废处理业务。公司于2015 年10 月收购廉江绿色东方公司的大股东绿色东方公司,在收购之前,约定收购方须向廉江绿色东方提供资金支持,以保障项目建设进度。且廉江绿色东方公司章程亦约定:“为保证公司的建设资金,如公司出现项目建设资金短缺,公司无法自行筹集建设资金的,股东应同时以相同利率、相同期限按当时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或为其提供担保获取融资。”公司基于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壮大及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战略,为推进垃圾焚烧发电的市场地位,公司为廉江绿色东方公司提供了资金拆借6,761.87万元,并按年利率8%收取资金占用费,2020年廉江绿色东方公司取得银行融资归还部分本金,截至2020年末尚欠公司本息合计1,304.83万元。廉江绿色东方公司其他股东广东恒钜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亦根据以上协议提供了资金拆借4,290.00万元,并按同等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2020年廉江绿色东方公司取得银行融资归还部分本金,截至2020年末尚欠其本息合计2,190.00万元。
[注3]期末应收拆借款1,309.69万元,对冲应付其押金保证金4.86万元后余额1,304.83万元。
[注4] 公司持有中联瑞康环境公司48%股权,对其提供资金支持发展环卫服务业务。因该项目公司系PPP项目公司,前期投入较大。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分别向其拆出120.00万元、2,200.04万元,并分别按4.9%、8%收取资金占用利息,中联瑞康环境公司其他股东因此向其拆出资金1,900.00万元,并按同等利率收取资金利息。上市公司上述资金拆借目的是拓展环卫业务,提高市场地位,并且收取了高于市场利率的利息。截止2021年6月21日已收回该款项。
(3)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 | 关联方关系 | 核算科目 | 期末余额 | 具体内容及性质 | 形成时间 | 款项归还或拟归还时间 | 日最高余额 |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其他应收款 | 6.10 | 往来款 | 2020年12月 | 截至2021年2月底已结清 | 964.63 | 0.00% | 否,正常经营往来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注1] | 原公司的子公司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5,925.66 | [注2] | 2019-2020年 | 截至2021年5月底已结清 | 28,505.76 | 1.50% | 否,公司向宇星科技拆出资金均发生在实施控制期间,后已转为应收保理款,并按6%收取保理服务费 |
[注1]2019年9月本公司处置原持股100%的子公司浙江上风风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星科技公司))全部股权,截至2020年8月继续作为关联方披露,2020年8月后不再作为关联方披露,此处余额为2020年8月末余额。[注2]公司与宇星科技公司的款项均发生在公司对其实施控制期间,为支持原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其提供资金支持。2019年底,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盈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与宇星科技公司签订协议,为截至2019年末尚未归还本公司的资金拆借款本息合计28,505.76万元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该款项余额性质转换为应收商业保理款。
公司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系其代收公司子公司中联环境公司的货款及退回的保证金,由于子公司中联环境公司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子公司,历史上部分订单系中联环境公司在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时期签订的,为保持业务的一致性,该部分订单涉及的保证金及货款会先通过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公司每月与其对账并收回相关款项。截至2020年末,公司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代收款业务已经明显减少,期末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极低,不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根据公司与宇星科技公司签订的保理协议约定,截至2019年末尚未归还本公司的资金拆借款本息合计28,505.76万元分两期归还:2020年12月25日前归还13,837.75万元,2021年12月25日前归还14,668.01万元。2020年度公司实际确认保理服务费(资金占用费)1,504.18万元,实际收到其归还的借款本金14,657.70万元和保理服务费1,457.1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融
资租赁公司应收宇星科技公司本金13,007.10万元,保理服务费887.96万元。该款项系公司为支持原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其提供资金支持,并自宇星科技公司出表后起按6%的年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2019年底根据保理协议该资金拆借余额性质转换为应收保理款,并已于2021年5月底全部结清。该关联往来不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说明
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 | 关联方关系 | 期末余额 |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广东盈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18.13 | 正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未达到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标准(不满足金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
纳都勒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1,492.45 | |
佛山市顺德区盈海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20.52 | |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 | 173.00 | 正常经营的押金保证金,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单独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
亮科环保公司 | 子公司广东盈峰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 3,016.53 | 该资金拆借属于控制期间实施的对子公司的资金拆出,在发生时点不属于对外关联资金拆借,不需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无需单独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
廉江绿色东方公司 | 子公司绿色东方公司之联营企业 | 1,304.83 |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50%持股比例向廉江绿色东方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利率预计为8.00%,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公司已公开披露《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
中联瑞康环境公司 | 子公司中联环境公司之联营企业 | 125.98 | 公司持有其48%股权,为支持其发展环卫服务业务,公司对其拆出资金,履行了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财务资助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2,200.04 |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6.10 | 正常经营业务,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单独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原本公司的子公司 | 25,925.66 | 公司向宇星科技拆出资金,属于控制期间实施的对子公司的资金拆出,在发生时点不属于对外关联资金拆借,且在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中已涵盖资金拆借的约定,故无需履行单独的审议程序,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
3.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具体情况,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了解与公司货币资金、投资与筹资活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公司及子公司账户明细表及银行流水,检查关联往来发生额的增减变动,获取相关合同,并核对至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 获取公司借款利息表并复核计算,检查公司利息计算是否准确;
(4) 对期末大额往来款项实施函证程序或替代程序、期后回款测试,以验证其期末余额的存在性和准确性;
(5) 查阅公司公告,查看公司是否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非经营性往来期末金额较小,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且均不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除对廉江绿色东方公司、中联瑞康环境公司的资金拆借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其他非经营性往来不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除对中联瑞康环境公司的对外财务资助未按财务资助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外,其他非经营性往来均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要求等,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
1.2 请说明你公司对上述款项的具体会计处理,并结合相关方还款能力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 具体会计处理
类 别 | 具体内容 | 会计处理方式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主要系中联环境公司向纳都勒公司销售产品 |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在货物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签收单据时确认产品销售的相关收入及应收账款,结转相应的成本 |
向关联方资金拆借 | 公司为了支持原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现合作发展,对其提供一定支持,并收取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 在资金拆出时,根据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在其他应收款或者长期应收款核算,资金归还时冲减相应科目。每月末根据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提资金占用费,并在财务费用核算;宇星科技的资金拆借根据保理协议转入长期应收款核算,同时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并于2020年期末根据到期时间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示 |
应收关联方押金保证金及关联方代收款 | 主要系支付佛山市顺德区盈海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及应收中联 | 在押金保证金支付时,根据协议约定的押金保证金金额确认其他应收款,收回押金保证金时冲减该科目;在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属于公司货款或者退回的押金保证金时,确认其他 |
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代收款 | 应收款,待公司收回款项时冲减该科目 |
2. 结合还款能力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 | 期末余额 | 形成时间 | 款项归还或拟归还时间 | 坏账计提具体比例 | 坏账计提金额 | 还款能力说明 |
广东盈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8.13 | 2020年12月 | 截至2021年4月底已结清 | 母公司及电工器械制造产业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1-180天0%,180天-1年2%,1-2年10%,2-3年30%,3-5年50%,5年以上80% | 账龄1-180天内,计提比例0% | 根据公开信息,该公司经营良好,期后已回款 |
纳都勒公司 | 417.46 | 2019-2020年度 | 2021/9/30 |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5年50%,5年以上100% | 20.87 | 根据公开信息,该公司经营良好,与公司业务稳定 |
佛山市顺德区盈海投资有限公司 | 20.52 | 2020年1月 | 租赁期结束时 | 母公司及电工器械制造产业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1-180天0%,180天-1年2%,1-2年10%,2-3年30%,3-5年50%,5年以上80% | 0.41 | 根据公开信息,该公司注册资本22,400万元已实缴到位,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 |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173.00 | 2018年11月 | 业务结束时 |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5年50%,5年以上100% | 51.90 | 均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按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公开资料查询未见明显违规情况及被列入失信人信息等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 |
亮科环保公司 | 3,016.53 | 2019年4月[注] | 2021/12/31 | 母公司及电工器械制造产业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1-180天0%,180天-1年2%,1-2年10%,2-3年30%,3-5年50%,5年以上80% | 639.57 | |
廉江绿色东方公司 | 1,304.83 | 2019-2020年 | 2023/1/5 |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5年50%,5年以上100% | 163.33 | |
中联瑞康环境公司 | 125.98 | 2018-2020年 | 2021/6/22 | 33.22 | ||
2,200.04 | 2019年12月 | 2021/6/22 | 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拆出本金,故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并计算预计信用损失: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 | 66.00 |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6.10 | 2020年12月 | 2021年2月底已结清 |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1年以内5%,1-2年10%,2-3年30%,3-5年50%,5年以上100% | 0.30 | 根据公开信息,该公司为上市公司,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 13,895.06 | 2019年-2020年 | 2021年5月底已结清 | 转为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应收保理款,故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并计算预计信用损失: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 | 439.89 | 根据公开信息,该公司注册资本55,000万元已实缴到位,该公司已按照合同计划回款 |
[注]亮科环保公司于2019年4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往来款余额性质转换为关联方资金拆借款
上述公司还款能力较好,公司按照相关坏账计提政策对其计提坏账,坏账计提充分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公司上述款项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查阅相关合同,检查公司具体会计处理及列报是否准确;
(2) 获取公司借款利息表并复核利息计算是否准确;
(3) 对期末大额往来款项实施函证程序或替代程序、期后回款测试,以验证其期末余额的存在和准确性;
(4) 复核坏账计提过程,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检查公司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5) 通过公开资料查询关联往来方的信誉情况、期后中标情况等影响还款能力的相关信息;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公司还款能力未见明显异常,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分产品毛利率中,本报告期你公司传统环卫装备业务营业收入为74.52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24%,毛利率为27.23%,较上年同期下降3.84个百分点;环卫服务业务营业收入19.69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6.60%,毛利率为22.86%,较上年同期下降3.02个百分点。
(1)请补充披露环卫服务业务营业收入本报告期大幅增长的原因。
(2)请补充披露最近三年你公司主要业务毛利率情况,并结合业务开展情况、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近三年毛利率变动趋势等说明本报告期传统环卫装备业务和环卫服务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回复】
2.1 环卫服务业务营业收入本报告期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主要采取政府采购服务及PPP项目的模式开展环卫服务项目,目前已推出涵盖城乡垃圾清运、道路清扫保洁、智慧环卫云平台等在内的环卫服务,随着公司逐步聚焦环卫运营业务,环卫服务竞争能力快速跃升。
2020年公司环卫服务营业收入19.69亿,较上年同期上升96.60%,呈快速增长趋势,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方面,2019年新增环卫服务合同金额97.20亿、年化服务金额为8.55亿,环卫服务年化服务订单增长率达到99.30%,2019年新增环卫服务订单在2020年正式投入运营;另一方面,2020年新增合同总额125.74亿、新增年化合同额12.48亿、环卫服务年化服务订单增长率达到45.96%,2020年新增的部分环卫服务订单在当年达产运营。以上两方面原因,促使2020年公司环卫服务收入的大幅增长。
2.2 最近三年你公司主要业务毛利率情况,并结合业务开展情况、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近三年毛利率变动趋势等说明本报告期传统环卫装备业务和环卫服务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1.最近三年公司主要业务毛利率情况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传统环卫装备 | 27.23% | 31.07% | 30.36% |
新能源环卫装备 | 38.67% | 39.93% | 36.26% |
环卫服务 | 22.86% | 25.88% | 27.28% |
[注]公司环卫服务包含中联环境之外的仙桃盈和环保有限公司等其他公司的环卫服务收入;传统环卫装备包含中联环境之外长沙中标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等其他公司的装备销售收入。
2.本报告期传统环卫装备业务和环卫服务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1)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与2018年度、2019年度比较,业务模式一致,并无主要客户的变化。
公司传统环卫装备业务和环卫服务业务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占营收比重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占营收比重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 | 占营收比重 | |
传统环卫装备 | 745,238.20 | 52.00% | 21.24% | 614,699.68 | 48.42% | -12.19% | 700,024.26 | 53.77% |
环卫服务 | 196,886.80 | 13.74% | 96.60% | 100,148.07 | 7.89% | 61.72% | 61,926.95 | 4.75% |
2020年,公司传统环卫装备业务和环卫服务业务较2019年度均呈现增长的趋势;其中传统业务环卫装备业务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上升21.24%,主要系公司加强了互联网运用,利用“线上新品发布、宣传推广,线下新品全国范围内上门展示”的方式刺激市场需求增长,使2020年环卫装备销售量达到24,233辆,较2019年度上升19.86%。2020年公司环卫服务营业收入19.69亿,较上年同期上升96.60%,呈快速增长趋势,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方面,2019年新增环卫服务合同金额97.20亿、年化服务金额为8.55亿,环卫服务年化服务订单增长率达到99.30%,2019年新增环卫服务订单在2020年正式投入运营;另一方面,2020年新增合同总额
125.74亿、新增年化合同额12.48亿、环卫服务年化服务订单增长率达到45.96%,2020年新增的部分环卫服务订单在当年达产运营。以上两方面原因,促使2020年公司环卫服务收入的大幅增长。
(2)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
公司传统环卫装备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确认具体方法: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商品交货验收、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环卫服务业务收入确认具体方法:提供环卫产业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当期实际完成的业务量、协议约定价格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结算,按结算单据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龙马环卫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①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无论直接销售或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最终用户,经安装调试或验收合格,并签署车辆(装备)交接清单后,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后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②提供环卫产业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完成约定的环卫保洁等服务,已收取劳务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公司与同行业确认收入、成本结转基本一致,时点基本相同,不存在重大差异。
(3)近三年毛利率变动趋势
公司2018年度-2020年度传统环卫装备业务和环卫服务业务的毛利率: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毛利率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 | |
传统环卫装备 | 27.23% | -3.84% | 31.07% | 0.71% | 30.36% |
环卫服务 | 22.86% | -3.01% | 25.88% | -1.40% | 27.28% |
公司传统环卫装备业务主要包括环卫清洁装备、垃圾收转运装备。2018-2020年公司毛利率波动相对平稳。2020年度公司传统装备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1)由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产品交付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等作为合同履约成本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拉低毛利率2.19%;(2)公司销售产品结构变化,新能源、清扫清洗车等高毛利产品销售权重下降,毛利较低产品有所增加,从而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
2018-2020年公司环卫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28%、25.88%、22.86%,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环卫服务中毛利率较高的环境治理服务占比逐年下降,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3、2018年11月,你公司完成收购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境”)100%股权,业绩承诺期为2018年至2020年。2020年中联环境实现净利润
14.09亿元,为你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来源,其2020年承诺净利润为14.95亿元,完成比率为94.25%,中联环境2018至2020年三年累计完成承诺净利润37.78亿元,超过承诺的2018至2020年三年累计净利润37.22亿元,完成比率101.50%,因此交易对方无需向你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账面余额合计62.24亿元,其中中联环境对应的商誉账面余额57.14亿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2,540.54万元,减值准备期末余额3,861.53万元,商誉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合计为5,343.41万元。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中联环境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主要
财务指标变动比率、毛利率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存在重大差异。
(2)中联环境三年业绩精准达标,结合收入确认、成本结转及(1)的相关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等情形,相关业绩是否真实、准确。
(3)请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过程中对中联环境业绩真实性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所采取的审计方法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等的核查方法和核查范围,并明确披露业绩核查覆盖率,并就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是否充分、是否能有效保障其核查结论发表明确意见。
(4)结合中联环境近三年业绩变动趋势、2020年当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等说明中联环境实际业绩与收购时盈利预测和评估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商誉减值的测试方法、具体计算过程,针对中联环境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你公司将商誉所在资产组划分四个资产组,分别为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组合、水治理运营资产组、风机制造销售资产组。请补充说明前述资产组划分依据、是否合理及商誉中除中联环境外其余标的公司各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有)、主营业务、目前业务开展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3.1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中联环境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比率、毛利率情况、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存在重大差异
1. 中联环境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中联环境主营业务包括环卫装备业务和环卫服务业务,是以“智慧环卫”为核心的环卫服务投资及运营商,公司智慧环卫服务运用灵活的商业模式进行投资和运营,依托新能源装备、无人驾驶等智慧环卫装备,结合物联大数据技术和专用环卫分类设备强化分类全过程动态管控的智慧平台,为客户在城乡保洁消毒、生活垃圾分类、固废垃圾清扫运处、环卫人员管理、餐厨垃圾收运、渣土运输监管、渗滤液处理、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提供全新维度的全生命周期物联网集成应用解决方案和
智慧平台运营服务。2020年度营业收入1,013,567.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达1,008,373.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9.49%。
2. 中联环境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和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比率情况中联环境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和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比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累计变动 |
营业收入 | 1,013,567.30 | 817,324.78 | 802,086.76 | 26.37% |
营业收入毛利率 | 27.42% | 32.05% | 30.45% | -3.03% |
剔除运费等转列影响因素营业收入毛利率 | 28.99% | 32.05% | 30.45% | -1.46% |
净利润 | 145,640.50 | 132,546.68 | 117,254.15 | 24.21% |
资产总额 | 1,474,869.98 | 1,146,257.45 | 1,012,369.72 | 45.68% |
所有者权益 | 694,406.82 | 541,357.50 | 407,075.46 | 70.58% |
资产负债率 | 52.92% | 52.77% | 59.79% | -6.87%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2.76 | 2.20 | 2.12 | 0.64 |
存货周转率 | 8.39 | 6.65 | 6.51 | 1.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045.27 | 93,725.46 | -91,799.58 | 341.88% |
如上表所示,中联环境业务规模和业绩水平稳步增长,近三年营业收入从802,086.76万元增长至1,013,567.30万元,增幅达26.37%;净利润从117,254.15万元增长至145,640.50万元,增幅达24.21%。近三年营业收入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30.45%、32.05%和27.42%,基本维持在30%左右,其中2020年较2018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环卫服务项目业务收入增长速度比较快、业务占比提升,其毛利率低于公司环卫装备毛利率,拉低了整体的毛利率水平;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费及汽车服务费,2020年因执行新收入准则计入营业成本,拉低毛利率1.57%;以及公司环卫清洁装备产品销售结构调整所致。
中联环境公司近三年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稳步增长,资产总额从1,012,369.72万元增长至1,474,869.98万元,增幅达45.68%;所有者权益总额从407,075.46万元增长至694,406.82万元,增幅达70.58%;相应资产负债率从59.79%下降至52.92%,降幅明显,中联环境公司偿债能力有所提升。
另外,中联环境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分别由2.12次/年和6.51
次/年,上升至2.76次/年和8.39次/年,资产周转情况持续改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2018年度的-91,799.58万元,增长至222,045.27万元。
3. 中联环境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中联环境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三年累计变动 |
主营业务收入 | 1,008,373.37 | 816,424.80 | 801,484.82 | 25.81% |
主营业务成本 | 730,521.90 | 554,852.26 | 557,822.39 | 30.96%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7.55% | 32.04% | 30.40% | -2.85% |
剔除运费等转列影响因素后的主营 业务毛利率 | 29.14% | 32.04% | 30.40% | -1.26% |
如上表所致,剔除运费等转列影响因素后中联环境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分别为30.40%、32.04%和29.14%,毛利率水平相对稳定,2020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较2018年度下降1.26%,主要系环卫清洁装备产品内部销售结构调整导致该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的环卫服务项目收入大幅增长拉低整体毛利率水平所致。
4. 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
(1) 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同行业公司中龙马环卫与中联环境业务和规模相近,故以龙马环卫为同行业公司,其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龙马环卫 三年累计变动 | 中联环境三年累计变动 |
营业收入 | 544,335.62 | 422,792.57 | 344,358.02 | 58.07% | 26.37% |
营业成本 | 396,801.33 | 313,987.78 | 259,398.45 | 52.97% | 31.87% |
营业收入毛利率 | 27.10% | 25.73% | 24.67% | 2.43% | -1.46% |
净利润 | 54,420.18 | 29,695.40 | 25,662.45 | 112.06% | 24.21% |
资产总额 | 546,712.10 | 453,974.26 | 413,250.11 | 32.30% | 45.68% |
所有者权益 | 310,242.25 | 264,773.01 | 243,517.25 | 27.40% | 70.58% |
资产负债率 | 43.25% | 41.68% | 41.07% | 2.18% | -6.87%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3.95 | 2.6 | 2.41 | 1.54 | 0.64 |
存货周转率 | 7.42 | 6.26 | 6.00 | 1.42 | 1.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984.41 | 32,318.09 | -35,553.26 | 347.47% | 341.88% |
注1:龙马环卫2018年新能源及清洁能源环卫装备单独列示,2019年和2019年未单独列示;注2:中联环境2020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已剔除运费等转列影响因素,与龙马环卫口径保持一致如上表所示,龙马环卫业务近三年营业收入从344,358.02万元增长至544,335.62万元,增幅达58.07%;净利润从25,662.45万元增长至54,420.18万元,增幅达112.06%;其规模和业绩水平亦稳步增长且增幅高于中联环境,有以下两方面原因,一系与其本身规模基数相关,二系与两者业务占比结构不同有关。中联环境销售以装备为主,环卫服务收入占比较小;龙马环卫环卫产业服务比重略高,2018年环卫产业服务收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的30.63%;近三年以来,两者装备销售均呈下降态势,虽环卫产品服务收入均大幅上升,但中联环境装备销售规模较大、收入较高,环卫产品服务收入大幅增长对中联环境的增幅贡献程度低于龙马环卫的环卫产业服务的增幅贡献度,以至于拉低了总体收入的涨幅,导致增幅低于龙马环卫。
龙马环卫营业收入毛利率水平相对稳定,近三年营业收入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24.64%、25.77%%和27.10%,毛利率呈上升趋势累计提高2.43%,主要系其环卫产业服务毛利率提高8.09%,项目运营进入成熟期,成本控制较好及受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影响。而剔除运费等转列影响因素后,中联环境近三年营业收入毛利率水平分别为30.45%、32.05%和28.99%,2020年较2018年下降1.46%。中联环境近三年营业收入毛利率水平均高于龙马环卫,主要系中联环境销售以毛利率相对较高的装备为主;而中联环境变动趋势略有下降,主要系环卫清洁装备产品内部销售结构调整导致该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环卫服务项目业务收入增长速度比较快、业务占比提升,其毛利率低于公司环卫装备毛利率,拉低了整体的毛利率水平。
龙马环卫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呈上涨趋势主要系其销售规模增幅较大相应债务筹资、期末应付员工薪酬增加所致;中联环境2019、2020年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但较2018年度下降主要系中联环境自2018年起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逐年增长,经营情况较好,且经营性现金流量逐年增长,偿债能力较好。龙马环卫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2018年的分别为2.41次/年和6.00次/年,上升至2020年的
3.95次/年和7.42次/年,变动分别为1.54次/年和1.42次/年,变动趋势与中联环境基本一致,两者资产周转情况持续改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方面龙马环卫2018年为-35,553.26万元,2020年为87,984.41万元,近三年变动347.47%,与中联环境的341.88%基本一致,两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明显改善。
综上,近三年中联环境主要财务指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龙马环卫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3.2 中联环境三年业绩精准达标,结合收入确认、成本结转及(1)的相关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等情形,相关业绩是否真实、准确。
如本问询函2.2之回复,中联环境环卫装备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商品交货验收、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提供环卫产业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当期实际完成的业务量、协议约定价格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结算,按结算单据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收入确认、成本结转与同行业公司龙马环卫一致。
如本问询函3.1之回复,中联环境业务规模和业绩水平稳步增长,与龙马环卫基本一致;中联环境近三年毛利率水平均高于龙马环卫,主要系中联环境销售以毛利率相对较高的装备为主,而中联环境变动趋势略有下降,主要系环卫清洁装备产品内部销售结构调整导致该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的环卫服务项目销售大幅增长拉低整体毛利率水平所致;应收账款周转和存货周转、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持续改善。近三年中联环境主要财务指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龙马环卫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中联环境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均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确认,与同行业公司龙马环卫基本一致;近三年中联环境主要财务指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龙马环卫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中联环境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等情形,相关业绩真实、准确。
3.3 请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过程中对中联环境业绩真实性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所采取的审计方法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等的核查方法和核查范围,并明确披露业绩核查覆盖率,并就核查手段、核查范
围是否充分、是否能有效保障其核查结论发表明确意见。
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公司业绩真实性的核查范围重点包括2020年度收入、成本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主要客户、供应商的真实性,期间费用情况,货币资金情况及资产状况等。
1. 营业收入
针对营业收入,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 了解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收入确认,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等;
(5) 对产品销售的重要客户及主要工程项目实施函证或实地走访、视频问询程序,确认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往来款项的余额及合同履行情况;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对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分析,并关注逾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我们对2020年度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具体覆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函证回函金额 | 替代测试金额 | 关联对账金额 | 合 计 | 合计占总体比例 |
营业收入 | 229,953.66 | 223,921.24 | 62,397.12 | 516,272.02 | 50.94% |
应收账款 | 106,922.17 | 27,146.79 | 96,472.65 | 230,541.60 | 57.44% |
此外,我们对部分客户进行实地访谈或视频询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核查客户 | 核查形式 | 销售额 | 应收余额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实地访谈 | 10,461.37 | 625.92 |
东莞市科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实地访谈 | 10,035.91 | 1,003.78 |
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实地访谈 | 5,052.92 | - |
六安中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实地访谈 | 5,721.03 | 2,975.30 |
山东德衡建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实地访谈 | 1,093.82 | |
新疆万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视频询问 | 4,845.78 | 2,683.15 |
吉林省鑫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视频询问 | 4,524.91 | 3,919.54 |
邯郸市金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视频询问 | 4,088.50 | 2,021.84 |
湖南丰德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视频询问 | 3,415.12 | 2,364.60 |
小 计 | 49,239.35 | 15,594.14 |
2. 营业成本
针对营业成本,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 了解与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分析采购单价变动情况;
(3) 进行采购测试和付款测试,核实采购的真实性、准确性;
(4) 对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确认采购金额和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5) 对期末存货实施监盘程序,监盘范围包括本部厂区、浙江仓、河西仓、粤中仓、广西仓等外地仓库;
(6) 了解公司存货核算方法,并抽取部分订单进行成本分析,对存货发出计价进行测试,对存货采购与销售实施截止测试;
(7) 对期末存货减值情况进行分析,获取并复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过程。
我们对2020年度采购额及应付账款进行函证,具体覆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函证金额 | 占总体比例 |
采购额 | 368,513.16 | 62.21% |
应付账款 | 159,502.91 | 58.40% |
我们对2020年末存货实施监盘程序,具体覆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额 | 占总体比例 |
存货 | 62,273.58 | 66.04% |
3. 期间费用
针对期间费用,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 了解与期间费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取得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明细,结合公司业务模式,分析公司期间费用的主要明细项目是否与业务模式相匹配,对期间费用执行分析复核,分析期间费用的变动是否合理;
(3) 对公司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凭证测试,查阅其审批单据、合同、发票、银行单据等,检查费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4) 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记账凭证或原始单据中选取样本进行测试,检查支持性文件如合同或发票,关注发票日期和支付日期,对费用进行截止测试;
(5)获取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与成本费用计提进行勾稽;对工资和奖金进行期后测试,检查期末计提是否准确;对本期工资发生额与上期数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期末工资与期初数变动是否合理;
(6) 将对比公司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期间费用率,分析期间费用率的合理性。
4. 货币资金
针对货币资金,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 了解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对现金发生额进行分析,并对期末库存现金进行监盘,以核实期末现金余额的存在;
(3) 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结算账户清单,并与公司账面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4) 核查公司异地大额存款的情况,关注该等账户的实际用途,分析账户合理性,并就账户存款金额、使用受限情况等对银行经办人员进行访谈;
(5) 取得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账户及第三方存款账户实施函证,对存款余额、受限情况等信息在函证中明确列示,并将函证结果与公司财务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6) 检查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存单原件,关注其他货币资金内容,判断其用途的合理性;
(7) 获取主要银行账户的全年银行流水,按照一定金额标准抽取大额银行资金流水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关注发生是否异常;
(8) 对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进行分析,通过利息收入测算等方法分析期末余额合理性;
(9) 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我们对2020年末货币资金进行函证,具体覆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占总体比例 | 备 注 |
货币资金 | 413,178.65 | 99.99% | 剩余9.38万元因印章等原因未能取得回函,已实施替代程序 |
5. 固定资产
针对固定资产,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1) 了解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固定资产卡片及明细账,核对是否一致,进一步比较本期与上期固定
资产变化情况、检查固定资产转固依据、复核累计折旧计提的准确性,并确认固定资产分类、使用年限、累计折旧计提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3) 检查固定资产权属证书,并与固定资产卡片核对,验证固定资产的权属情况及权利状态;
(4) 实施固定资产监盘程序,实地查看固定资产,观察其状态是否老化闲置,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5) 获取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测试过程,判断公司减值准备评价依据是否合理、计提是否充分、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减值准备测试过程及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我们对2020年末长期资产监盘情况,具体覆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监盘金额 | 占总体比例 |
固定资产 | 60,460.64 | 58.84% |
无形资产 | 79,462.25 | 43.97% |
在建工程 | 18,472.39 | 44.19% |
6. 对应收票据、税金及附加和营业外收支等其他科目,我们亦按照审计准则相关要求审慎实施分析复核、凭证测试、查阅合同、截止测试等各项必要程序。
经核查,我们认为,我们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对中联环境业绩真实性的核查手段、核查范围充分,能有效保障中联环境业绩的真实性。
3.4 结合中联环境近三年业绩变动趋势、2020年当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等说明中联环境实际业绩与收购时盈利预测和评估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商誉减值的测试方法、具体计算过程,针对中联环境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 中联环境近三年业绩变动趋势、2020年当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等说明
中联环境实际业绩与收购时盈利预测和评估情况如下:
项 目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合 计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 11.05 | 12.64 | 14.09 | 37.78 |
业绩承诺金额 /评估预测数(亿元) | 9.97 | 12.30 | 14.95 | 37.22 |
差额 | 1.08 | 0.34 | -0.86 | 0.56 |
中联环境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数为
37.78亿元,高于业绩承诺金额和评估预测数0.56亿元,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度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略低于业绩承诺数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供应商及客户等出现延缓复工情况,业务开展不及预期所致。公司2020年虽未完成业绩承诺但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实现利润高于业绩承诺合计数,根据业绩承诺协议,公司符合业绩承诺要求,累计完成了业绩承诺。
2. 对中联环境商誉减值的测试方法、具体计算过程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在进行相关减值测试时,公司聘请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中联环境商誉装备资产组组合和环境运营(转运)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计算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并将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出现减值。
(1) 资产组组合的认定
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在认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应充分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监控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需要说明的是,一个会计核算主体并不简单等同于一个资产组。因重组等原因,公司经营组成部分发生变化,继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构成的,应将商誉账面价值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基于以上规定,2018年前,公司收购的按会计主体核算的各主体均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且相互之间协同效应较弱,故公司采用按会计核算的主体作为单个商誉对应的资产组,分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2018年12月中联环境并入公司后,公司考虑中联环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业
务与公司原有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同属于垃圾后端处理大类,两项业务无论从业务获取、生产经营活动方式、现金回报实现方式均存在相似性,且公司为整合总体资源、提升整体效益,管理层已逐步开始对其进行一体化管理,旨在打造垃圾转运-填埋-发电的智能环卫体系,故将原中联环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与绿色东方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组认定为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组合,并将中联环境原商誉57.14亿元根据两项业务贡献毛利比例重新分摊至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和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组合,分别分摊56.36亿元和0.78亿元。按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以上资产组组合的认定符合公司管理意图及业务发展模式。
(2) 商誉分摊金额的计算过程和依据
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应在充分考虑能够受益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基础上,将商誉账面价值按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所占比例进行分摊。在确定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时,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有关要求执行。中联环境57.14亿元商誉按2018年度各自业务贡献的毛利比重分配,分配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大 类 | 细 类 | 收 入 | 成 本 | 毛 利 | 分摊收购中联的商誉 |
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 | 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 | 774,639.81 | 532,496.58 | 242,143.23 | 563,621.08 |
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 | 垃圾转运 | 23,213.15 | 20,577.78 | 2,635.37 | 6,134.19 |
填埋及处置 | 1,284.65 | 559.64 | 725.01 | 1,687.56 | |
淮安晨洁项目公司 | 527.36 | 1,409.71 | [注1] | ||
非经营性资产 | 耒阳项目公司、宁乡仁和项目公司 | 2,421.79 | 2,837.53 | [注2] | |
合 计 | 802,086.76 | 557,881.24 | 245,503.61 | 571,442.83 |
[注1]淮安晨洁项目公司主要从事餐厨垃圾后端处理业务,属于经营垃圾填埋与垃圾焚烧发电的业务资产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公司认为该资产组在收购时已存在资产减值损失,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该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2,468.75万元。因公司当时对于淮安晨洁项目未来是否产生经营
改善无法准确预估,故该项目未分摊收购形成的商誉。
[注2]耒阳项目公司、宁乡仁和项目公司因2018年末已有签订出售协议或存在投入成本政府兜底条款,故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对价,将其认定为非经营性资产,不分摊商誉。综上,截至2020年末中联环境商誉所在资产组或与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所属法人主体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 | 中联环境(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业务)、长沙中标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1,105,139.36 | 138,539.14 | 1,243,678.51 |
中联环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 | 中联环境(环卫一体化业务) | 12,027.83 | 141,291.42 | 153,319.25 |
注:以上商誉已包含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
(3) 商誉减值测试总体情况
2020年末,中联环境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均大于期末账面价值,因此均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是否减值 |
1 | 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 | 1,273,810.00 | 1,243,678.51 | 不减值 |
2 | 中联环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 | 213,721.00 | 153,319.25 | 不减值 |
但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12月12日会计问题讨论情况通报中关于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的资产组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摊销的讨论结果,对收购中联环境时包含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商誉92,031,026.04元,确认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累计摊销对应的变动而计提商誉减值金额25,405,362.30元。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资产组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 商誉减值测试具体过程与方法
重要假设及依据包括: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性经营,并在经营范围、销售模式和渠道、管理层等影响到生产和经营的关键方面与目前情况无重大变化;假设被评
估单位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较大的变化,国家及公司所在的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不断完善,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和创新;假设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各种产品能适应市场需求,制定的目标和措施能按预定的时间和进度如期实现,并取得预期效益;假设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在国家规定的正常范围内无重大变化等。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基于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根据不同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业务特征进行预测。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的2021年收入增长率以现有在手订单、历史数据和经营预算为基础,费用率以前三年平均费用率为基础,考虑后期合理收入增长、资本性折旧和人工增长;中联环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因运营项目投入期和成熟期收入和毛利率差异较大,故多个项目并行时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预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及利润率呈现无规律分布状态,根据各具体项目约定达到成熟运营的时间和设计产能预计收入、成本及费用。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根据其不包含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期初营运资金、溢余资产及付息负债后的经营性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量折现计算。
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关键参数信息如下: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 预测期 | 预测期增长率 | 稳定期增长率 | 利润率 | 税前折现率 |
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 | 5年 | [注1] | 0.00% | 15.48%-17.16% | 12.76% |
中联环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 | [注2] | [注2] | [注2] | [注2] | 11.63% |
[注1] 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2021年至2025年预测期收入增长率分别为6.58%、7.12%、
5.25%、4.07%和2.81%(单价预测稳中有降,销量变化导致增长率不同)
[注2]详见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之所述
(5) 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关键参数分析
1)预测年限的确定
在对企业收入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进入稳定期的因素,确定
预测期为2021年-2025年,共5年,稳定增长期为无限期。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收入来源包括中联环境、长沙中标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设备销售,其中,以中联环境为主,拟以中联环境为例具体分析。
2)收入预测
收入预测中设备销售收入预测分为数量及单价预测,数量根据各类产品在手订单、历史增长率、管理层预估及行业发展状况估计,单价根据期后在手订单价格基本保持预测期每年1.00%的幅度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未来预测数据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稳定期 | ||
一 | 主营业务收入 | 898,741.74 | 961,947.49 | 1,010,852.48 | 1,051,847.37 | 1,080,520.52 | 1,080,520.52 |
1 | 除雪车 | 7,761.64 | 9,220.82 | 10,954.34 | 13,013.75 | 14,171.98 | 14,171.98 |
2 | 纯电动-清洗车 | 36,451.85 | 46,913.53 | 55,733.27 | 63,452.33 | 69,099.59 | 69,099.59 |
3 | 纯电动-清扫车 | 40,647.98 | 52,313.95 | 62,148.97 | 70,756.61 | 77,053.94 | 77,053.94 |
4 | 纯电动-垃圾车 | 44,048.98 | 65,412.74 | 90,662.06 | 116,682.07 | 138,618.29 | 138,618.29 |
5 | 纯电动-市政车 | 6,495.73 | 9,003.08 | 11,586.97 | 13,765.32 | 15,671.82 | 15,671.82 |
6 | 垃圾车 | 262,569.57 | 280,739.38 | 291,828.59 | 297,577.61 | 300,493.87 | 300,493.87 |
7 | 垃圾站 | 52,362.34 | 50,801.94 | 49,288.05 | 46,355.41 | 43,597.26 | 43,597.26 |
8 | 清扫车 | 202,726.12 | 196,684.88 | 184,982.13 | 173,975.69 | 163,624.14 | 163,624.14 |
9 | 清洗车 | 98,621.32 | 95,682.41 | 89,989.30 | 84,634.94 | 79,599.16 | 79,599.16 |
10 | 市政车 | 51,198.01 | 53,220.34 | 55,322.54 | 57,507.78 | 59,779.34 | 59,779.34 |
11 | 天然气 | ||||||
12 | 渗滤液处理设备 | 11,913.16 | 14,152.83 | 16,813.56 | 19,142.24 | 20,845.90 | 20,845.90 |
13 | 其他-环境项目 | 34,843.32 | 35,540.19 | 36,250.99 | 36,976.01 | 37,715.53 | 37,715.53 |
14 | 其他-垃圾分选设备 | ||||||
15 | 其他-配件 | 15,958.44 | 16,277.61 | 16,603.16 | 16,935.23 | 17,273.93 | 17,273.93 |
16 | 其他-配套件 | 16,175.71 | 16,499.23 | 16,829.21 | 17,165.79 | 17,509.11 | 17,509.11 |
17 | 其他-其他集团外产品 | ||||||
18 | 纯电动-小型设备 | 8,642.08 | 10,266.79 | 11,688.74 | 12,729.04 | 13,231.84 | 13,231.84 |
19 | 小型设备 | 678.81 | 806.42 | 918.11 | 999.82 | 1,039.32 | 1,039.32 |
20 | 汉寿分公司渗滤液处理设备500吨 | 2,102.65 | 2,312.92 | 2,544.21 | 2,798.63 | 3,078.50 | 3,078.50 |
21 | 汉寿分公司渗滤液处理设备300吨 | 502.30 | 552.53 | 607.78 | 668.56 | 735.42 | 735.42 |
22 | 汉寿分公司工程 | 927.93 | 1,020.73 | 1,122.80 | 1,235.08 | 1,358.59 | 1,358.59 |
23 | 汉寿分公司非标设备 | 4,113.79 | 4,525.17 | 4,977.69 | 5,475.46 | 6,023.01 | 6,023.01 |
二 | 其他业务收入 | 6,813.16 | 7,153.82 | 7,511.51 | 7,887.08 | 8,281.44 | 8,281.44 |
1 | 原材料销售 | 6,813.16 | 7,153.82 | 7,511.51 | 7,887.08 | 8,281.44 | 8,281.44 |
三 | 合 计 | 905,554.90 | 969,101.31 | 1,018,363.99 | 1,059,734.46 | 1,088,801.96 | 1,088,801.96 |
四 | 增长率 | 5.30% | 7.02% | 5.08% | 4.06% | 2.74% | 0.00% |
中联环境装备的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收入增长率分别是23.58%、-2.19%、
12.43%。2019年环卫装备收入的下滑主要原因,一是受政策金融去杠杆的影响下环保行业PPP项目的减少,二是公司主动放弃一些回款慢的项目。2020年环卫PPP项目的逐步增多,环卫行业市场化进程加快,收入保持增长;未来收入增长率呈逐步下降的趋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成本预测
单位:万元
序号 | 明细项 | 未来数据预测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稳定期 | ||
1 | 材料费 | 607,543.47 | 653,907.67 | 690,077.06 | 720,957.85 | 744,029.54 | 744,029.54 |
2 | 燃料动力费 | 742.68 | 799.35 | 843.56 | 881.30 | 909.50 | 909.50 |
3 | 人工费 | 11,934.27 | 13,282.85 | 14,504.87 | 15,839.32 | 17,296.53 | 17,296.53 |
4 | 制造费用 | 8,690.45 | 9,272.73 | 9,291.95 | 9,687.29 | 10,028.11 | 9,922.56 |
5 | 其他业务成本 | 6,381.67 | 6,700.76 | 7,035.80 | 7,387.58 | 7,756.96 | 7,756.96 |
6 | 汉寿分公司渗滤液处理设备500吨 | 2,102.65 | 2,312.92 | 2,544.21 | 2,798.63 | 3,078.50 | 3,078.50 |
7 | 汉寿分公司渗滤液处理设备300吨 | 502.30 | 552.53 | 607.78 | 668.56 | 735.42 | 735.42 |
8 | 汉寿分公司工程 | 700.26 | 770.28 | 847.31 | 932.04 | 1,025.24 | 1,025.24 |
9 | 汉寿分公司非标设备 | 3,874.77 | 4,262.25 | 4,688.48 | 5,157.32 | 5,673.06 | 5,673.06 |
合计 | 642,472.54 | 691,861.34 | 730,441.01 | 764,309.91 | 790,532.86 | 790,427.31 | |
销售成本/销售收入 | 70.95% | 71.39% | 71.73% | 72.12% | 72.61% | 72.60% |
由上表可知,成本预测数占收入预测数比例基本稳定。
4)税前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
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本次折现率采用税前折现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折现率对比如下:
项 目 | 税前折现率 |
公司 | 12.76% |
航天晨光 | 14.42% |
启迪环境 | 10.42%-10.82% |
如上表所示,公司税前折现率处于同行业中间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折现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以上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参考了公司聘请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含商誉装备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1〕第000413号)。
(6)中联环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关键参数分析
1)收入增长率、毛利率
中联环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收入主要来源于各个运营合同约定的垃圾收运收入和清扫保洁收入。公司根据各运营合同约定期限预测未来现金流量,收入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单价及调价政策,结合目前的垃圾处理量合理预估,成本费用主要基于公司当前人工成本、外包成本、折旧与摊销,结合收入规模预估,列示近六年的收入成本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营业收入 | 234,943.19 | 240,739.58 | 218,457.42 | 184,701.22 | 181,285.93 | 177,396.01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2.47 | -9.26 | -15.45 | -1.85 | -2.15 | -3.90 |
营业成本 | 195,117.57 | 198,719.96 | 179,584.81 | 151,406.12 | 147,718.41 | 138,695.15 |
营业成本增长率(%) | 1.85 | -9.63 | -15.69 | -2.44 | -6.11 | -4.07 |
毛利率(%) | 16.95 | 17.45 | 17.79 | 18.03 | 18.52 | 21.82 |
中联环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收入增长率分别是134.93%、170.84%、169.30%,最近三年的平均增长率为158.36%,与历史数据相比,预测期的收入增长率低于近三年平均增长率,并且逐渐下降,考虑市场逐渐饱和,较为合理。
2)税前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
公司税前折现率11.6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航天晨光、启迪环境税前折现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以上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参考了公司聘请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环境运营(转运)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1〕第000408号)。
3. 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公司的商誉减值情况,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5)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经审批预算、会议纪要、管理层使用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6) 复核管理层对关键假设执行的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的变化对减值测试结果的影响,识别在选择关键假设时可能存在的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7) 测试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内在一致性;
(8) 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联环境商誉减值计提充分合理。
3.5 你公司将商誉所在资产组划分四个资产组,分别为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组合、水治理运营资产组、风机制造销售资产组。请补充说明前述资产组划分依据、是否合理及商誉中除中联环境外其余标的公司各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有)、主营业务、目前业务开展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 资产组划分依据及合理性
(1) 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和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组合
2015年10月公司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绿色东方51.00%股权,绿色东方资产组包括廉江项目、仙桃项目、阜南项目、寿县项目等多个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间从业务获取、生产经营活动方式、现金回报实现方式均存在相似性,故统一划分为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组合(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组)。
2018年12月中联环境并入公司后,公司考虑中联环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业务与公司原有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同属于垃圾后端处理大类,两项业务无论从业务获取、生产经营活动方式、现金回报实现方式均存在相似性,且公司为整合总体资源、提升整体效益,管理层已逐步开始对其进行一体化管理,旨在打造垃圾转运-填埋-发电的智能环卫体系,故将中联环境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与绿色东方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组认定为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组合,并将中联环境商誉57.14亿元根据两项业务贡献毛利比例重新分摊至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和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组合(包括垃圾转运、填埋及处置),分别分摊
56.36亿元和0.78亿元。
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在认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应充分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监控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需要说明的是,一个会计核算主体并不简单等同于一个资产组。因重组等原因,公司经营组成部分发生变化,继而影响到已分摊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构成
的,应将商誉账面价值重新分摊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因此,前述资产组划分具备合理性。
(2) 水治理运营资产组
公司于2016年8月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佛山市盈峰环境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处理公司)100.00%股权,水治理运营资产组包括佛山市顺德区源溢水务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源润水务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华清源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华博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华盈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等多个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间从业务获取、生产经营活动方式、现金回报实现方式均存在相似性,故统一划分为水治理运营资产组。
(3) 风机制造销售资产组
公司于2013年11月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专股份公司)62.963%股权,由于风机制造销售资产组按会计主体核算的主体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且相互之间协同效应较弱,故公司采用按会计核算的主体上专股份作为单个商誉对应的资产组。
2. 其余标的公司各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有)、主营业务、目前业务开展情况、在手订单情况,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2020年末除中联环境外,公司剩余商誉包括绿色东方公司、水处理公司、上专股份公司和东港电磁线公司,其中东港电磁线公司商誉1,481.88万元已于期初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 绿色东方公司资产组
绿色东方公司业绩承诺包括收购四年后(2016年1月1日-2019 年12月31日)廉江项目、仙桃项目、阜南项目、寿县项目合计累计利润总和不低 1.2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2016-2019 年度以上四个项目经审计的累计利润总和比承诺数少-16,208.66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主要原因系项目投产时间较原先预测延后所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不影响单独对其资产组进行的减值测试过程和结果。目前该资产组组合包括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仙桃绿色东方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和寿县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公司,主营业
务为垃圾焚烧等固废处理业务,2021年1-4月营业收入为8,811.77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增长12.63%。
预计2021年在手订单将产生的收入金额为3亿元左右,较2020年营业收入增幅为20.81%,主要系鄱阳县绿色东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和六安中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投产收入增加所致。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21〕第003号),该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238,456.50万元,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205,063.60万元,商誉不存在减值。
(2)水处理公司资产组组合
水处理公司收购时未设置业绩承诺指标;目前该资产组组合包括佛山市顺德区源溢水务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源润水务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华清源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华博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华盈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等城镇污水处理公司,主营业务为污水处理,2021年1-4月营业收入为5,230.44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增长7.69%。
该资产组的合同均为存量水处理运营业务合同,在手订单预测按照存量运营合同及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准结合项目进展进行预测,预计2021年在手订单收入金额为1.5亿元,与2020年营业收入基本持平。
根据公司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佛山市盈峰环境水处理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21〕第002号),该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54,230.00万元,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54,119.54万元,商誉不存在减值。
(3) 上专股份资产组
上专股份公司收购时的业绩承诺均已完成,其主营业务为风机生产与销售业务,2021年1-4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8%左右。截至2020年末,在手订单金额
为14亿元左右,公司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将继续保持10%以上的增长。公司管理层对该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可收回金额为35,027.97万元,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30,138.35万元,不存在减值情况。
3.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资产组划分依据及商誉减值情况,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相关条款,分析公司对商誉相关资产组划分是否合理;
(2) 了解公司划分相关资产组的具体情况,并对商誉分摊计算过程进行复核;
(3) 获取相关资产组2021年1-4月营业收入数据,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
(4) 获取相关资产组存量运营合同及在手订单数据,分析2021年营业收入预测数是否合理;
(5) 获取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预测的计算表格、评估报告、减值测试底稿等,分析其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基于经营活动的管理或监控方式、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及资产组是否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等原则划分资产组符合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4、2015至2016年,你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方式取得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东方”)70%股权。绿色东方四家项目公司2016-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累计净利润为-4,208.66万元,低于承诺金额1.2亿元。按照约定,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维先应支付你公司16,446.06万元补偿款。年报显示,上述业绩补偿承诺未正常履行。请说明上述业绩补偿涉及的会计处理、你公司就追回上述业绩补偿款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涉及诉讼的相关进展。
【回复】
4.1 上述业绩补偿涉及的会计处理
《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目前,公司应收业绩承诺赔偿款16,446.06万元尚处于未决诉讼状态,法院判决情况不可预计,符合或有资产定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资产,故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计提该或有资产,但已作为或有事项在2020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
4.2 公司就追回上述业绩补偿款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涉及诉讼的相关进展
公司以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维先未能完成《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的对赌指标为由,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维先连带向本公司支付赔偿12,553.82万元。公司主张因相关债务产生于郑维先、任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而主张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任喆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18年11月9 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2020年5月15日,公司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维先向本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6,456.062万元,要求任喆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维护公司权益,保障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维先及任喆的资产保全,法院已冻结了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30%股权,以及冻结了郑维先人民币存款9,816.09元。
2020年8月21日,公司收到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郑维先提交法院的反诉状;2020年8月24日、9 月24日,法院两次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2021年1月13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维先向本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6,346.062万元,并判令本公司在2亿元范围内就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维先因本案承担的债务对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绿色东方公司30%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此后,绿色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维先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截止目前,公司暂未收到二审开庭通知。
5、前五名供应商中,你公司向年度采购额排名第一的供应商采购金额为15.27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16.86%。请补充披露该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是否为关联方,并对比交易价格与同期市场价格、第三方交易价格,说明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回复】
2020年度公司采购额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系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公司”)。东风公司控股股东为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系国有控股企业。
东风公司系公司中重型卡车二类底盘的主要供应商。2020年度公司向其采购底盘,采购总额15.27亿,占公司年度采购总额的16.86%。公司与东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签订年度产品买卖合同,采购价格符合行业市场价格区间,是客观公允的。
公司 2020 年度向东风公司采购内容符合生产经营需要,系按公司生产实际经营需要下达采购计划、付款周期等严格按合同条约执行的,不存在异常,采购价格公允,采购价款的支付进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东风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监高的关联方,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情形。
6、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9.79亿元,本期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388.11万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926.42万元,按组合计提又分为按风险等级五级分类计提、母公司及电工器械制造产业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通风装备制造产业及环境综合产业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余额4.14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5.65亿元。
(1)请说明按风险等级五级分类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体、对应的主要业务类型、你公司开展业务的主体及上述三类坏账计提组合划分依据、计提比例设置是否合理。
(2)结合业务开展情况、信用政策详细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并说明相关应收款项账期是否在信用政策以内,如否,请详细列表明超过账期的应收款项情况,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你公司已采取的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的手段及效果,未来改进措施。
(3)结合你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政策、历史坏账水平、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
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6.1 请说明按风险等级五级分类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体、对应的主要业务类型、你公司开展业务的主体及上述三类坏账计提组合划分依据、计提比例设置是否合理。
(1)按风险等级五级分类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体及对应的主要业务类型
按风险等级五级分类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体系子公司宁波盈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等,主要业务类型为金融服务类。
(2)公司开展业务的主体及上述三类坏账计提组合划分依据
应收账款组合 | 开展业务主体 | 划分依据 |
母公司及电工器械制造产业 | 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等公司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 |
通风装备制造产业及环境综合产业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佛山市盈峰环境水处理有限公司等公司 | |
金融服务产业 | 宁波盈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1)电工器械制造产业
股票代码 | 公司简称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5年以上 | 5年以上 | |
603897.SH | 长城科技 | 5 | 20 | 50 | 100 | 100 | |
600577.SH | 精达股份 | 5 | 10 | 20 | 40 | 100 | |
600067.SH | 冠城大通 | 3 | 10 | 30 | 50 | 100 | |
平均值 | 4.33 | 13.33 | 33.33 | 63.33 | 100 | ||
股票代码 | 公司简称 | 1-180天 | 181天-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5年以上 | 5年以上 |
000967.SZ | 盈峰环境 | - | 2 | 10 | 30 | 50 | 80 |
注: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选自2020年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电工材料制造业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差异不大,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账龄180天以内的应收账款金额占比99.97%,坏账风险可控。2)环境综合产业及通风装备制造产业
股票代码 | 公司简称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603686.SH | 龙马环卫 | 5 | 10 | 20 | 50 | 50 | 100 |
000826.SZ | 启迪环境 | 4 | 13 | 52 | 90 | 90 | 90 |
600501.SH | 航天晨光 | 5 | 10 | 15 | 30 | 50 | 100 |
300411.SZ | 金盾股份 | 5 | 10 | 30 | 60 | 100 | 100 |
300091.SZ | 金通灵 | 2 | 10 | 20 | 50 | 80 | 100 |
平均值 | 4.2 | 10.6 | 27.4 | 56 | 66 | 98 | |
000967.SZ | 盈峰环境 | 5 | 10 | 30 | 50 | 50 | 100 |
注: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选自2020年年度报告,启迪环境选自运营业务
由上表可知,公司环境综合产业及通风装备制造产业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差异不大,计提较为谨慎。综述所述,本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设置较为合理。
6.2 结合业务开展情况、信用政策详细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并说明相关应收款项账期是否在信用政策以内,如否,请详细列表明超过账期的应收款项情况,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你公司已采取的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的手段及效果,未来改进措施。
(1)结合业务开展情况、信用政策详细说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 ,公司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应收账面金额 | 占比 |
电工材料制造产业 | 61,295.84 | 10.25% |
通风机械制造产业及环境综合产业 | 516,282.65 | 86.35% |
金融服务产业 | 20,331.46 | 3.40% |
合计 | 597,909.95 | 100.00% |
期末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占比较大系通风装备制造产业及环境综合产业,占比高达86.35%。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大的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大
2019年至 2020 年,本公司营业收入从 1,269,585.87万元增长至1,433,202.51万元,年增长率 12.89%,公司营业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大。
2)销售收入存在明显季节性特征
公司通风装备制造产业及环境综合产业收入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主要与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客户结构所引起。公司主要客户中的市政及国有企业客户一般于每年年末集中采购,第四季度销售占比会偏高,从而导致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3)中联环境采取收取首期款和尾款的收款方式
中联环境环卫装备销售业务结算模式包括货前预收首期款及货后收尾款两部分。中联环境根据客户资信情况,在合同签订后、产品交付前要求客户支付一定比例的首期款,当客户收货并安装调试或验收合格,签署产品交接清单后,则中联环境确认收入形成对客户的应收账款,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对尾款进行结算。
4)项目收款结算周期长
公司由于部分非分期收款的下游客户的回款受财政拨款等因素的影响,回款时间较长,部分非分期收款的下游客户回款时间长于应收账款信用期,为了持续获得客户,中联环境建立了完善的客户管理体系,在综合考虑客户的实际情况、回款风险等因素后,按下游客户的实际回款情况进行应收账款的回款。同时,公司客户多为各地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该类客户于结算后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以及拨付资金时间较长,导致应收账款实际结算周期长于合同约定期限。
(2)与同行业期末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 | 公司简称 | 应收账款余额 | 占营业收入比(%) |
300411.SZ | 金盾股份 | 76,841.82 | 104.72 |
300004.SZ | 南风股份 | 56,601.40 | 70.88 |
603686.SH | 龙马环卫 | 138,436.45 | 25.43 |
000826.SZ | 启迪环境 | 668,454.81 | 78.45 |
平均水平 | 69.87 | ||
本公司 | 597,909.95 | 41.72 |
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1.72%,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主要系各公司产品销售结构有所不同所致。其中龙马环卫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
25.43%,低于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主要系其回款时间短的运营销售占比结构高于公司所致。龙马环卫2020年环卫产业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
55.61%,装备制造收入占比43.65%;公司环卫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4.37%,环卫装备收入占比58.29%,其他产品占比27.97%。公司主要子公司中联环境的装备销售信用政策以合同签订一个月左右预付30%-40%、到货付款50%、剩余尾款按期支付以及到货一次性确认收入等,平均回款时间5个月左右,导致装备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大;环卫运营服务主要按月、季度结算为主,平均回款时间2-3个月左右,明显短于装备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小。
综上所述,本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1.72%,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不同产品销售回款时间特征,与同行业不存在较大差异。
(3)说明相关应收款项账期是否在信用政策以内,如否,请详细列表明超过账期的应收款项情况,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
1)期末应收账款并非均在信用期内,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 应收账款金额 | 占比(%) |
超信用期内金额 | 180,871.28 | 30.25 |
信用期内金额 | 417,038.67 | 69.75 |
合计 | 597,909.95 | 100.00 |
2) 主要客户应收账款超过账期情况及未能收回的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未收回原因 |
1 |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 8,299.64 | 政府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 |
2 | 六盘水市钟山区基础设施发展公司 | 2,882.41 | 政府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 |
3 | 梅河口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2,224.94 | 政府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 |
4 | 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203.17 | 政府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 |
5 | 铜仁市碧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2,151.78 | 政府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 |
6 | 邯郸市金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21.84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7 |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 1,969.26 | 政府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 |
8 | 深圳宝安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1,843.51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9 | 武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1,787.50 | 政府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 |
10 | 吉林省鑫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620.89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11 | 太原市万柏林区城乡管理局 | 1,530.87 | 政府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 |
12 | 安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523.39 | 政府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 |
13 | 太原市小店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 1,492.62 | 政府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 |
14 | 百色市右江区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 1,414.65 | 政府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 |
15 |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1,406.77 | 政府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 |
16 | 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398.53 | 政府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 |
17 | 湖南丰德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398.28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18 | 天津海泰市政绿化有限公司 | 1,356.20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19 | 凯里市海峰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300.88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20 | 新疆万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280.37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 | 小计 | 41,107.50 | - |
- | 占总逾期金额的比 | 22.73% | - |
公司部分客户存在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形,超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80,871.28万元,除上表所列客户余额41,107.50万元外,其他的客户余额合计139,763.78万元。逾期主要原因为下游客户多为各地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该类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以及政府事业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导致应收账款实际结算周期长于合同约定期限。公司应收账款虽存在逾期情况,但未就上述全部逾期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原因为该等客户尚在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经营业务正常,未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名单,未出现重大不利情况导致财务
状况恶化无法支付款项的情况。针对逾期款项,公司安排专人对接跟进催收,客户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公司与客户不存在质量纠纷、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基本未出现收款风险及实际发生坏账损失。
3)公司采取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的手段和效果,未来改进措施。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政策对款项进行持续催收,要求业务部门加强对客户的信用调查,建立良好的客户风险评价系统,对公司客户进行全面风险跟踪调查,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在保证业务合作的前提下,积极催收;实行业务人员责任制,以业务人员负责的客户,按照约定账期按时积极的催收应收账款;于2021年初成立了由公司业务、法务、财务联合组建的逾期应收账款领导办公室,专人跟踪应收账款催收情况,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客户将聘请律师事务所负责走法律诉讼程序,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公司的合法权益,以降低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6.3 结合你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政策、历史坏账水平、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 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商业保理款 | 款项性质 | 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并计算预计信用损失: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 |
2. 公司近三年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情况
单位:万元
年 度 | 应收账款原值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 |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2018年 | 798.93 | 0.14 | 798.93 |
2019年 | 1,948.07 | 0.38 | 1,948.07 |
2020年 | 202.10 | 0.04 | 202.10 |
如上表所示,公司近三年实际发生的应收账款坏账占应收账款余额为0.14%、
0.38%和0.04%,实际坏账水平较低。
3. 公司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1年5月底,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为244,677.48万元,占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43.97%,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良好。
4. 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预期损失率与公司比较如下:
(1) 电工器械制造产业
股票代码 | 公司简称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5年以上 | 5年以上 | |||
603897.SH | 长城科技 | 5 | 20 | 50 | 100 | 100 | |
600577.SH | 精达股份 | 5 | 10 | 20 | 40 | 100 | |
600067.SH | 冠城大通 | 3 | 10 | 30 | 50 | 100 | |
平均值 | 4.33 | 13.33 | 33.33 | 63.33 | 100 | ||
股票代码 | 公司简称 | 1-180天 | 181天-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5年以上 | 5年以上 |
000967.SZ | 盈峰环境 | - | 2 | 10 | 30 | 50 | 80 |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摘自其2020年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电工材料制造业1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差异不大,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账龄180天以内的应收账款金额占比99.97%,坏账风险可控。
(2) 环境综合产业及通风装备制造产业
股票代码 | 公司简称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603686.SH | 龙马环卫 | 5 | 10 | 20 | 50 | 50 | 100 |
000826.SZ | 启迪环境 | 4 | 13 | 52 | 90 | 90 | 90 |
600501.SH | 航天晨光 | 5 | 10 | 15 | 30 | 50 | 100 |
300411.SZ | 金盾股份 | 5 | 10 | 30 | 60 | 100 | 100 |
300091.SZ | 金通灵 | 2 | 10 | 20 | 50 | 80 | 100 |
平均值 | 4.2 | 10.6 | 27.4 | 56 | 66 | 98 | |
000967.SZ | 盈峰环境 | 5 | 10 | 30 | 50 | 50 | 100 |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摘自其2020年年度报告,其中启迪环境选其运营业务板块数据由上表可知,公司环境综合产业及通风装备制造产业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差异不大,计提较为谨慎。5.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账 龄 | 金额 | 占比(%) |
1年以内 | 505,381.71 | 84.52 |
1-2年 | 63,181.77 | 10.57 |
2-3年 | 17,215.31 | 2.88 |
3-5年 | 8,873.07 | 1.48 |
5年以上 | 3,258.10 | 0.54 |
合 计 | 597,909.95 | 100.00 |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为84.52%,占比较高,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好。
6.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了解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查阅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对合同约定的信用政策进行分析,了解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存在变动情况,分析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收入
的比例持续上升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3) 获取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分析应收账款账龄的统计方法,关注账龄较长的客户,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客户信用情况;对逾期的应收账款了解逾期原因,检查期后回款情况,分析其回收的风险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 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行对比分析;对于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检查管理层账龄划分是否正确,评价管理层对组合进行减值评估的方法是否合理,分析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分析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评价其合理性;
(5) 计算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指标,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经营模式、 产品结构占比情况等,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
(6) 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的占比较高,历史坏账水平低,且公司已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催收应收款项,期后回款良好,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坏账计提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7、年报显示,长期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11.79亿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1.16亿元,账面价值10.63亿元。其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账面余额7.49亿元,坏账准备1.01亿元,账面价值6.48亿元。
(1)请补充说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交易对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主要销售商品内容、账期情况、款项形成时间,分期收款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请列表说明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欠款方名称、欠款金额、账龄、欠款原因。并结合相关欠款方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应收款项长期未能收回原因,公司所采取的催款措施,说明长期应收款减值计提是否合理、准确。并说明相关欠款方与你公司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7.1 请补充说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交易对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主要销售商品内容、账期情况、款项形成时间,分期收款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长期应收款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账面余额74,854.95万元(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3,947.61万元),前二十大长期应收款合计29,928.44万元。分期销售商品长期应收款余额中,关联方余额为应收汕头市潮阳区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913.66万元,应收汕头市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66.33万元,其他客户均为非关联方。1)补充前二十大长期应收款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是否关联方 | 主要销售产品内容 | 账期情况 | 款项主要形成时间 | 年末余额 |
1 | 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垃圾转运车、洒水车等 | 按4年8期付款。购车合同签订后,无首付款生产,车辆验收合格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23%的货款,余下货款分7期平均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为合同总金额的11%,付清为止。 | 2020年 | 3,768.53 |
2 |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环卫装备等 | 合同全部供货完成后分5次支付货款,付款比例为每年20%。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全部供货完成后60日支付货款20%,五年支付完毕。 | 款项形成主要在2016年形成 | 3,659.23 |
3 | 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洗扫车、扫路车等 | 签订合同后发货,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合同金额40%,2022年3月30日前支付合同金额30%,2023年3月30日前支付合同金额30%。 | 2020年 | 2,775.13 |
4 | 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否 | 除冰雪设备等 | 全部货物到齐验收合格上牌完毕后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合同货款40%,2019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合同货款30%,2020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剩余30%合同货款。 | 2018年 | 2,013.76 |
5 | 锦州市凌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 否 | 压缩式垃圾车等 | 货到验收合格后三年内付清全部货款(货到后第一个月支付89.5万,第二个月至第三十六个月每月支付82万直至付清全部货款) | 2020年 | 1,975.50 |
6 | 渭南市临渭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 否 | 扫路车、普通垃圾车等 | 车到验收合格后2018年11月30日支付822.6172万,2019年11月30日支付497.50002万,2020年11月30日支付475.10073万,2021年11月30日支付452.70144万,2022年11月30日支付430.30215万,2023年11月30日支付276.91286万。 | 2018年 | 1,679.94 |
7 | 重庆中科盛弘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否 | 洗扫车等 | 2015年5月25日至2020年3月25日共59个月每月支付1.6%,2020年4月25日前支付全款的5.6%,2020年4月25日前付清全部货款。 | 主要系2015年发货 | 1,371.57 |
8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环境设备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为总货款的10%;所有站点货物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总货款的30%;第二年6月24日前支付总货款的30%;第三年6月24日前支付总货款的20%;第四年6月24日前支付总货款 | 2019年 | 1,254.57 |
的10%。 | ||||||
9 | 瀚蓝智慧环卫有限公司 | 否 | 扫路车、压缩式垃圾车等 | 合同单次订单的全部货物到达买方现场并安装完毕、调试后,并在买方对车辆进行上牌工作完成及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下列资料并经买方审核确认后,买方按照验收日期起按季度结算,分9次付款。首次支付:验收通过且相关资料齐全后的次月内支付第一次款项,即单次订单总价的20%;其余8次支付:在首次支付当季度的下一个季度开始支付,每个自然季度最后一个月结算当次订单的10%。 | 2020年 | 1,178.76 |
10 | 北京新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否 | 洗扫车、低压清洗车等 |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付款30%,全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上完牌后付款20%,50%在2020年7月20日之前付清。 | 2018年 | 1,133.50 |
11 | 纳雍县城市管理局 | 否 | 洗扫车、低压清洗车等 | 按照分期付款模式两年三付,合同签订后于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余款于2019年12月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020年12月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利率为4.75%,总价包含利率费用。 | 2018年 | 999.80 |
12 | 石家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否 | 洗扫车等 | 交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二年内付清全部货款。 | 2018年 | 992.00 |
13 | 博乐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 否 | 除冰雪设备等 |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30%货款,第二年支付30%货款,第三年支付40%。 | 2019年 | 971.85 |
14 | 汕头市潮阳区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 是 | 垃圾站等 | 首付20%,余款分24个月等额季度支付。 | 2019、2020年形成 | 913.66 |
15 | 衡南县家汇华宝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洗扫车等 |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额的10%发货,发货3个月内付至合同额的20%,余款21个月内按7个季度平均支付 | 2020年 | 894.70 |
16 | 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否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等 | 2020年9月9日前支付首付款10%,发货后第三个月付至20%。余款分21个月季付,在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25日前支付。 | 2020年 | 892.94 |
17 | 吉林欣雨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垃圾站等 | 分期,首付合同额的15%(153.225万元)发货,余款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次月开始分21个月按季度支付(前6个季度每个季度支付124万元,第七个季度支付124.475万元)。 | 2020年 | 887.32 |
18 |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否 | 洗扫车等 | 合同签订全部货物到期验收合格后于2021年1月31日内支付40%合同货款,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30%合同货款,余款30%于2023年1月31日前全部付清。 | 2020年 | 866.10 |
19 | 济南市章丘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 | 否 | 压缩车 | 设备采购验收完后2个月内支付20%的货款,于12个月后支付20%的货款,于24个月后支付20%的货款,于36个月后支付20%的货款,于48个月后支付20%的货款. | 2019年 | 860.40 |
20 | 珲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否 | 普通垃圾车 | 货到并验收合格后支付5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20%,三年付清。 | 2019年 | 839.20 |
合计 | - | - | - | - | 29,928.44 |
2.分期收款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销售的设备合同金额比较大,客户因规划资金周转考虑与公司商定采用分
期销售的模式签订合同。公司分期收款的销售模式中,主要的销售对象是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客户及部分长期合作的客户,其销售合同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公司中标后签订,其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期限,实际签订合同时根据招投标文件签订。同行业上市公司分期收款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 | 公司简称 | 长期应收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比 |
603686.SH | 龙马环卫 | 27,835.60 | 5.09% |
000826.SZ | 启迪环境 | 2,002.42 | 0.00% |
本公司 | 64,779.88 | 2.15% |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上市公司龙马环卫和启迪环境均存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情况,可见分期收款销售系一种惯用的销售手段,公司采取分期收款的销售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7.2 请列表说明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欠款方名称、欠款金额、账龄、欠款原因。并结合相关欠款方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应收款项长期未能收回原因,公司所采取的催款措施,说明长期应收款减值计提是否合理、准确。并说明相关欠款方与你公司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欠款方名称、欠款金额、账龄、欠款原因
(1)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长期应收款
本期分期销售商品长期应收款总逾期金额为3.79亿元,前二十大逾期客户的欠款金额1.92亿元,占分期销售商品长期应收款逾期金额50.78%。前二十大逾期客户逾期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欠款方名称 | 逾期金额 | 逾期账龄 | 坏账准备 | 坏账比例(%) | |||
逾期1年以内 | 逾期1-2年 | 逾期2-3年 | 逾期3年以上 | |||||
1 |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59.23 | 1,100.80 | 1,105.42 | 1,110.04 | 342.96 | 853.04 | 23.31 |
2 | 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2,013.76 | 631.50 | 657.20 | 725.06 | 415.50 | 20.63 |
3 | 重庆中科盛弘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1,340.59 | 209.42 | 557.26 | 573.91 | 306.95 | 22.90 | |
4 | 北京新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1,133.50 | 1,133.50 | 113.35 | 10.00 | |||
5 | 纳雍县城市管理局 | 999.80 | 519.92 | 389.94 | 89.94 | 141.96 | 14.20 | |
6 | 石家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992.00 | 992.00 | 99.20 | 10.00 | |||
7 | 渭南市临渭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 972.70 | 475.31 | 497.39 | 157.50 | 16.19 | ||
8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853.00 | 826.50 | 26.50 | 106.70 | 12.51 | ||
9 | 珲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839.20 | 314.70 | 524.50 | 110.15 | 13.13 | ||
10 | 汕头市潮阳区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 745.79 | 745.79 | 82.97 | 11.13 | |||
11 | 阿勒泰市环境卫生管理队 | 674.00 | 674.00 | 484.24 | 71.84 | |||
12 | 兰州市安宁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局 | 661.70 | 305.40 | 356.30 | 83.99 | 12.69 | ||
13 | 新疆创世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 549.13 | 549.13 | 549.13 | 100.00 | |||
14 | 北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542.00 | 276.24 | 265.76 | 67.49 | 12.45 | ||
15 | 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509.09 | 509.09 | 50.91 | 10.00 | |||
16 | 广州启明供应链有限公司 | 503.75 | 503.75 | 52.93 | 10.51 | |||
17 | 毕节市七星关区天一绿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 487.99 | 487.99 | 48.80 | 10.00 | |||
18 | 成都中恒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65.29 | 27.66 | 437.63 | 250.38 | 53.81 | ||
19 | 商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877.80 | 877.80 | 87.78 | 10.00 | |||
20 | 商河县城市管理局(商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421.00 | 421.00 | 42.10 | 10.00 | |||
小计 | 19,241.31 | 10,330.70 | 4,380.27 | 2,526.61 | 2,003.73 | 4,105.06 | ||
占比 | 50.78% | 21.33 |
(2) 其他类别长期应收款
其他类别的长期应收款均在信用期内,逾期金额为0元。2.结合相关欠款方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应收款项长期未能收回原因,公司所采取的催款措施,说明长期应收款减值计提合理、准确
(1) 欠款方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应收款项长期未能收回原因
公司长期应收款客户主要系政府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公司的主要逾期长期应收款客户的基本情况、逾期原因具体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基本情况 | 逾期原因 |
1 |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大型国有企业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2 | 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政府事业单位 | 政府部门付款审批周期长 |
3 | 重庆中科盛弘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公司稳定客户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4 | 北京新洁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稳定客户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5 | 纳雍县城市管理局 | 政府事业单位 | 政府部门付款审批周期长 |
6 | 石家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政府事业单位 | 政府部门付款审批周期长 |
7 | 渭南市临渭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 政府事业单位 | 政府部门付款审批周期长 |
8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大型国有企业之子公司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9 | 珲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政府事业单位 | 政府部门付款审批周期长 |
10 | 汕头市潮阳区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 政府事业单位 | 政府部门付款审批周期长 |
11 | 阿勒泰市环境卫生管理队 | 政府事业单位 | 政府部门付款审批周期长 |
12 | 兰州市安宁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局 | 政府事业单位 | 政府部门付款审批周期长 |
13 | 新疆创世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稳定客户 | 资金紧张,已全额计提坏账 |
14 | 北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政府事业单位 | 政府部门付款审批周期长 |
15 | 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事业单位 | 政府部门付款审批周期长 |
16 | 广州启明供应链有限公司 | 公司稳定客户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17 | 毕节市七星关区天一绿洁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稳定客户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18 | 成都中恒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稳定客户 | 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付款审批周期长 |
19 | 商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政府事业单位 | 政府部门付款审批周期长 |
20 |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 政府事业单位 | 政府部门付款审批周期长 |
公司长期应收款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账面余额7.49亿元,逾期金额为3.79亿元,逾期主要原因为下游客户自身资金规划以及政府事业单位付款审批周期长,以及公司部分客户存在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形等所致。公司长期应收款虽存在逾期情况,但未就上述全部逾期长期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而将其归入相
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原因为该等客户尚在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经营业务正常,未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名单,未出现重大不利情况导致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支付款项的情况。
(2) 公司采取的催款措施
公司针对逾期长期应收款已采取下列催款措施:向客户发送设备停机函催款;委派业务员上门催收应收款项;通过GPS对车辆进行远程锁车,限制客户使用;通过法律程序,对客户拖欠款项提起诉讼等,由于逾期单位大部分是政府事业单位或公司稳定客户,预计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较低。
(3) 同行业上市公司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情况
股票代码 | 公司简称 | 未逾期 | 逾期1年以内 | 逾期1-2年 | 逾期2-3年 | 逾期3-4年 | 逾期4-5年 | 逾期5年以上 |
603686.SH | 龙马环卫 | 5% | 10% | 20% | 50% | 50% | 100% | 100% |
本公司 | 5% | 10% | 15% | 35% | 55% | 55% | 100% |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但公司每年结合客户当前状况以及预计未来偿还能力,对已经失信或者预计偿还能力低的客户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公司2020年末长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11.67%,龙马环卫的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为6.25%,本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较高,相对较为严谨。
(4) 公司近三年长期应收款实际坏账损失情况
单位:万元
年 份 | 金额 | 占长期应收款余额比例(%) |
2018年 | -- | -- |
2019年 | 394.96 | 0.34 |
2020年 | -- | -- |
如上表所示,公司近三年实际发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较小,仅2019年发生
394.96万元坏账金额。
综上所述,公司长期应收款客户主要系国企和政府事业单位、公司稳定大客户,客户资质良好,逾期坏账损失较低,历史坏账水平低,且公司已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催收逾期款项,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坏账计提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故认为长期应收款减值计提合理、准确。
3.相关欠款方与你公司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
我们取得长期应收款客户清单,核实长期应收逾期客户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除长期应收逾期客户汕头市潮阳区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逾期745.79万元)系子公司之联营公司之外,其他长期应收款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长期应收款基本情况及坏账计提情况,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向管理层了解期末长期应收款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公司的信用政策及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2) 了解管理层对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和未来的还款能力和意愿等对信用风险做出的评估情况;
(3) 评估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并复核管理层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的准确性;
(4) 对重要客户及主要工程项目实施函证或实地走访程序,确认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往来款项的余额及合同履行情况;
(5) 检查长期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6) 获取长期应收账款客户清单,核查公司与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我们认为长期应收款减值计提合理、准确。除汕头市潮阳区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系子公司之联营公司之外,其他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
8、年报显示,预付账款期末余额1.38亿元,较期初增长93.90%,请详细说明预
付账款的性质、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期后结算情况以及预付账款中是否存在关联方。
【回复】
8.1 详细说明预付账款的性质、较期初大幅增长的原因
1.公司两年预付账款分性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变动额 | 变动占比 | 变动率 |
货款 | 8,477.40 | 4,783.28 | 3,694.12 | 55.37% | 77.23% |
工程和设备款 | 246.70 | 48.48 | 198.22 | 2.97% | 408.89% |
其他 | 5,052.82 | 2,273.45 | 2,779.37 | 41.66% | 122.25% |
合计 | 13,776.92 | 7,105.21 | 6,671.71 | 100.00% | 93.90% |
由上表可知,本期期末余额与期初相比增加6,671.71万元,主要系货款及其他款项大幅度上升所致。本期货款与上期上升53.11%,主要为电磁线事业部在手订单增多,公司根据市场价格走势备货铜等主要原材料,铜材料一般采用款到发货结算方式,因此本期预付大幅度上升,期后所购买材料已到货。本期期末预付其他款项性质主要为预付租金费用、劳务费用、牌照及保险费用等项目运营成本,本期其他费用款大幅度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运营规模逐渐扩大,运营项目公司数量增加较多相应运营所需费用大幅度上升。2020年末预付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年末余额 | 期初金额 | 是否关联方 | 期后是否已结算 |
江西铜业(深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铜 | 1,965.08 | - | 否 | 是 |
沈阳金昇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铜 | 1,113.60 | 643.92 | 否 | 是 |
江苏华东正大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风机配件 | 588.11 | - | 否 | 未到结算时间 |
湖南中联重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货款 | 395.40 | - | 是 | 是 |
湖北融惠合鼎贸易有限公司 | 风机配件 | 302.03 | 55.87 | 否 | 未到结算时间 |
山东蓝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285.66 | - | 否 | 是 |
辽宁雄宇机电有限公司 | 铜 | 281.18 | 301.58 | 否 | 是 |
北京圣通和科技有限公司 | 监测设备配件 | 273.48 | - | 否 | 是 |
西克麦哈克(北京)仪器有限公司 | 监测设备配件 | 250.74 | 56.20 | 否 | 是 |
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监测设备配件 | 224.00 | - | 否 | 是 |
合计 | - | 5,679.28 | 1,057.56 | - | - |
8.2 详细说明预付账款的期后结算情况
年末预付账款余额13,776.92万元,截止5月31日已结算55.93%,期后结算情况良好。
8.3 详细说明预付账款中是否存在关联方
本期期末预付关联方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单位 | 关联方性质 | 采购内容 | 期末预付金额 | 账龄 |
湖南中联重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子公司 | 货款 | 395.40 | 1年以内 |
除此外不存在期末预付关联方情况。
9、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中含应收拆借款4,844.20万元,请说明应收拆借款借款主体名称、形成时间、形成原因、主要内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结合还款能力、期后结算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9.1 请说明应收拆借款借款主体名称、形成时间、形成原因、主要内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应收拆借款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 形成原因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期末拆借余额 | 说明 |
廉江绿色东 | 公司持有其50%股 | 5,080.00 | 2019.01.06 | 2023.01.05 | 1,309.69 | [注1] |
方公司 | 权,对其提供资金支持发展固废处理业务以保障项目建设进度 | 981.87 | 2019.01.06 | 2023.01.05 | ||
400.00 | 2020.09.28 | 2023.09.30 | ||||
300.00 | 2020.12.14 | 2023.09.30 | ||||
亮科环保公司 | 资金拆借主要发生在公司对其实施控制期间,为支持原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其提供资金支持 | 2,100.00 | 2019.04.30 | 2021.12.31 | 3,016.53 | [注2] |
922.96 | 2019.04.30 | 2021.12.31 | ||||
中联瑞康环境公司 | 公司持有其48%股权,对其提供资金支持发展环卫服务业务 | 120.00 | 2018.09.04 | 125.98 | [注3] | |
吉林欣雨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孙公司的少数股东,对其提供资金支持发展环卫服务业务,并按6%收取资金占用费 | 140.00 | 2019.03.20 | 2021.03.20 | 392.00 | [注4] |
168.00 | 2019.05.29 | 2021.05.31 | ||||
168.00 | 2019.09.03 | 2024.09.30 | ||||
合计 | - | - | - | 4,844.20 | - |
[注1]根据子公司绿色东方公司与廉江绿色东方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期初绿色东方公司已向廉江绿色东方公司拆出6,061.87万元,期初应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368.76万元,本期向其拆出700.00万元,本期应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为462.68万元,本期实际收到其归还的借款本金6,000.00万元和资金占用费283.61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期末应收其借款本金761.87万元,资金占用费547.82万元[注2]根据本公司与亮科环保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期初本公司向亮科环保公司拆出3,022.96万元,期初应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18.08万元,本期应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201.25万元,实际收到其归还的借款本金22.96万元和资金占用费202.8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期末应收其借款本金3,000.00万元,资金占用费16.53万元[注3]根据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与中联瑞康环境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期初中联环境公司已向中联瑞康环境公司拆出120.00万元,期初应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7.91万元,本期应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为5.98万元,本期实际收到其归还的资金占用费7.9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期末应收其借款本金120.00万元和资金占用费5.98万元。截止6月21日已收回该款项。
[注4]根据孙公司松原市中联欣雨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与吉林欣雨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期初松原市中联欣雨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向吉林欣雨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拆出
476.00 万元,本期实际收到其归还的借款84.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期末应收其借款本金392.00万元公司对亮科环保公司的资金拆借是发生在其控制期间,不构成对外财务资助外,对廉江绿色东方公司、中联瑞康环境公司的资金拆借构成对外财务资助。资金拆借形成原因及背景见本说明问题1所述。
吉林欣雨公司系公司控股孙公司的少数股东,公司对其拆借款系公司为开拓吉林环卫服务项目,委托其进行项目前期运作,并向其拆出资金476万元作为环卫项目前期开拓的资金需求,待项目中标后与之结算,公司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按6%收取资金占用费。截至2020年末,资金拆借余额为392.00万元,截至2021年5月底已收回140.00万,剩余部分预计2021年6月30日前收回。公司为支持环卫服务业务对其提供资金拆借,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构成财务资助行为。
9.2 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亮科环保公司的资金拆借属于控制期间实施的对子公司的资金拆出,在发生时点不属于对外关联资金拆借,不需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无需单独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公司对廉江绿色东方的资金拆借,已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50%持股比例向廉江绿色东方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利率预计为8.00%,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公司已公开披露《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公司对中联瑞康环境公司提供资金拆借,履行了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财务资助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吉林欣雨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公司对其提供资金支持以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环卫服务业务。公司履行了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财务资助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9.3 并结合还款能力、期后结算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期末资金拆借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 拆借余额 | 坏账计提金额 | 款项归还或 拟归还时间 | 坏账是否计提充分 |
廉江绿色东方公司 | 1,309.69 | 72.84 | 2023/1/5 | 是 |
亮科环保公司 | 3,016.53 | 639.57 | 2021/12/31 | 是 |
中联瑞康环境公司 | 125.98 | 33.22 | 2021/6/22 | 是 |
吉林欣雨公司 | 392.00 | 39.20 | 截至2021年5月底已归还140万元,其余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 | 是 |
合计 | 4,844.20 | 784.83 | - | - |
上述资金拆借对象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少数股东,所涉及到的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按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公开资料查询未见明显违规情况及被列入失信人信息等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公司根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坏账计提充分。
9.4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拆借款,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与公司货币资金、投资与筹资活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及子公司账户明细表及银行流水,检查拆借单位借贷方发生额的增减变动,获取借款合同,并核对至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获取公司借款利息表并复核,公司利息计算是否准确;
4.对期末大额拆借款项实施其他应收款函证程序或替代程序、期后回款测试,以验证其期末余额的存在和准确性;
5.复核坏账计提过程,检查公司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6.公开资料查询资金拆借方的信誉情况、期后中标情况等影响还款能力的相关信息;
7.查阅公司公告,查看公司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拆借款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亮科环保公司的资金拆借是发生在其控制期间,不构成对外财务资助,公司已
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廉江绿色东方公司、中联瑞康环境公司、吉林欣雨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拆借构成对外财务资助,其中,公司对廉江绿色东方公司的资金拆借已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中联瑞康环境公司、吉林欣雨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拆借未按财务资助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拆借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10、年报显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含有分期收取的股权转让款3.37亿元,请详细说明上述股权转让款涉及的具体事项、转让时间、约定的款项支付时间、是否存在逾期收款情形、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并结合交易对方还款能力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0.1 请详细说明上述股权转让款涉及的具体事项、转让时间、约定的款项支付时间、是否存在逾期收款情形、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5 月 24 日,上风风能与公司分别签署关于宇星科技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公司将宇星科技公司100%股权以评估价为基础,作价15.81 亿元出售给上风风能公司。2019年8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8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上风风能公司(含宇星科技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绍兴盈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上风风能分期支付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还款情况及实际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约定还款情况 | 金 额 | 实际还款情况 | 金 额 | 是否逾期 |
2019年9月15日前 | 100,000.00 | 2019年6-8月 | 100,118.48 | 否 |
2020年12月31日前 | 20,000.00 | 2020年5-12月 | 22,665.20 | 否 |
2021年12月31日前 | 38,100.00 | 2021年1-5月 | 18,314.00 | - |
合 计 | 158,100.00 | - | 141,097.68 | - |
上风风能公司已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分期完成款项支付,并未出现逾期情况。
截至2020年末,上风风能公司剩余未支付股权款本金35,316.32万元,折现后金额33,714.86万元,期末根据流动性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5月底,上风风能公司已支付股权款18,314.00万元,剩余未支付金额17,002.32万元,期后回款情况较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8月10日、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内容。
10.2 结合交易对方还款能力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转让宇星科技100%股权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已于股权转让当年结清,剩余两期股权转让款合计5.81亿元,主要来源于宇星科技的应收款及将来产生的现金流,宇星科技经营情况较稳定。为了保障剩余股权转让款的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宇星科技100%股权已质押给公司,作为剩余两期股权转让款支付的履约保障。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9]第 192号评估报告,宇星科技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58,024.11万元,故公司预计股权转让款预期信用损失为0%,未计提减值准备。
10.3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公司分期收取股权款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 了解与货币资金、投资与筹资活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了解公司股权转让的背景,检查股权转让的审批程序、股权转让协议等原始文件;
3. 获取公司账户明细表及银行流水,检查股权转让款收回情况,并核对至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 获取公司分期收取股权转让款折现计算表并复核计算,检查公司分期收取股权转让款折现是否准确;
5. 复核管理层关于坏账计提的判断,检查公司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6. 查阅公司公告,查看公司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出售宇星科技股权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宇星科技公司经营业务稳定,还款能力较好,2019年度、2020年度均系提前还款,不存在坏账损失的情况,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合理。
11、年报显示,固定资产期末余额16.41亿元,本报告期增加64.93%。其中5.87亿元固定资产未办妥产权证书,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0。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17.83亿元,本期未计提减值准备。
(1)请补充说明部分固定资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原因、影响以及办理进度,是否对你公司日常经营构成重大障碍。
(2)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在建工程相关工程建设进展、是否陷入停顿、预定转固时间及尚需投入的金额,并说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在建工程转固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结合上述情况和相关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使用年限等详细说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就(2)、(3)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1.1 请补充说明部分固定资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原因、影响以及办理进度,是否对你公司日常经营构成重大障碍
2020年末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影响 | 办理进度 | 是否对公司日常经营构成重大障碍 |
顺德环保产业园 | 48,431.01 | 新完工房产,2020年12月提交办理文件 | 无影响 | 正在办理中 | 否 |
麓二园展示中心 及附属工程 | 10,268.39 | 部分完工转固,待整体完工后办理产权证 | 无影响 | 其他部分尚在施工建设,待整体完工后办 | 否 |
理产权 | |||||
合计 | 58,699.40 | —— | —— | —— | —— |
11.2 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在建工程相关工程建设进展、是否陷入停顿、预定转固时间及尚需投入的金额,并说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在建工程转固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 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工程进展等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在建工程 余额 | 工程进度(%) | 是否 陷入停顿 | 预定转固时间 | 尚需投入金额 |
泌阳垃圾焚烧BOT项目 | 21,977.23 | 73.90 | 否 | 2021年下半年 | 8,172.57 |
鄱阳垃圾焚烧BOT项目 | 30,569.14 | 74.01 | 否 | 2021年下半年 | 10,735.41 |
嘉鱼星舟污水处理BOT项目 | 19,919.44 | 100.00 | 否 | 2021年下半年 | |
通山星舟污水处理BOT项目 | 18,249.27 | 100.00 | 否 | 2021年下半年 | |
通山通大污水处理BOT项目 | 5,921.93 | 44.83 | 否 | 2021年下半年 | 7,287.16 |
茂名污水处理BOT项目 | 9,711.26 | 93.00 | 否 | 2021年下半年 | 1,501.27 |
巴林右旗污水处理BOT项目 | 4,335.05 | 96.00 | 否 | 2021年下半年 | 302.47 |
盈和PPP项目 | 21,961.32 | 54.50 | 否 | 2022年上半年 | 18,365.11 |
麓二园员工宿舍建设 | 4,703.12 | 72.36 | 否 | 2021年下半年 | 1,796.60 |
六安餐厨项目 | 7,892.98 | 70.55 | 否 | 2021年下半年 | 3,298.40 |
常德泽联PPP项目 | 4,088.44 | 23.70 | 否 | 2022年上半年 | 13,160.51 |
醴陵垃圾焚烧项目 | 6,091.18 | 12.18 | 否 | 2023年下半年 | 43,910.00 |
醴陵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 3,611.09 | 36.03 | 否 | 2021年下半年 | 6,397.00 |
花垣污水处理项目 | 2,563.27 | 48.36 | 否 | 2022年上半年 | 2,783.27 |
小 计 | 161,594.72 | 117,709.76 |
嘉鱼星舟污水处理BOT项目: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末已完成污水处理试运行、通过环保验收并提交水质检测报告,工程形象进度100%,但未完成业主验收工作,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未转固。
通山星舟污水处理BOT项目: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末在建工程形象进度100%,因尚未开始商业试运行及后续验收工作,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未转固。
2. 在建工程转固的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待安装设备、房屋建筑物新建及改造类项目、涉及特许经营权的在建工程项目和其他零星工程。公司涉及特许经营权的在建工程项目主要系与政府业主方直接签订PPP项目协议的工程,具体包括建设-运营-移交(BOT)、管理合同(MC)、委托运营(OM)、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不同运作方式。根据准则规定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1) 待安装设备:自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结转至固定资产专用设备或通用设备等。
(2) 房屋建筑物新建及改造类项目:待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至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3) 涉及特许经营权的在建工程项目
1)垃圾焚烧类项目结转时点为:工程项目建设结束后完成约定的各项试验项目,并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运行测试验收;
2)垃圾处理类项目结转时点为:工程项目建设结束后达到约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并通过业主单位竣工验收;
3)环卫一体化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建设和运营服务两部分,垃圾站、中转站和填埋场等环卫建筑物或设施建设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时结转至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环卫车辆等环卫设备自实际投入运营并按约定通过政府绩效考核后结转至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4) 其他项目主要系PPP合同之附属项目:项目建设投入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3. 2020年度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 类 型 | 转入固定资产 | 转入无形资产 | 期末数 | 结转时点 |
顺德环保产业园 | 房屋建筑物 | 47,674.42 | 建设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 ||
盈和PPP项目 | 垃圾处理类 | 1,854.15 | 21,961.32 | 工程项目建设结束后达到约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并取得业主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子项目垃圾转运系统竣工验收转固 | |
麓二园北厂区西地块建设 | 房屋建筑物 | 2,485.62 | 33.56 | 建设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 |
铜仁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 环卫一体化 | 17,307.17 | 1,743.42 | 环卫车辆已实际投入运营且运营效果通过政府绩效考核,期末余额系未完工的环卫建筑物或设施 | |
宝安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 环卫一体化 | 32,436.51 | 1,299.93 | 环卫车辆已实际投入运营且运营效果通过政府绩效考核,期末余额系未完工的环卫建筑物或设施 | |
凯里垃圾站建造项目 | 环卫一体化 | 8,414.54 | 垃圾站验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 ||
娄底垃圾站建设项目 | 环卫一体化 | 2,161.67 | 垃圾站验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 ||
深圳盈联PPP项目 | 环卫一体化 | 4,035.68 | 250.30 | 环卫车辆已实际投入运营且运营效果通过政府绩效考核,期末余额系未完工的环卫设施 | |
寿县飞灰填埋项目 | 其他项目 | 2,511.62 | 建设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 ||
连平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 环卫一体化 | 1,902.01 | 87.59 | 环卫车辆已实际投入运营且运营效果通过政府绩效考核 | |
宾川环卫一体化项目 | 环卫一体化 | 1,564.37 | 环卫车辆已实际投入运营且运营效果通过政府绩效考核 | ||
鞍山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 环卫一体化 | 1,489.21 | 694.64 | 环卫车辆已实际投入运营且运营效果通过政府绩效考核,期末余额系未完工的环卫设施 | |
石门环卫一体化项目 | 环卫一体化 | 1,429.45 | 环卫车辆已实际投入运营且运营效果通过政府绩效考核 | ||
安化环卫一体化(二期) | 环卫一体化 | 1,125.95 | 578.20 | 环卫车辆已实际投入运营且运营效果通过政府绩效考核,期末余额系未完工的环卫设施 | |
零星工程 | 零星工程 | 8,707.81 | 1,621.89 | 验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 |
待安装设备 | 待安装设备 | 2,325.01 | 868.05 | 2,860.20 | 验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
小 计 | 61,192.86 | 77,100.40 | |||
本期转固、转入无形资产总额 | 61,192.86 | 82,194.51 | |||
结转金额占比(%) | 100.00 | 93.80 |
11.3 结合上述情况和相关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使用年限等详细说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且合理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 | 账面净值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状态 |
房屋建筑物 | 100,524.50 | 100,524.50 | 在用 | |
通用设备 | 8,593.85 | 8,593.85 | 在用 | |
专用设备 | 50,183.69 | 50,183.69 | 在用 | |
运输工具 | 3,013.66 | 3,013.66 | 在用 | |
其他设备 | 1,738.97 | 1,738.97 | 在用 | |
合 计 | 164,054.67 | 164,054.67 |
报告期末,主要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所属公司 | 资产名称 | 账面净值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剩余使用年限 |
中联环境 | 联合厂房 | 14,338.59 | 14,338.59 | 29年 | |
麓二园展示中心及附属工程 | 10,268.39 | 10,268.39 | 24年 | ||
园区绿化和附属工程 | 7,064.45 | 7,064.45 | 29-34年 | ||
办公楼 | 6,380.59 | 6,380.59 | 19年 | ||
废水废气处理设备 | 4,080.24 | 4,080.24 | 7-10年 | ||
整机油漆车间 | 2,841.48 | 2,841.48 | 19年 | ||
喷漆涂装设备 | 1,516.74 | 1,516.74 | 6-9年 | ||
小计 | 46,490.49 | 46,490.49 | |||
上专股份 | 1#7#厂房及附属工程 | 3,329.48 | 3,329.48 | 12年 | |
2-6#厂房、食堂和宿舍 | 1,384.45 | 1,384.45 | 8年 | ||
小计 | 4,713.93 | 4,713.93 | |||
安徽威奇 | 厂房、仓库及研发楼 | 2,127.94 | 2,127.94 | 11年 | |
污染物治理设备 | 1,270.08 | 1,270.08 | 8年 | ||
小计 | 3,398.02 | 3,398.02 | |||
广东威奇 | 废弃物治理设备 | 2,930.18 | 2,930.18 | 7年 | |
退火机和漆包机 | 1,062.51 | 1,062.51 | 7-10年 | ||
小计 | 3,992.69 | 3,992.69 | |||
广东盈峰 科技 | 顺德环保产业园 | 35,391.93 | 35,391.93 | 48年 | |
产业园附属工程 | 13,039.08 | 13,039.08 | 10年 | ||
小计 | 48,431.01 | 48,431.01 | |||
长高中联 | 环卫车辆及设施 | 7,656.27 | 7,656.27 | 5-7年 | |
小计 | 7,656.27 | 7,656.27 |
合计 | 114,682.41 | 114,682.41 |
报告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无暂时闲置固定资产,所有固定资产使用状态未发生较大变化,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净利润率保持在10%左右),公司管理层判断其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充分且合理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垃圾焚烧类、垃圾处理类、污水处理类、环卫一体化、房屋建筑物和其他,在建工程均按预计进度推进,进展良好。
2020年度,公司在建工程分项目类型构成、本期投入及运营现状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类型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运营状态 |
垃圾焚烧项目 | 18,126.65 | 40,510.90 | 58,637.56 | 58,637.56 | 正常 | |
垃圾处理项目 | 10,086.16 | 25,710.72 | 33,942.73 | 33,942.73 | 正常 | |
污水处理项目 | 49,513.22 | 11,230.02 | 60,700.22 | 60,700.22 | 正常 | |
环卫一体化项目 | 32,743.14 | 62,439.78 | 15,753.62 | 15,753.62 | 正常 | |
房屋建筑物 | 40,074.31 | 14,822.41 | 4,736.68 | 4,736.68 | 正常 | |
零星工程 | 3,513.26 | 6,816.45 | 1,621.89 | 1,621.89 | 正常 | |
待安装设备 | 989.51 | 5,063.75 | 2,860.20 | 2,860.20 | 正常 | |
合 计 | 155,046.24 | 166,594.04 | 178,252.91 | 178,252.91 |
(1) 垃圾焚烧类项目减值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运营现状 |
泌阳垃圾焚烧BOT项目 | 3,417.94 | 18,559.29 | 21,977.23 | 21,977.23 | 正常 | |
鄱阳垃圾焚烧BOT项目 | 9,913.42 | 20,655.72 | 30,569.14 | 30,569.14 | 正常 | |
醴陵垃圾焚烧项目 | 4,795.29 | 1,295.90 | 6,091.18 | 6,091.18 | 正常 | |
合 计 | 18,126.65 | 40,510.90 | 58,637.56 | 58,637.56 |
对于垃圾焚烧类项目,公司及评估机构在评估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时,已对相关项目根据预计垃圾处理量、预计垃圾处理收入和电费收入等条件合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经测试其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相关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故未计提价值准备。
(2) 垃圾处理类项目减值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运营现状 |
盈和PPP项目 | 10,086.16 | 13,729.31 | 21,961.32 | 21,961.32 | 正常 | |
六安餐厨项目 | 7,892.98 | 7,892.98 | 7,892.98 | 正常 | ||
常德泽联PPP项目 | 4,088.44 | 4,088.44 | 4,088.44 | 正常 | ||
合 计 | 10,086.16 | 25,710.72 | 33,942.73 | 33,942.73 |
对于垃圾处理类项目,公司及评估机构在评估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时,已对相关项目根据预计垃圾处理量、预计垃圾处理单价、相关成本费用等合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经测试其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相关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故未计提价值准备。
(3) 污水处理类项目减值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运营现状 |
嘉鱼星舟污水处理BOT项目 | 17,676.79 | 2,242.65 | 19,919.44 | 19,919.44 | 正常 | |
通山星舟污水处理BOT项目 | 15,346.74 | 2,902.53 | 18,249.27 | 18,249.27 | 正常 | |
通山通大污水处理BOT项目 | 4,259.76 | 1,662.17 | 5,921.93 | 5,921.93 | 正常 | |
茂名污水处理BOT项目 | 7,877.06 | 1,834.19 | 9,711.26 | 9,711.26 | 正常 | |
其他污水处理项目 | 4,352.87 | 2,588.47 | 6,898.32 | 6,898.32 | 正常 | |
合 计 | 49,513.22 | 11,230.02 | 60,700.22 | 60,700.22 |
对于污水处理类项目,公司已根据项目预计污水处理量、预计污水处理单价、政府保底条款等条件合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经测试其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相关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故未计提价值准备。
(4) 环卫一体化项目减值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运营现状 |
醴陵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 1,762.24 | 2,246.98 | 3,611.09 | 3,611.09 | 正常 | |
醴陵填埋项目 | 886.78 | 642 | 1,528.78 | 1,528.78 | 正常 | |
铜仁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 14,829.63 | 4,220.97 | 1,743.42 | 1,743.42 | 正常 | |
稷山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 838.57 | 651.43 | 1,348.57 | 1,348.57 | 正常 |
工程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运营现状 |
宝安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 33,736.44 | 1,299.93 | 1,299.93 | 正常 | ||
安龙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 1,087.46 | 667.78 | 1,227.26 | 1,227.26 | 正常 | |
零星PPP项目 | 4,974.58 | 18,061.66 | 4,994.58 | 4,994.58 | 正常 | |
合 计 | 24,379.26 | 60,227.45 | 15,753.62 | 15,753.62 |
对于环卫一体化类项目,公司及评估机构在评估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时,已对相关项目根据预计垃圾转运量和垃圾转运单价及相关成本费用合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经测试其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相关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故未计提价值准备。
(5) 房屋建筑物项目减值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运营现状 |
麓二园员工宿舍建设 | 4,703.12 | 4,703.12 | 4,703.12 | 正常 | ||
麓二园北厂区西地块建设 | 824.88 | 1,694.30 | 33.56 | 33.56 | 正常 | |
合 计 | 824.88 | 6,397.43 | 4,736.68 | 4,736.68 |
报告期末,公司房屋建筑物类项目系麓二园项目附属之员工宿舍建设,正处于持续投入、正常建设状态,预计2021年下半年完工转固。麓二园项目所属公司中联环境近三年经营稳定,盈利能力良好,同时,该麓二园项目所处区域较好,公司确认麓二园员工宿舍建设项目未发现减值迹象,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6) 零星工程及待安装设备减值测试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零星工程及待安装设备账面价值分别为1,621.89万元和2,860.20万元,零星工程正处于施工建设阶段,设备处于待安装调试阶段,均属于正常状态,待达到可使用状态后转固,不存在减值迹象,故公司未计提相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综上,2020年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11.4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公司在建工程进展、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减值情况,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程序:
1. 了解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固定资产卡片及明细账,核对是否一致,进一步比较本期与上期固定资产变化情况、检查固定资产转固依据、复核累计折旧计提的准确性,并确认固定资产分类、使用年限、累计折旧计提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3. 检查固定资产权属证书,并与固定资产卡片核对,验证固定资产的权属情况及权利状态;
4. 实施固定资产盘点程序,实地查看固定资产,观察其状态是否老化闲置,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5. 获取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测试过程,判断公司减值准备评价依据是否合理、计提是否充分、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减值准备测试过程及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6. 向管理层了解公司在建工程项目进度、工程运营现状及计提减值情况;获取管理层及评估机构对在建工程减值测试过程,判断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7. 查阅明细账核实在建工程的增加和转固情况,并检查相应的PPP协议、主要供应商合同、发票和银行付款单、监理单位监理报告、施工单位进度确认单及竣工验收报告等,核查在建工程增加的真实性、转固时点的准确性;
8. 对在建工程实施实地查看程序,确定工程是否存在,是否有实质性变化,工程进度是否与了解的情况相符。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12、年报显示,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往来较多,请你公司自查关联交易是否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回复】
12.1 公司自查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中联瑞康环境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履行了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财务资助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已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关联交易决策要求,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等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型 | 是否履行 | 决策程序/说明 |
1 | 关联采购及销售 | 是 | 2020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独董发表独立意见 |
2 | 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 | 是 | 2020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独董发表独立意见 |
3 | 关联租赁 | 不适用 | 关联租赁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标准,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4 | 关联方提供物流运输服务 | 不适用 | 关联方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标准,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5 | 关联担保 | 不适用 | 1、对于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需履行对应的决策程序; 2、公司向宇星科技、亮科环保提供担保,主要系该等公司曾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该等公司出表前公司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而对其提供担保,属于控制期间实施的对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在担保发生的时点不属于对外关联担保,不需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
6 | 关联资金拆借 | 不适用 | 1、公司向宇星科技、亮科环保、天枢新能拆出资金,主要系该等公司曾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该等公司出表前公司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而对其拆出资金,属于控制期间实施的对子公司的资金拆出,在发生时点不属于对外关联资金拆借,不需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
7 | 关联财务资助 | 适用 | 1、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50%持股比例向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利率预计为8.00%,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公司已公开披露《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2、公司为汕头中联瑞康环境公司提供资金拆借,主要背景为:该等公司系公司的联营公司,为支持其发展环卫服务业务,公司对其拆出资金。公司履行了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财务资助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8 | 关联方代理报关费 | 不适用 | 关联方代理报关费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标准,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9 | 关联方提供IT服务费 | 不适用 | 关联方提供IT服务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标准,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10 | 关联方代垫展会费用 | 不适用 | 关联方代垫展会费用金额未达到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标准,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11 | 继续执行销售合同特殊约定 | 不适用 | 该等交易合同的特殊约定,主要背景为:2017年5月21日,中联环境与中联重科签订了《资产划转协议》,约定中联重科将其截至2017年5月31日的环卫业务部门相关资产、负债全部划转至中联环境,2017年6月1日中联重科环卫业务部门并入中联环境,在此之后,对于不愿意转移债权债务关系的客户,中联环境为了继续执行原以中联重科名义签订的销售合同,由中联环境开票给中联重科,中联重科再以相同价格对外向终端客户开具。因中联环境通过开票给中联重科,再由中联重科开票给终端客户只是为了确保继续执行的合同开票单位仍为中联重科,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销售。该特殊约定对应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历史原因,遵照《资产划转协议》而产生,在公司2018年12月收购中联重科之前已经发生,所以不需履行对应的决策程序。 |
12.2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非经营性往来、财务资助情况情况见本说明问题1、10所述。除对廉江绿色东方公司、中联瑞康环境公司的资金拆借构成对外财务资助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