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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青海春天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2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青海春天股票代码:600381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塔红土进取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座801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释 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青海春天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泰达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塔红土进取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红塔红土基金本次减持青海春天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7776046F
法定代表人李凌
注册资本49,6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2日
经营期限不约定期限
主要营业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座801
主要股东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9.27%)、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30.24%)、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49%)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凌董事长中国广东深圳
饶雄总经理、董事中国广东深圳
王园副总经理中国广东深圳
毛志宏董事中国云南昆明
李夏董事中国广东深圳
徐骥董事中国北京
张妮董事中国北京
张铁山独立董事中国北京
贺卫独立董事中国上海
傅曦林独立董事中国广东深圳
刘珍监事中国广东深圳
王靖职工监事、财务负责人中国广东深圳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青海春天股份,减持计划详见青海春天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的2021-017号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5月19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870,0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继续减持青海春天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青海春天3,647,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0.62%,减持平均价格为【8.24】元/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海春天33,000,000股股份,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5.6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青海春天29,353,000股股份,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4.999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红塔红土基金33,000,0005.62%29,353,0004.9999%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方式买卖青海春天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红塔红土进取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2021年6月21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1号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股票代码6003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塔红土进取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东深圳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海春天33,000,000股股份,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5.62%。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3,647,000股青海春天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6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海春天29,353,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青海春天总股本的4.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将减少在青海春天拥有的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塔红土进取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2021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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