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17日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11时以现场方式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