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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1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Vanchip (Tianjin) Technology Co., Ltd.(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3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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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股票类型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公开发行股份不低于4,008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新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2%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40,008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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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承诺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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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一)收入可能无法持续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01.63万元、58,142.27万元和181,044.7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2.48%,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公司未来销售收入增长主要由现有产品订单的交付和未来新产品的研发情况等较为复杂的内外部因素共同决定,可能受行业总体需求下降、供应链某个或多个环节产能紧张或中断供应、资金周转不佳、新产品开发成果不及预期、产品出现质量事故等多方面负面因素的影响,存在未来销售收入无法保持持续增长的风险。

(二)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消费电子产品之中,消费电子行业具有竞争激烈、产品和技术更迭较快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1.89%、18.04%和18.12%,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产品的销售单价受美系和日系领先厂商同类产品的市场定价、客户采购规模、终端客户市场地位以及过往销售价格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定价空间相对有限。同时,公司原材料及封测服务的采购价格取决于公司采购数量以及产业链供需关系的情况,产品单位成本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若未来原材料或封装测试服务产能供给紧张导致采购价格上涨,或公司在射频前端芯片市场的竞争力或供应链中的议价能力有所下降,均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部分供应商替代性选择较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稳懋、格罗方德、台积电、村田和珠海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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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分别向公司供应晶圆、电容电感和基板等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五家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当期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85.77%、79.09%和89.95%,占比较高。

在封装测试环节,公司主要与长电科技、苏州日月新、甬矽电子进行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向前述三家封装测试服务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公司封装测试服务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4.09%、98.72%和99.99%,占比较高。

全球半导体产业链中,与上述原材料、封装测试供应商技术实力和供应能力相同或接近的替代性选择较少。因此,若公司当前合作的一个或多个供应商中断或终止与公司的商业合作关系,亦或大幅提升供货价格、付款要求、交货期限等商业合作条件,且公司难以及时转向合格的替代供应商,公司将面临产能不足、原材料供应短缺等情况,存在因产能瓶颈不能按期交付产品以及商业合作条件恶化的风险,均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四)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一致行动协议影响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荣秀丽和孙亦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两人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38.29%。2019年1月25日,荣秀丽、孙亦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表决上保持一致,持续共同控制公司。

若公司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孙亦军未来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出现分歧,且一方或双方未能按照《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解决争议并形成一致意见,则可能降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效率,削弱共同控制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对公司治理和控制权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联发科和Gaintech未履行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相关承诺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Gaintech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8.1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和孙亦军共同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差距为10.17%。

联发科与其全资控制的主体Gaintech共同于2019年11月29日和2021年3月31日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和《补充承诺》,承诺不谋求公司控制权,并对不扩大所持公司股份和股份表决权比例、放弃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表决权、限制董事提名人数作出具体的特别承诺,承诺期间为Gaintech合法取得认购公司股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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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权利之日起至公司首发上市满三年之日止。

上述承诺依其条款构成联发科、Gaintech对公司的允诺,对联发科、Gaintech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项下的约束力,且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撤销、撤回或修改。联发科、Gaintech如有违反,联发科、Gaintech同意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基于Gaintech的持股地位,若联发科、Gaintech未切实履行其作出的承诺,或在承诺到期后转变其投资意图,则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六)联发科、联发科投资、Gaintech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构成利益冲突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Gaintech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较高。为避免利益冲突,联发科、联发科投资和Gaintech于2021年5月共同出具了《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对不从事同业竞争业务、对外投资限制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事项做出了承诺,承诺期限自承诺函签署日至承诺人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时止。

若联发科、联发科投资、Gaintech未履行其作出的上述承诺,可能构成与公司的利益冲突,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需要在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持续进行大量的投入,以此保障在射频前端芯片市场中的产品竞争力和技术优势。公司新产品的研发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新产品研发周期长,可能耗时半年至数年,在产品规划阶段,若公司产品定位错误,可能导致研发的新产品不适应未来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2)若公司对自身技术开发能力和产品开发的成功率判断失误,可能导致产品开发过程无法顺利推进,或者研发设计的产品不能成功流片、未达到预定性能等;(3)新产品上市销售阶段,若产品方案不够成熟,市场接受程度不理想,可能导致新产品销售迟滞,无法有效的收回前期研发投入的成本,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后续研发工作开展。

(八)优秀研发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经营,自身专注于集成电路的设计环节。对于射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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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芯片,研发人员应具备扎实的设计理论知识,基于对材料工艺和封装工艺的深入了解,通过复杂的电路设计实现各类性能指标的优化和均衡,完成既定的研发目标。因此,射频前端企业需要通过长时间的研发投入、技术积累和经验沉淀,保持技术优势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优秀研发人才的引进和留存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

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对集成电路研发人员的需求大幅上升,集成电路行业整体面临较大的专业人才缺口,具有丰富研发经验的技术人员炙手可热。如果发生优秀研发人才大面积流失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研发实力、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九)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市场,随着无线通信技术不断发展,射频前端在各类移动通信终端中的重要性持续上升,对射频前端产品的需求也愈发旺盛。

目前,全球射频前端市场由Broadcom、Skyworks、Qorvo、Qualcomm和Murata等美日厂商主导,总体呈现寡头竞争的格局。该等美日厂商占据了中国射频前端芯片行业的高端产品市场,凭借在资本、平台、研发等方面的优势,对国内试图进入中高端产品市场的企业造成极大的竞争压力。面对该等头部厂商的竞争压力,对于性能相似的产品,公司可能采取为客户提供更佳性价比的策略获取订单,存在因此导致产品利润水平和现金流承压的风险。

此外,近年来国内企业仍在中低端领域充分竞争,以“价格战”为主要竞争策略的市场环境下,若公司不能进一步向中高端市场实现更大的突破,存在面临国内同业企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最终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中,而手机品牌厂商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在销售环节,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向手机品牌厂商或ODM厂商销售产品。产业链的特点决定了客户的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合计数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80%、95.90%和98.67%。

公司的经营业绩与头部手机品牌厂商的经营情况相关性较高,如未来该等头部手机品牌厂商的市场份额下降或竞争地位发生重大变动,或公司与头部手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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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厂商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订单减少或流失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或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需求制定,公司对其可行性实施了详尽的分析。然而,由于从募投项目论证、筹备、建设直至最终投产并达到预期效益需要较长的时间,期间宏观环境、监管政策、市场需求、公司发展战略、资金筹措等因素均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存在募投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不能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投资建设完毕并达产后,若测试服务质量和产品未能满足公司内部及外部市场要求,或测试产能未被充分消化,或测试良率及效率不及预期,均可能导致其测试工厂实际经营和投产结果不及预期。此外,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采用Fabless模式运营,自身不具备组织、实施大规模量产测试生产的管理经验,可能存在因缺乏运营管理经验导致项目实施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后,若研发的产品性能指标及质量不达预期,或研发技术方向和产品应用场景未能满足市场需求,则可能存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建设效果预期的风险。

(十二)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以及库存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538.11万元、17,495.56万元及41,149.9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48%、45.04%和36.93%,公司存货规模随业务规模扩大而逐年上升。

若市场需求环境发生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存货跌价风险提高,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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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各项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重要承诺”。本公司提请投资者需认真阅读该章节的全部内容。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受益于5G商用进程深化,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发行人的产品竞争优势进一步显现,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未出现其他可能负面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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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概览 ...... 20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20

二、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1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23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 25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相关情况 ...... 28

七、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30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30

九、募集资金用途 ...... 3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3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4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36

四、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3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7

一、技术风险 ...... 37

二、经营风险 ...... 38

三、内控风险 ...... 41

四、财务风险 ...... 41

五、法律风险 ...... 44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5

七、发行失败风险 ...... 46

八、最近一年未盈利和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 46

九、其他风险 ...... 47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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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50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 52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73

五、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情况 ...... 73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 74

七、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简介 ...... 75

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77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93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 ...... 140

十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 150

十二、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有关协议及重要承诺 ...... 150

十三、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 151

十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个人投资情况 .... 153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 155

十六、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情况 ...... 157

十七、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17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78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 ...... 178

二、行业基本情况 ...... 196

三、公司销售情况 ...... 219

四、公司采购情况 ...... 224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226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资质及认证情况 ...... 238

七、特许经营权 ...... 239

八、公司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 239

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 244

十、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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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48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48

二、联发科及Gaintech关于不谋求发行人控制权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251三、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形 ...... 252

四、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 ...... 253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和鉴证意见 ...... 253

六、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 253

七、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53

八、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253

九、同业竞争 ...... 255

十、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259

十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277

十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277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80

一、财务报表 ...... 280

二、审计意见 ...... 290

三、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判断标准 ...... 290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93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94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 329

七、主要税种税率、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 331

八、主要财务指标 ...... 332

九、分部信息 ...... 334

十、经营成果分析 ...... 334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364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79

十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 389

十四、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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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 390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91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39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 39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393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的影响 ...... 404

五、业务发展目标 ...... 405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08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408

二、股利分配政策 ...... 409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13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413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 414

六、重要承诺 ...... 415

七、公司最近一年未盈利和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分析 ...... 442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47

一、重要合同 ...... 447

二、对外担保情况 ...... 451

三、诉讼或仲裁情况 ...... 45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 452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的情况 ...... 452

第十二节 声明 ...... 453

第十三节 附件 ...... 463

一、备查文件 ...... 463

二、查阅地址及时间 ......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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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普通名词释义
唯捷创芯、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唯捷有限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上海唯捷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唯捷北京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唯捷精测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唯捷唯捷技术有限公司
联发科、MTK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台湾,全球知名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中国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454.TW)
联发科投资MediaTek Investment Singapore Pte. Ltd.,一家依据新加坡法律设立的公司,联发科持有其100%的股权
GaintechGaintech Co. Limited,一家依据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联发科投资持有其100%股权
贵人资本深圳市贵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语越北京语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天津语捷天津语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哈勃投资哈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OPPO移动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天津语尚天津语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语腾天津语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小米基金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昆唯管理昆唯(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泰达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顺水孵化深圳市顺水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集封投资北京集成电路设计与封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芯海河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烟台博诚烟台博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华芯投资青岛华芯创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亦合投资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创保鑫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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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阁投资珠海横琴澜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创海河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鑫投资天津长鑫印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稳懋开曼Win Semiconductors Cayman Islands Co., Ltd.,一家依据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天创鼎鑫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语唯天津语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远宇实业深圳市远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语芯天津语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语创天津语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荣股份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195.SZ)
国科鼎鑫北京国科鼎鑫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天创资本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昆桥基金昆桥(深圳)半导体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百纳威尔科技北京百纳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科泰乐讯科泰乐讯(北京)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卓越天和北京卓越天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荣恒创联北京荣恒创联科技有限公司
SkyworksSkyworks Solutions, Inc.,一家提供无线通信解决方案的企业,设计并生产应用于移动通信领域的射频及完整半导体系统解决方案,总部位于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SWKS)
QorvoQorvo, Inc.,一家无线及有线通信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总部位于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QRVO)
BroadcomBroadcom Inc.,主要从事半导体及软件基础架构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总部位于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AVGO)
QualcommQualcomm, Inc.,一家无线通信技术研发公司,总部位于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QCOM)
Murata、村田Murata Manufacturing Co., Ltd,一家设计、制造电子元器件及多功能高密度模块的企业,总部位于日本京都,东京/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981)
卓胜微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从事射频前端芯片研发、设计和销售的企业,成立于2012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782.SZ)
慧智微广州慧智微电子有限公司,一家射频前端芯片提供商,成立于2011年
紫光展锐紫光展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主要从事移动通信中央处理器、基带芯片、AI芯片、射频前端芯片等各类通信、计算及控制芯片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飞骧科技深圳飞骧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从事射频功率放大器、开关芯片及射频前端模组的设计、开发和销售的企业,成立于2015年,曾用名为深圳国民飞骧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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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瑞微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曾用名:北京中科汉天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德清华莹中电科技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曾用名: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
好达电子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滤波器生产厂商
韦尔股份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成立于 2007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501.SH)
台积电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专业集成电路制造服务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台湾,中国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330)
稳懋稳懋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六英寸晶圆生产砷化镓微波集成电路的专业晶圆代工服务公司,中国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105)
格罗方德Global Foundries U.S.2 LLC.,一家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硅谷桑尼维尔市的半导体晶圆代工厂商
宏捷科技宏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086)
旭德科技Subtron Technology Co., Ltd,集成电路基板专业制造商,中国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179)
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584.SH)
苏州日月新苏州日月新半导体有限公司
甬矽电子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广信联北京广信联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越亚珠海越亚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越亚封装基板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专注于无芯集成电路封装基板研发、设计、生产以及销售的公司
是德科技是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春兴无线春兴无线有限公司,曾用名“科通无线有限公司”
ATMDATMD (HONG KONG) LIMITED
联仲达GRAND ADVANCE ELECTRONIC TECH LIMITED及其关联公司上海熠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华信科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UNITED WIRELESS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泰科源深圳泰科源商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HONG KONG TECHTRONICS ELECTRONIC TECHNOLOGY LIMITED
深圳环昇深圳市环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UNIVERSAL ASCENT HOLDINGS LIMITED
集贤科技GATHER GENIUS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厦门威欣厦门威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POWER-STAR ELECTRONICS CO., LIMITED
国益兴业国益兴业(香港)有限公司
Arrow AsiaARROW ASIA PAC LIMITED
沃特沃德深圳市沃特沃德股份有限公司
信可通讯深圳信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华勤通讯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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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旗科技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闻泰科技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传音股份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联想LENOVO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Wuhan) LTD
天奕香港天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波导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
艾为电子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成立于2008年,一家音频功能放芯片,电源管理芯片,射频前端芯片,马达驱动芯片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乐鑫科技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专注于物联网Wi-Fi MCU通信芯片及其模组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018.SH)
博通集成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提供无线通讯射频芯片和解决方案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068.SH)
络达科技达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集成电路企业,系联发科子公司
《Gaintech增资协议》Gaintech、荣秀丽、北京语越、贵人资本和发行人于2019年4月30日共同签署的《增资协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正式授予的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即《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
《公司章程》《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历次修订稿
《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完成并上市后适用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承销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A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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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华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复核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达律师、法律顾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中联评估、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报告期内、报告期各期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人民币
二、专业术语释义
集成电路、芯片、ICIntegrated Circuit的简称,是采用一定的工艺,将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连在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蜂窝移动通信采用蜂窝无线组网方式,在终端和网络设备之间通过无线通道连接起来,进而实现用户在活动中可相互通信的通信技术,其主要特征是终端的可移动性,并具有越区切换和跨本地网自动漫游等功能
2G、3G、4G、5G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和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与标准
EDAElectronic Design Automation,指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完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的功能设计、综合、验证、物理设计(包括布局、布线、版图、设计规则检查等)等流程的设计方式
CDMA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码分多址技术,属于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
WCDMAWideband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宽带码分多址技术,属于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
TD-SCDMATime Division-Synchronous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时分同步码分多址技术,属于第三代通信技术
LTELTE,Long Term Evolution,长期演进技术,属于第四代移 动通信技术
5G NR基于正交频分复用技术的全新空口设计的全球性5G标准,属于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Wi-Fi 6第六代无线网络技术与标准
Wi-Fi 6E一种无线通信技术与标准,相比于Wi-Fi 6,Wi-Fi 6E增加了新的频段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简称,原始设计制造商,企业根据品牌厂商的产品规划进行设计和开发,然后按品牌厂商的订单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销售给品牌厂商
射频、RFRadio Frequency,简称 RF,一种高频交流变化电磁波的简称,频率范围在300KHz-300GHz之间
射频前端Radio Frequency Front-End,在通讯系统中天线和中频(或基带)电路之间的部分,包括发射通路和接收通路,一般由射频功率放大器、射频滤波器、双工器、射频开关、射频低噪声放大器等芯片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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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IoTInternet of Things,一个基于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信息承载体,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标准和互操作通信协议,将任何物体与网络相连接,以实现物体间的信息交换和通信,达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管等功能
NB-IoTN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窄带物联网,万物互联网的一个重要分支
射频功率放大器、PA射频前端中的一种芯片,是各种无线发射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调制电路所产生的射频信号功率放大,以输出到天线上辐射出去
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PA模组集成射频功率放大器及其他芯片的模组
射频开关射频前端中的一种芯片,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中主要用于对信号传输路径上(接收或发射)不同频率或不同通信制式下的信号进行切换
射频低噪声放大器、LNA构成射频前端的一种芯片,主要用于通信系统中将接收自天线的信号放大,以便于后级的电子设备处理
滤波器构成射频前端的一种芯片,负责滤除特定频率以外的频率成分,从而将输入的多种射频信号中特定频率的信号输出
双工器构成射频前端的一种芯片,使得工作在不同频率上的接收和发射通路能够共享一个天线。 它通常由两个带通滤波器并联而成,其作用是将发射和接收讯号相隔离,保证接收和发射都能同时正常工作,互不干扰
PAMiD集成了射频功率放大器、射频开关、双工器等器件的模组
L-PAMiD集成射频功率放大器、双工器、射频开关和低噪声放大器的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
L-PAMiF集成射频功率放大器、滤波器、射频开关和低噪声放大器的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
L-FEM集成滤波器、低噪声放大器和开关的射频前端模组
FEMiD集成滤波器、射频开关和双工器的射频前端模组
LNA Bank分集接收模组,集成多个低噪声放大器和射频开关的射频前端模组, 用于主集和分集的信号接收与放大
FablessFabrication(制造)和 less(无、没有)的组合词;一指集成电路市场中,没有制造业务、只专注于设计的一种运作模式,通常也被称为“Fabless模式”;也用来指代无芯片制造工厂的 IC 设计公司,经常被简称为“无晶圆厂”或“Fabless 厂商”
IDM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ing,简称 IDM,是集成电路行业中,垂直整合制造的模式,包含了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全部芯片制造环节
晶圆代工厂、Foundry在集成电路领域中专门负责生产、制造芯片的厂家
封装为芯片安装外壳,起到安放、固定、密封、保护芯片和增强电热性能的作用
测试检测封装后的芯片是否可正常运作
封测“封装、测试”的合称
GaAs砷化镓,一种应用于半导体产品的砷元素和镓元素的化合物
CMOS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是制造大规模射频前端芯片用的一种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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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ISilicon-On-Insulator,简称SOI,即绝缘衬底上的硅,该技术是在顶层硅和背衬底之间引入一层埋氧化层,有助于减少寄生电容,提升工艺性能
SMDSurface Mounted Devices,表面贴装器件,包括电阻、电容、电感等
载波聚合、CACarrier Aggregation,简称CA,载波聚合技术,通过聚合多个连续或非连续的分量载波从而获取更大的传输宽带,提高通信速率
MIMOMultiple Input Multiple Output,简称 MIMO,多入多出技术,该技术在发射端和接收端分别使用多个发射天线和接收天线,使信号通过发射端与接收端的多个天线传送和接收,从而改善通信质量
SIP封装System In a Package,简称SIP,系统级封装,是将多种功能芯片和无源器件,包括处理器、存储器等功能芯片集成在一个封装内,从而实现一个基本完整的功能
SoCSystem on Chip,简称SoC,意指一个有专用目标的集成电路,其中包含完整系统并有嵌入软件的全部内容
匹配网络电路设计中的阻抗匹配,信号源或者传输线跟负载之间的一种合适的阻抗搭配方式,使得在信号频率范围内,从信号源传递至负载的功率最大化
流片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生产中的一个环节,把通过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完成的电路设计,在晶圆厂按一定的制程生产出芯片的过程。通过流片,检验电路是否具备所需要的性能和功能。如果成功,就可以大规模制造;反之则需找出其中的原因,并进行相应的优化设计,并进行再次流片。前述过程一般称之为工程试作流片,在工程试作流片成功后进行的大规模批量生产则称之为量产流片
频段在通讯领域中,频段指的是电磁波的频率范围,单位为Hz,按照频率的大小,可分为低频、中频、高频等,在不同通信制式下,有B1、B3、B5、n41、n77等频段
信道带宽、带宽信道的频带宽度,为最高频率与最低频率之差
线性度射频功率放大器的指标之一,用来度量放大器使信号形状失真的程度,线性度越高,失真越小
dB分贝,是一个比值。在电子工程领域,dB数代表了设备(或系统)输入端口和输出端口信号强度的相对比值,也即增益。若用功率衡量,公式表达为10*lg(输出功率/输入功率),10dB等于设备输出端口信号强度是输出端口信号强度的10倍,20dB等于100倍,以此类推
dBm分贝毫瓦,是考征功率绝对值的值,计算公式为:dBm=10lgP(功率值/1mw)
dBc射频信号的相对功率,某一频点信号功率和载波功率的比值的对数表示形式
IP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
PC2Power Class 2,功率等级2,为发射通道上的功率等级
CPCircuit Probing,晶圆电测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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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6月2日/ 2015年6月29日
注册资本3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亦军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3室主要生产经营 地址1、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3室; 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1号院16号楼; 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0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孙亦军
行业分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唯捷创芯,证券代码:834550),于2017年3月21日起终止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低于4,00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02%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4,00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02%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40,008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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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前每股收益【】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元
发行市净率【】倍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符合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及定价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预计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上市相关手续费用【】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数据经由中兴华会计师审计,相关财务指标依据有关数据计算得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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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120,032.9943,573.8527,121.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56,022.2217,646.7916,737.2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2.3150.5729.80
营业收入(万元)181,044.7058,142.2728,401.63
净利润(万元)-66,739.31805.34-15,133.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6,739.31805.34-15,133.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5,307.28509.31-2,933.80
股份支付费用(万元)76,322.55-12,842.32
基本每股收益(元)-2.350.04-0.81
稀释每股收益(元)-2.350.04-0.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3.274.68-92.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9,004.267,561.84-2,390.08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2.0212.5242.13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合计/母公司资产总计;

2、基本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

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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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产品

唯捷创芯是专注于射频前端芯片研发、设计、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产品,同时供应射频开关芯片、Wi-Fi射频前端模组等集成电路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无线路由器、智能穿戴设备等具备无线通讯功能的各类终端产品。射频前端是无线通信设备的核心模块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的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是射频前端信号发射系统中的核心元件,其性能直接决定用户使用无线终端设备时对通讯质量和设备能耗的体验。公司自设立以来不断致力于提供高性能的射频前端芯片产品解决方案,自2G射频功率放大器芯片开始,通过10余年间不断的设计迭代和量产验证,已具备成熟的2G至5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产品,业已成为智能手机射频前端功率放大器领域国内优质的供应商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的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产品已应用于小米、OPPO、vivo等智能手机品牌公司以及华勤通讯、龙旗科技、闻泰科技等领先的ODM厂商。公司射频开关芯片和Wi-Fi射频前端模组也已实现对小米、OPPO、vivo等终端品牌厂商的大批量供应,产品性能表现及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受到各类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部分客户如下:

注:以厂商标识首字母顺序排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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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产品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179,602.5799.20%56,935.8697.93%27,912.8598.28%
射频开关1,223.730.68%1,096.011.89%488.781.72%
Wi-Fi射频前端218.400.12%110.400.18%--
总计181,044.70100.00%58,142.27100.00%28,401.63100.00%

(二)主要经营模式

作为专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司采用行业通行的Fabless模式运营。公司仅负责产业链中的集成电路研发、设计和销售环节,将晶圆的制造、封装、测试等环节分别交由产业链对应的专业晶圆代工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Fabless模式下,公司无需花费高额成本建立晶圆生产线,可以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快速开发产品和满足市场需求。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采用Fabless模式经营,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不断探索新的产品和应用领域,持续完善自身的研发实力和管理体系,能够较好的满足下游客户和市场的需求,符合行业特点和一般实践,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三)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1、全球射频前端行业的竞争格局

全球射频前端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以美日系厂商为主。根据Yole Development的统计数据,2019年度,全球前五大射频前端器件提供商占据全球射频前端市场份额的79%。其中,Murata、Skyworks、Broadcom、Qorvo和Qualcomm占据的市场份额比例分别为23%、18%、14%、13%和11%。

射频前端包括射频功率放大器、滤波器、射频开关、射频低噪声放大器等产品,各细分领域的市场竞争格局与行业整体的竞争格局略有差异,但均呈现美系和日系厂商占据主导地位的格局。射频前端行业是我国集成电路行业中对外依存度较高的细分领域之一,特别是在5G、高集成度射频前端模组等前沿市场,全球前五大射频前端厂商占据我国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相较前述射频前端领域的美系和日系领先厂商,参与射频前端市场竞争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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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企业在资本实力、产品性能和产品线宽度、技术和知识产权积累、研发人员数量和体系、前沿技术定义能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2、我国射频前端行业的竞争格局及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随着我国集成电路行业近年来高速发展,创业企业不断进入射频前端领域,在射频前端领域参与竞争的国内企业数量日益增加。除本公司之外,射频前端市场的主要国内企业包括卓胜微、紫光展锐、昂瑞微、慧智微、飞骧科技、好达电子、德清华莹等。公司是国内最早一批从事射频前端分立器件和模组研发、设计和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成立伊始即坚定追赶头部厂商,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步缩小差距。在射频功率放大器分立器件和模组产品的细分领域,公司已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4G射频功率放大器产品累计出货超8亿颗。根据CB Insights发布的《中国芯片设计企业榜单2020》,公司的4G射频功率放大器产品出货量位居国内厂商第一。

2019年6月,工信部正式发布第一批5G商用牌照。基于公司对5G前沿技术和市场的前瞻性布局,公司于2020年初实现5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的量产销售,紧跟通信技术的最新发展,迅速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此外,凭借媲美国外领先厂商的产品性能和经多款移动终端机型量产验证的高可靠性,公司也是较早通过小米、OPPO、vivo等主流手机品牌厂商严格的射频器件供应商认证,并实现产品大批量供应的国内企业之一。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行人技术先进性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研发投入59,109.8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2.09%。截至2020年末,公司及子公司境内外已获授权的专利37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87项。公司技术先进性体现在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封装测试的各个环节,且已经成功应用于公司的多款产品和解决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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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熟练掌握多项射频功率放大器核心技术,可以快速开发性能优异产品射频功率放大器是手机射频前端电路中的核心芯片,作用是在信号发射通道中将输出的高频信号放大到通信所需的功率,然后馈送到天线,其性能对移动终端设备的无线通信功能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射频功率放大器关键的技术指标众多,包括功率、线性度以及效率等。关键技术指标之间相互影响,设计考量因素复杂,需要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根据通信技术、应用环境等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实现关键指标的最优化均衡,从而提升产品整体性能。因此,结合实际应用需求快速有效地实现射频功率放大器技术指标均衡的能力,是行业内企业研发实力、技术水平先进性的重要体现。

依托于十年近百款射频功率放大器产品的研发经验积累,公司已经熟练掌握了改善射频功率放大器线性度技术、高功率和抗负载变化的平衡式功率放大技术、芯片复用及可变编码技术等射频、混合信号和数字设计方面的核心技术,具备设计高度复杂的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的能力。公司可以快速地结合客户应用需求,开发满足多种通信制式要求的高功率、高线性度、高性能的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产品。

2、深谙工艺特点及材料特性,为客户提供最佳射频前端整体解决方案

射频前端产品的研发设计需要将材料、晶圆代工和封装测试工艺对关键技术指标的影响纳入考量,量产产品若想达到设计性能,需要研发人员熟悉上游供应商的材料特性、工艺制程、封装技术和晶圆电测技术等情况。

公司通过在2G至5G不同通信技术下近一百款射频前端产品的迭代更新,深谙射频前端产品采用的GaAs、CMOS以及SOI晶圆的材料特性、工艺特性以及各晶圆代工服务供应商的管控水平。同时,通过与封装测试厂商持续深入的技术沟通以及公司自身在研发、流片、调试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可以针对性地选择适合的封装方案。

对于不同的客户,公司会根据产品应用领域、客户的具体要求选取最优的材料、工艺和封装技术进行组合设计,通过丰富的设计经验及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平衡材料和工艺对性能指标的影响,为客户提供高性能的产品并节约成本,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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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客户满意度。

3、自有射频前端测试工具和完善的射频前端测试解决方案

集成电路企业需要通过芯片测试环节识别、剔除不合格产品,保障自身产品的可靠性和客户移动终端设备通信功能的稳定性,维护自身以及客户的品牌信誉度。移动终端射频功率放大器产品的测试涉及千余个指标,为实现快速、高效、高可靠性的测试,企业应具备快速形成测试解决方案并不断优化的技术能力。此外,测试设备端口和产品管脚通道的校准程度也直接影响测试效果的准确性,考验企业针对不同测试设备和环节提供不同的测试校准解决方案的技术能力。

公司在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充分的研发实践经验,自主研发出一系列射频前端芯片测试工具,并总结出完整的射频前端测试解决方案。在委托测试厂进行测试时,公司结合测试经验与测试厂的测试能力,快速开发、迭代适合公司产品的测试方案。通过采用自有的测试解决方案,公司可有效剔除不可靠的测试变量、避免芯片损伤风险,并缩短产品可靠性认证的周期,实现产品快速上市,满足射频前端产品快速、准确、高效的测试要求。

4、较早推出5G射频前端产品并实现量产

基于对5G前沿技术和市场的前瞻性布局,公司于2020年初实现5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的量产销售,紧跟通信技术的最新发展,迅速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公司5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产品具有体积小、性能突出、能耗低等特点,并已应用于知名终端客户的多款产品中。

(二)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作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司通过研发、设计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积累并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射频开关芯片、Wi-Fi射频前端模组等多款产品的开发设计和质量管控的流程之中,全面实现产业化应用。

借助高性能、高可靠性的产品表现,公司已成为小米、OPPO和vivo等知名手机品牌厂商的射频器件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4G射频功率放大器产品累计出货超8亿颗。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8,401.63万元、58,142.27万元和181,044.7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52.48%,产业化规模快速增长。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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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基于对5G前沿技术和市场的前瞻性布局,公司于2020年初实现5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的量产销售,快速推动新技术下的射频前端产品面市。

(三)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射频领域,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经验沉淀和人才培养,在产品端追求极致性能,在客户端聚焦客户需求,在市场端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公司的愿景是做一流的产品,成为世界级的射频集成电路企业。

产品方面,在射频功率放大器领域,公司将紧跟国际领先厂商步伐,随着通信技术的进步,努力实现从跟随者到同行者的角色转换。随着5G商用化进程加速,公司将更快实现5G模组的创新迭代,不断增强产品性能,向高性能、高集成度方向深化产品布局,满足更广泛的市场和客户需求。在射频开关领域,公司拟不断加强射频开关的研发设计和客户市场拓展,丰富射频开关产品线型号,加强终端客户的渗透率,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射频前端整体解决方案。在其他射频前端产品领域,公司将基于射频前端的研发设计核心技术,通过增加Wi-Fi射频前端模组、L-PAMiF和基站射频前端等多种射频前端产品拓宽产品线宽度。

应用领域方面,除了在移动通信终端、物联网等领域的持续渗透和发展,公司也将进一步考虑布局医疗、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射频产品。

产业链方面,公司拟通过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的建设进一步保障公司产品可靠性、交付能力,拓宽产业链条。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相关情况

(一)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行业领域

公司主营业务为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属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中的新型信息技术服务,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因此,公司所属行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第四条第(一)项中所规定的“新一代信息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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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领域”之“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行业领域。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属性指标

1、研发投入符合相关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1,965.97万元、7,278.97万元及39,864.93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合计超过6,000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13%、12.52%和22.02%,均超过5%。因此,公司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第一条第(1)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2、研发人员符合相关指标

截至2020年末,公司研发人员为162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66.67%,比例不低于10%。

因此,公司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第一条第(2)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3、专利情况符合相关指标

截至2020年末,公司拥有37项专利,其中包括20项境内发明专利、3项境内实用新型专利和14项境外专利,均用于主营业务,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超过5项。

因此,公司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第一条第(3)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4、营业收入情况符合相关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8,401.63万元、58,142.27万元和181,044.70万元,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2.48%,超过20%,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超过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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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司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第一条第(4)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七、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中的“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具体分析如下: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根据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部投资者入股估值以及可比上市公司在境内市场的近期估值情况,公司预计总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二)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011054号),公司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181,044.7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综上所述,公司满足《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四)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中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下述联发科及Gaintech关于不谋求发行人控制权的承诺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一)联发科及Gaintech关于不谋求发行人控制权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联发科全资控制主体Gaintech持有公司28.12%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联发科及Gaintech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通过任何途径取得公司控制权。

根据联发科及Gaintech共同于2019年11月29日和2021年3月31日分别出具的《承诺函》和《补充承诺》,自Gaintech合法取得认购股份全部权利之日起至公司上市满三年之日止,联发科和Gaintech特别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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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发科及Gaintech在任何情况下不会通过任何途径取得公司的控制权;联发科及Gaintech尊重发行人依据有效的章程或其修订之章程进行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不会利用持股地位干预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2、未经荣秀丽和孙亦军的事前书面同意,不会直接或间接采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受让股份、二级市场购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关联方关系、合作等任何途径)扩大在公司的股份比例以及股份表决权比例。

3、将Gaintech所持公司股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29%的部分(不含29%的本数)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不设限制地放弃表决权(简称“弃权股份”),该等弃权股份对应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中。虽有弃权股份的约定,不影响Gaintech有权转让弃权股份(仍需遵守《Gaintech增资协议》的约定),且一旦Gaintech实质转移和不再拥有弃权股份的所有权和表决权,或实质转让股份(指不再拥有该等转出股份的所有权和表决权)后Gaintech的股份比例降至29%以下(含29%的本数),则弃权股份的表决权放弃即失效,但如该等转让将导致受让方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29%的,在该次转让协议中,Gaintech应事先向受让方明确揭示其已放弃行使弃权股份的表决权,且受让方同意遵守弃权股份的约定需作为Gaintech该次股份转让的生效要件之一。

4、不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谋取对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无论公司于Gaintech增资后及未来董事会总席位如何变化,Gaintech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2名;且除提名事项外,不会谋求或采取任何措施主动变更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并将敦促提名的董事严格按照章程规定行使相关权利,包括:虽Gaintech 提名的董事经选聘后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但该名董事除主持公司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等法令上的权限外,其他权利与其他董事相同,且若应公司合格上市需要,Gaintech承诺在相关法令允许范围内,支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长。

《承诺函》和《补充承诺》依其条款构成联发科、Gaintech对公司的允诺,对联发科、Gaintech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避免歧义,仅就该等承诺而言,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法律)项下的约束力,且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撤销、撤回或修改。如联发科、Gaintech有违反,联发科、Gaintech同意承担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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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法律责任。如《Gaintech增资协议》因解除、终止或其他原因失去效力或无法履行,《承诺函》自动失去效力。

(二)联发科及Gaintech不谋求发行人控制权的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Gaintech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低于29%。根据《承诺函》及《补充承诺》,若Gaintech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持续不高于29%,Gaintech不需放弃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自联发科及Gaintech出具《承诺函》之日(2019年11月29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联发科及Gaintech严格按照《承诺函》的承诺内容切实履行了承诺义务,不存在未能履行或违反承诺义务的情形。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备案代码
1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132,100.22130,800.222021-17005-3913-00888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7,921.6067,921.602103-120316-89-05-905397、 2103-310115-04-04-50985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0.0050,000.00不适用
合计250,021.82248,721.82-

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为唯捷创芯与上海唯捷两个实施主体,因此分别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项目备案。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公司先行投入的资金。如果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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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低于4,008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02%。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按经审计的截至【】年【】月【】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年【】月【】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符合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及定价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中国证监会履行完本次发行的注册程序后,发行人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在启动发行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具体情形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详细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战略配售的人员姓名、担任职务、认购股份数量和比例、限售期限等。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其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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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保荐承销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评估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信息披露费用【】万元,股份登记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用【】万元。(注: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Vanchip (Tianjin) Technology Co., Ltd.法定代表人:孙亦军住所: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3室联系电话:010-84298116-3666传真:010-84298119董事会秘书:赵焰萍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22层联系电话:0755-23953946传真:0755-23953850保荐代表人:武鑫、沈杰项目协办人:秦瀚东项目经办人:李雪扬、杨雅雯、刘冀翔、张元新、黄蔚

(三)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炯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电话:0755-8826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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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8265537经办律师:胡云云、孔瑜皎、孟祥滨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尊农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电话:010-51423818传真:010-51423816经办会计师:汪明卉、张洋

(五)验资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尊农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电话:010-51423818传真:010-51423816经办会计师:汪明卉、陈国庆、魏润平、张樱楠

(六)验资复核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尊农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电话:010-51423818传真:010-51423816经办会计师:汪明卉、张洋

(七)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智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层939室电话:010-8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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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000066经办资产评估师:吴敏华、沈梦婷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营业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联系电话:021-58708888传真:021-58899400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款账号:0114020104040000065

(十)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拟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联系电话:021-68808888传真: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的情形。

四、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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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技术风险

(一)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需要在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持续进行大量的投入,以此保障在射频前端芯片市场中的产品竞争力和技术优势。公司新产品的研发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新产品研发周期长,可能耗时半年至数年,在产品规划阶段,若公司产品定位错误,可能导致研发的新产品不适应未来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2)若公司对自身技术开发能力和产品开发的成功率判断失误,可能导致产品开发过程无法顺利推进,或者研发设计的产品不能成功流片、未达到预定性能等;(3)新产品上市销售阶段,若产品方案不够成熟,市场接受程度不理想,可能导致新产品销售迟滞,无法有效的收回前期研发投入的成本,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后续研发工作开展。

(二)产品升级迭代的风险

公司射频前端芯片产品主要应用于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消费电子行业,该行业具有产品迭代频繁、市场格局变动较快特点。此外,公司产品也需要随着不断发展的通信技术进行迭代。公司需及时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以保持市场竞争力。因此,公司对新技术、新产品的规划需秉持前瞻性,着眼于未来两到三年甚至更长期的市场目标和需求。

如果公司的技术升级速度和产品迭代成果未达到预期水平,未能及时、有效满足市场需求,或出现颠覆性、革新性的新技术导致公司现有产品被替代,则存在公司产品升级迭代的风险,导致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下降。

(三)优秀研发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经营,自身专注于集成电路的设计环节。对于射频前端芯片,研发人员应具备扎实的设计理论知识,基于对材料工艺和封装工艺的深入了解,通过复杂的电路设计实现各类性能指标的优化和均衡,完成既定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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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因此,射频前端企业需要通过长时间的研发投入、技术积累和经验沉淀,保持技术优势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优秀研发人才的引进和留存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对集成电路研发人员的需求大幅上升,集成电路行业整体面临较大的专业人才缺口,具有丰富研发经验的技术人员炙手可热。如果发生优秀研发人才大面积流失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研发实力、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秘密泄露的风险

公司的各类核心技术贯穿于公司产品的研发设计、工艺选型、封装、测试等各个环节,是公司长时间投入各种资源积累的成果,也是公司保持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基础和保障。技术秘密的保密工作对公司维持产品及技术的竞争力尤为重要。对于未公开的非专利技术及体现研发战略的在研产品,若保密不当导致泄露,则可能严重削弱公司技术的优势和产品的竞争力。

二、经营风险

(一)收入可能无法持续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01.63万元、58,142.27万元和181,044.7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2.48%,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公司未来销售收入增长主要由现有产品订单的交付和未来新产品的研发情况等较为复杂的内外部因素共同决定,可能受行业总体需求下降、供应链某个或多个环节产能紧张或中断供应、资金周转不佳、新产品开发成果不及预期、产品出现质量事故等多方面负面因素的影响,存在未来销售收入无法保持持续增长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市场,随着无线通信技术不断发展,射频前端在各类移动通信终端中的重要性持续上升,对射频前端产品的需求也愈发旺盛。

目前,全球射频前端市场由Broadcom、Skyworks、Qorvo、Qualcomm和Murata等美日厂商主导,总体呈现寡头竞争的格局。该等美日厂商占据了中国射频前端芯片行业的高端产品市场,凭借在资本、平台、研发等方面的优势,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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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试图进入中高端产品市场的企业造成极大的竞争压力。面对该等头部厂商的竞争压力,对于性能相似的产品,公司可能采取为客户提供更佳性价比的策略获取订单,存在因此导致产品利润水平和现金流承压的风险。

此外,近年来国内企业仍在中低端领域充分竞争,以“价格战”为主要竞争策略的市场环境下,若公司不能进一步向中高端市场实现更大的突破,存在面临国内同业企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三)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根据IDC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为12.92亿台,同比下跌5.9%;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为3.26亿台,同比下跌11.2%。

公司的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消费电子移动终端设备之中,主要为本土手机品牌厂商产品。若全球特别是我国的智能手机市场整体出货量持续下降,将导致公司的客户和终端客户对射频前端相关产品的需求数量有所降低,给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最终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中,而手机品牌厂商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在销售环节,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向手机品牌厂商或ODM厂商销售产品。产业链的特点决定了客户的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合计数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80%、95.90%和98.67%。

公司的经营业绩与头部手机品牌厂商的经营情况相关性较高,如未来该等头部手机品牌厂商的市场份额下降或竞争地位发生重大变动,或公司与头部手机品牌厂商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公司将面临订单减少或流失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经销商未能适应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经销客户为主,经销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80%、95.28%和78.66%,占比有所降低,但经销模式仍系公司主要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自2018年度的28,401.63万元攀升至2020年度的181,044.70万元,销售规模快速上升,对经销商的资金实力要求迅速提高。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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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商的资金实力和信贷资源不能匹配公司销售规模的快速扩张,可能导致部分经销商无法及时回款,推动公司应收账款增加、销售回款的风险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的资金安全和经营业绩。

(六)部分供应商替代性选择较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稳懋、格罗方德、台积电、村田和珠海越亚,分别向公司供应晶圆、电容电感和基板等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五家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当期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85.77%、79.09%和89.95%,占比较高。

在封装测试环节,公司主要与长电科技、苏州日月新、甬矽电子进行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向前述三家封装测试服务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公司封装测试服务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4.09%、98.72%和99.99%,占比较高。

全球半导体产业链中,与上述原材料、封装测试供应商技术实力和供应能力相同或接近的替代性选择较少。因此,若公司当前合作的一个或多个供应商中断或终止与公司的商业合作关系,亦或大幅提升供货价格、付款要求、交货期限等商业合作条件,且公司难以及时转向合格的替代供应商,公司将面临产能不足、原材料供应短缺等情况,存在因产能瓶颈不能按期交付产品以及商业合作条件恶化的风险,均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七)供应商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以Fabless模式开展经营,将芯片各类原材料的制造、加工、封装、测试等环节委托外部供应商完成,这对公司的供应链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而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是耗能高、功率大的器件,在应用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将导致通讯设备丧失部分通讯功能。因此,其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至关重要,对公司和供应商的质量管控能力均提出较高要求。

若出现某一供应商原材料性能、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将直接影响公司最终芯片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性能表现,可能导致终端客户产品的消费者体验不佳,损害客户品牌商誉,进而严重影响客户关系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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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控风险

(一)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8,401.63万元、58,142.27万元和181,044.70万元,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7,121.39万元、43,573.85万元和120,032.99万元,持续上升。随着业务持续发展、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收入和资产规模预计将进一步扩大,员工人数也将相应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品研发、质量管控、资源整合、市场开拓、内部控制、财务规范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运营水平未能随业务规模扩大及时优化及提升,将使公司一定程度上面临生产经营效率降低的管理风险,进而对公司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内控体系建设及内控制度执行的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业务和财务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公司已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但上述制度及体系的实施时间较短,且仍需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内外环境的变化不断予以修正及完善。若公司因内控体系不能及时完善,或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实施,将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以及运作效率,进而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019.59万元、4,466.15万元及13,525.7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0%、11.50%和12.1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在6个月以内。然而,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受市场环境和客户经营情况变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逐步增加。若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将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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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以及库存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538.11万元、17,495.56万元及41,149.9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48%、45.04%和36.93%,公司存货规模随业务规模扩大而逐年上升。

若市场需求环境发生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滞销、存货积压,从而导致存货跌价风险提高,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消费电子产品之中,消费电子行业具有竞争激烈、产品和技术更迭较快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1.89%、18.04%和18.12%,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产品的销售单价受美系和日系领先厂商同类产品的市场定价、客户采购规模、终端客户市场地位以及过往销售价格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定价空间相对有限。同时,公司原材料及封测服务的采购价格取决于公司采购数量以及产业链供需关系的情况,产品单位成本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若未来原材料或封装测试服务产能供给紧张导致采购价格上涨,或公司在射频前端芯片市场的竞争力或供应链中的议价能力有所下降,均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到期不能续期的风险

公司2019年11月28日取得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共同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12001127),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唯捷2018年11月2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共同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1001306),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上海唯捷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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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质到期后,不再具备通过复审或重新申请相应税收优惠资质的条件,则可能导致税收优惠政策到期不能续期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因税收优惠变动而减少未来盈利的风险。

(五)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和采购以及收付外币款项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257.05万元、-150.67万元和3,056.73万元,占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8.76%、29.58%及-57.59%。

随着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境外销售及采购金额预计将进一步增加。若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汇率变动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未来,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六)股份支付摊薄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2020年,公司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并于当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966.13万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三期行权,各期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20个月、32个月和44个月。股票期权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在不同行权等待期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将影响公司2021年至2024年各年度的损益。

同时,被授予对象行权时将增加公司股本数量,对行权当期公司的收益或存在一定的摊薄作用。公司因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将逐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且增加股本,从而影响2021年至2024年期间的公司业绩和股东回报。

(七)政府补助减少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768.29万元、338.90万元和2,675.41万元,占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26.19%、66.54%和50.41%,占比相对较高。

如果未来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政策取消,或政府补助政策、补助力度等发生不利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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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风险

(一)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所处的芯片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境内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多种知识产权。公司自设立以来,通过自主创新申请并积累了多项知识产权。然而,公司不能排除竞争对手或其他第三方利用无效专利和公知技术主张公司或上下游供应商、客户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可能性,存在竞争对手采用恶意诉讼或其他手段发起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试图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声誉、阻碍公司经营发展的风险。此外,截至2020年末,公司拥有14项境外注册的专利,由于不同国家、不同法律体系对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的解释与认定存在一定差异,可能存在由此引发知识产权争议和诉讼的风险。

(二)技术授权风险

公司技术和产品研发的过程中需要使用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EDA),并取得相关EDA供应商的技术授权。集成电路芯片设计行业中,EDA市场目前形成了寡头竞争的格局,以Cadence、Synopsis、Keysight、Mentor等厂商为主,该等厂商大部分的EDA工具在其细分功能领域没有可靠的替代性产品。如果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局势、跨境贸易政策及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产生不可抗力因素,EDA供应商取消对公司技术授权,将导致研发和生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对公司业务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产品质量纠纷风险

公司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产品承担射频前端发射链路中的信号放大功能,需要适应复杂的通信环境,若其工作出现故障,将导致移动设备无线通信的基本功能受限。因此,大型品牌客户对射频功率放大器可靠性要求非常严苛。然而,导致射频功率放大器出现故障的可能因素较多,除产品自身设计、原材料质量、晶圆制造和封测质量等因素外,若其他配合使用的器件存在质量或设计问题,也可能导致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工作出现故障。

由于可能导致射频功率放大器工作故障的因素较多,排查并确定故障原因的难度高、耗时长,公司、客户和供应商可能对产品质量责任的判断存在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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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或纠纷,存在因此给公司带来法律、声誉及经济等方面不利影响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或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需求制定,公司对其可行性实施了详尽的分析。然而,由于从募投项目论证、筹备、建设直至最终投产并达到预期效益需要较长的时间,期间宏观环境、监管政策、市场需求、公司发展战略、资金筹措等因素均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存在募投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不能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投资建设完毕并达产后,若测试服务质量和产品未能满足公司内部及外部市场要求,或测试产能未被充分消化,或测试良率及效率不及预期,均可能导致其测试工厂实际经营和投产结果不及预期。此外,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采用Fabless模式运营,自身不具备组织、实施大规模量产测试生产的管理经验,可能存在因缺乏运营管理经验导致项目实施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后,若研发的产品性能指标及质量不达预期,或研发技术方向和产品应用场景未能满足市场需求,则可能存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建设效果预期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因项目建设投资而购置的研发和测试设备、软件等较多,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导致后续年度的折旧、摊销费用相应上升。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完毕投产后不能较快的产生经济效益并以此弥补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带来的折旧和摊销,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将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存在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受到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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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失败风险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选择《上市规则》市值及财务指标中的第四套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根据《发行承销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法规要求,若本次发行时有效报价投资者或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不足法律规定要求,或者发行时总市值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的,或存在《发行承销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中止发行的情形,公司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八、最近一年未盈利和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公司于2020年实施了3次股权激励,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76,322.55万元。受高额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2020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739.31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7.28万元。因此,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最近一年未盈利。

此外,2020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53,155.70万元,合并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为-81,259.37万元,均为负值,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一)未来一定期间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大额累计未弥补亏损。若公司未来研发投入的效益不及预期,未能推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技术无法形成较好的产业化成果,公司可能无法在短期内完全弥补累积亏损,甚至导致累计亏损进一步扩大。

因此,公司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存在未来一定期间公司无法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风险,可能对股东的投资收益和回报、人才引进和团队稳定等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的风险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20年),公司未实现盈利主要系实施股权激励确认高额股份支付费用所致。公司股份支付费用不会直接导致现金流出,不会对公司业务拓展、人才引进等方面造成直接影响。然而,未来一定期间内,公司仍面临收入无法快速增长、研发失败、产品升级迭代、技术秘密泄露、优秀研发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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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失等风险,从而导致公司未来无法实现盈利的风险,具体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技术风险”和“二、经营风险”的相关内容。

九、其他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一致行动协议影响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荣秀丽和孙亦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两人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38.29%。2019年1月25日,荣秀丽、孙亦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同意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表决上保持一致,持续共同控制公司。若公司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孙亦军未来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出现分歧,且一方或双方未能按照《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解决争议并形成一致意见,则可能降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效率,削弱共同控制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对公司治理和控制权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联发科和Gaintech未履行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相关承诺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Gaintech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8.1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和孙亦军共同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差距为10.17%。

联发科与其全资控制的主体Gaintech共同于2019年11月29日和2021年3月31日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和《补充承诺》,承诺不谋求公司控制权,并对不扩大所持公司股份和股份表决权比例、放弃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表决权、限制董事提名人数作出具体的特别承诺,承诺期间为Gaintech合法取得认购公司股份之全部权利之日起至公司首发上市满三年之日止。

上述承诺依其条款构成联发科、Gaintech对公司的允诺,对联发科、Gaintech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项下的约束力,且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撤销、撤回或修改。联发科、Gaintech如有违反,联发科、Gaintech同意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Gaintech的持股地位,若联发科、Gaintech未切实履行其作出的承诺,或在承诺到期后转变其投资意图,则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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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发科、联发科投资、Gaintech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构成利益冲突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Gaintech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较高。为避免利益冲突,联发科、联发科投资和Gaintech于2021年5月共同出具了《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对不从事同业竞争业务、对外投资限制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事项做出了承诺,承诺期限自承诺函签署日至承诺人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时止。若联发科、联发科投资、Gaintech未履行其作出的上述承诺,可能构成与公司的利益冲突,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国际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升级,逆全球化贸易主义进一步蔓延,部分国家采取保守的贸易保护措施,对中国部分产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鉴于集成电路产业是典型的全球产业链高度分工化合作的行业,从EDA的授权、晶圆代工、封装测试再到终端芯片产品的销售等众多环节在国际贸易摩擦中均不可避免的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作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司及公司现有供应商大部分都不同程度的使用了国外的设备或技术,若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公司的研发设计以及产品供应都可能受到影响。

(五)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

2020年1月以来,国内外先后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好转,但海外疫情仍不能排除再度爆发或扩散的可能性。总体来看,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难以消除,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影响全球宏观经济走势及企业经营。

在销售端,公司主要终端客户系国内手机品牌厂商以及ODM厂商。随着国内疫情好转,公司的销售情况暂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然而,公司终端客户的产品存在销售至中国境外的情形,在全球抗疫进展不一的情况下,境外市场需求复苏尚不明朗,将一定程度影响终端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间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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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购端,公司的主要供应商稳懋、台积电、格罗方德和村田等均系海外企业,受制于海外疫情尚未完全消除,部分供应商出现产能紧张的情形。虽然疫情暂未对公司产品交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若疫情持续蔓延,全球晶圆代工、封装测试、SMD等厂商的生产受到限制,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行业政策波动风险

集成电路行业是我国政策大力扶持的产业,国家在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多个方面均提出了多项支持举措。若未来国家针对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增长势头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的行业政策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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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Vanchip (Tianji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亦军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10年6月2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6月29日
住所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3室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号码010-84298116-3666
传真号码010-84298119
互联网网址www.vanchip.com
电子信箱IR@vanchip.com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赵焰萍
董事会办公室电话号码010-84298116-3666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唯捷有限设立

2010年5月14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开发)登记内名预核字[2010]第263789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10年5月24日,荣秀丽、蒋壮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唯捷有限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共同出资成立唯捷有限,唯捷有限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700万元,成立时的公司名称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其中荣秀丽认缴出资1,800万元,蒋壮认缴出资900万元,认缴出资额由各股东分三期于唯捷有限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每期占各自认缴出资额的三分之一。

2010年5月26日,天津华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津华翔验K字(2010)第105号),验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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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荣秀丽的第一期货币出资600万元截至2010年5月25日已实缴到位。

2010年6月2日,唯捷有限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唯捷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元)实缴出资额(元)持股比例(%)
1荣秀丽18,000,000.006,000,000.0066.67
2蒋壮9,000,000.000.0033.33
合计27,000,000.006,000,000.00100.00

(二)唯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系由唯捷有限以变更公司形式的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2015年5月20日,唯捷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唯捷有限的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以2015年4月30日作为股份制改制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5年5月30日,股份制改制的审计机构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定截至2015年4月30日,唯捷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6,815,867.21元。

2015年5月31日,股份制改制的评估机构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截至2015年4月30日,唯捷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0,048.04万元。

就此次评估,中联评估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原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涉及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860号),经评估,截至2015年4月30日,唯捷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0,311.19万元。

2015年6月16日,唯捷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唯捷有限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6,815,867.21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2,700万元(股份制改制前后公司的注册资本未变动),每股面值1元,剩余69,815,867.21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唯捷有限当时的全体股东以在唯捷有限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额所代表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股份公司的全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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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6日,唯捷有限的全体股东高晗、北京语越、贵人资本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就唯捷有限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同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议案。

2015年6月29日,滨海新区市监局依法核准唯捷有限变更公司形式为股份公司,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2015年7月5日,股份制改制的验资机构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7月1日,发行人的全体发起人已将其拥有的唯捷有限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6,815,867.21元折合公司股本2,700万元,股份总额2,700万股,余额69,815,867.21元作为资本公积。

就此次验资,中兴华会计师于2021年4月9日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1)第010369号),经复核,《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高晗17,226,00063.80
2北京语越4,914,00018.20
3贵人资本4,860,00018.00
合计27,000,000100.00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一)报告期期初,唯捷创芯的股权情况

2018年1月1日,唯捷创芯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荣秀丽15,870,60055.98
2贵人资本5,520,15019.47
3北京语越4,914,00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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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4集封投资578,5712.04
5张国宁425,2501.50
6天创保鑫385,7141.36
7长荣股份289,2861.02
8国科鼎鑫270,0000.95
9天创鼎鑫96,4290.34
合计28,350,000100.00

(二)2018年5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8年4月24日,荣秀丽与西藏泰达、天创海河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数量(股)转让价格(元/股)转让价款(元)
荣秀丽西藏泰达793,80052.9142,000,000.00
天创海河340,20052.9118,000,000.00

2018年5月18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荣秀丽14,736,60051.98
2贵人资本5,520,15019.47
3北京语越4,914,00017.34
4西藏泰达793,8002.80
5集封投资578,5712.04
6张国宁425,2501.50
7天创保鑫385,7141.36
8天创海河340,2001.20
9长荣股份289,2861.02
10国科鼎鑫270,0000.95
11天创鼎鑫96,4290.34
合计28,35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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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10月,第二次股份转让

2018年9月17日,荣秀丽与北京语越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829,330股以7.52元/股的价格,合计21,272,156.84元转让予员工持股平台北京语越。

2018年10月9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荣秀丽11,907,27042.00
2北京语越7,743,33027.32
3贵人资本5,520,15019.47
4西藏泰达793,8002.80
5集封投资578,5712.04
6张国宁425,2501.50
7天创保鑫385,7141.36
8天创海河340,2001.20
9长荣股份289,2861.02
10国科鼎鑫270,0000.95
11天创鼎鑫96,4290.34
合计28,350,000100.00

(四)2018年11月,第一次增资及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8年10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新增股份297,674股,由华芯投资和亦合投资以56.44元/股的价格,合计16,800,000元认购,其中华芯投资、亦合投资各出资8,400,000元认购148,837股,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2018年10月,华芯投资、亦合投资与发行人签署《增资协议》,就华芯投资、亦合投资认购发行人新增股份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2018年10月25日,荣秀丽分别与李娜、远宇实业、华芯投资、亦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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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国科鼎鑫分别与华芯投资、亦合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具体股份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数量(股)转让价格(元/股)转让价款(元)
荣秀丽李娜26,57856.441,500,000.00
远宇实业44,29656.442,500,000.00
华芯投资106,31356.446,000,000.00
亦合投资106,31356.446,000,000.00
国科鼎鑫华芯投资135,00056.307,600,000.00
亦合投资135,00056.307,600,000.00

2018年11月28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增资及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年11月30日,中兴华会计师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中兴华验字(2018)第010139号),验证证明截至2018年11月27日,亦合投资、华芯投资新增出资16,800,000元以货币方式缴足,其中增加股本297,674元,余额16,502,326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及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荣秀丽11,623,77040.58
2北京语越7,743,33027.03
3贵人资本5,520,15019.27
4西藏泰达793,8002.77
5集封投资578,5712.02
6张国宁425,2501.48
7华芯投资390,1501.36
8亦合投资390,1501.36
9天创保鑫385,7141.35
10天创海河340,2001.19
11长荣股份289,2861.01
12天创鼎鑫96,4290.34
13远宇实业44,2960.15
14李娜26,5780.09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6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合计28,647,674100.00

(五)2020年1月,第二次增资暨外商投资股份公司设立

2019年4月30日,发行人与Gaintech签署了《Gaintech增资协议》,约定发行人新增股份19,098,449股(占增资扩股后公司总股本的40%),全部新增股份由Gaintech以40,000,000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认购,增资价格为2.09美元/股(按照实际付款日汇率USD/CNY:7.0328折算,即人民币14.70元/股),并约定自Gaintech认购股份之工商变更登记及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商务部门备案申请提交日后,Gaintech有权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2019年5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签署《Gaintech增资协议》引入投资方等议案。

2019年12月3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引进外资并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就上述增资扩股事项及公司章程内容之变更进行了决议。

2019年12月16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1月6日,发行人取得编号为“津开发外备202000003”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完成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备案。

2020年3月25日,中兴华会计师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014号),验证证明截至2020年3月18日,Gaintech新增出资40,000,000美元(按照实际付款日汇率USD/CNY:

7.0328折算,折合人民币281,312,000元)以货币方式缴足,其中增加股本19,098,449元,余额262,213,551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9,098,44940.00
2荣秀丽11,623,77024.34
3北京语越7,743,33016.22
4贵人资本5,520,15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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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5西藏泰达793,8001.66
6集封投资578,5711.21
7张国宁425,2500.89
8华芯投资390,1500.82
9亦合投资390,1500.82
10天创保鑫385,7140.81
11天创海河340,2000.71
12长荣股份289,2860.61
13天创鼎鑫96,4290.20
14远宇实业44,2960.09
15李娜26,5780.06
合计47,746,123100.00

(六)2020年3月,第四次股份转让

2020年3月16日,北京语越与孙亦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1,674,000股转让予孙亦军。本次股份转让系孙亦军持股方式的变更。孙亦军在受让北京语越股份的同时,减少自身在北京语越中对应的出资份额,对发行人持股的方式由间接持股变更为直接持股。2020年7月14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信息变更备案。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9,098,44940.00
2荣秀丽11,623,77024.34
3北京语越6,069,33012.71
4贵人资本5,520,15011.56
5孙亦军1,674,0003.51
6西藏泰达793,8001.66
7集封投资578,5711.21
8张国宁425,2500.89
9华芯投资390,15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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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0亦合投资390,1500.82
11天创保鑫385,7140.81
12天创海河340,2000.71
13长荣股份289,2860.61
14天创鼎鑫96,4290.20
15远宇实业44,2960.09
16李娜26,5780.06
合计47,746,123100.00

(七)2020年9月,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增资

2020年9月4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暨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新增股份7,161,918股,全部新增股份由公司的三个员工持股平台以1元/股的价格认购,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20年9月10日,发行人与新设员工持股平台天津语捷、天津语唯、天津语腾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增资方认购新增股份数量(股)增资价格(元/股)增资价款(元)
天津语捷3,850,0261.003,850,026.00
天津语唯2,005,3371.002,005,337.00
天津语腾1,306,5551.001,306,555.00

2020年9月14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外商投资企业信息变更备案。

2020年11月3日,中兴华会计师出具《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116号),验证证明截至2020年10月29日,天津语唯新增出资2,005,337元以货币方式缴足,其中增加股本2,005,337元。

2020年12月18日,中兴华会计师出具《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144号),验证证明截至2020年12月17日,天津语腾新增出资1,306,555元以货币方式缴足,其中增加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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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555元,天津语捷新增出资3,850,026元以货币方式缴足,其中增加股本3,850,026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9,098,44934.78
2荣秀丽11,623,77021.17
3北京语越6,069,33011.05
4贵人资本5,520,15010.05
5天津语捷3,850,0267.01
6天津语唯2,005,3373.65
7孙亦军1,674,0003.05
8天津语腾1,306,5552.38
9西藏泰达793,8001.45
10集封投资578,5711.05
11张国宁425,2500.78
12华芯投资390,1500.71
13亦合投资390,1500.71
14天创保鑫385,7140.70
15天创海河340,2000.62
16长荣股份289,2860.53
17天创鼎鑫96,4290.18
18远宇实业44,2960.08
19李娜26,5780.05
合计54,908,041100.00

(八)2020年10月,第五次股份转让

2020年10月21日,Gaintech、荣秀丽分别与小米基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2020年10月22日,Gaintech、荣秀丽分别与OPPO移动、维沃移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天津语唯与哈勃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数量(股)转让价格(元/股)转让价款(元)
Gaintech小米基金414,62418.857,815,6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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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数量(股)转让价格(元/股)转让价款(元)
OPPO移动1,355,07518.8525,543,164.00
维沃移动925,36018.8517,443,036.00
荣秀丽小米基金540,29818.8510,184,617.00
OPPO移动507,02418.859,557,402.00
维沃移动507,02418.859,557,402.00
天津语唯哈勃投资1,957,59218.8536,900,609.00

上述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自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成之日起成为公司的合法股东,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10月30日,哈勃投资向天津语唯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款成为公司股东;2020年12月17日,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审批通过Gaintech与小米基金、OPPO移动、维沃移动之间股份转让事项,经转让方荣秀丽、Gaintech及受让方小米基金、OPPO移动、维沃移动共同确认,自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上述股份转让即交割完成,受让方小米基金、OPPO移动和维沃移动正式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2020年10月30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外商投资企业信息变更备案。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6,403,39029.87
2荣秀丽10,069,42418.34
3北京语越6,069,33011.05
4贵人资本5,520,15010.05
5天津语捷3,850,0267.01
6哈勃投资1,957,5923.57
7OPPO移动1,862,0993.39
8孙亦军1,674,0003.05
9维沃移动1,432,3842.61
10天津语腾1,306,5552.38
11小米基金954,92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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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2西藏泰达793,8001.45
13集封投资578,5711.05
14张国宁425,2500.77
15华芯投资390,1500.71
16亦合投资390,1500.71
17天创保鑫385,7140.70
18天创海河340,2000.62
19长荣股份289,2860.53
20天创鼎鑫96,4290.18
21天津语唯47,7450.09
22远宇实业44,2960.08
23李娜26,5780.05
合计54,908,041100.00

(九)2020年12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年12月19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专字(2020)第010608号),以截至2020年10月31日累计形成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中的305,091,959元,向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的在册股东转增305,091,959股,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的在册股东以其现有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获配新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至360,000,000股。

2020年12月24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完成外商投资企业信息变更备案。

2020年12月25日,中兴华会计师出具《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151号),验证截至2020年12月19日止,唯捷创芯已将资本公积305,091,959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360,000,000元。

本次转增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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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07,547,46129.87
2荣秀丽66,019,34018.34
3北京语越39,793,05711.05
4贵人资本36,192,40410.05
5天津语捷25,242,3757.01
6哈勃投资12,834,7893.57
7OPPO移动12,208,6973.39
8孙亦军10,975,4413.05
9维沃移动9,391,3062.61
10天津语腾8,566,3192.38
11小米基金6,260,8671.74
12西藏泰达5,204,4841.45
13集封投资3,793,3531.05
14张国宁2,788,1160.77
15华芯投资2,557,9860.71
16亦合投资2,557,9860.71
17天创保鑫2,528,9020.70
18天创海河2,230,4930.62
19长荣股份1,896,6800.53
20天创鼎鑫632,2290.18
21天津语唯313,0360.09
22远宇实业290,4230.08
23李娜174,2560.05
合计360,000,000100.00

(十)2021年1月,第六次股份转让

2021年1月8日,贵人资本与顺水孵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贵人资本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040,000股以3.05元/股的价格,合计15,374,240.00元转让予顺水孵化,并约定自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即正式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2021年1月18日,顺水孵化完成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3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07,547,46129.87
2荣秀丽66,019,34018.34
3北京语越39,793,05711.05
4贵人资本31,152,4048.65
5天津语捷25,242,3757.01
6哈勃投资12,834,7893.57
7OPPO移动12,208,6973.39
8孙亦军10,975,4413.05
9维沃移动9,391,3062.61
10天津语腾8,566,3192.38
11小米基金6,260,8671.74
12西藏泰达5,204,4841.45
13顺水孵化5,040,0001.40
14集封投资3,793,3531.05
15张国宁2,788,1160.77
16华芯投资2,557,9860.71
17亦合投资2,557,9860.71
18天创保鑫2,528,9020.70
19天创海河2,230,4930.62
20长荣股份1,896,6800.53
21天创鼎鑫632,2290.18
22天津语唯313,0360.09
23远宇实业290,4230.08
24李娜174,2560.05
合计360,000,000100.00

(十一)2021年1月,第七次股份转让

2021年1月18日,荣秀丽与张红、包文忠、杜宣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数量(股)转让价格(元/股)转让价款(元)
荣秀丽张红418,21411.965,000,000.00
包文忠1,296,47911.9615,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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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数量(股)转让价格(元/股)转让价款(元)
杜宣2,788,11611.9633,333,203.00

2021年1月18日,根据荣秀丽与张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张红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2021年1月19日,包文忠、杜宣完成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根据荣秀丽与包文忠、杜宣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毕,包文忠、杜宣自此正式取得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07,547,46129.87
2荣秀丽61,516,53117.09
3北京语越39,793,05711.05
4贵人资本31,152,4048.65
5天津语捷25,242,3757.01
6哈勃投资12,834,7893.57
7OPPO移动12,208,6973.39
8孙亦军10,975,4413.05
9维沃移动9,391,3062.61
10天津语腾8,566,3192.38
11小米基金6,260,8671.74
12西藏泰达5,204,4841.45
13顺水孵化5,040,0001.40
14集封投资3,793,3531.05
15张国宁2,788,1160.77
16杜宣2,788,1160.77
17华芯投资2,557,9860.71
18亦合投资2,557,9860.71
19天创保鑫2,528,9020.70
20天创海河2,230,4930.62
21长荣股份1,896,6800.53
22包文忠1,296,4790.36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5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23天创鼎鑫632,2290.18
24张红418,2140.12
25天津语唯313,0360.09
26远宇实业290,4230.08
27李娜174,2560.05
合计360,000,000100.00

(十二)2021年1月,第八次股份转让

2021年1月4日,长荣股份与长鑫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长荣股份将其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1,896,680股以其取得发行人股份时的投资成本价,合计14,999,999.81元转让予长鑫投资,并约定自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并被登记至唯捷创芯股东名册,即正式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2021年1月22日,长鑫投资完成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并被登记至唯捷创芯股东名册。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07,547,46129.87
2荣秀丽61,516,53117.09
3北京语越39,793,05711.05
4贵人资本31,152,4048.65
5天津语捷25,242,3757.01
6哈勃投资12,834,7893.57
7OPPO移动12,208,6973.39
8孙亦军10,975,4413.05
9维沃移动9,391,3062.61
10天津语腾8,566,3192.38
11小米基金6,260,8671.74
12西藏泰达5,204,4841.45
13顺水孵化5,040,0001.40
14集封投资3,793,3531.05
15张国宁2,788,1160.77
16杜宣2,788,1160.77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6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7华芯投资2,557,9860.71
18亦合投资2,557,9860.71
19天创保鑫2,528,9020.70
20天创海河2,230,4930.62
21长鑫投资1,896,6800.53
22包文忠1,296,4790.36
23天创鼎鑫632,2290.18
24张红418,2140.12
25天津语唯313,0360.09
26远宇实业290,4230.08
27李娜174,2560.05
合计360,000,000100.00

(十三)2021年2月,第九次股份转让

2021年2月19日,北京语越与天津语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北京语越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9,278,263股转让予天津语尚,并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天津语尚即成为公司的合法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和义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07,547,46129.87
2荣秀丽61,516,53117.09
3贵人资本31,152,4048.65
4北京语越30,514,7948.47
5天津语捷25,242,3757.01
6哈勃投资12,834,7893.57
7OPPO移动12,208,6973.39
8孙亦军10,975,4413.05
9维沃移动9,391,3062.61
10天津语尚9,278,2632.58
11天津语腾8,566,3192.38
12小米基金6,260,8671.74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7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3西藏泰达5,204,4841.45
14顺水孵化5,040,0001.40
15集封投资3,793,3531.05
16张国宁2,788,1160.77
17杜宣2,788,1160.77
18华芯投资2,557,9860.71
19亦合投资2,557,9860.71
20天创保鑫2,528,9020.70
21天创海河2,230,4930.62
22长鑫投资1,896,6800.53
23包文忠1,296,4790.36
24天创鼎鑫632,2290.18
25张红418,2140.12
26天津语唯313,0360.09
27远宇实业290,4230.08
28李娜174,2560.05
合计360,000,000100.00

(十四)2021年3月,第十次股份转让

2021年3月24日,荣秀丽与中芯海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2021年3月25日,荣秀丽与黄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自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2021年3月26日,中芯海河、黄健均完成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数量(股)转让价格(元/股)转让价款(元)
荣秀丽中芯海河3,114,29833.33103,809,933.00
黄健1,858,74433.3361,958,133.00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07,547,461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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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2荣秀丽56,543,48915.71
3贵人资本31,152,4048.65
4北京语越30,514,7948.47
5天津语捷25,242,3757.01
6哈勃投资12,834,7893.57
7OPPO移动12,208,6973.39
8孙亦军10,975,4413.05
9维沃移动9,391,3062.61
10天津语尚9,278,2632.58
11天津语腾8,566,3192.38
12小米基金6,260,8671.74
13西藏泰达5,204,4841.45
14顺水孵化5,040,0001.40
15集封投资3,793,3531.05
16中芯海河3,114,2980.86
17张国宁2,788,1160.77
18杜宣2,788,1160.77
19华芯投资2,557,9860.71
20亦合投资2,557,9860.71
21天创保鑫2,528,9020.70
22天创海河2,230,4930.62
23长鑫投资1,896,6800.53
24黄健1,858,7440.52
25包文忠1,296,4790.36
26天创鼎鑫632,2290.18
27张红418,2140.12
28天津语唯313,0360.09
29远宇实业290,4230.08
30李娜174,2560.05
合计360,000,000100.00

(十五)2021年4月,第十一次股份转让

2021年4月9日,荣秀丽与澜阁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荣秀丽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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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378,209股以33.33元/股的价格,合计79,273,633.00元转让予澜阁投资,并约定自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正式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2021年4月14日,澜阁投资完成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07,547,46129.87
2荣秀丽54,165,28015.05
3贵人资本31,152,4048.65
4北京语越30,514,7948.47
5天津语捷25,242,3757.01
6哈勃投资12,834,7893.57
7OPPO移动12,208,6973.39
8孙亦军10,975,4413.05
9维沃移动9,391,3062.61
10天津语尚9,278,2632.58
11天津语腾8,566,3192.38
12小米基金6,260,8671.74
13西藏泰达5,204,4841.45
14顺水孵化5,040,0001.40
15集封投资3,793,3531.05
16中芯海河3,114,2980.86
17张国宁2,788,1160.77
18杜宣2,788,1160.77
19华芯投资2,557,9860.71
20亦合投资2,557,9860.71
21天创保鑫2,528,9020.70
22澜阁投资2,378,2090.66
23天创海河2,230,4930.62
24长鑫投资1,896,6800.53
25黄健1,858,7440.52
26包文忠1,296,4790.36
27天创鼎鑫632,2290.18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0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28张红418,2140.12
29天津语唯313,0360.09
30远宇实业290,4230.08
31李娜174,2560.05
合计360,000,000100.00

(十六)2021年5月,第十二次股份转让

2021年3月5日,Gaintech分别与稳懋开曼、昆唯管理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荣秀丽与稳懋开曼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数量(股)转让价格(元/股)转让价款(元)
Gaintech稳懋开曼900,00033.3330,000,000.00
昆唯管理5,400,00033.33180,000,000.00
荣秀丽稳懋开曼900,00033.3330,000,000.00

2021年5月11日,上述转让方及受让方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2021年5月12日转让方与受让方即完成对转让股份权属的交割,受让方享有发行人股东资格及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01,247,46128.12
2荣秀丽53,265,28014.80
3贵人资本31,152,4048.65
4北京语越30,514,7948.47
5天津语捷25,242,3757.01
6哈勃投资12,834,7893.57
7OPPO移动12,208,6973.39
8孙亦军10,975,4413.05
9维沃移动9,391,3062.61
10天津语尚9,278,2632.58
11天津语腾8,566,3192.38
12小米基金6,260,8671.74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1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3昆唯管理5,400,0001.50
14西藏泰达5,204,4841.45
15顺水孵化5,040,0001.40
16集封投资3,793,3531.05
17中芯海河3,114,2980.86
18张国宁2,788,1160.77
19杜宣2,788,1160.77
20华芯投资2,557,9860.71
21亦合投资2,557,9860.71
22天创保鑫2,528,9020.70
23澜阁投资2,378,2090.66
24天创海河2,230,4930.62
25长鑫投资1,896,6800.53
26黄健1,858,7440.52
27稳懋开曼1,800,0000.50
28包文忠1,296,4790.36
29天创鼎鑫632,2290.18
30张红418,2140.12
31天津语唯313,0360.09
32远宇实业290,4230.08
33李娜174,2560.05
合计360,000,000100.00

(十七)2021年5月,第十三次股份转让

2021年5月12日,张国宁与烟台博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将其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2,788,116股转让予谢承唐100%控制的外商投资企业烟台博诚,并约定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烟台博诚即正式成为公司登记在册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01,247,461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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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2荣秀丽53,265,28014.80
3贵人资本31,152,4048.65
4北京语越30,514,7948.47
5天津语捷25,242,3757.01
6哈勃投资12,834,7893.57
7OPPO移动12,208,6973.39
8孙亦军10,975,4413.05
9维沃移动9,391,3062.61
10天津语尚9,278,2632.58
11天津语腾8,566,3192.38
12小米基金6,260,8671.74
13昆唯管理5,400,0001.50
14西藏泰达5,204,4841.45
15顺水孵化5,040,0001.40
16集封投资3,793,3531.05
17中芯海河3,114,2980.86
18烟台博诚2,788,1160.77
19杜宣2,788,1160.77
20亦合投资2,557,9860.71
21华芯投资2,557,9860.71
22天创保鑫2,528,9020.70
23澜阁投资2,378,2090.66
24天创海河2,230,4930.62
25长鑫投资1,896,6800.53
26黄健1,858,7440.52
27稳懋开曼1,800,0000.50
28包文忠1,296,4790.36
29天创鼎鑫632,2290.18
30张红418,2140.12
31天津语唯313,0360.09
32远宇实业290,4230.08
33李娜174,25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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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3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合计360,000,000100.00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情况

(一)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5年11月17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7748号),同意发行人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挂牌过程符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15年12月3日起,发行人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唯捷创芯,证券代码:834550,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二)挂牌期间合法合规性情况

发行人自2015年12月在股转系统挂牌以来,建立并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依据届时有效的内部治理规则以及股转系统的业务规则对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股权交易、公司治理等方面违规被股转系统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发行人不存在受行政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等情形。

(三)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2017年1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主动申请终止挂牌不存在异议股东,并规范履行了应当履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17年3月17日,股转公司公示《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53号),公司股票自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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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4

年3月21日起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的设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设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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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5

七、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简介

(一)子公司情况

1、上海唯捷

公司名称上海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2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0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0幢
经营范围电子、集成电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唯捷创芯100.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截止日/期间总资产(元)净资产(元)净利润(元)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6,298,789.89-69,120,770.60-169,668,630.35

2、北京唯捷

公司名称北京唯捷创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南里15号(恒祥大厦)2-4层1-14内2层215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1号院16号楼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销售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委托加工手机配件;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6

唯捷创芯100.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截止日/期间总资产(元)净资产(元)净利润(元)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42,829.09-12,908,727.51-1,977,110.78

3、唯捷精测

公司名称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9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1号院8号楼8层801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1号院16号楼
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仪器、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生产测试集成电路。(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唯捷创芯3,000.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截止日/期间总资产(元)净资产(元)净利润(元)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16,820,202.9413,201,520.08-40,756,725.67

4、香港唯捷

公司名称唯捷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4日
股本总额400.128万美元
已缴或视作已缴的总款项400.128万美元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555号九龙行703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的设计咨询,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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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持股比例
唯捷创芯400.128100.00%
主要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审计)
截止日/期间总资产(元)净资产(元)净利润(元)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121,993,296.3110,791,104.60-287,667.98

(二)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分公司。

(三)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参股公司。

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荣秀丽与孙亦军,具体情况如下:

(1)荣秀丽女士

荣秀丽女士,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103051963********,1963年5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学历。1983年7月至1992年1月,任洛阳拖拉机研究所发动机室研发工程师,1994年1月至1997年3月,任香港隆成贸易公司北京办事处销售经理,1997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北京市百利丰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1月至今,任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维太创科控股有限公司(HK.06133)执行董事兼主席。2017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唯捷创芯董事长,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唯捷创芯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唯捷创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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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亦军先生

孙亦军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5101021969********,1969年2月出生,清华大学EMBA学历。1990年8月至1993年1月,任上海微波设备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3年2月至1997年9月,任电子部电子科学研究院工程师,1997年10月至2000年1月,任德国HARTING公司北京代表处销售经理,2000年1月至2002年1月,任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北方区销售经理,2002年1月至2004年8月,任北京罗森伯格电子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2004年8月至2010年10月,任威讯联合半导体(北京)有限公司高级销售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唯捷创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唯捷创芯董事。

3、共同控制的认定

(1)认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和理由

①荣秀丽与孙亦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2019年1月25日,荣秀丽与孙亦军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确立了共同控制公司的法律关系基础。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荣秀丽和孙亦军为发行人的一致行动股东,同意就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及间接支配的发行人股份表决权(指作为普通合伙人控制的有限合伙平台的表决权)同受该协议约束,进行一致行动,对发行人的重大事项保持意思表示及其行动的一致和统一;一致行动股东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同意在发行人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上保持一致行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荣秀丽直接持有公司14.80%股份,通过天津语捷与天津语腾间接控制公司合计9.39%股份;孙亦军直接持有公司3.05%股份,通过北京语越和天津语尚间接控制公司11.05%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荣秀丽与孙亦军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合计达到38.29%,可以依据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对公司实施有效的共同控制。

②荣秀丽与孙亦军拥有良好的一致行动和共同控制的基础

自设立以来,荣秀丽依其持股地位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孙亦军作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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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创始人之一,担任公司总经理并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双方在公司治理方面长期保持一致意见。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前,荣秀丽和孙亦军即拥有良好的一致行动和共同控制基础。因此,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荣秀丽和孙亦军确立了共同控制公司的法律关系,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维护实际控制权稳定,共同控制的认定真实、准确。

(2)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荣秀丽和孙亦军作为一致行动股东,应共同委托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计票人与监票人对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进行监督。

①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预先沟通时发生意见分歧的解决机制

对于需要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行动股东应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之前,进行预先沟通,就各自届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和间接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以及各自提名的公司董事按照《一致行动协议》第

2.3条(具体见下一段内容)所述原则保持一致意见,并且应在发行人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按照一致意见进行表决。

(2.3条)对于需要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行动股东应就议案所述内容事项充分陈述与讨论,形成一致意见,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以资本多数决的原则形成一致意见并据此在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表决。若一致行动股东中的一方经通知后,不参与议案的预先沟通,或虽参与预先沟通但在沟通中弃权的,则以另一方的意见为最终一致意见,并据此一致意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表决。

②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发生意见分歧的解决机制

如果一致行动股东或其提名的董事未按照一致意见(一致意见是指:在达成一致时,指的是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在无法达成一致时,指的是以资本多数决形成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计票人与监票人应将表决票退还给一致行动股东或其提名的董事。如经过再次协商投票仍出现表决意见与一致意见不相同的情形的,一致行动股东同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可直接按照一致意见计票,且违约的一致行动股东需承担《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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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一致行动股东应配合签署与确定的最终一致的表决结果相关的一切书面文件,并配合办理一切相关的内部、外部程序,否则违约的一致行动股东需承担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

③发生纠纷时的解决机制

一致行动股东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如有违反,一致行动股东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按照一致意见计票。

如任一方一致行动股东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荣秀丽及孙亦军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唯捷创芯及其下属公司外,荣秀丽及孙亦军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包括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北京语越、天津语尚、天津语芯、天津语创,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及其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1)天津语捷

企业名称天津语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2日
认缴出资额385.0026万元
实缴出资额385.0026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8室
主营业务投资,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权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执行事务合伙人荣秀丽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捷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荣秀丽普通合伙人500.000.01%
2孙亦军有限合伙人648,026.0016.84%
3天津语创有限合伙人573,000.0014.88%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1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4杜晓航有限合伙人375,000.009.74%
5辛静有限合伙人305,800.007.94%
6周颖有限合伙人305,800.007.94%
7白云芳有限合伙人205,800.005.35%
8赵理有限合伙人204,900.005.32%
9赵焰萍有限合伙人204,900.005.32%
10李振刚有限合伙人204,900.005.32%
11陈岗有限合伙人204,900.005.32%
12张巳龙有限合伙人204,900.005.32%
13张华有限合伙人200,800.005.22%
14林升有限合伙人200,800.005.22%
15曹佩玲有限合伙人5,000.000.13%
16王永寿有限合伙人5,000.000.13%
合计3,850,026.00100.00%

(2)天津语腾

企业名称天津语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9月10日
认缴金额130.6555万元
实缴金额130.6555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10室
主营业务投资,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权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执行事务合伙人荣秀丽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腾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荣秀丽普通合伙人500.000.04%
2杜晓航有限合伙人628,772.0048.13%
3孙亦军有限合伙人377,283.0028.88%
4周颖有限合伙人100,000.007.65%
5辛静有限合伙人100,000.007.65%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2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6赵焰萍有限合伙人100,000.007.65%
合计1,306,555.00100.00%

(3)北京语越

企业名称北京语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认缴出资额189.4534万元
实缴出资额189.4534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1号院8号楼2层201室
主营业务投资,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权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亦军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北京语越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孙亦军普通合伙人156.000.01%
2杜晓航有限合伙人576,000.0030.40%
3周颖有限合伙人162,823.008.59%
4辛静有限合伙人158,752.008.38%
5林升有限合伙人132,295.006.98%
6白云芳有限合伙人132,295.006.98%
7赵理有限合伙人132,295.006.98%
8李振刚有限合伙人132,295.006.98%
9张华有限合伙人132,295.006.98%
10赵焰萍有限合伙人132,295.006.98%
11陈岗有限合伙人124,063.006.55%
12鲁先维有限合伙人54,953.002.90%
13天津语芯有限合伙人24,017.001.27%
合计1,894,534.00100.00%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3

(4)天津语尚

企业名称天津语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0日
认缴金额57.6048万元
实缴金额57.6048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11室
主营业务投资,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权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亦军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尚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孙亦军普通合伙人48.000.01%
2FENG WANG有限合伙人576,000.0099.99%
合计576,048.00100.00%

(5)天津语芯

企业名称天津语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日
认缴出资额53.10万元
实缴出资额53.1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6室
主营业务投资,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权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亦军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芯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孙亦军普通合伙人4,500.000.8475%
2王利明有限合伙人121,500.0022.8814%
3李爱华有限合伙人90,000.0016.9492%
4陆小利有限合伙人45,000.008.4746%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4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5李浩有限合伙人45,000.008. 4746%
6胡晶晶有限合伙人45,000.008.4746%
7徐冠健有限合伙人45,000.008.4746%
8龙自强有限合伙人45,000.008.4746%
9张启华有限合伙人45,000.008.4746%
10张英娇有限合伙人45,000.008.4746%
合计531,000.00100.00%

(6)天津语创

企业名称天津语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7日
认缴出资额57.30万元
实缴出资额57.30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7室
主营业务投资,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权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亦军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创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孙亦军普通合伙人500.000.09%
2FENG WANG有限合伙人259,000.0045.20%
3林升有限合伙人95,500.0016.67%
4白云芳有限合伙人95,500.0016.67%
5张华有限合伙人95,500.0016.67%
6PING YIN有限合伙人27,000.004.71%
合计573,000.00100.00%

(7)荣秀丽及孙亦军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所有合伙人基本情况

合伙人姓名国籍境外永久居留权任职部门身份证号码
荣秀丽中国-4103051963********
孙亦军中国总经理5101021969********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5

合伙人姓名国籍境外永久居留权任职部门身份证号码
辛静中国财务部2101141975********
周颖中国唯捷精测总经理1101051977********
李爱华中国唯捷精测供应链管理部1102231976********
张英娇中国综合管理部1303231980********
赵焰萍中国董事会办公室3429211985********
FENG WANG美国美国研发部58067****
林升中国研发部3526251975********
白云芳中国研发部2103811976********
杜晓航中国生产运营部1101081971********
赵理中国加拿大销售部3402021976********
张华中国生产运营部6502041980********
李振刚中国生产运营部4290051980********
陈岗中国研发部3205821986********
张巳龙中国研发部2306021989********
鲁先维中国研发部3201011979********
曹佩玲中国生产运营部1323011978********
王永寿中国研发部6203211985********
王利明中国销售部3305011981********
陆小利中国生产运营部3203811985********
李浩中国研发部3203051990********
胡晶晶中国销售部4211821987********
徐冠健中国研发部3303021987********
龙自强中国研发部4331251979********
张启华中国研发部3210231987********
PING YIN美国美国研发部59548****

注:FENG WANG和PING YIN的身份证件为美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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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

2、荣秀丽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股本总额注册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东及持股比例
1北京天朗智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9/12/20100.00万元北京市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市场调查;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无实际经营业务荣秀丽持股100.00%
2郑州天之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12/4500.00万元郑州市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发起设立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实际经营业务荣秀丽持股84.00%
3北京天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0/5/9100.00万元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销售日用杂货、文化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物业管理荣秀丽持股50.00%,荣秀丽的配偶倪刚持股50.00%
4Winmate Limited2008/4/210.00美元英属维尔京群-无实际经营业务荣秀丽持股90.00%,荣秀丽的配偶倪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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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股本总额注册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10.00%
5维太创科控股有限公司(6133.HK)2014/8/126,704.03万港元开曼群岛-投资控股荣秀丽直接持股10.34%,Winmate Limited持股 56.54%
6Vital Mobile Limited2014/6/271.00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控股维太创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00%
7维太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8/7/251.00港元香港-无实际经营业务Vital Mobile Limited持股100.00%
8维太移动(香港)有限公司2014/7/41.00港元香港-移动通讯设备销售Vital Mobile Limited持股100.00%
9Vital Mobile D.O.O2018/7/231.00万欧元斯洛文尼亚-无实际经营业务维太移动(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00%
10Kerr Unit Inc2017/1/430.00万美元美国-无实际经营业务维太移动(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00%
11北京百纳威尔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2014/7/2210,000.00万元北京市组装生产手机终端产品;移动电话终端的研究、开发;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通讯器材及配件的批发;以上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推广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的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移动通讯设备销售维太移动(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00%
12湾际维太科技(东莞)有限公司2020/9/231,000.00万元东莞市研发、销售:自动化设备、通用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研发销售医疗器械北京百纳威尔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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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股本总额注册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东及持股比例
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日用口罩(非医用)、水性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劳保产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租赁;投资咨询;仓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与策划;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展览展示服务;品牌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1.00%
13Vital Profit Technology Inc.2001/12/2150,000.00美元英属维尔京群岛-无实际经营业务Winmate Limited持股100.00%
14北京百纳威尔科技有限公司2004/7/758,000.00万元北京市软件开发;电子产品的开发与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推广服务;批发化妆品、通讯设备、通讯器材及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生产电子产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移动通讯设备销售Vital Profit Technology Inc.持股100.00%
15河南百纳威尔置业有限公司2014/5/1510,000.00万元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酒店管理(不含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实际经营业务百纳威尔科技持股100.00%
16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2002/4/165,000.00万元人民币北京市生产手机(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零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维修手机、计算机、移动通讯设备销售百纳威尔科技持股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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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股本总额注册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东及持股比例
电子产品;零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杂货、珠宝首饰、灯具、陶瓷制品、工艺品(不含文物)、皮革制品、玩具、钟表、眼镜、纸制品、文化用品、照相器材、体育用品(不含弩)、家具、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宠物用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7荣恒创联2012/9/141,000.00万元北京市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通讯设备;维修通讯设备;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仓储服务;税务代理;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经济贸易咨询;法律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业管理;代理记帐;人力资源服务。物业出租百纳威尔科技持股100.00%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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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股本总额注册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东及持股比例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8北京天朗智谷科技有限公司2016/2/151,000.00万元北京市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网上经营、销售日用品、个人卫生用品、通讯设备;供应链管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软件开发;销售食品;物业管理;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销售日用品百纳威尔科技持股100.00%
19北京尼比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4/3/10200.00万元北京市网上经营通讯设备及配件、照相器材、家用电器、计算机、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不含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维修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移动通讯设备销售百纳威尔科技持股94.00%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1

序号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股本总额注册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东及持股比例
20北京梦坊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0/9/292,800.00万元北京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技术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教育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技术培训、音乐培训、美术培训、舞蹈培训(以上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不含文物)、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体育用品(不含弩)、玩具、照相器材、服装、鞋帽;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外语培训百纳威尔科技持股70.00%

1-1-92

(三)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外,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包括Gaintech、北京语越、贵人资本、天津语捷。

1、Gaintech

公司名称Gaintech Co. Limited
成立日期2000年7月18日
股本总额50,000.00万美元
实收资本38,381.39万美元
注册地开曼群岛
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台湾
主营业务投资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持股比例
联发科投资50,000.00100.00%

2、北京语越、天津语捷

具体情况见本节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1、荣秀丽及孙亦军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的相关内容。

3、贵人资本

公司名称深圳市贵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及财务顾问(以上经营

1-1-93

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王雄5,000.0050.00%
蒋壮5,000.0050.00%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01,247,46128.12101,247,46125.31
2荣秀丽53,265,28014.8053,265,28013.31
3贵人资本31,152,4048.6531,152,4047.79
4北京语越30,514,7948.4730,514,7947.63
5天津语捷25,242,3757.0125,242,3756.31
6哈勃投资12,834,7893.5712,834,7893.21
7OPPO移动12,208,6973.3912,208,6973.05
8孙亦军10,975,4413.0510,975,4412.74
9维沃移动9,391,3062.619,391,3062.35
10天津语尚9,278,2632.589,278,2632.32
11天津语腾8,566,3192.388,566,3192.14
12小米基金6,260,8671.746,260,8671.57
13昆唯管理5,400,0001.505,400,0001.35
14西藏泰达5,204,4841.455,204,4841.30
15顺水孵化5,040,0001.405,040,0001.26
16集封投资3,793,3531.053,793,3530.95
17中芯海河3,114,2980.863,114,2980.78
18烟台博诚2,788,1160.772,788,1160.70
19杜宣2,788,1160.772,788,1160.70
20华芯投资2,557,9860.712,557,9860.64
21亦合投资2,557,9860.712,557,9860.64
22天创保鑫2,528,9020.702,528,9020.63
23澜阁投资2,378,2090.662,378,2090.59

1-1-94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24天创海河2,230,4930.622,230,4930.56
25长鑫投资1,896,6800.531,896,6800.47
26黄健1,858,7440.521,858,7440.46
27稳懋开曼1,800,0000.501,800,0000.45
28包文忠1,296,4790.361,296,4790.32
29天创鼎鑫632,2290.18632,2290.16
30张红418,2140.12418,2140.10
31天津语唯313,0360.09313,0360.08
32远宇实业290,4230.08290,4230.07
33李娜174,2560.05174,2560.04
34IPO公众股东--40,080,00010.02
合计360,000,000100.00400,080,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01,247,46128.12
2荣秀丽53,265,28014.80
3贵人资本31,152,4048.65
4北京语越30,514,7948.47
5天津语捷25,242,3757.01
6哈勃投资12,834,7893.57
7OPPO移动12,208,6973.39
8孙亦军10,975,4413.05
9维沃移动9,391,3062.61
10天津语尚9,278,2632.58
合计296,110,81082.25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序号股东名称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荣秀丽董事长53,265,28014.80
2孙亦军董事、总经理10,975,4413.05
3杜宣2,788,1160.77

1-1-95

序号股东名称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4黄健1,858,7440.52
5包文忠1,296,4790.36
6张红418,2140.12
7李娜174,2560.05
合计70,776,53019.67

(四)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持股情况

1、国有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无国有股东。

2、外资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外资股东为Gaintech、稳懋开曼,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01,247,46128.12
2稳懋开曼1,800,0000.50
合计103,047,46128.62

(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自本招股书签署日起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如下:

1、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天津语唯

(1)股东基本情况

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基本情况详见“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相关内容。

天津语唯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语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8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4F508K

1-1-96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焰萍
认缴出资额200.5337万元
实缴出资额200.5337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20年8月31日至2040年8月30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唯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赵焰萍普通合伙人30,000.001.4960%
2孙亦军有限合伙人1,975,337.0098.5040%
合计2,005,337.00100.0000%

天津语唯的普通合伙人为赵焰萍,其简历详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内容。

天津语唯有限合伙人孙亦军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2、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相关内容。

(2)入股基本情况

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天津语唯于2020年9月成为公司股东,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七)2020年9月,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增资”的相关内容。

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天津语唯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下:

①天津语捷

2020年9月,天津语捷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发行人股份,持股数量为3,850,026股;2020年12月,发行人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天津语捷持股数量增加至25,242,375股。

1-1-97

②天津语腾

2020年9月,天津语腾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发行人股份,持股数量为1,306,555股;2020年12月,发行人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天津语腾持股数量增加至8,566,319股。

③天津语唯

2020年9月,天津语唯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发行人股份,持股数量为2,005,337股;2020年10月,天津语唯将所持部分发行人股份转让予哈勃投资,转让完成后,天津语唯持股数量减少至47,745股;2020年12月,发行人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天津语唯持股数量增加至313,036股。

(3)入股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新增股东均为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增资原因系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天津语捷、天津语唯、天津语腾向员工授予股份。

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股,定价依据为按公司注册资本平价增资。

(4)股东关联关系及代持情况

①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捷、天津语腾为发行人股东、董事荣秀丽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与孙亦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股东北京语越、天津语尚同属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同时,发行人股东、董事、总经理孙亦军,发行人董事、财务负责人辛静,发行人董事周颖,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赵焰萍均持有天津语捷、天津语腾的财产份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唯为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赵焰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发行人股东、董事、总经理孙亦军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其

98.50%的财产份额。

除上述情况外,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天津语唯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1-1-98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天津语唯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股份代持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天津语唯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2、哈勃投资、OPPO移动、维沃移动、小米基金

(1)股东基本情况

①哈勃投资

企业名称哈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KNMP6T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23号中国人寿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白熠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营业期限2019年4月23日至2039年4月22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哈勃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0,000.00100.00%
合计300,000.00100.00%

②OPPO移动

企业名称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480321175
住所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金乐亲
实际控制人陈明永

1-1-99

注册资本45,926.76546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VCD机,DVD机,家用小电器,平板电视机,MP3机,手机,无绳电话,各类通信终端设备,手机周边产品及零配件,手机饰品,平板电脑及其周边产品、零配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贴片加工。从事电子产品和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软、硬件的开发及相关配套服务,从事手机及其周边产品、配件的技术开发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涉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03年4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OPPO移动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广东欧加控股有限公司45,926.765465100.00%
合计45,926.765465100.00%

③维沃移动

企业名称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6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57262083U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施玉坚
实际控制人胡柏山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电话机,手机,手机配件、饰品,手机周边设备,各类通信终端设备,电脑及周边设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打印机,锂离子电池,电源,家用电器,掌上电脑等各类信息终端设备。销售:数码产品、厨房用品、卫生用品、日用品、体育用品、文化用品、家用电器、家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玩具、箱包、服饰、家纺产品、清洁用品、钟表眼镜、金银饰品、电子元器件及各类原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软、硬件技术开发与销售;手机及其周边配件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通信产品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0年6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1-1-1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维沃移动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维沃控股有限公司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④小米基金

企业名称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X8N35J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66号1层009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2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7日至2027年12月6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已备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为SEE206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6784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小米基金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0833%
2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10,000.0017.5000%
3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16.6667%
4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016.6667%
5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016.6667%
6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4,500.0012.0417%
7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007.5000%
8深圳金晟硕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5,500.004.6250%
9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000.002.3333%

1-1-101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0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1.6667%
11深圳市远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8333%
12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8333%
13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8333%
14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00.7500%
15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9,000.000.7500%
16北京志腾云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2500%
合计1,200,000.00100.00%

A、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小米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WW6G3P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66号1层008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法定代表人冯鹏熙
实际控制人雷军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7年10月26日至2047年10月25日

B、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a、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珠海兴格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3YDH91G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号格力捌号四层B区

1-1-102

法定代表人胡明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产业直接投资、并购投资等产业类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9年10月28日至长期

b、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51385082Q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院6号楼6层006号
法定代表人雷军
注册资本18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通讯设备、厨房用品、卫生用品(含个人护理用品)、日用杂货、化妆品、医疗器械Ⅰ类、Ⅱ类、避孕器具、玩具、体育用品、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钟表眼镜、针纺织品、家用电器、家具(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花、草及观赏植物、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照相器材、工艺品、礼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珠宝首饰、食用农产品、宠物食品、电子产品、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及零部件、智能卡、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维修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筹备、策划、组织大型庆典;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摄影扩印服务;文艺演出票务代理、体育赛事票务代理、展览会票务代理、博览会票务代理;手机技术开发;手机生产、手机服务(限海淀区永捷北路2号二层经营);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零售药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零售药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0年3月3日至2030年3月2日

c、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KLNK31B
主要经营场所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8栋F12/13层

1-1-103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01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营业期限2015年12月28日至2025年12月27日

d、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MNMK91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城C5栋
法定代表人汤海燕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光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6年5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e、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KEK325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24栋C区1层248室
法定代表人陈恩
注册资本7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本运营管理、资产管理、资产重组与购并、财务顾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7年5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f、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7日

1-1-1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2RA60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盖正宗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6年8月17日至2031年8月16日

g、深圳金晟硕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深圳金晟硕煊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945158G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201-32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金晟硕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0,0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营业期限2016年1月27日至永续经营

h、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65721210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904室
法定代表人Chew Shou Zi
注册资本247,655.755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3年12月26日至2033年12月25日

1-1-105

i、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9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0536185410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东盈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史志山
注册资本275,911.62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2年9月6日至2042年9月5日

j、深圳市远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深圳市远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7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283026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产业园南区粤兴三道6号南京大学产学研大楼A座9A01-2
法定代表人INGRID WU CHUNYUAN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手机声学腔体设计软件的研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
营业期限1993年7月19日至永续经营

k、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6062543M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3号206室
法定代表人蔡铁征

1-1-106

注册资本410,3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2年5月11日至长期

l、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7年9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6653M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资本8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1987年9月30日至长期

m、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5463656N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1号院1号楼二层206-25室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注册资本714,285.71429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1-107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5年3月20日至长期

n、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江苏溧阳光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1XGT830B
主要经营场所溧阳市昆仑街道上上路79号19幢402
执行事务合伙人溧阳光控嘉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2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8年11月21日至2038年11月20日

o、北京志腾云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北京志腾云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96657217E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5层52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源怡居(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5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3年05月10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4年4月2日至203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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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股基本情况

哈勃投资于2020年10月,OPPO移动、维沃移动、小米基金于2020年12月成为公司股东,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八)2020年10月,第五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内容。

哈勃投资、OPPO移动、维沃移动、小米基金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下:

①哈勃投资

2020年10月,哈勃投资通过股份转让方式取得发行人股份,持股数量为1,957,592股;2020年12月,发行人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哈勃投资持股数量增加至12,834,789股。

②OPPO移动

2020年12月,OPPO移动通过股份转让方式取得发行人股份,持股数量为1,862,099股;2020年12月,发行人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OPPO移动持股数量增加至12,208,697股。

③维沃移动

2020年12月,维沃移动通过股份转让方式取得发行人股份,持股数量为1,432,384股;2020年12月,发行人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维沃移动持股数量增加至9,391,306股。

④小米基金

2020年12月,小米基金通过股份转让方式取得发行人股份,持股数量为954,922股;2020年12月,发行人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完成后,小米基金持股数量增加至6,260,867股。

(3)入股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份转让的原因系发行人通过知名品牌手机客户的产品认证并实现批量供货后,基于对发行人的认可,各方达成本次投资。

2019年9月,哈勃投资、OPPO移动就入股价格与相关方达成一致,定价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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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2019年4月30日公司与Gaintech签订《Gaintech增资协议》后的公司估值适当上浮,确定本次公司估值为9亿元。按Gaintech增资后公司总股本47,746,123股计算,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18.85元/股。后续,维沃移动、小米基金作为公司同批引入的投资人,亦按照此转让价格实施。

2020年10月,本次股份转让各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实施周期较长,主要是《Gaintech增资协议》限制过渡期内转让股份的约定、新冠疫情停工以及商务谈判耗时较长等因素的影响所致。

(4)股东关联关系及代持情况

①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哈勃投资、OPPO移动、维沃移动、小米基金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哈勃投资、OPPO移动、维沃移动、小米基金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股份代持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哈勃投资、OPPO移动、维沃移动、小米基金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3、顺水孵化

(1)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顺水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D8QF94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1079号花园城数码大厦B座501A
法定代表人王玮
实际控制人蒋壮、吴艳
注册资本1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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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科技企业孵化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地产经纪;自有物业租赁;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策划;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
营业期限2016年5月24日至永续经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顺水孵化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沃特沃德11,000.00100.00%
合计11,000.00100.00%

(2)入股基本情况

顺水孵化于2021年1月成为公司股东,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十)2021年1月,第六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顺水孵化持有发行人股份5,040,000股,自顺水孵化取得发行人股份以来,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3)入股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顺水孵化为贵人资本实际控制人蒋壮、王雄投资设立并担任董事的沃特沃德的全资子公司,沃特沃德的直接、间接股东均为沃特沃德的核心人员,贵人资本的实际控制人蒋壮、王雄通过实施本次股份转让实施激励,使沃特沃德核心人员共享投资收益。

参考唯捷创芯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1.56元/股,考虑到本次股份转让具有让沃特沃德核心人员共享投资收益的激励性质,经转让方及受让方友好协商,转让价格确定为3.05元/股。

(4)股东关联关系及代持情况

①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顺水孵化与发行人股东贵人资本同属于蒋壮控制的企业。除上述情况外,顺水孵化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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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顺水孵化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股份代持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顺水孵化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4、张红、包文忠、杜宣

(1)股东基本情况

①张红

姓名张红
身份证号码1101031970********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国籍中国
境外永久居留权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418,214股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0.12%
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

②包文忠

姓名包文忠
身份证号码3522281973********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国籍中国
境外永久居留权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1,296,479股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0.36%
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

③杜宣

姓名杜宣
身份证号码510102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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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国籍中国
境外永久居留权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2,788,116股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0.77%
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

(2)入股基本情况

张红、包文忠、杜宣于2021年1月成为公司股东,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十一)2021年1月,第七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红持有发行人股份418,214股,包文忠持有发行人股份1,296,479股,杜宣持有发行人股份2,788,116股,自上述三名自然人股东取得发行人股份以来,其各自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动。

(3)入股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份转让原因系荣秀丽基于其个人资金需求,向三名自然人投资者转让发行人股份。

2020年10月,考虑到知名手机终端厂商入股的影响以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预测,各方协商确定股份转让价格为11.96元/股,对应公司估值43亿元。因哈勃投资、维沃移动、OPPO移动、小米基金的入股自协议签署至交割耗时较长,且发行人于2020年12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各方最终于2021年1月签署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协议。

(4)股东关联关系及代持情况

①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红、包文忠、杜宣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红、包文忠、杜宣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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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股份代持情形

包文忠在入股发行人时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但股份代持已依法解除,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九、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九)发行人历史沿革中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红、包文忠、杜宣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5、长鑫投资

(1)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长鑫印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05M3W11X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永兴道10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德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20,4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6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已备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为SS1822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天津德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编号为P101115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长鑫投资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天津德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600.002.9412%
2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800.0097.0588%
合计20,4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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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长鑫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天津德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德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年1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00673864B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03(TG第29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创资本
实际控制人李莉
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顾问;企业管理;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5年1月5日至2035年1月4日

②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长鑫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为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E94E39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18层1840-158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津联国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8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9日

(2)入股基本情况

长鑫投资于2021年1月成为公司股东,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十二)2021年1月,第八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长鑫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1,896,680股,自长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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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取得发行人股份以来,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3)入股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系为便于长荣股份进行投后管理,长荣股份通过本次股份转让调整其持股方式,以直接持股变更为通过其持有97.0588%财产份额的长鑫投资(已备案私募基金)间接持股。基于上述股份转让的原因,长荣股份以其取得唯捷创芯股份时的投资成本价确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转让价格确定为7.91元/股。

2021年5月12日,经过长荣股份第五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长荣股份将其持有长鑫投资全部财产份额以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的价格14,915.20万元转让予天津津联海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实现其投资增值和资金回笼的目的。

(4)股东关联关系及代持情况

①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长鑫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天津德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由天创资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70%的财产份额;长鑫投资与同由天创资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股东天创保鑫、天创海河,以及天创资本的管理层以自有资金共同设立的持股平台天创鼎鑫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长鑫投资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长鑫投资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股份代持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长鑫投资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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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天津语尚

(1)股东基本情况

天津语尚基本情况详见“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相关内容。

天津语尚的普通合伙人为孙亦军,其简历详见本节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2、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相关内容。

天津语尚有限合伙人FENG WANG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之“(四)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内容。

(2)入股基本情况

天津语尚于2021年2月成为公司股东,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十三)2021年2月,第九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尚持有发行人股份9,278,263股,自天津语尚取得发行人股份以来,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3)入股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份转让为FENG WANG将登记在其配偶黄贞名下的北京语越出资额即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至其本人持有财产份额的天津语尚,以实现由FENG WANG通过天津语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同时,孙亦军将其通过北京语越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至其持有财产份额的天津语尚,使得天津语尚成为公司股东后,孙亦军亦通过天津语尚持有公司股份。孙亦军作为转让方北京语越及受让方天津语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仍保持对该部分股权的控制。

本次股份转让为FENG WANG、孙亦军变更其持有权益的主体,转让前后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转让定价及支付。

(4)股东关联关系及代持情况

①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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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尚为发行人股东、董事、总经理孙亦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与孙亦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股东北京语越、荣秀丽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新增股东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同属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除上述情况外,天津语尚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尚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股份代持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语尚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7、中芯海河、黄健、澜阁投资、昆唯管理、稳懋开曼

(1)股东基本情况

①中芯海河

企业名称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06AUN56D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F1座5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熠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110,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8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6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已备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为SEA081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编号为P103087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芯海河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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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天津熠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500.000.4525%
2天津市永泰恒基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063.3484%
3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27.1493%
4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9.0498%
合计110,500.00100.00%

A、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中芯海河的普通合伙人为天津熠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熠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06AGU60Q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C座6层6-06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孙玉望
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8年3月13日至2033年3月12日

B、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a、天津市永泰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天津市永泰恒基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5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5534381173
住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8号310室
法定代表人赵林
注册资本169,284.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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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0年5月6日至2030年5月5日

b、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P9BE7G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1栋1509-08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00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7年3月29日至2027年3月28日

c、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2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HAE84E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D0652
法定代表人高永岗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8年2月28日至2033年2月27日

②黄健

姓名黄健
身份证号码3501021973********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
国籍中国
境外永久居留权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1,858,74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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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0.52%
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

③澜阁投资

企业名称珠海横琴澜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M9RN5A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72510(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晞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5,00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20年12月1日至2040年11月30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已备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为SQE256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上海晞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3150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澜阁投资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晞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
2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长江财富-财富成长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有限合伙人13,150.0087.66%
3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长江财富-财富成长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有限合伙人1,600.0010.67%
4刘炀有限合伙人250.001.67%
合计15,001.00100.00%

A、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澜阁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晞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晞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332748904T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河曲路118号5918室
法定代表人王敬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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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王亚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5年7月7日至2035年7月6日

B、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a、长江财富-财富成长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长江财富-财富成长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备案日期2021年3月19日
产品编码SQD710
管理人名称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委托人陶勤
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成立日起届满6年

b、长江财富-财富成长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长江财富-财富成长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备案日期2021年3月22日
产品编码SQD711
管理人名称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委托人孙珂
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成立日起届满6年

c、刘炀

姓名刘炀
身份证号码3401031987********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
国籍中国
境外永久居留权
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

④昆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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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昆唯(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1年1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L0GD36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深南大道9966号威盛科技大厦2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昆荣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8,0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财务管理信息咨询;从事集成电路及芯片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其产品的设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营业期限2021年1月19日至2029年1月18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昆唯管理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昆荣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555%
2昆桥基金有限合伙人18,000.0099.9445%
合计18,010.00100.00%

A、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昆唯管理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昆荣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昆荣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F0KA0H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深南大道9966号威盛科技大厦2601
法定代表人粘杰评
实际控制人粘杰评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财务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日用百货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营业期限2018年12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B、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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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唯管理的有限合伙人为昆桥基金,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昆桥(深圳)半导体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18CB47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深南大道9966号威盛科技大厦26层
注册资本168,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昆桥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营业期限2019年12月31日至2027年12月26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已备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为SGY603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昆桥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70031

⑤稳懋开曼

企业名称Win Semiconductors Cayman Islands Co., Ltd.
注册登记号195240
住所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Oleander Way, 802 West Bay Road, P.O.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 Cayman Islands, British West Indies
董事CHEN Chin-Tsai
实际控制人稳懋
股本总额26,7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4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稳懋开曼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1稳懋26,700.00100.00%
合计26,700.00100.00%

(2)入股基本情况

中芯海河、黄健于2021年3月成为公司股东,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十四)2021年3月,第十次股份转让”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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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内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芯海河持有发行人股份3,114,298股,黄健持有发行人股份1,858,744股,自中芯海河、黄健取得发行人股份以来,其各自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澜阁投资于2021年4月成为公司股东,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十五)2021年4月,第十一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内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澜阁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2,378,209股,自澜阁投资取得发行人股份以来,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昆唯管理、稳懋开曼于2021年5月成为公司股东,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十六)2021年5月,第十二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内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昆唯管理持有发行人股份5,400,000股,稳懋开曼持有发行人股份1,800,000股,自昆唯管理、稳懋开曼取得发行人股份以来,其各自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3)入股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上述新增股东中芯海河、澜阁投资为机构投资者,黄健为半导体产业内人士,稳懋开曼为台湾知名砷化镓晶圆代工厂稳懋的全资子公司,昆唯管理为半导体产业基金昆桥基金设立的投资平台。

上述股份转让原因系荣秀丽基于其个人资金需求、Gaintech母公司联发科整体投资规划以及中芯海河、黄健、澜阁投资、昆唯管理、稳懋开曼作为财务投资者入股唯捷创芯的意愿进行本次股份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系基于公司2021年的业绩预测以及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预期,经各方协商确定为33.33元/股,对应公司估值为120亿元。

(4)股东关联关系及代持情况

①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芯海河、黄健、澜阁投资、昆唯管理、稳懋开曼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芯海河、黄健、澜阁投资、昆唯管理、稳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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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股份代持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芯海河、黄健、澜阁投资、昆唯管理、稳懋开曼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8、烟台博诚

(1)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烟台博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MA3P2WY696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252号万达广场A5楼2101-7
法定代表人谢承唐
实际控制人谢承唐
注册资本1,00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9年1月21日至2039年1月20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烟台博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美元)出资比例
1Substance Global Limited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Substance Global Limited为谢承唐100%持股的境外企业。

(2)入股基本情况

烟台博诚于2021年5月成为公司股东,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十七)2021年5月,第十三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烟台博诚持有发行人股份2,788,116股,自谢承唐取得发行人股份以来,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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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股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张国宁通过将其所持发行人股份转让至谢承唐100%控制的外商投资企业烟台博诚,与谢承唐解除股份代持关系,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九、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九)发行人历史沿革中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为代持还原,不涉及转让股份的定价以及股份转让款的支付。

(4)股东关联关系情况及代持情况

①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烟台博诚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烟台博诚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股份代持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烟台博诚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六)发行人机构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机构股东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Gaintech101,247,46128.12
2贵人资本31,152,4048.65
3北京语越30,514,7948.47
4天津语捷25,242,3757.01
5哈勃投资12,834,7893.57
6OPPO移动12,208,6973.39
7维沃移动9,391,3062.61
8天津语尚9,278,2632.58
9天津语腾8,566,3192.38
10小米基金6,260,86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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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1昆唯管理5,400,0001.50
12西藏泰达5,204,4841.45
13顺水孵化5,040,0001.40
14集封投资3,793,3531.05
15中芯海河3,114,2980.86
16烟台博诚2,788,1160.77
17亦合投资2,557,9860.71
18华芯投资2,557,9860.71
19天创保鑫2,528,9020.70
20澜阁投资2,378,2090.66
21天创海河2,230,4930.62
22长鑫投资1,896,6800.53
23稳懋开曼1,800,0000.50
24天创鼎鑫632,2290.18
25天津语唯313,0360.09
26远宇实业290,4230.08
合计289,223,47080.33

Gaintech、贵人资本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的基本情况”。北京语越、天津语捷、天津语尚、天津语腾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哈勃投资、OPPO移动、维沃移动、小米基金、昆唯管理、顺水孵化、中芯海河、烟台博诚、澜阁投资、长鑫投资、稳懋开曼、天津语唯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九、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其余机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西藏泰达

企业名称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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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6年9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5MA6T1GWR8A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古荣农牧产业园1栋1-041号
法定代表人赵华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从事以上经营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6年9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已备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为SM9568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0134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西藏泰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西藏泰达新原科技有限公司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2、集封投资

企业名称北京集成电路设计与封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9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1792288XB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23层2302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清芯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12,1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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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4年9月25日至2022年9月24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已备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为S27665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北京清芯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0670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集封投资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清芯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110.001.00%
2北京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44.60%
3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人25,000.0022.30%
4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17.83%
5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8.92%
6北京紫荆华融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4.46%
7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89%
合计112,110.00100.00%

3、亦合投资

企业名称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18298580R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3号楼1001-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亦合高科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5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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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已备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为S81585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北京中清正合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62333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亦合投资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常州亦合高科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5,000.009.8039%
2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39.2157%
3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9.6078%
4常州市武进区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9.8039%
5江苏武进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9.8039%
6李志祥有限合伙人1,000.001.9608%
7黄学良有限合伙人1,000.001.9608%
8祝昌华有限合伙人1,000.001.9608%
9戚国强有限合伙人1,000.001.9608%
10王建东有限合伙人1,000.001.9608%
11贵州瑞和制药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9608%
合计51,000.00100.00%

4、华芯投资

企业名称青岛华芯创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6年6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CD1P303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井冈山路658号200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华芯博原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1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依法从事创业投资、提供创业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向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6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27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已备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为SR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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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6014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芯投资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青岛华芯博原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000.001.00%
2上海沛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8,700.0028.70%
3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15.00%
4西藏青杉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300.0010.30%
5北京光控安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0.00%
6青岛城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0.00%
7西藏紫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5.00%
8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5.00%
9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5.00%
10泰科源(深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3.00%
11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3.00%
12深圳市外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13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
合计100,000.00100.00%

5、天创保鑫

企业名称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6592413M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88号2-223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创资本
注册资本21,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4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9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已备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为SD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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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天创资本,登记编号为P100074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创保鑫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天创资本普通合伙人3,200.0015.17%
2中瑞华普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18.96%
3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900.0018.47%
4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4.22%
5天津天保滨海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4.22%
6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414.0011.44%
7魏宏锟有限合伙人1,586.007.52%
合计21,100.00100.00%

6、天创海河

企业名称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0696X16E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园永进道88号商务中心806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天创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4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1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已备案,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为SCW428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天创资本,登记编号为P100074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创海河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天津天创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000.001.0000%
2天创资本普通合伙人197,030.0849.25752%
3天津盛创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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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4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80,000.0020.0000%
5天津天创沐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260.001.5650%
6天津天创汇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000.001.0000%
7青岛天创泉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400.000.8500%
8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6.720.50168%
9青岛天创涌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00.000.4750%
10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303.200.3258%
11天津盛旭宇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25%
合计400,000.00100.00%

7、天创鼎鑫

企业名称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0年8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59467904K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中小企业园2号楼239号房屋
执行事务合伙人魏宏锟
注册资本685.8977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和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0年8月5日至2030年8月4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创鼎鑫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魏宏锟普通合伙人1.60230.2336%
2洪雷有限合伙人442.5064.5140%
3青岛天创涌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7.2897%
4共青城天创涌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7.2897%
5宁波泰鑫龙盛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7.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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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6高梅有限合伙人35.89775.2337%
7谷文颖有限合伙人33.89774.9421%
8李莉有限合伙人22.003.2075%
合计685.8977100.00%

8、远宇实业

企业名称深圳市远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7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283026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产业园南区粤兴三道6号南京大学产学研大楼A座9A01-2
法定代表人INGRID WU CHUNYUAN
实际控制人叶华妹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手机声学腔体设计软件的研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
营业期限1993年7月19日至永续经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远宇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1叶华妹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七)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荣秀丽53,265,28014.80
2孙亦军10,975,4413.05
3杜宣2,788,1160.77
4黄健1,858,7440.52
5包文忠1,296,4790.36
6张红418,2140.12
7李娜174,25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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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合计70,776,53019.67

荣秀丽、孙亦军基本情况详见“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2、实际控制人情况”。

杜宣、黄健、包文忠、张红基本情况及入股背景详见本节之“九、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其余自然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李娜
身份证号码3211021971********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
国籍中国
境外永久居留权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174,256股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0.05%
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
入股背景李娜于2018年11月通过受让荣秀丽股份成为发行人股东,其作为具有半导体行业经验的投资人,认可发行人所属行业以及公司发展前景有意投资发行人。

(八)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情况

发行人股东小米基金、西藏泰达、集封投资、中芯海河、华芯投资、亦合投资、天创保鑫、澜阁投资、天创海河、长鑫投资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上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备案登记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1小米基金SEE206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1067842
2西藏泰达SM9568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P1001349
3集封投资S27665北京清芯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0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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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4中芯海河SEA081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P1030872
5华芯投资SR2736华芯原创(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60141
6亦合投资S81585北京中清正合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23336
7天创保鑫SD2034天创资本P1000747
8澜阁投资SQE256上海晞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1031504
9天创海河SCW428天创资本P1000747
10长鑫投资SS1822天津德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P1011152

(九)发行人历史沿革中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1、杨凤臣代蒋壮持股及解除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杨凤臣持有的公司股权均系代蒋壮持有。2010年6月唯捷有限设立,蒋壮持有唯捷有限33.33%的股权。2010年10月,蒋壮将其持有唯捷有限全部33.33%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900万元,实缴出资额300万元)转让予其姐夫杨凤臣,由杨凤臣代蒋壮持有唯捷有限股权。

2010年12月,蒋壮提供资金由杨凤臣完成代持股权未实缴部分(600万元)的出资。

2014年12月,杨凤臣将其代蒋壮持有的唯捷有限18%的股权(实缴出资额486万元)、15.33%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414万元)分别转让予贵人资本、语越投资,本次转让后杨凤臣不再持有唯捷有限股权,对应的股权转让对价款由蒋壮实际受益。

(2)代持原因

2010年10月,蒋壮基于不想退出对唯捷有限的投资,又不愿显名持股的考虑,将其持有唯捷有限的股权通过股权转让代持在其姐夫杨凤臣名下。

(3)代持的演变与解除过程

股权代持期间,蒋壮提供资金由杨凤臣完成代持股权未实缴部分(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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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出资,代持股权数量未发生过变动。2014年12月,杨凤臣作为名义出资人,应实际出资人蒋壮的指示,将部分唯捷有限的股权转让予北京语越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剩余部分股权转让予蒋壮及其合作伙伴共同设立的投资平台贵人资本,上述股权转让对应的股权转让对价款由蒋壮实际受益。杨凤臣通过本次股权转让,解除与蒋壮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

(4)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双方确认,代持设立、演变、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张国宁代谢承唐持股及解除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张国宁持有的公司股权均系代谢承唐持有。2017年9月,高晗与张国宁签订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25,250股以52.91元/股的价格,合计2,250万元转让予张国宁。张国宁受让的发行人股份为代谢承唐持有,上述股权转让款由谢承唐实际出资。

2021年5月,张国宁与谢承唐100%控制的外商投资企业烟台博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将其代谢承唐持有的经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形成的全部发行人股份2,788,116股转让予烟台博诚,由谢承唐通过烟台博诚直接享有上述股份的权益。此次股份转让系股份代持的还原,不涉及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2)代持原因

2017年9月,谢承唐因长期专注于半导体行业的投资而获得入股发行人的机会,但其考虑到外籍身份将导致发行人企业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而产生繁琐的登记变更手续,因此,谢承唐委托其好友张国宁代其持有发行人股份。

(3)代持的演变与解除过程

上述股份代持期间,因发行人于2020年12月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张国宁于2017年9月受让的代持股份425,250股,截至2021年5月解除股份代持时已变更至2,788,11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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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明晰股权关系的考虑,名义出资人张国宁和实际出资人谢承唐通过本次股份转让解除股份代持关系。

(4)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双方确认,代持设立、演变、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包文忠代卓鸿俊、王世敏、顾华持股及解除情况

(1)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8日,荣秀丽与包文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发行人1,296,479股股份以11.96元/股的价格,合计1,55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包文忠,并约定自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日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2021年1月19日,包文忠支付股份转让价款1,550万元,成为公司股东。

包文忠向荣秀丽支付的上述1,550万元股份转让价款,部分资金来自于卓鸿俊、王世敏、顾华,从而在包文忠自荣秀丽处受让取得的1,296,479股股份中,形成了包文忠分别代卓鸿俊、王世敏、顾华持有83,682股、292,887股、83,682股发行人股份的代持关系。

(2)代持原因

包文忠在获得受让荣秀丽所持公司股份的机会后,受制于其在2021年1月中旬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时暂时资金紧张,因此,分别联系其友人卓鸿俊、王世敏和顾华作为部分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提供方,并主动提议为其友人代持所提供资金对应的发行人股份,从而形成上述代持情况。

(3)代持的演变与解除过程

股份代持期间,代持股份未发生过变动。

2021年3月中旬,应发行人的规范性要求,包文忠与卓鸿俊、王世敏、顾华协商一致,彻底解除股份代持关系,于2021年3月底由包文忠分别向卓鸿俊、王世敏、顾华退还所提供的资金,并于2021年4月中旬由各方签署《解除代持及股份还原协议》以及《确认函》。基于卓鸿俊、王世敏、顾华提供资金本意为借款,经包文忠主动让予入股机会从而形成股份代持的情况。因此,通过包文忠向上述三人退还所提供短期资金的方式,各方自愿、彻底的解除代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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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上述各方确认,代持设立、演变、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十)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各自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1荣秀丽53,265,28014.801、荣秀丽、孙亦军为一致行动关系; 2、孙亦军系北京语越、天津语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3、荣秀丽系天津语捷、天津语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孙亦军为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天津语唯的有限合伙人。
2北京语越30,514,7948.47
3天津语捷25,242,3757.01
4孙亦军10,975,4413.05
5天津语尚9,278,2632.58
6天津语腾8,566,3192.38
7天津语唯313,0360.09
8贵人资本31,152,4048.65顺水孵化与贵人资本同属于蒋壮控制企业
9顺水孵化5,040,0001.40
10天创保鑫2,528,9020.701、天创保鑫、天创海河均由天创资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长鑫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德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天创资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70%的财产份额; 3、天创鼎鑫由天创资本管理层以自有资金共同设立,且由天创资本董事长魏宏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1天创海河2,230,4930.62
12长鑫投资1,896,6800.53
13天创鼎鑫632,2290.18

(十一)本次发行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十二)间接股东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股东哈勃投资、OPPO移动、维沃移动、昆唯管理中存在间接股东属于工会持股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直接股东名称间接股东名称是否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
1哈勃投资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OPPO移动广东欧加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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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直接股东名称间接股东名称是否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
3维沃移动维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4昆唯管理广东欧加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11名,其中7名为非独立董事,4名为独立董事,任期均至2024年5月17日届满,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任期提名人
1荣秀丽董事长2021.5.18-2024.5.17荣秀丽、孙亦军
2孙亦军董事、总经理2021.5.18-2024.5.17荣秀丽、孙亦军
3辛静董事、财务负责人2021.5.18-2024.5.17荣秀丽、孙亦军
4周颖董事2021.5.18-2024.5.17荣秀丽、孙亦军
5钟英俊董事2021.5.18-2024.5.17贵人资本
6顾大为董事2021.5.18-2024.5.17Gaintech
7蔡秉宪董事2021.5.18-2024.5.17Gaintech
8罗毅独立董事2021.5.18-2024.5.17董事会
9杨丹独立董事2021.5.18-2024.5.17董事会
10张恝恕独立董事2021.5.18-2024.5.17荣秀丽、孙亦军
11黄吉独立董事2021.5.18-2024.5.17荣秀丽、孙亦军

具体简历如下:

1、荣秀丽女士

荣秀丽女士,简历详见本节之“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2、孙亦军先生

孙亦军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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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辛静女士

辛静女士,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1月出生,长江商学院FMBA学历。1997年8月至2003年8月,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8月至2006年4月,任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核算经理,2006年4月至2007年8月,任北京迈博互动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07年8月至2008年11月,任安移通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阳光宏远(北京)软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2月至2015年6月,任唯捷创芯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5年6月至今,任唯捷创芯董事、财务负责人。

4、周颖女士

周颖女士,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月出生,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8月至2002年4月,任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进出口专员,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任威讯联合半导体(北京)有限公司客服经理,2011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唯捷创芯运营总监,2015年6月至今,任唯捷创芯董事,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唯捷创芯生产计划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唯捷精测总经理。

5、钟英俊先生

钟英俊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学历。2003年7月至2011年3月,任深国际全程物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任沃特沃德资本运营总监,2012年7月至今,任深圳贵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唯捷创芯董事。

6、顾大为先生

顾大为先生,董事,中国台湾籍,1969年7月出生,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企业管理硕士学历。1994年6月至1996年9月,任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科员,1998年7月至1999年9月任花旗银行副理,1999年9月至2004年3月任摩根大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裁,2004年3月至今任联发科执行副总经理暨财务长兼公司发言人,2018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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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至今,任唯捷创芯董事。

7、蔡秉宪先生

蔡秉宪先生,董事,中国台湾籍,1978年11月出生,台湾阳明交通大学硕士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8月,任摩根大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理,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任友达光电财务处副理,2012年3月至今,任联发科财务处副处长。2020年9月至今,任唯捷创芯董事。

8、罗毅先生

罗毅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2月出生,日本国东京大学电子工程系博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4月至1992年3月,任日本光计测技术开发株式会社研究组长,1992年4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讲师、教授。2020年12月至今,任唯捷创芯独立董事。

9、杨丹女士

杨丹女士,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4月出生,英国阿伯丁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法国ESSEC商学院研究员,2011年11月至今,任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2020年12月至今,任唯捷创芯独立董事。

10、张恝恕先生

张恝恕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1995年8月,任中国教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任上海西门子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开发部网管技术部门经理,2000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网管研发经理,2007年4月至2013年6月,诺基亚西门子通信系统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网管解决方案运营经理,2013年7月至2019年9月,任诺基亚通信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软件服务运营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微点佰慧(北京)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唯捷创芯独立董事。

11、黄吉女士

黄吉女士,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5月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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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9月至1994年9月,任唐闸热电厂技术员,1994年9月至2002年7月,任南通芦泾中学教师,2002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江苏金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1月至2008年10月,任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南通)分所律师,2008年10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唯捷创芯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任期提名人
1李爱华监事会主席2021.5.18-2024.5.17监事会
2刘艳虹监事2021.5.18-2024.5.17监事会
3张英娇职工代表监事2021.5.18-2024.5.17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

具体简历如下:

1、李爱华女士

李爱华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1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12年5月,任威讯联合半导体(北京)有限公司进出口主管,2012年5月至今,任唯捷创芯采购主管。2015年6月至今,任唯捷创芯监事会主席。

2、刘艳虹女士

刘艳虹女士,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2月出生,中央民族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16年2月,任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北京赛克德利科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5年6月至今,任唯捷创芯监事。

3、张英娇女士

张英娇女士,职工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1月出生,石家庄经济学院本科学历。2004年12月至2006年12月,任秦皇岛市俭德信息系统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职员,2006年12月至2008年6月,任秦皇岛大地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唯捷创芯薪酬高级主管,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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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至今,任唯捷创芯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3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任期
1孙亦军总经理2021.5.23-2024.5.17
2辛静财务负责人2021.5.23-2024.5.17
3赵焰萍董事会秘书2021.5.23-2024.5.17

1、孙亦军先生

孙亦军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2、辛静女士

辛静女士,简历详见本节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之“(一)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3、赵焰萍女士

赵焰萍女士,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3月出生,北京工商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石家庄德倍隆科技有限公司研发职员,2006年12月至2010年1月,任上海赫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顾问,2010年1月至2010年5月,任美国讯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力资源服务顾问,2010年5月至2013年3月,任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人力资源主管。2013年3月至今,任唯捷创芯综合管理部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唯捷创芯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3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
1FENG WANG首席技术官
2林升研发总监
3白云芳研发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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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ENG WANG先生

FENG WANG先生,美国国籍,1967年10月出生,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博士学历。1997年6月至2001年9月任Rosemount传感器和数模转换电路设计主任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Terago communication高速芯片接口设计主任工程师,2002年10月至2008年6月任RF Micro Devices无线收发器设计主任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0年9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无线接收发器设计主管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8年2月,任唯捷创芯集成电路设计顾问,2018年2月至今,任唯捷创芯首席技术官。

2、林升先生

林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复旦大学硕士学历。1999年10月至2002年3月任上海新茂半导体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2年4月至2004年8月任上海华虹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研发工程师,2004年8月至2007年4月任赛洛格(上海)半导体研发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11年1月任威讯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1年2月至2011年6月任Sige Semiconductor, Inc研发工程师,2011年7月至今任唯捷创芯研发总监。

3、白云芳女士

白云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4月出生,复旦大学硕士学历。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任南京电子十四所助理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芯唐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师,2007年4月至2011年11月任威讯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射频工程师,2011年12月起至今任唯捷创芯研发总监。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单位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司职务任职的其他单位在其他单位的职务其他任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荣秀丽董事长北京天朗智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其配偶倪刚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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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公司职务任职的其他单位在其他单位的职务其他任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郑州天之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北京天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其配偶倪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天津语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荣秀丽控制的企业
天津语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荣秀丽控制的企业
Winmate Limited董事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维太创科控股有限公司(6133.HK)执行董事兼主席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Vital Mobile Limited董事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维太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维太移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Kerr Unit Inc董事、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北京百纳威尔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女儿高晗担任董事的企业
Vital Profit Technology Inc.董事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其配偶倪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百纳威尔科技董事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其配偶倪刚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配偶倪刚担任副董事长、其女儿高晗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百纳智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荣秀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配偶倪刚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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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公司职务任职的其他单位在其他单位的职务其他任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卓越天和副董事长、经理荣秀丽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北京百纳智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荣秀丽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天朗慧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荣秀丽担任董事的企业
北京梦坊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荣秀丽控制的企业
天语漫心(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荣秀丽的配偶倪刚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北京厚德菲斯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荣秀丽的配偶倪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2孙亦军董事、总经理北京语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孙亦军控制的企业
天津语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亦军控制的企业
天津语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亦军控制的企业
天津语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亦军控制的企业
3钟英俊董事深圳市亚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钟英俊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晋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钟英俊控制且其配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深圳市空中丝路电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贵人资本控制,且钟英俊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深圳市南方硅谷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贵人资本控制,且钟英俊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深圳市智汇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贵人资本控制的企业
上海芯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深圳信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钟英俊担任董事的企业
深圳贵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钟英俊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ICOMM HK LIMITED董事贵人资本控制、钟英俊担任董事的企业
4顾大为董事联发科执行副总经理暨财务长兼公司发言人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顾大为担任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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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公司职务任职的其他单位在其他单位的职务其他任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人员的企业
旭达投资(股)公司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联发科投资董事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晨星国际科技(股)公司董事长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寰发(股)公司董事长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MStar France SAS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MStar Co., Ltd.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Digimoc Holdings Limited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Spidcom Technologies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Core Tech Resources Inc.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翔发投资(股)公司董事长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旭思投资(股)公司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常忆科技(股)公司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立錡科技(股)公司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联发创新基地(股)公司董事长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联发科中国有限公司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MTK Wireless Limited (UK)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MediaTek Japan Inc.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MediaTek India Technology Pvt. Ltd.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MediaTek Korea Inc.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Ralink Technology (Samoa) Corp.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Airoha Technology (Cayman) Inc.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MediaTek Wireless FZ-LLC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1-149

序号姓名公司职务任职的其他单位在其他单位的职务其他任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Nephos Cayman Co. Limited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芯发(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IStar Technology Ltd.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MediaTek Research UK Limited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MediaTek Sweden AB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MediaTek USA Inc.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Mstar Semiconductor UK Ltd.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达发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创发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MediaTek Bangalore Private Limited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Gaintech董事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擎发通讯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Sigmastar Technology Inc.董事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昆桥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General Mobile Corporation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焕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Smobile Device Limited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天擎积体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Intelligo Technology Inc.董事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上海昆桥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5蔡秉宪董事联发科财务处副处长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汇发国际(香港)有董事Gaintech控制、蔡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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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公司职务任职的其他单位在其他单位的职务其他任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限公司宪担任董事的企业
赛微科技(股)公司董事无关联关系
厦门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Gaintech控制的企业
常忆科技(股)公司监察人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珠海市源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6罗毅独立董事清华大学教授无关联关系
7张恝恕独立董事微点佰慧(北京)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关联关系
北京星辰万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张恝恕控制的企业
8杨丹独立董事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无关联关系
9黄吉独立董事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无关联关系
10刘艳虹监事北京赛克德利科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无关联关系
亚欧国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刘艳虹持股50%、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北京宇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刘艳虹的配偶控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1赵焰萍董事会秘书天津语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赵焰萍控制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孙亦军在报告期内曾经控制的企业

十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十二、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有关协议及重要承诺

(一)协议

公司与除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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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与独立董事签有《聘任协议》。公司未与上述人员签订其他诸如借款、担保等方面的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履行情况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二)重要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重要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违反重要承诺和协议的情况。

十三、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时间成员职位董事会人数变动原因
2019年1月荣秀丽董事长5人-
孙亦军董事、总经理
周颖董事
辛静董事、财务负责人
钟英俊董事
2019年12月谢清江董事长7人2019年12月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东Gaintech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并选举谢清江、顾大为为公司董事。
荣秀丽董事
孙亦军董事、总经理
周颖董事
辛静董事、财务负责人
钟英俊董事
顾大为董事
2020年9月荣秀丽董事长7人谢清江因工作调动辞任公司董事兼董事长。公司董事会重新选举荣秀丽为董事长, Gaintech提名蔡秉宪担任公司董事。
孙亦军董事、总经理
周颖董事
辛静董事、财务负责人
钟英俊董事
顾大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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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成员职位董事会人数变动原因
蔡秉宪董事
2020年12月荣秀丽董事长11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新增罗毅、杨丹、张恝恕和黄吉四名独立董事。
孙亦军董事、总经理
周颖董事
辛静董事、财务负责人
钟英俊董事
顾大为董事
蔡秉宪董事
罗毅独立董事
杨丹独立董事
张恝恕独立董事
黄吉独立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为李爱华、刘艳虹和张英娇,未发生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成员职位高管人数变动原因
2019年1月孙亦军董事、总经理2-
辛静董事、财务负责人
2020年12月孙亦军董事、总经理3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选举并聘任赵焰萍为董事会秘书。
辛静董事、财务负责人
赵焰萍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标准及变动情况

发行人根据岗位级别、岗位工作职责、技术能力、任职经验以及对研发体系或成果的贡献程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认定标准如下:

认定维度具体标准
任职期限具有不低于15年的集成电路行业研发工作经验,并且在公司任职时间不低于2年
专业背景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研发专业能力与公司业务、产品研发方向相匹配
岗位级别在公司担任总监级或以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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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维度具体标准
岗位职责领导或深入参与公司研发工作,担任公司研发体系中的重要岗位,对公司某一个或某些核心产品线的研发方向、研发管线设置、研发任务和成果落实情况负责,或负责前沿技术探索、研发体系顶层设计
对公司的贡献长期、持续地投入公司的研发工作,曾参与公司重要研发项目并取得良好成果,或对公司的技术创新、研发体系建设有突出贡献
技术能力拥有杰出的、经实务验证的研发能力,曾领导公司重要技术研究课题、研发战略,或主导核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的研发工作
保密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已按照公司要求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FENG WANG、林升和白云芳,未发生变动。最近两年,公司的投资者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同时,为健全符合公众公司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聘任了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并对董事会席位进行了扩充和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十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个人投资情况

(一)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与公司关系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荣秀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53,265,28014.80
2孙亦军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10,975,4413.05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与公司关系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荣秀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6,5560.002
2孙亦军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7,040,5481.956
3辛静董事、财务负责人5,217,574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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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与公司关系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4周颖董事5,283,1441.468
5李爱华监事会主席65,5650.018
6张英娇职工代表监事32,7820.009
7赵焰萍董事会秘书4,134,5781.148
8FENG WANG首席技术官10,975,6023.049
9林升研发总监4,073,5091.132
10白云芳研发总监4,106,2921.141

注:间接持股数按照上述自然人股东通过在各个持股平台以间接持股方式穿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权益数合计计算,穿透计算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权益数量四舍五入,取整列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对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投资以外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荣秀丽对外投资情况

(1)荣秀丽控制的企业

具体情况见本节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2、荣秀丽控制的其他企业”。

(2)荣秀丽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与公司关系对外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荣秀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传达与他的朋友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0.00万元40.00%
北京厚德菲斯健身服务有限公司100.00万元37.00%
北京宝玎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1,000.00万元29.00%
北京安成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600.00万元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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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荣秀丽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与公司关系对外投资企业注册资本/ 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钟英俊董事共青城贵泰人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万元80.00%
深圳市亚果科技有限公司100.00万元51.00%
深圳市晋亚科技有限公司100.00万元51.00%
深圳贵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800.00万元30.00%
张恝恕独立董事北京星辰万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00.00万元80.00%
北京震网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1,100.00万元5.00%
罗毅独立董事北京青熠科技有限公司260.46万元12.97%
刘艳虹监事亚欧国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500.00万元50.00%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1、薪酬组成和确定依据

公司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提供劳动报酬,向聘任的独立董事提供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在公司任职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岗位及其他津贴组成,享有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除此之外,无其他特殊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2、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方案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报告期内,公司曾经任职及现任的董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方案均已经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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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年5月2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薪酬情况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万元)1,193.45692.00613.93
利润总额(万元)-66,056.06212.87-15,917.48
占比-1.81%325.08%-3.8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领取薪酬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现任职位薪酬或津贴
1荣秀丽董事长-
2孙亦军董事、总经理219.03
3辛静董事、财务负责人108.77
4周颖董事124.16
5钟英俊董事-
6顾大为董事-
7蔡秉宪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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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现任职位薪酬或津贴
8罗毅独立董事0.28
9杨丹独立董事0.28
10张恝恕独立董事0.28
11黄吉独立董事0.28
12李爱华监事会主席52.45
13刘艳虹监事-
14张英娇职工监事34.07
15赵焰萍董事会秘书122.36
16FENG WANG核心技术人员255.23
17白云芳核心技术人员159.69
18林升核心技术人员116.54

注:报告期期初至2020年12月18日期间,公司未聘任独立董事。公司4位独立董事均于2020年12月19日经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开始任职,故独立董事2020年税前薪酬按照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税前8万元)在任期内按自然日分摊计量。

十六、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人才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需要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增强团队凝聚力,保障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达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7个员工持股平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为北京语越、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天津语唯和天津语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为天津语创和天津语芯。各员工持股平台的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相关内容,以及“九、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之“1、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天津语唯”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施了4次员工股权激励,其中包含1次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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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10月,荣秀丽向北京语越转让股权暨股权激励

1、股权激励的形成过程

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荣秀丽将其持有公司2,829,330股股份转让给北京语越,转让价格参照公司每股净资产定为7.5184元/股。同日,荣秀丽与北京语越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进行了约定。

2018年10月9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权益工具的数量和确认依据

本次股权激励的权益工具为2,829,330股公司股份。

3、股权激励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以及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本次股权激励事宜系公司为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而授予股份作为权益工具的交易,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1)相关权益工具即公司股份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

2018年10月,荣秀丽通过上述股份转让实施了股权激励。此次股份转让股份支付费用计量参考的公允价值系2018年5月荣秀丽向无关联第三方财务投资者西藏泰达和天创海河转让公司股权的价格确定,即52.91元/股。

(2)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

本次股权激励对应的股份转让不附带业绩条件,且未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因此公司于授予日将本次股权激励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2018年度,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公司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2,829,330*(52.91-7.5184)=12,842.32(万元)。

(二)2020年9月,员工持股平台增资暨股权激励

1、股权激励的形成过程

2020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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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以非公开形式发行新股7,161,918股,公司新增股份由天津语捷、天津语唯、天津语腾三个员工持股平台认购,认购价格为1元/股。

2020年9月14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权益工具的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的权益工具为7,161,918股公司股份。

3、股权激励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以及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本次股权激励事宜系公司为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而授予股份作为权益工具的交易,公司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1)相关权益工具即公司股份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

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时间相近的时间存在多次股份转让,分别如下:

协议签订 时间转让方受让方转让价格 (元/股)后复权价格 (元/股)对应公司 整体估值 (亿元)
2020-10-21荣秀丽小米基金18.8518.8510.35
2020-10-22维沃移动
OPPO移动
2020-10-21Gaintech小米基金
2020-10-22维沃移动
OPPO移动
2020-10-22天津语唯哈勃投资
2021-01-04长荣股份长鑫基金7.9151.8528.47
2021-01-08贵人资本顺水孵化3.0520.0010.98
2021-01-18荣秀丽杜宣11.9678.3943.04
包文忠
张红

上述各次股份转让的定价依据及背景,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的相关内容。

2021年1月荣秀丽向无关联第三方股份转让的价格形成时间与本次股权激

1-1-160

励的权益授予时间最为接近,定价具备合理性和公允性;且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股权激励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参考该股份转让价格确定。

(2)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

本次股权激励对应的股份转让不附带业绩条件,未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因此公司于授予日将本次股权激励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2020年度,因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公司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7,161,918*(78.39-1.00)=55,426.08(万元)。

(三)2020年10月,北京语越出资额调整暨股权激励

1、股权激励的形成过程

2020年10月12日,北京语越全体合伙人召开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天津语芯、陈岗以1元/认缴出资额的价格入伙,成为有限合伙人,同时同意部分合伙人以1元/认缴出资额的价格调整其认缴出资额,具体如下: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性质调整前调整后
出资额(元)出资比例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孙亦军普通合伙人988,58240.01%2040.01%
2黄贞有限合伙人576,00023.31%576,00023.31%
3杜晓航有限合伙人576,00023.31%576,00023.31%
4周颖有限合伙人44,0001.78%162,8236.59%
5辛静有限合伙人11,0000.45%158,7526.43%
6林升有限合伙人44,0001.78%132,2955.35%
7白云芳有限合伙人44,0001.78%132,2955.35%
8赵理有限合伙人44,0001.78%132,2955.35%
9李振刚有限合伙人44,0001.78%132,2955.35%
10张华有限合伙人44,0001.78%132,2955.35%
11赵焰萍有限合伙人11,0000.45%132,2955.35%
12鲁先维有限合伙人44,0001.78%54,9532.22%
13陈岗有限合伙人--124,0635.02%
14天津语芯有限合伙人--24,0170.97%
合计2,470,582100.00%2,470,58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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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黄贞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FENG WANG配偶,非公司员工,FENG WANG将北京语越合伙份额登记在其配偶黄贞名下,该事项已经北京语越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亦军书面同意,符合北京语越合伙协议的约定。

注2:2021年2月19日,孙亦军作为普通合伙人、FENG WANG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天津语尚受让北京语越股份,同时,孙亦军减少北京语越出资额、FENG WANG配偶黄贞减少对北京语越出资额并退伙,穿透口径下保持FENG WANG和孙亦军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前后不变,借此还原FENG WANG真实持股。

2020年10月15日,北京语越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通过上述北京语越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调整,孙亦军实质上将其持有的北京语越988,378元出资额转让予北京语越的部分原合伙人和新增合伙人,实现对该等合伙人即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

2、权益工具的数量和确认依据

本次股权激励前后,北京语越持有公司6,069,330股股份。孙亦军通过出资比例调整,向北京语越其他合伙人和新增合伙人转让的出资份额对应北京语越间接持有的2,427,589股公司股份,北京语越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1元/出资额,对应公司股份的间接转让价格为0.41元/股。

3、股权激励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以及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本次股权激励事宜系公司为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而授予股份作为权益工具的交易,公司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1)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

本次股权激励的授予日与前述2020年9月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的授予日相近,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同为公司股份,其公允价值同样参照2021年1月荣秀丽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股份的价格确定。

(2)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

本次股权激励对应的股份转让不附带业绩条件,未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因此公司于授予日将本次股权激励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2020年度,公司因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2,427,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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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9-0.41)= 18,930.34(万元)。

(四)2020年10月,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年9月1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发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示通知,公示期为10天。2020年9月10日,监事会作出《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列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作为《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变更《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公司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人数以及个人层面考核绩效考核要求等,不存在任何将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期、降低行权价格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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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发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示通知,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020年10月13日,监事会作出《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更新后)〉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列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作为《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020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和《修订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全部213名激励对象签署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协议书》,正式授予全部激励对象公司股票期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基本要素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制订,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基本要素方案内容
激励对象人数213人
激励对象标准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含发行人监事
股票来源发行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发行人股票
授予数量①基本情况 4,774,612份股票期权,占《期权激励计划》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时发行人总股本54,908,041股的8.7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均未超过《期权激励计划》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15%,且未设置预留权益。 ②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股票期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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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方案内容
2020年12月,发行人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扩大至3.6亿股。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经2021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为31,304,346份。
等待期自授予完成之日起20个月、32个月、44个月。
行权安排股票期权自授予完成之日起满20个月后,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每期12个月,每期可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40%。
行权价格①基本情况 10.00元/股。股票期权计划审议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②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2020年12月,发行人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扩大至3.6亿股。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经2021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1.5252234元/股。
限售期在公司完成首发上市前,任一激励对象行权认购的公司股票,承诺自行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减持,若在该限售期内公司完成首发上市,同时需承诺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三年内不得减持;在公司完成首发上市后,任一激励对象行权认购的公司股票,承诺自行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减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取消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6个月。

(2)行权价格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中,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成长性、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和激励对象行权成本等多种因素,确定为10.00元/股,不低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前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6.16元/股(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孰高值)。

(3)激励对象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首次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时总股本的比例
孙亦军董事、总经理535,00011.21%1.12%
周颖董事300,0006.28%0.63%
辛静董事、财务负责人200,0004.19%0.42%
赵焰萍董事会秘书200,0004.19%0.42%
小计(4人)1,235,00025.87%2.59%
重要岗位人员(209人)3,539,61274.1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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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首次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时总股本的比例
合计(213人)4,774,612100.00%8.70%

(4)行权条件暨考核标准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①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B、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C、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D、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E、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发生上述第①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②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B、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C、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②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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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区间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对应行权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区间
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50%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60%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70%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80%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90%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100%
第一个 行权期2021年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2.5亿美元,但低于2.6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2.6亿美元,但低于2.7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2.7亿美元,但低于2.8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2.8亿美元,但低于2.9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2.9亿美元,但低于3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美元
第二个 行权期2022年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3.5亿美元,但低于3.6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3.6亿美元,但低于3.7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3.7亿美元,但低于3.8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3.8亿美元,但低于3.9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3.9亿美元,但低于4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美元
第三个 行权期2023年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5.5亿美元,但低于5.6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5.6亿美元,但低于5.7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5.7亿美元,但低于5.8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5.8亿美元,但低于5.9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5.9亿美元,但低于6亿美元考核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美元

注1:营业收入(以美元为货币计量币种)=对应考核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营业收入(以人民币为货币计量币种)÷折算汇率,折算汇率=∑对应行权考核年度各月初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n人民币)÷12。

注2:公司2021年度考核营业收入即以注1口径计算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

注3:公司2021年度考核营业收入超过3亿美元的部分,与2022年度营业收入(以注1口径计算)累计计算,作为2022年度公司考核营业收入,用于与2022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区间对比,确定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

注4:公司2022年度考核营业收入超过4亿美元的部分,与2023年度营业收入(以注1口径计算)累计计算,作为2023年度公司考核营业收入,用于与2023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区间对比,确定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

任一行权考核年度,根据公司考核营业收入对应的上表相应考核目标区间,确定该行权考核年度对应的行权期所有激励对象的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不得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

任一行权考核年度,公司未满足上表中对应任一业绩考核目标区间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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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A100%
B+
B60%-100%
C30%
D0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B的,由公司根据等待期内执行的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确定届时个人层面具体可行权比例,最终确定的可行权比例未达到100%的,其不得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连续两年(含2021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C,则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 = 公司层面可行权系数×个人层面可行权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⑤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股票期权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两个层面,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市场占有能力,是预测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趋势和成长性的有效指标,反映了公司经营规模以及对市场拓展的信心。

综合考虑公司历史业绩情况、未来业绩合理预测,并兼顾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每个行权考核年度设置了不同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区间,每个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区间对应的考核营业收入规模逐级上升,分别对应不同的可行权比例,具备科学性。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区间下限对应的考核营业收入分别为2.5亿美元、3.5亿美元和5.5亿美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0%和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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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幅度较大,考核要求较高,具备合理性。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的条件以及可行权的比例。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5)目前的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尚未届满。公司董事会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处理激励对象离职后股票期权取消以及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股票期权计划的行权价格和股票期权数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执行情况良好。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计量的方法、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以及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的以股票期权作为权益工具授予激励对象以获取其服务的交易,公司应做股份支付处理。

对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测算方法和参数取值结果,中联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21]第321号《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详见下列内容:

(1)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为股票期权属于到期方可行权的欧式看涨期权,其公允价值适宜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计量。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的定价公式及其相关参数的定义如下:

C=S?N(?

)???

?(???)? ??(?

式中:

C:期权初始合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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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d

=

ln??+(???+0.5??

)??√?

d

:d

= d

- ??√?S:基准日普通股股价;L:行权价;T:行权期限;r:无风险收益率;q:股票预期年化股息收益率;?:股票在行权期限内的波动率。

①基准日股票期权所对应公司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

根据发行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要素信息以及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其他各参数的含义,确定输入模型的参数取值及方法如下:

系数第1期第2期第3期参数取值方法
到期年限(T)1.66672.66673.6667方案基本要素
行权价格(L)10.0010.0010.00方案基本要素
基准日普通股股价(S)62.6862.6862.68具体参见本节“②基准日股票期权所对应公司股票价格的确定依据”的相关内容
无风险收益率(r)2.51%2.61%2.80%应选择股票期权发行货币所属地的无风险利率,因此取在基准日与本次员工持股期权期限相同或相似的国债品种,以其在基准日的到期收益率平均值估算无风险利率
股票预期年化股息收益率(q)000基于发行人最近三年未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的事实、因高额股份支付费用导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且发行人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宣布或支付股息的计划等,假设股息率为零。
股票在行权期限内的波动率(σ)53.98%55.02%54.72%由于公司尚未上市,无法取得可靠的股票波动率数据。因此采用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以2020年10月21日为基准日测算的对应期限历史股价平均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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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2020年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计量参数选取依据谨慎、合理。

②基准日股票期权所对应股票价格的确定依据

A、普通股股票价格的确定依据

2020年10月21日,公司与全部激励对象签署《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协议书》,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参照2021年1月荣秀丽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公司股份的交易价格,公司股票期权所对公司股份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为78.39元/股,选择该等股份转让的价格作为公司普通股股票公允价值合理、公允。

B、期权激励计划标的股份即附限售条件公司股票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在公司完成首发上市前,任一激励对象行权认购的公司股票,承诺自行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减持,若在该限售期内公司完成首发上市,同时需承诺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三年内不得减持;在公司完成首发上市后,任一激励对象行权认购的公司股票,承诺自行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减持。

因此,根据上述约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计划各激励对象行权时获授的普通股股份实际为附带三年限售期的公司股票,应考虑限售期流动性限制对股票期权所对应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

根据《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中证协发[2018]216号),可以利用看跌期权定价模型衡量因流通受限导致的股权价值折损,限售期对授予日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即限售折扣)可使用亚式期权定价模型(AAP模型)估算确定。

AAP模型的定价公式及其相关参数的定义如下:

限售折扣(LoMD) = ?

???

*?(

√?

)??(?

√?

)+

式中:

√? ={?

? [ (?

?

???

?? )]? (?

?

?? )}

T:剩余限售期;

q:股票预期年化股利收益率;

?:股票在剩余限售期内的波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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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标准正态分布的累积分布函数。根据发行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约定,确定输入亚式期权模型的参数取值及方法如下:

系数取值参数取值方法
剩余限售期(T)3.00方案基本要素
股票预期年化股利收益率(q)0.00基于发行人最近三年未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的事实、因高额股份支付费用导致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且发行人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宣布或支付股息的计划等,假设股息率为零。
股票在剩余限售期内的波动率(σ)55.0539%由于公司尚未上市,无法取得可靠的股票波动率数据。因此采用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以2020年10月21日为基准日测算的对应期限历史股价平均年化收益率。

结合上述参数取值,根据亚式期权模型测算,附三年限售期的公司股票价值相对无限售股公司股票价值的流动性折扣为20.07%。

因此,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份即附三年限售期公司股票于授予日的公允价格为62.68元/股。

③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计算结果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授予的股票期权中,不同行权等待期的股票期权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21日)的公允价值的评估值如下:

行权期可行权日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元/份)
第1个行权期2022-06-2153.11
第2个行权期2023-06-2153.47
第3个行权期2024-06-2153.94

(2)报告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依据、计算过程,以及未来期间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测算过程

①适用的会计准则和部门规章规定

由于自授予股票期权至各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存在对应的可行权业绩条件和明确的等待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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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其中,等待期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间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和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

根据《首发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的规定,对设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用应采用恰当的方法在服务期内进行分摊,并计入经常性损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数为基础,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个不同等待期的股票期权分别按照适用的等待期计算应计入当期的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会计准则和部门规章规定。

②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

公司于2020年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2020年度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以及股票期权剩余服务期覆盖的2021年至2024年期间预计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测算过程如下:

项目可行权日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份)可行权日预计实际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份)股票期权公允价值 (元/份)预计实际可行权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万元)
第1个行权期2022-06-211,432,3841,404,78453.117,460.34
第2个行权期2023-06-211,432,3841,392,78453.477,447.80
第3个行权期2024-06-211,909,8441,841,04453.949,930.19
合计-4,774,6124,638,61224,838.34

注1:上表均按照授予日的股票期权数量、价格进行测算,公司2020年12月实施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影响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和确认结果;

注2:可行权日预计实际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系公司结合授予日后已注销的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员工的股票期权数量、剩余各等待期内预计离职的员工数量和激励对象平均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理、谨慎测算而得。

根据上述股份支付费用测算结果,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2020年以及剩余服务期所覆盖的2021年至2024年期间预计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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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股份支付费用
总额2020年 (已确认)2021年 (测算)2022年 (测算)2023年 (测算)2024年 (测算)
第1个行权期7,460.34882.014,471.302,107.03--
第2个行权期7,447.80550.562,791.012,791.011,315.22-
第3个行权期9,930.19533.562,704.872,704.872,704.871,282.03
合计24,838.341,966.139,967.187,602.914,020.081,282.03

依据上述计量结果,2020年,公司因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当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966.13万元。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均计入经常性损益。

(五)股权激励和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控制权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通过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公司较为全面地激励了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结合公司实施的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公司树立了共同的企业经营发展目标,实现公司全部员工的个人收益、工作及绩效目标和未来几年股东、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的统一,将有效推动公司落实中短期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策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共4次,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股份支付费用总额76,322.55-12,842.32
其中: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74,356.42-12,842.32
计入经常性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1,966.13--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后,将在各批次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内分摊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经营业绩和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均属于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工具的交易,不涉及现金支出,对公司报告期内和未来各类活动的现金流量均无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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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公司控制权情况的影响

(1)员工股权激励对控制权的影响

除天津语唯之外,公司各员工持股平台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荣秀丽或孙亦军担任普通合伙人并控制。2020年9月员工持股平台天津语腾、天津语捷和天津语唯向公司增资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有所提升,巩固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控制权的影响

公司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亦军获授3,507,683份股票期权(系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假设公司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最高目标全部实现,全部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良好,不考虑其他因素,初始授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将扩大8.70%。同时,孙亦军行权获授的新增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假设不发生任何其他增减资事项)的比例为0.88%,不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其与荣秀丽共同控制公司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锁定期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北京语越、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天津语唯、天津语尚已分别就所持公司股份上市后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事宜作出承诺: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且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实现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本企业亦同时遵循其他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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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员工持股平台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方式

各员工持股平台的员工所持相关财产份额拟转让退出的,按照各员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若员工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未再续期,且不再为公司提供服务的,由其相应的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离职员工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八)员工持股平台规范运行情况和登记备案程序

公司各员工持股平台,其设立、历次变更及取得公司股份均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了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且已经在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各员工持股平台的设立目的是实现发行人或子公司的员工对发行人间接持股,而非进行其他投资活动,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九)员工持股平台对计算发行人股东人数的影响

根据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第九条规定,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均系依法设立,计算发行对象人数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持股平台北京语越、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天津语唯和天津语尚按照5名股东计算,该等平台的合伙人中仅荣秀丽非公司员工,另按照1名股东计算。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穿透计算后的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

十七、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和构成

1、员工人数和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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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人)243134118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项目人数(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管理人员145.76%
研发人员16266.67%
销售人员145.76%
职能人员5321.81%
合计243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员工总人数243134118
已缴纳人数239239132132118118
未缴纳人数332200
无需缴纳人数1[注]1[注]0000

注:公司1名韩国籍员工无需缴纳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险险种已缴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韩社会保险协定和协定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免除为韩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国人在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前述规定未强制要求公司为外国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及下属各境内子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劳动法》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及下属各境内子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分别为118人、132人、239人缴纳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公司依法无需为一名韩国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另外少部分人员未缴纳的原因主要为当月新入职员工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时间存在差异。

公司及下属各境内子公司已按照中国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员工缴付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金。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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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下属各境内子公司不存在违反社会保险监管法律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监管法律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取得了相关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

公司及下属各境内子公司已在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开设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已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各境内子公司没有被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公司取得了相关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报告期内,香港唯捷不存在因违反劳工、职业安全、最低工资、劳动保障或强制性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香港香港劳工法例法规而有违规或被检控、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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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此外,还包括部分射频开关芯片及Wi-Fi射频前端模组产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移动终端,以及无线宽带路由器等通信设备。应用公司产品的部分终端情况如下: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小米、OPPO、vivo等主流手机品牌厂商以及华勤通讯、龙旗科技、闻泰科技等业内知名的移动终端设备ODM厂商。公司与上述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服务与合作关系,品牌客户的深度及广度是公司重要的竞争优势和壁垒。公司部分下游客户如下:

注:以厂商标识首字母顺序排序。

(二)主要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还包括射频开关芯片及Wi-Fi射频前端模组,均属于射频前端范畴内的芯片或模组产品。

1、射频前端概述

射频前端指位于射频收发器及天线之间的中间模块,其功能为无线电磁波信号的发送和接收,是移动终端设备实现蜂窝网络连接、Wi-Fi、蓝牙、GPS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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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通信功能所必需的核心模块。射频前端与基带、射频收发器和天线共同实现无线通讯的两个本质功能,即将二进制信号转变为高频率无线电磁波信号并发送,以及接收无线电磁波信号并将其转化为二进制信号。

若没有射频前端芯片,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将无法拨打电话和连接网络,失去无线通信功能。因此,射频前端在无线通信中有不可或缺、至关重要的作用。

射频前端的简化架构如下图所示:

由上图可见,射频前端包含射频功率放大器、射频开关、天线调谐开关、滤波器和双工器(多工器)、低噪声放大器等射频器件。

2、射频功率放大器(PA)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公司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贡献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97%。从2G到5G时代,射频功率放大器始终是射频前端最重要的组成器件之一。

(1)射频功率放大器是射频前端信号发射的核心器件,直接影响移动通信设备的通信质量和续航能力

射频功率放大器的作用是将射频前端发射通道的微弱射频信号进行放大,使信号功率达到天线发射以及被通信基站接收的功率要求。由于信号在传播过程中通常会快速衰减,若没有PA对信号功率进行放大,输出的信号将无法准确、完整地被基站或其他设备接收,无法实现移动终端最基础的通信功能。因此,PA的性能将决定通信信号的稳定性和强弱,直接影响移动终端的通信质量。

此外,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移动终端设备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持续发送、接收信号,PA需要长期保持在高频率、高功率的状态下工作,其能耗水平直接对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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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设备的续航时间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已实现多款不同集成度PA模组产品的量产销售

根据集成的芯片种类及数量,PA模组可进一步分为低、中、高集成度的模组。目前,智能手机的中高端旗舰机型越来越多地采用模组化的射频前端方案。

常见的集成多个器件的PA模组如下:

英文简称简述集成方式集成度
SMSB/SMMB PA支持单模单频/单模多频的PA模组集成PA、控制芯片
MMMB PA支持多模多频的PA模组集成PA、控制芯片、开关
Tx Module射频发射模块集成PA、控制芯片、开关
L-PAMiD、L-PAMiF兼备接收和发射功能的高集成度模组集成PA、控制芯片、开关、LNA、滤波器等

经过通信技术的发展和公司多年的研发投入和产品迭代,公司PA产品的集成度不断提高,从分立PA器件起步,已发展至以MMMB PA和TxM中集成度的PA模组产品为主。公司的MMMB PA和TxM产品集成了多颗自主研发的分立PA器件和射频开关。此外,公司已在高集成度的L-PAMiF等产品上实现了量产销售。

(3)PA模组的工作原理

以公司4G的MMMB PA模组为例,该模组是一款支持低、中、高频段范围的线性功率放大器模组,集成GaAs工艺的PA芯片、CMOS工艺的数模混合控制芯片以及SOI工艺的射频开关芯片,采用多芯片封装为一颗模组产品。其基本工作原理如下:

①MMMB PA模组接收射频收发器发出的信号,高、中、低频段的信号分别通过对应的输入通道进入模组内部;

②在每一个输入的信号频段,信号功率先由驱动放大器(DA)进行前级放大,后由PA芯片在更高的功率上利用外部供电电压再次放大,使信号功率达到发射馈送所需的水平,最终通过射频开关分配到指定的频段予以输出;

③MMMB PA模组的每一级放大电路中均设有匹配网络,使得前后的阻抗得以适配,降低器件连接的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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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4G MMMB PA模组工作原理示意图

3、公司其他产品

(1)射频开关

射频开关是用于切换射频信号通路的电子开关,引导信号按照预定路径输入或者输出至不同的模块或者天线端口。射频开关应用于射频信号的接收和发射通路中,可减少不同信号之间的相互干扰,提高信号收发的灵敏度。公司的射频开关涵盖了单刀多掷、多刀多掷等各种模式的产品,用于各类通信设备。以单刀四掷的射频开关为例,其基本工作原理如下:

该产品有四个开关通路,有四个输入端口以及一个公共端口。同一时刻,只会有一个开关处于闭合状态并与公共端链接导通;其余开关都处于断开状态,与公共端处于隔离状态。通过改变输入控制端口的电压,射频开关实现闭合或断开状态的切换。

射频开关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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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Wi-Fi 射频前端模组

基于2G至5G蜂窝移动通信技术下的射频前端研发经验,公司不断拓宽产品线,已经实现了Wi-Fi局域网通信技术下射频前端模组产品的销售。Wi-Fi作为一种无线联网技术,允许电子设备连接到一个无线局域网交互通信,被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路由器等设备广泛采用。Wi-Fi射频前端模组是移动终端设备通过Wi-Fi联网实现无线通讯必不可少的器件。

公司Wi-Fi射频前端模组集成了PA、LNA、开关以及控制芯片,以导线键合方式集成为模组,同时可以实现电压和功率检测功能。

Wi-Fi射频前端模组的示意图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179,602.5799.20%56,935.8697.93%27,912.8598.28%
射频开关1,223.730.68%1,096.011.89%488.781.72%
Wi-Fi射频前端模组218.400.12%110.400.18%--
合计181,044.70100.00%58,142.27100.00%28,401.63100.00%

(四)主要经营模式

自成立以来,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行业通行的Fabless模式。公司充分利用集成电路行业高度专业化分工的产业链特点,负责产业链中的设计环节,将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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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的制造、封装、测试等环节分别交由产业链对应厂商完成。

Fabless模式是国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常用的模式。Fabless模式下,公司初始投资规模小、运行费用较低,可以充分发挥研发、技术优势,快速开发产品并上市。

集成电路行业经营模式示意图

1、研发模式

公司的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和设计。为了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开发出符合市场和客户需要的产品,公司制定《研发控制管理规范》《产品设计开发控制程序》等制度,对研发活动的各个环节实施全流程管控,通过多次的技术评审和评估来降低研发失败的风险。公司的研发活动主要历经项目立项、产品设计、产品试产评估、量产四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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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要研发流程说明如下:

(1)项目立项阶段

市场部和销售部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和下游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和期望,以及客户提供的图纸、标准等其他有关规范,形成市场需求报告。由产品经理召集市场与技术支持部、研发部和生产运营部、销售部等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报告以及行业标准确定项目小组成员和职责,并进行可行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性能、成本、进度、资源等方面。产品经理汇总可行性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议,经审批后,项目方可立项并进行新产品的开发。

(2)产品设计阶段

产品设计阶段由方案设计、详细设计、初样、工程样品这四个阶段构成。

方案设计:由项目小组负责人依据立项阶段形成的可行性评估报告及公司相关要求,进行产品、测试、可靠性、封装的方案设计,跨部门评审后进入详细设计阶段。

详细设计:由研发进行详细设计,对设计评估报告、工艺选择、测试方案、可靠性方案、封装风险评估以及成本核算、计划生产周期等内容进行评审,通过后进入初样阶段。

初样:项目小组需评审合格结果、测试计划、研发核对表等内容,以保证产品或服务符合所要求的规范,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阶段。

工程样品:项目小组需对整个设计阶段所有内容的状态进行更新确认,并确认数据草案、包装方案、样件控制计划等。

(3)产品试产评估阶段

项目根据设计阶段的结果进行正样评审,评审内容包括草案、包装方案、样件控制计划等,评审通过后确认试产方案。新产品导入部门负责产品的导入,产品经理确认相应的产品性能、可靠性、封装风险、封测良率等内容是否满足公司产品要求以及客户要求,并根据小批量试产、应用开发及初期客户试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产品缺陷和客户的进一步需求,结合具体情况进行修改。需要修改的,重回产品设计阶段调整然后进入下轮测试,直至通过。经量产评审会议通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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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进入量产阶段。

(4)量产阶段

产品开始大批量生产,由采购部门及计划部门根据销售订单安排订料及生产;由测试部门保证测试数据准确性;由质量部门负责追踪保证产品相关的品质数据满足要求,并对供应商产品品质状况进行确认,负责持续追踪和改善。

(5)研发相关内部控制

公司为加强自身研发项目管理、提高研发项目转化效率以及规范研发费用的支出及核算,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研发循环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内控流程简述内部控制具体流程
1立项制度1、公司各部对新项目提出设计、成本、市场、经济效益等方面的意见,上报公司批准后,确定立项并下达任务给研发部门,研发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程序进行开发。 2、研发部门确定项目须填写《研发项目立项书》,报批准后实施。 3、研发部门应按公司相关财务制度《研发资金投入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项目投入预算申请报告,申请研发经费。 4、研发部门按照《研发项目立项书》要求,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相关文件。公司技术总监负责对立项文件的内容进行检查,研发中心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5、研发部在研发立项时,应同时向公司提报“研发项目资金预算”,经研发部审核后交财务主管及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交财务部备案,研发部留底。财务部接到批准生效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之后,应据此提前准备研发经费。
2研发经费支出管理1、公司实行预算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资金在计划、可控下运作,每个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原则上必须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下进行。 2、研发材料、设备、仪器、场地等购置或租赁费用支出、外包及合作研发的费用支出必须先进行申请。财务部接到申请后首先审核该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在范围内的,财务部主管有权予以通过;如超出预算的财务部不予通过,并提醒研发部进行追加预算的流程。 3、研发人员工资、研发设备折旧、场地租赁等固定费用由财务部结合其他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按结算周期直接从预算中扣除。 4、其它类别的研发费用发生之后,研发部参照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申请报销。财务部据“研发费用资金预算”进行审核,并执行报销或追加预算流程。
3知识产权的登记1、在不泄露公司技术秘密的前提下,公司认为有必要申请国家知识产权的研发技术,由研发中心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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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内控流程简述内部控制具体流程
2、公司知识产权登记与管理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报批工作。 3、管理部门应完整保管每项知识申报的文档和批准文件以及相关证书的原件等档案,对外使用一律采用扫描件或复印件。
4研发人员培训机制1、公司将定期对研发人员进行培训,对在工作中不能熟练掌握相关技术的人员,公司将给予转岗或淘汰。 2、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发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行业高水平的技术交流会或专业学习。
5研发投入审核机制1、公司严格规定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严格审批程序。 2、由研发部门提出研发项目建议并完成项目的调研和立项,评估所涉及到的研发投入费用计划。 3、项目立项决策时,由销售部门、研发部门、总经理、财务部门等会议决策研发投入费用。决策通过后,由研发部门提出申请,技术总监审批,总经理批准。
6研发费用归集核算研发投入费用指本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等的研发工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公司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的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责任方,财务设立研发费用辅助核算账进行核算。公司研发部门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应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财务部协助研发部门做好研发投入费用的预算编制和控制。 公司对研发费用的入账方式做出规定:首先将公司研究与开发的过程划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研发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中列出的五条资本化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公司研发费用的纳税扣除,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7研发投入的审计公司每年应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年度会计报表时,应对公司研发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予以足够的重视。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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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55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健全研发相关内控制度并予以有效执行。

2、采购和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经营,自身不从事生产工作,专注于研发设计环节,将制造、封装及测试工作由专业的晶圆代工厂、封装和测试企业完成。

为保障外部供应商资信水平健康,提供予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符合要求,公司制定了《供应商选择与评价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外包控制程序》和《测试流程和要求》等制度对采购、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管控。

(1)供应商的选择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制度,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市场口碑、供应商的技术水平以及交付能力等要素,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进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均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合作的晶圆代工厂商包括稳懋、台积电、格罗方德等,均拥有行业领先的生产工艺,其良率和一致性在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公司采购的SMD主要由村田提供,其产品种类丰富,性能国际领先。公司采购的基板供应商主要为珠海越亚,其拥有较为领先的封装基板技术。公司合作的封装测试厂商包括长电科技、苏州日月新、甬矽电子等,均具有成熟的技术、稳定的质量和良好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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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和生产流程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及封装测试服务采购流程如下:

①需求部门提出物料需求

公司生产计划部、研发部等需求部门,向采购部提出采购需求,采购人员整理后将需求告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并要求其报价。

②确定采购价格

对于新产品/服务,采购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与供应商议价,采购人员将报价单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公司接受该采购价格。

对于已经采购过的产品/服务,供应商会定期/不定期更新报价单,采购部根据报价单的价格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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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确定采购订单

需求部门在公司系统中提出采购申请,采购部生成采购订单,并与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确认交期,若交期不符合要求,与生产计划人员沟通修改。当原材料供应商交期与物料需求匹配后,采购人员最终确认采购订单,根据采购订单金额的不同分级审批。

④下发原材料订单

采购订单经审批后,采购人员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向原材料供应商下发订单需求,订单规定了所需产品数量、规格型号、价格、结算方式等内容,并通知原材料厂商安排生产。

⑤原材料生产及入库

原材料厂商根据公司的订单要求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对于境外采购,供应商提供发票、箱单等单据,公司安排货物代理商在指定地点提取货物,并办理报关及清关手续。公司物流负责人员根据货物到港情况安排送货至封装测试厂。对于境内采购,供应商根据订单约定送货至封装测试厂。封装测试厂收到原材料后,根据公司及封装测试厂的检测标准对原材料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进入封装测试厂仓库。

⑥封测投单及生产

计划部门在系统中启动委外订单的具体下单型号及数量和物料的选择。采购部接到计划部下单的通知后,采购专员负责向封测厂下达封测订单。

封测厂根据公司的订单要求,将原材料进行封装、测试。完成后封测厂发送测试报告给公司确认是否合格。对于合格产品,公司确认入库,不合格产品将进入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⑦对账及付款

公司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每月通过邮件方式对账,除少数供应商要求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公司与大多数供应商在约定的信用期内进行结算。

采购部门提交采购订单及付款申请单至财务部,财务部内部审核后安排付款,付款完成后将银行水单发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发送给供应商收款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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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加工

①公司委托加工的具体情形

公司委托晶圆代工厂商根据自主设计的芯片版图加工晶圆。代工完毕后,晶圆代工厂再将晶圆发送予封装测试厂商,委托其进行封装和测试,最终形成芯片产品。其中,晶圆代工、封装和测试均构成委托加工的情形。晶圆代工环节中,公司按照双方订单约定的价格支付晶圆采购款,晶圆生产的原材料由晶圆代工厂自行采购。封测环节中,基于公司下达的需求,封装测试厂商领用公司存放于其仓库的晶圆、SMD、基板等原材料,将上述原材料进行封装、测试,形成芯片产成品。产成品入库后,封装测试厂根据公司的要求,将产成品交由货物物流代理商运送至指定仓库。

②公司委托加工的合理性

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运营,生产环节的委托加工源于集成电路产业链全球的高度专业化分工特点,符合行业的特点和一般实践。IDM模式下,由于晶圆加工和封装测试均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的产业环节,产业内的龙头企业已经形成较高的规模、产能和技术壁垒。相比IDM模式,采用Fabless模式企业的资金、规模门槛较低,充分利用专业的晶圆代工和封装测试厂商资源,能够将资源更好地集中于研发和设计环节,对企业的快速发展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具备合理性。

③同行业企业情况

将晶圆加工、封装测试环节外包给专业厂商完成是多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通行模式。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卓胜微、博通集成、乐鑫科技、韦尔股份、艾为电子均采用Fabless模式,该等企业的晶圆代工以及封装测试环节均通过委托外部厂商完成。

3、销售模式

按照集成电路行业惯例和企业自身特点,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与经销商的关系属买断式销售关系,实行销售框架协议基础上的订单销售。此外,对于部分终端客户,公司采用直销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及对应的客户类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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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销142,412.7478.66%55,396.2995.28%28,343.5499.80%
直销38,631.9621.34%2,745.984.72%58.090.20%
合计181,044.70100.00%58,142.27100.00%28,401.63100.00%

(1)经销模式的销售流程

①经销商的筛选

综合考虑经销商的资金实力、经销商团队的专业性以及与公司的配合度等因素后,公司筛选出优质的经销商,与其签订《经销商年度合作协议》开展合作。

②制定产品价格

公司在每季度末根据市场情况、产品成本等因素决定下季度公司产品的价格,形成销售报价单,经公司销售部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管理层确认后发给经销商,若产品价格未发生变化则按照前次报价单执行。

③接受订单并录入系统

根据已制定的报价单,经销商向发行人下达采购订单,明确产品规格型号、订购数量、价格、交货日期等信息。客服人员将订单信息录入公司系统,客服经理会对录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复核。

生产运营部根据库存情况以及生产情况反馈可交货的日期,确认后销售人员对客户进行交期回复,根据沟通结果生成正式销售订单。

④出库

销售人员根据销售订单生成销售出库单,经审核后以邮件形式通知封测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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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货物包装,包含货物规格、数量等信息,封测厂包装完毕后,将货物交予货物代理商,货物代理商将取货信息返回给发行人。

⑤交货及签收

境内交货:货物代理商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确认收货后,货物代理商将运货清单、签收单发给发行人,发行人财务人员开具增值税发票。境外交货:发行人根据货物代理商反馈的拟报关产品信息开具发票,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发给货物代理商。货物代理商取得货物以及发票后进行报关,并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将签收单、报关单等单据发回给发行人。

⑥对账及收款

发行人与经销商通常采用当月结算的模式。财务部每月生成对账单,由销售部每月与客户进行对账,客户收到对账邮件并确认无误后根据约定的信用条件支付相应货款。

(2)直销模式的销售流程

①签订框架协议

发行人销售人员与直销客户确定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后,发行人与直销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产品管控、保密条款等。

②确定采购信息

销售人员与直销客户协商确定客户拟采购发行人的产品类型、价格等信息,直销客户录入自有采购系统。

③接受订单

直销客户根据自身的需求在自有采购系统中对发行人下达采购订单,包括产品规格型号、订购数量、价格、交货日期等。发行人客服人员在客户的采购平台获取客户的订单信息并录入发行人的系统,生产运营部根据库存情况以及生产情况反馈可交货的日期,确认后对直销客户进行交期回复。

④出库

销售部根据销售订单生成销售出库单,经审核后以邮件形式通知封装测试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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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货物包装,邮件中包含货物规格、数量等信息,封装测试厂包装完毕后,将货物交予货物代理商,货物代理商将取货信息返回给发行人。

⑤交货及签收

境内交货:货物代理商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确认收货后,货物代理商将签收单、运货清单发给发行人,发行人财务人员开具增值税发票。境外交货:发行人根据货物代理商反馈的拟报关产品信息开具发票,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发给货物代理商。货物代理商取得货物以及发行人开具的发票后进行报关,并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将签收单、报关单等单据发回给发行人。

⑥对账及收款

通过自有采购系统对账的客户,客户将对账信息上传至其采购系统,并在距公司给予的信用期最近的集中付款日进行付款结算。

对于其他直销客户,公司通过邮件形式与客户对账,客户确认对账信息无误后,在信用期内进行付款结算。

4、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

公司结合国家产业政策、上下游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自身主营业务及发展阶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具备高可靠性、性能优异、低功耗及高性价比的射频前端产品。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和下游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一方面研发推出新产品,另一方面不断对已有产品更新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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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类主要产品的演变过程如下:

(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产品的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作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注于芯片设计的各个流程,同时在设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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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也充分考虑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设计并交予供应商与产品设计相匹配的制造、封装、测试优质解决方案,由供应商协助公司呈现最优的产品。

1、设计

电路设计:根据产品的规格和性能指标定义要求,进行功能分解、方案选择、工艺选择以及仿真,在成本及开发时间约束范围内达到性能最优的电路图纸的设计过程。

版图设计:遵循所采用工艺的版图设计规则,把设计的电路图转化成晶圆上可物理实现的布局布线图纸,包括所有器件的放置和器件之间的互联等设计过程。

版图验证:根据所采用工艺厂商的版图设计规则,通过EDA工具对所设计的版图进行设计规则检查、以及版图和电路图的一致性检查的过程,确保版图设计的可制造性和准确性。

仿真验证:根据所采用工艺厂商的器件参数模型,通过EDA工具对所设计的电路进行功能和性能的仿真验证过程,确保后续流片制造的芯片性能和当前的设计一致,并依此确保芯片能满足产品的规范和性能指标要求。

流片:集成电路制造厂商根据公司提供的版图设计数据,把电路设计的功能通过晶圆进行物理制造和实现的过程。

2、制造、封装和测试

制造:公司将流片成功的设计版图交给晶圆代工厂;结合研发设计产品的需求采用特定的晶圆工艺,晶圆代工厂根据公司的设计版图制作掩膜版、按照指定的工艺完成晶圆的制造。

封装:公司将晶圆、SMD等原材料以及封装方案提供给封装厂商,封装厂商根据公司的要求完成晶圆的切割、贴片、打线和塑封。

测试:公司根据射频前端产品特性制定了特定的测试方案和标准,公司将测试程序、指标及参数提供给测试厂商,测试厂商根据公司的要求完成产成品测试。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仅从事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不从事芯片的生产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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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晶圆代工、封装测试等环节由外部供应商完成。公司经营过程中不产生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行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信部,自律组织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工信部主要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职能主要为贯彻落实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和装备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制(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推荐标准,并推动标准的贯彻执行;调查、研究、预测本行业产业与市场,根据授权开展行业统计,及时向会员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提供行业情况调查、市场趋势、经济运行预测等信息,做好政策导向、信息导向、市场导向工作等。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属于国家高度重视和鼓励发展的行业。近年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大力扶持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及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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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文件名称发布单位有关本行业的主要内容
12013年《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国务院以重点整机和信息化应用为牵引,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基金、专项)和重大工程,大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工艺技术水平。支持地方探索发展集成电路的融资改革模式,利用现有财政资金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集成电路产业,有效解决集成电路制造企业融资瓶颈。
22014年《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国务院在设计业方面,围绕产业链开展布局,近期重点聚焦移动智能和网络通信核心技术和产品,提升信息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加紧部署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用关键芯片和软件,创新商业模式,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分领域、分门类,逐步突破智能电网、智能交通、金融电子等行业应用核心芯片与软件。
32015年《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 28号)国务院着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水平,不断丰富知识产权(IP)核和设计工具,突破关系国家信息与网络安全及电子整机产业发展的核心通用芯片,提升国产芯片的应用适配能力。掌握高密度封装及三维(3D)微组装技术,提升封装产业和测试的自主发展能力。形成关键制造装备供货能力。
42016年《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号)国务院大力推进集成电路创新突破。加大面向新型计算、5G、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的芯片设计研发部署,大力发展芯片级封装、圆片级封装、硅通孔和三维封装等研发和产业化进程,突破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软件。
52016年《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7号)国务院启动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工程,实施一批带动作用强的项目,推动产业能力实现快速跃升。加快先进制造工艺、存储器、特色工艺等生产线建设,提升安全可靠CPU、数模/模数转换芯片、数字信号处理芯片等关键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和应用水平,推动封装测试、关键装备和材料等产业快速发展。支持提高代工企业及第三方IP核企业的服务水平,支持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协同创新,推动重点环节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半导体显示产业协同创新。
62017年《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号)国务院优先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建设一批集成电路实训基地,构建我国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学科专业集群,加快人才培养和产业关键技术研发。
72017年《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其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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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文件名称发布单位有关本行业的主要内容
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7号)加的计税(征)依据中予以扣除。
82017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发改委[2017]1号)发改委将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芯片设计平台(EDA工具)及配套IP库,以及主要集成电路芯片产品如通信芯片、多媒体芯片、中央处理器(CPU)、功率控制电路及半导体电力电子器件等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目录。
92018年《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改委、工信部对满足要求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享受前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的优惠政策。
102019年《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112019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2019]29号令)发改委明确将“集成电路设计,线宽0.8微米以下集成电路制造,及球栅阵列封装(BGA)、插针网格阵列封装(PGA)、芯片规模封装(CSP)、多芯片封装(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列为鼓励类发展的项目。
122020年《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国务院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制定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行业发展情况

1、中国集成电路行业概况

集成电路行业作为现代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产业之一,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以及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广泛而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当前国际竞争的焦点和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以及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在国内外市场需求拉动、国家相关鼓励政策扶持、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主导的资本推动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整体实现蓬勃发展,创新能力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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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量不断提高。2011年至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从1,934亿元增长至8,84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41%。

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

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虽然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迅速,但我国的集成电路的供给与巨量的集成电路需求之间仍存在高度的不匹配。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进口金额3,500亿美元,出口金额1,166亿美元,贸易逆差达到2,334亿美元。

中国集成电路进出口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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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概况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位于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游,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对技术研发实力要求极高,具有技术门槛高、细分门类多等特点。我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呈高速发展态势。2011年至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销售额从526亿元增长至3,77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4.49%,同时我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规模占集成电路行业总规模的比例不断提高,是国内集成电路产业中最具发展活力的领域。

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业销售额与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我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发展离不开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涌现。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数量从2011年的534家增长到2020年的2,218家,呈现蓬勃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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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至2020年国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数量与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设计分会

3、射频前端行业概况

(1)全球射频前端市场的发展概况

①全球射频前端的整体发展概况

无线通信的发展离不开射频前端的进化,射频前端的变革始终追随无线通信的演进。蜂窝移动通信技术从2G发展到5G时代,移动网络速度越来越快,需要不断增长的射频前端芯片的支持。移动终端设备从手机到平板电脑、智能穿戴的不断丰富,移动医疗、智能家居等新兴应用领域的逐步发展,以及移动终端设备的单机射频前端芯片价值量的提升,全方位促进全球射频前端市场规模高速增长。根据QY Research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射频前端市场规模为169.57亿美元,2011年至2019年年增长率均在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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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20年全球射频前端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QY Research随着5G的商用和普及,具备无线通信功能的终端设备种类愈加丰富。5G信号的低延迟、高速率等优势将带动物联网等新兴市场的发展,增加对物联网终端设备的需求。同时,在移动终端设备设计持续小型化的趋势下,射频前端模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PA模组为射频前端最大的细分市场。根据Yole Development的预测,2025年全球移动射频前端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54亿美元,其中: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89.31亿美元,分立射频开关和LNA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6.12亿美元,连接SoC芯片的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23.95亿美元。

2019-2025年移动终端射频前端及连接市场规模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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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Yole Development

②全球射频前端的市场格局

根据Yole Development数据,2019年度,全球前五大射频器件提供商占据了射频前端市场份额的79%,其中包括Murata 23%、Skyworks 18%、Broadcom14%、Qorvo 13%、Qualcomm 11%。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设计需要深厚的工艺经验、实践积累,需要具有丰富研发实力的人员在相关领域长年深耕。美国、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在集成电路领域起步较早,在人才、技术、资本等各个方面积累丰富。深厚的企业沉淀促使美系和日系射频前端企业在市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2019年全球射频前端市场竞争格局

数据来源:Yole Development

在公司主要产品射频功率放大器所处的细分市场中,根据Yole Development数据显示,2018年,Skyworks、Qorvo、Broadcom占据了93%的全球PA市场份额。

2018年全球射频功率放大器市场竞争格局

数据来源:Yole Development

(2)我国射频前端市场的发展概况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整体起步较晚,在人才培养、工艺水平、研发实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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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达国家/地区存在一定的差距。而且射频前端产业具有较高的技术、经验、资金等各种壁垒,我国当前射频前端的整体发展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随着我国集成电路需求的不断增长、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日益重视,我国射频前端产业有了高速发展,具有代表性的射频前端企业不断涌现。

在射频功率放大器领域,除本公司外,国内参与者包括慧智微、紫光展锐、飞骧科技、昂瑞微等。在射频开关和LNA领域,卓胜微凭借较早进入品牌客户和自身实力优势,形成了和国际一流企业开展竞争的能力,在国内市场保持领先地位。此外,国内韦尔股份、艾为电子等企业也在射频开关、LNA领域有所涉猎。在射频滤波器领域,国内有好达电子、德清华莹等企业崭露头角。

(四)所属行业在新技术、新产业等方面近三年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5G智能手机出货量高速增长驱动射频前端市场的发展

5G商用的加速落地带动5G手机出货量的快速增长。根据Yole Development的统计及预测,2019年全球5G智能手机出货量为2,900万部,2020年全球5G智能手机出货量为2.14亿部,2020-2025年5G智能手机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高达30%。

同时,为支持在4G频段上新增的5G频段,5G手机的各类射频前端芯片数量远超4G手机,PA模组的价值量也将进一步提高。5G智能手机出货量的高速增长将有力驱动射频前端市场的发展。

2、5G将推动物联网成为射频前端芯片消费的重要细分领域

5G不仅意味着高速的数据连接,同时还会支持海量的物联网应用和低时延高可靠性的应用场景。物联网将逐步接入大量的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新兴终端设备,最后实现海量的连接。根据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GSMA发布的《Themobile economy2020(2020年移动经济)》报告显示,2019年全球物联网总连接数达到120亿,预计到2025年,全球物联网总连接数规模将达到246亿,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3%;2019年全球物联网的收入为3,430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增长到1.1万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1.4%。射频前端芯片作为无线通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件,是物联网终端设备的重要组成,物联网将成为射频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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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片消费的重要细分领域。

3、汽车电子、医疗健康等领域成为射频前端的新兴市场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以及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不断追求,汽车早已从简单的交通运输工具变为复杂的电子系统,与我们及周围的世界连接在一起。目前,许多汽车已经实现一定程度的自主驾驶、网络通信,并提供多元化的娱乐服务。汽车实现网络通信功能离不开射频前端的助力,根据Strategy Analytics的预测,汽车处理和线性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射频前端市场规模将大幅增长,2017年至2022年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7%。此外,随着科技的进步,远程医疗逐步成为现实,远程医疗的远距离诊断、治疗和咨询需要借助高速的网络连接得以实现,远程医疗的不断发展将有力促进健康医疗领域射频前端的发展。

4、5G通信技术推动射频功率放大器的设计难度大幅提升

蜂窝移动通信技术经历了从2G到5G的逐步迭代。5G蜂窝移动通信技术下,通信频段进一步增加,5G移动终端不但要支持5G新增的通信制式和频段,还需要支持2G、3G和4G的通信制式和通信频段。

全球通、全网通是目前的主流趋势,未来手机在全球的通用性会越来越广,需要支持的通信要求也越来越多。以我国的全网通手机为例,在5G时代,我国全网通手机至少要满足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运营商对2G至5G通信技术的全部要求。

与此同时,智能手机支持的通信频段数量不断增加。2011年以前,智能手机支持的通信频段数不超过10个。2016年,4G智能手机支持的频段数已经接近40个,5G智能手机支持的频段数将进一步增加。

通信频率的提高、频段的增加、信道带宽的扩展以及复杂通信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均对射频功率放大器的设计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5G通信技术的大规模普及和应用,将导致射频器件特别是射频功率放大器的设计难度大幅度提升。

5、射频前端高度集成化成发展趋势,将提高中高端市场的准入门槛

5G移动终端内部射频前端芯片的数量快速增加,然而,移动终端设备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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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给射频前端芯片的空间并没有同步增加,移动终端小型化、轻薄化、功能多样化对射频前端的集成度水平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射频前端的高度集成化将进一步增加其设计难度,需要综合统筹考虑PA、滤波器、射频开关、LNA等器件的特性,以及不同类型芯片的结合方式、干扰和共存等问题,设计难度指数化提升。例如,高集成度的射频前端方案中,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不但应具有传统的信号放大及发射功能,包含PA和射频开关之外,还应集成滤波器和双工器,构成PAMiD(含双工器的PA模组)的模组产品,或进一步集成LNA,构成兼备接收和发射功能的L-PAMiD和L-PAMiF模组产品形态。

4G时代,仅头部手机厂商的旗舰机型可能采用高度集成的PAMiD射频前端解决方案。而在5G时代,L-PAMiD和L-PAMiF等更高集成度的射频前端解决方案,或将成为中高端手机的标配,进一步提高射频前端企业中高端市场的准入门槛。

(五)发行人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的研发设计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通信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及客户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发行人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针对产品的多项技术指标进行了均衡优化,积累了一批创新性强、实用性高的科技成果,发行人掌握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多项核心技术,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已取得境内专利23项、境外专利1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87项。

基于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和对集成电路产业链的深刻理解,发行人有针对性地开展研发和技术积累,在产品性能、集成度、小型化和低功耗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丰富的科技成果,并广泛应用于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射频开关与Wi-Fi射频前端等各条产品线。凭借产品性能及综合性价比优势,发行人产品迅速占据了国产射频前端较高的市场份额,获得了市场及客户的一致认可。

随着5G 通信技术、物联网在各个领域持续、深入的影响,发行人将顺应技术发展趋势,不断提升产品性能、拓展产品线宽度、开拓业务领域,为更多客户提供更丰富的射频前端产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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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

1、市场地位

(1)发行人拥有丰富的射频前端研发经验,产品紧跟通信技术变革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射频前端芯片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之一,深耕射频功率放大器产品领域。PA主要应用于无线通信领域,需要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2019年我国正式开启5G商用,公司在2019年推出了5G PA模组并于2020年规模量产销售,目前公司的5G射频前端产品已经应用于知名终端客户的中高端产品。

(2)中国射频功率放大器行业的中坚力量

全球市场研究机构CB Insights 综合评估企业的自身实力、外界态度、发展趋势和合作表现四个维度后,发布了2020年中国芯片设计企业榜单。根据该榜单,公司属于65家具备市场成长性、产品代表性、技术稀缺性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之一,4G射频功率放大器出货量位居国内第一,是中国射频功率放大器行业的中坚力量。

(3)发行人的产品受到多家知名手机厂商的认证和使用

公司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的终端客户主要为手机品牌厂商,公司产品已覆盖小米、OPPO、vivo等全球多家主流手机品牌,其性能表现及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受到各类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业已成为智能手机射频前端功率放大器领域国内优质的供应商之一。

2、技术水平及特点

(1)综合、全面的射频、模拟和数字集成电路设计能力,丰富的发射和接收链路的系统知识,快速的测试系统开发能力

射频前端需要处理的是随时间连续不断变化的射频信号,内部结构包含用于信号放大的射频电路、功率控制的模拟电路和满足移动处理标准的数字接口电路,涉及集成电路设计的多方知识,具有很高的复杂性。

同时,公司产品必须满足国际通信行业组织3GPP的协议标准,对公司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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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系统知识提出了高要求。如何平衡发射功率、效率和线性度、接收灵敏度和能耗等相互制约因素来满足移动终端系统要求,是射频前端行业的挑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移动通信功率放大器、SoC收发器、通信系统、电源管理、数字处理芯片和测试软件开发等技术领域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能够优化和平衡各项产品指标,实现产品的快速设计迭代,确保产品可靠性。

(2)熟练掌握并不断完善GaAs PA的设计技术,实现成本优化射频前端厂商选用材料的主要考虑因素是材料的性能、成本和工艺成熟度。GaAs材料具有较好的射频特性和较高的输出功率能力,因此主要应用于较高频的3/4/5G、Wi-Fi等无线通信技术上,是国际知名射频前端厂商主要选取的晶圆材料之一。

公司通过多次更新迭代不同通信技术下的PA产品,积累了丰富的GaAs PA的设计经验,不断加强对GaAs晶圆的理解。通过与全球领先的GaAs晶圆代工厂稳懋、宏捷科技等多年稳定的合作,双方不定期开展技术交流,不仅促进了公司在GaAs PA设计经验上的积累,同时在GaAs PA工艺上共同进步,这样有助于提高产品良率,优化产品性能和成本。

(3)紧跟模组化的市场需求趋势,不断实现更高集成度产品的研发

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移动终端需要支持的频率范围越来越宽,通信频段日益增加。为了支持各种通信制式和通信频段,移动终端设备需要的射频前端芯片的数量不断增加,占用移动终端内部空间变多,电路连接日益复杂。

4G中高端手机以及主流5G手机将越来越多采用中、高集成度的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随着5G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需要支持更多通信频段,同时也追求更多性能集成、更轻薄化,下游市场对高集成度模组的需求迅速增长。

公司目前已经具备MMMB PA、TxM等多种中集成度的射频前端模组的设计和量产能力,并且已实现高集成度的L-PAMiF等产品量产销售。未来公司会结合市场情况以及自身的技术实力,实现更多高集成度产品的研发和更新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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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场竞争情况

1、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射频前端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市场,行业竞争者从提供PA、滤波器、射频开关等全品类产品的国际知名大厂到专注于细分领域的中小型企业。目前全球射频前端市场仍由美系和日系厂商占据主导地位,Skyworks、Qorvo、Broadcom、Qualcomm、村田占据全球射频前端领先地位。在国内企业中,除公司外,还包括卓胜微、慧智微、紫光展锐、飞骧科技、昂瑞微等企业。

(1)Skyworks

Skyworks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尔湾。该公司提供无线集成电路解决方案及射频功率放大器、滤波器、射频前端模块等产品。股票代码:SWKS。

根据Skyworks 2020年度报告显示,其2020财年的营业收入为33.56亿美元,净利润为8.14亿美元。

(2)Qorvo

Qorvo总部位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博罗,是全球主要的射频前端产品供货商之一,已实现射频功率放大器、滤波器、射频开关、LNA等射频前端芯片的全产品线布局。股票代码:QRVO。

根据Qorvo 2021年度报告显示,其2021财年的营业收入为40.15亿美元,净利润为7.34亿美元。

(3)Broadcom

Broadcom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全球领先的有线和无线通信半导体公司,主营模拟和数字芯片的设计、研发和销售。股票代码:AVGO。

根据Broadcom 2020年度报告显示,其2020财年的营业收入为238.88亿美元,净利润为29.60亿美元。

(4)Murata

Murata总部位于日本京都,主营先进的电子元器件及多功能高密度模块的设计和制造。2014 年8月收购 Peregrine Semiconductor,拓展射频前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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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981。

根据Murata2021年度合并财务快报数据显示,其2021财年的营业收入为16,301.93亿日元,净利润为2,370.57亿日元。

(5)Qualcomm

Qualcomm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迭戈,是一家美国的无线通信技术研发公司,开发并提供数字无线通信产品和服务。股票代码:QCOM。

根据Qualcomm2020年度报告显示,其2020财年的营业收入为235.31亿美元,净利润为51.98亿美元。

(6)卓胜微

卓胜微的主营业务为射频前端芯片的研究、开发与销售,主要向市场提供射频开关、射频低噪声放大器等射频前端芯片产品,并提供 IP 授权,应用于智能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卓胜微的射频前端芯片应用于三星、华为、小米、OPPO、vivo、联想等终端厂商的产品。股票代码:SZ.300782。

(7)慧智微

慧智微电子成立于2011年,是射频前端芯片的提供商,主要向市场提供手机及移动终端射频前端、Wi-Fi射频前端、物联网射频前端产品。

(8)飞骧科技

飞骧科技成立于2015年,主营射频功率放大器、开关芯片及射频前端模组的设计、开发和销售,主要向市场提供射频功率放大器、射频开关、射频前端模块产品。

(9)紫光展锐

紫光展锐成立于2013年,主要产品包括移动通信中央处理器、基带芯片、AI芯片、射频前端芯片、射频芯片等各类通信、计算及控制芯片。

(10)昂瑞微

昂瑞微成立于2012年,主营射频/模拟集成电路和SoC系统集成电路的开发,以及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和推广,主要向市场提供射频功放前端芯片、手机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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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频器件、IoT射频SoC芯片三大类产品。

2、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1)竞争优势

①健全、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保障公司业务持续发展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断健全公司的管理体系。从公司管理层到各业务线负责人,均具备数十年的芯片行业从业经验,经营管理团队熟悉行业及市场特点、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公司发展的十余年间,不断丰富完善公司的各项治理制度。健全、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能够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稳定、高效地展开,推动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同时,公司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实现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有利于维护公司团队的稳定,确保公司经营战略、技术研发等能够有效执行。

②公司产品性能突出、可靠性高,满足多种无线通信技术

在国内射频前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中,公司产品线的丰富程度较为突出。依托于公司的研发实力和在射频前端领域的专注力,公司射频前端产品品类不断增加,产品线宽度不断拓宽。目前,公司已经研发设计覆盖2G-5G通信技术的多款高性能、高可靠性的PA模组、射频开关以及满足Wi-Fi 6的射频前端产品。

一方面,丰富的产品线有助于公司发挥各产品的协同效应,共享部分通用的研发成果,节约研发资源;另一方面,随着射频前端产品集成度的不断提高,丰富的产品线可以帮助公司把握更好的市场机会,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③深厚的技术积累和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深耕射频前端领域,在PA模组、射频开关、Wi-Fi射频前端等产品上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累了丰富的研发设计经验。依靠持续研发积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国内专利23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0项)、国际专利14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87项。基于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完整的专利体系,公司能够积极顺应通信技术的变革,快速推出适应最新通信技术的产品,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员的引进、研发人才的培养和研发团队的建设。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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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研发人员共162名,占公司员工比例66.67%。公司的研发人员深耕射频前端行业多年,核心技术人员的从业经历已经超过二十年。同时,公司持续引进行业人才,不断扩充公司的研发团队,有力地保障了公司人才的储备,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④通过国内外知名移动终端客户认证,开启深度合作模式

公司产品已覆盖了小米、OPPO、vivo等众多知名移动智能终端厂商。该类厂商十分重视品牌信誉度和产品质量,因此对供应商的甄选十分严苛,导入周期通常在一年以上,认证内容繁多。凭借深厚的技术实力、优异的产品性能和出色的管理能力,公司已与众多知名厂商形成了稳定的客户关系,构筑起一定的客户壁垒,公司品牌知名度得到明显提高。随着合作愈发紧密,公司与部分终端客户厂商在研发过程中开展深度合作。公司根据终端客户新项目的需求设计产品,并在样品、小批量等阶段与终端客户共同推进研发进程,一定程度降低了研发风险,有利于公司缩短产品推广时间、降低运营成本。

⑤甄选产业链尖端的供应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产品交付

公司十分重视产品的良率和性能,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寻求与产业链领先的厂商合作。行业内领先的供应商在选择下游客户合作的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下游客户的产量和成长性。公司已经与多家业内知名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主要晶圆供应商稳懋、台积电、格罗方德等系GaAs、CMOS、SOI晶圆制造行业中的领军企业,拥有行业内先进的生产工艺,其良率和一致性在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公司主要基板供应商珠海越亚具有世界领先的“铜柱法”无芯封装基板技术和精密的工艺制程。公司SMD原材料主要由全球一流厂商村田提供,其SMD产品种类丰富,性能卓越。公司合作的封装测试厂商主要为长电科技、苏州日月新、甬矽电子等,均系国内知名的封测厂商。

同时,与供应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产能供给,降低了产能波动对公司的交付及时性的影响;供应商自身卓越的工艺和服务水平,也有力地保障了公司产品品质和品牌信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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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争劣势

公司在射频前端领域耕耘十余年,积累了众多竞争优势,但与国际巨头相比,公司存在以下劣势:

①研发人员规模相对较小

集成电路设计业位于集成电路产业的上游,具有极高的技术壁垒,需要大量高端人才的投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162名;Skyworks、Qorvo、Broadcom、Qualcomm、Murata等国际领先的射频前端企业的研发团队人员配置在数千人以上,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与上述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②产业链参与度相对不足

公司采用Fabless模式运营,将集成电路的制造及封测环节交给产业链专业的供应商完成。而采用IDM模式的企业,在资源内部整合、全产业链品质管控等方面具备一定优势。

随着晶圆制造厂商、封装厂商的生产工艺日益成熟,各家IC设计企业在晶圆制造、封装外包环节的差异较小;但在测试环节,产品设计差异导致各测试方案有不同侧重,差异较为明显。产成品测试是质量管控的重要环节,采用IDM模式的射频集成电路企业,均通过自主运营方式解决成品测试问题。

公司目前合作的测试厂商一般采用通用性的测试设备和测试技术,严格根据公司提供的测试方案和要求进行产品测试。然而,随着公司射频前端产品集成度不断提高、复杂度不断提升,导致测试难度和测试工作量都迅速增大,原有基于通用的测试方式越来越难以满足公司需求。

因此,与采用IDM模式的国际射频前端厂商相比,公司的产业链参与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③产品类型、应用领域丰富度相对不足

Skyworks、Qorvo、Broadcom等国际知名集成电路企业,覆盖了射频前端的全部产品种类。同时,上述厂商产品的应用领域更加多元化,除无线通信领域外,还涵盖了汽车、智能家居、航空航天与国防、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

相较于国际知名厂商,公司主要收入贡献来源于PA模组,其他射频前端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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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产品相对较少;公司产品线宽度及技术深度,仍与国际厂商存在较大差距。此外,虽然公司也在积极拓展医疗健康、可穿戴设备等多个应用领域,但相对于已经深入布局各个领域的国际知名厂商,仍存在一定的竞争劣势。

④资金实力及研发投入相对不足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18亿元,同行业知名国际厂商2020财年营收规模在30亿美元至数百亿美元。相比于国际知名厂商,公司的整体运营资金实力不足。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总投入为59,109.88万元(含股份支付费用),报告期各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10%,但相较于国际厂商每年高达数亿美元的研发投入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3、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机遇

①本土终端品牌商的崛起,带给射频前端芯片充足的市场发展空间

过去10年国内手机厂商的全面崛起,为国内射频前端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根据IDC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前五大手机厂商为三星、苹果、华为、小米、vivo,中国厂商占据三席,占据了34.6%的市场份额。国内终端品牌厂商市场份额的提升,使我国集成电路行业迎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内集成电路厂商通过不断提升自身技术实力、提高产品性能和品质,实现了多款集成电路产品在终端客户的广泛应用。

但在射频前端市场,市场仍被美系和日系厂商牢固把控,多家国际射频前端巨头在中国市场取得巨大的收益。根据Skyworks、Broadcom、Qorvo 2020财年年度报告显示,其约1/3的营业收入来自于中国市场。国内射频前端厂商仍有充足的发展及提升空间。

本土手机品牌厂商市场份额的提升,以及全球贸易环境的变化,给国内射频前端集成电路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机遇。

②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集成电路行业是信息化社会的基础行业之一,行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科技实力乃至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对国家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为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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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政府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

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将集成电路产业列为实现突破发展的重点领域,明确提出要着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水平。2016年8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要求持续攻克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装备等关键核心技术,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2020年8月,国务院发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集成电路产业在信息产业中的核心地位,并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知识产权和市场应用等八个方面大力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

(2)行业挑战

①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储备相对不足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行业,在电路设计、软件开发、封装测试等方面对创新型人才的数量和专业水平均有较高的要求。近年来,在庞大的市场规模以及政策、资本等的支持下,我国已经积累了一批中高端人才,但由于集成电路行业发展速度快且人才培养周期较长,专业人才的需求缺口仍然较大,专业能力强、技术水平高且经验丰富的高端人才依旧紧缺。未来一段时间,高端芯片人才匮乏仍然是制约我国集成电路行业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

②通信行业快速发展,对产品快速更新迭代要求较高

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发展变化较快,各类终端产品需要满足的通信协议要求日益增多,要求行业内企业对通信技术的发展变化具有前瞻性,同时可以快速准确地把握市场动态,不断推出满足技术发展要求和客户需要的新产品,保持企业的市场竞争地位。

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终端产品快速迭代,要求射频前端企业快速研发、设计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对射频前端企业的研发能力、供应链管控能力、自身管理能力的综合实力提出挑战。

③行业景气度提升导致行业新增企业增多,中低端市场竞争加剧

5G移动通信的普及推动网络和终端应用对射频前端需求的快速增长,射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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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景气度不断提升,导致对射频前端领域的投资快速增加,行业内初创企业不断地涌现。

国内新增的行业参与者在资本的支持下,希望快速扩大市场,有可能采取低价竞争方式开拓中低端市场,抢占市场份额。同时,射频前端领域的国际知名厂商凭借在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的长期积累,在客户端仍拥有较强的竞争力,未来可能通过差异化的市场策略和“价格战”等竞争方式维持市场份额。加剧的行业竞争会对行业中低端产品的盈利空间造成压力,进而影响行业内企业在高端产品的研发投入,一旦形成恶性循环,将造成行业内整体盈利能力下降的局面。

4、与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对比分析

射频前端行业内主要竞争厂商包括美系和日系厂商Broadcom、Skyworks、Qorvo、Qualcomm、Murata等,及国内竞争厂商卓胜微、慧智微、紫光展锐、飞骧科技、昂瑞微等。有关主要竞争企业的介绍,请参见本节之“二、行业基本情况”之 “(七)市场竞争情况”之“1、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其中,Broadcom、Skyworks、Qorvo、Murata、Qualcomm、卓胜微为上市公司,根据上述企业官网、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信息,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水平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与公司的对比如下: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已上市的行业内主要企业的经营情况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营收规模(2020年度/2020财年)
1Skyworks33.56亿美元
2Qorvo40.15亿美元
3Broadcom238.88亿美元
4Qualcomm235.31亿美元
5Murata16,301.93亿日元
6卓胜微27.92亿元
7唯捷创芯18.10亿元

数据来源:各企业官网、年度报告注:Qorvo及Murata上表中数据为其2021财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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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国际厂商的营收规模存在较大的差距。上述企业成立时间较长,拥有的集成电路产品种类丰富、客户多元化,是公司发展过程不断追寻的目标。公司与卓胜微的营收规模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卓胜微2020年88.17%的营业收入来源于射频开关和LNA产品,其较早进入三星、小米等知名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才进入小米、OPPO、vivo等知名客户的供应链,仍处于快速成长期。

(2)市场地位

公司与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市场地位对比主要体现在客户群体、市场份额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主要客户市场份额
Skyworks苹果、三星电子、小米、OPPO、vivo、中兴通讯等终端客户、OEM厂商及航空航天、军事领域客户等全球射频前端18%的市场份额
Qorvo苹果、中兴通讯等通讯领域客户及航空航天、国防领域客户等全球射频前端13%的市场份额
Broadcom多数全球前500强以及众多政府机构等全球射频前端14%的市场份额
Qualcomm苹果、三星电子、小米、OPPO、vivo等全球射频前端11%的市场份额
Murata各类移动终端及射频前端企业等全球射频前端23%的市场份额
卓胜微三星、小米、OPPO、vivo、联想、魅族、TCL等全球射频开关10%的市场份额
唯捷创芯小米、OPPO、vivo、华勤通讯、龙旗科技、闻泰科技、移远通信等4G射频功率放大器出货量位居国内第一

注1:上述公司主要客户信息均来自于企业官网、年报、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注2:Skyworks、Qorvo、Broadcom、Murata、Qualcomm市场份额来源于Yole Development2019年数据;卓胜微市场份额数据来源于华经产业研究院2018年数据;唯捷创芯市场资料来源于CB Insights 发布的《中国芯片设计企业榜单2020》。

同行业内主要上市企业在集成电路产业积累了较强的先发优势,客户覆盖面广,全球市场份额较高。发行人在国内厂商中取得了较高的射频功率放大器市场份额,但仍处于成长期,在客户的多元化和合作深度方面也需进一步提升。

(3)研发投入及人员情况

同行业主要企业的研发投入与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2020(财)年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
1Skyworks4.64亿美元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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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2020(财)年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
2Qorvo5.70亿美元14.2%
3Broadcom49.68亿美元20.8%
4Qualcomm59.75亿美元25.4%
5Murata1,017.27亿日元6.2%
6卓胜微1.82亿元6.53%
7唯捷创芯3.99亿元22.02%

数据来源:各企业官网、年度报告注:上表中Qorvo及Murata的数据为其2021财年数据。

同行业主要企业的人员团队及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与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员工数量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Skyworks10,00029%
2Qorvo8,40058%
3Broadcom21,00063%
4Qualcomm41,000-
5Murata75,184-
6卓胜微27673%
7唯捷创芯24367%

注:表中列示的员工数量来自各家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快报等公开资料,部分厂商未披露具体研发人员占比。国际知名射频前端厂商有着长远的发展历史,在人员数量上取得了较强的领先优势,研发人员较多。公司相对上述企业,发展年限较短,研发人数相对较少。公司员工数量与卓胜微相近。公司注重研发人员的引进与培养,研发人员数量占比较高。

(4)主要产品的技术指标

PA模组是公司的主要产品,其关键的指标包括功率、线性度、效率等。公司选取了应用于4G手机的MMMB PA产品与同行业Skyworks的同类型产品分别在低频、中频、高频的典型频率进行指标对比,公司产品与对标产品的指标性能相当,具体情况如下:

指标唯捷创芯 VC7643-62Skyworks SKY77643-81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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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唯捷创芯 VC7643-62Skyworks SKY77643-81指标说明
电压范围3.4V3.4V产品适用的供电电压
最大输出功率@900MHz29dBm28.5dBm在线性范围内,功率越高说明信号强度越大、传输距离越远
@1880MHz28.5dBm28.5dBm
@2500MHz29dBm29.5dBm
线性度@900MHz-38dBc-38dBc线性度数值越小,说明信号失真程度越低
@1880MHz-39dBc-38dBc
@2500MHz-38dBc-38dBc
效率@900MHz36%38%效率数值越高,说明外部输出功率转化率越高
@1880MHz38%34%
@2500MHz34%32%

资料来源:Skyworks的产品指标数据来自其官网。

三、公司销售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颗

产品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产量销量产量销量产量销量
PA模组60,523.4758,503.4919,305.6619,713.058,768.109,510.31
射频开关5,530.815,289.004,887.625,259.602,519.552,075.70
Wi-Fi射频前端模组239.38151.12108.9379.500.16-
合计66,293.6563,943.6124,302.2125,052.1511,287.8111,586.01

(二)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PA模组179,602.5799.20%56,935.8697.93%27,912.8598.28%
射频开关1,223.730.68%1,096.011.89%488.781.72%
Wi-Fi射频前端模组218.400.12%110.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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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181,044.70100.00%58,142.27100.00%28,401.63100.00%

(三)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颗

产品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单价变动情况单价变动情况单价
PA模组3.076.29%2.89-1.59%2.94
射频开关0.2311.03%0.21-11.51%0.24
Wi-Fi射频前端模组1.454.07%1.39--

(四)各销售模式收入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销模式142,412.7478.66%55,396.2995.28%28,343.5499.80%
直销模式38,631.9621.34%2,745.984.72%58.090.20%
合计181,044.70100.00%58,142.27100.00%28,401.63100.00%

(五)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终端品牌厂商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前期以传音股份、移远通信、天奕等终端品牌厂商为主要销售对象,逐渐变化为以小米、OPPO和vivo等终端品牌厂商为主的结构。公司与客户的合作背景均为行业内自主接洽并协商,确定合作关系。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客户名称对应终端客户名称公司与客户合作开始时间
1华信科小米、闻泰科技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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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对应终端客户名称公司与客户合作开始时间
2泰科源华勤通讯、龙旗科技、闻泰科技、传音股份2015年
3深圳环昇OPPO、沃特沃德2017年
4联仲达传音股份、波导2013年
5Arrow AsiaA公司2019年
6厦门威欣联想2013年
7A公司直销客户,不适用2019年
8维沃移动2019年

注1:客户名称为合并口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一节 释义”以及以下注释;下同;

注2:深圳环昇指深圳市环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UNIVERSAL ASCENTHOLDINGS LIMITED,以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认定的关联公司集贤科技;

注3:厦门威欣指厦门威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POWER-STARELECTRONICS CO., LIMITED,以及代前述主体下达销售订单的主体国益兴业(香港)有限公司。

2、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
2020年度1华信科56,798.6231.37%
2泰科源47,274.8226.11%
3深圳环昇35,929.4819.85%
4A公司26,627.4014.71%
5维沃移动12,004.566.63%
合计178,634.8898.67%
2019年度1华信科27,291.7546.94%
2泰科源19,377.9633.33%
3深圳环昇4,026.766.93%
4A公司2,720.044.68%
5Arrow Asia2,340.364.03%
合计55,756.8795.90%
2018年度1泰科源9,492.5733.42%
2华信科8,230.0928.98%
3联仲达6,980.29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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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
4深圳环昇2,349.378.27%
5厦门威欣1,291.224.55%
合计28,343.5499.80%

注:维沃移动指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代其进行境外采购的合作方。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99.80%、95.90%以及98.67%且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均不超过50%。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客户拥有权益的情形。

3、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占比较高的合理性

公司产品的实际采购需求及数量主要由终端客户产生及决定,公司的终端客户主要为智能手机厂商及ODM厂商。根据IDC相关数据,2018年、2019年以及2020年,国内四家头部手机厂商市场份额达到78.2%、84.4%以及85.4%。公司主要终端客户所在市场具备头部集中的趋势。

结合行业惯例,公司、ODM厂商、终端品牌厂商基于提升资金周转效率等考虑,通常在交易环节引入行业内具备较强资金实力和资源的经销商。由于终端品牌厂商采购的商务要求较高且金额较大,而行业内此类经销商数量有限,因此,不同终端品牌厂商采购芯片时合作的经销商重合度较高;结合终端客户市场头部集中的趋势,导致公司经销商收入占比高。同时,A公司及维沃移动的电子元器件采购量较大,根据商务需求存在直接采购情形。

综上,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具备合理性。

4、前五大客户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报告期各期,泰科源、华信科以及深圳环昇均系公司前五大客户。深圳环昇、华信科为公司向OPPO和小米供应产品的经销商,泰科源为公司与华勤通讯、龙旗科技、闻泰科技等大型ODM厂商以及其他品牌厂商合作时选用的经销商。头部手机厂商除采购公司产品外,亦采购ODM厂商加工的载有公司产品的模组,各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头部手机厂商、ODM厂商对公司产品采购需求的稳定增长,泰科源、华信科以及深圳环昇等经销商的采购量将同步增长。

Arrow Asia系公司向A客户销售初期的经销商,2019年,A公司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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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采购规模。公司2019年末开始向维沃移动批量供货,维沃移动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于2020年度成为公司前五大客户。厦门威欣自2013年以来保持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受制于服务的终端品牌客户市场份额及采购需求,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向厦门威欣的销售占比下降。综上,在终端客户预计维持高市占率的情况下,终端客户、现合作的经销商与公司预计将维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终端客户及ODM厂商通过直接采购或经销商采购的方式,增加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公司营收规模预计将持续增长。

5、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的定价原则

公司综合产品市场竞争情况、终端客户市场占有率、终端客户采购需求量以及产品成本情况等因素对产品进行定价。如部分客户采购量大,公司通常予以一定的定价折扣。公司向主要客户的定价依据均遵循上述原则。

(六)报告期内新增、减少的客户情况

1、报告期内新增的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客户性质销售金额合作背景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A公司直销26,627.402,720.04-2019年公司导入A公司供应链,开始向A公司批量供货
2维沃移动12,004.5625.94-2019年公司导入维沃移动供应链,自2020年销售规模快速增加
3小米--58.092018年,公司向小米小批量供货
4Arrow Asia经销-2,340.36-与A公司合作前期双方选择Arrow Asia作为经销商
5其他2.147.62-
合计38,634.105,093.9658.09
占比21.34%8.7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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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减少的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客户性质销售金额停止合作背景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A公司直销26,627.402,720.04-因A公司原因,于2020年停止合作
2小米--58.092019年公司成功导入小米供应链,并由经销商向小米供货
3联仲达经销-482.746,980.29客户面临资金周转困难,公司评定后停止合作
4Arrow Asia-2,340.36-向A公司直接销售货物
5其他-7.62-
合计26,627.405,550.777,038.38
占比14.71%9.55%24.78%

四、公司采购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采购内容为晶圆、封装测试服务、SMD、基板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晶圆98,764.2827,305.7412,116.87
SMD15,423.793,368.932,546.59
基板20,164.976,584.752,714.11
封测服务39,852.8112,174.625,975.08

2、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为集成电路设计公司,本身不从事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公司采购的主要能源为日常管理使用,主要包括水、电等。近几年能源价格相对稳定,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3、采购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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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晶圆(元/片)6,978.627,485.337,262.14
SMD(元/颗)0.010.010.01
基板(元/颗)0.300.290.28
封测服务(元/颗)0.650.570.56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SMD及基板单价较为稳定,晶圆单价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封测服务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上涨;具体而言:

封测服务单价的上涨主要源于封测行业产能紧张所致的单价升高,以及公司5G型号PA产品封测服务单价更高所致。

晶圆采购单价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由于销售产品型号的不同,对应不同的晶圆材料或工艺制程,导致采购单价发生变化。此外,公司晶圆采购以美元定价结算,报告期内美元汇率大幅波动,造成人民币计价的晶圆采购单价有所波动。对于同工艺、制程及规格的晶圆,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单价较为稳定。

(二)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主要采购内容占比
2020年度1稳懋57,626.71晶圆、NRE MASK服务31.65%
2长电科技28,929.92封测服务及SMD15.89%
3格罗方德20,375.39晶圆、NRE MASK服务11.19%
4珠海越亚18,095.89基板9.94%
5广信联13,781.51SMD7.57%
合计138,809.4276.24%
2019年度1稳懋12,090.88晶圆、NRE MASK服务23.18%
2长电科技10,111.57封测服务19.39%
3格罗方德6,358.96晶圆、NRE MASK服务12.19%
4珠海越亚4,677.43基板8.97%
5宏捷科技4,024.53晶圆、NRE MASK服务7.72%
合计37,263.3771.44%
20181稳懋7,044.94晶圆、NRE MASK服务28.14%

1-1-226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主要采购内容占比
年度2长电科技5,122.87封测服务20.46%
3格罗方德3,144.81晶圆、NRE MASK服务12.56%
4广信联2,295.27SMD9.17%
5旭德科技1,606.13基板、NRE MASK服务6.41%
合计19,214.0276.73%

注1:供应商名称为合并口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一节 释义”以及以下注释;下同;

注2:广信联指北京广信联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广信联委托其代为采购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需采购晶圆、SMD、基板以及封装测试服务。同时,公司研发过程中流片环节需向晶圆制造方采购NRE MASK服务。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公司业务模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大晶圆制造厂和封装测试厂合作情况良好。由于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符合供应商条件的厂商较为有限,因此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较大且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性。公司供应商主要为行业内知名企业,采购价格以市场化原则确定。公司供应商不存在不具备生产资质与公司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用于开展研发工作及日常办公,相关权属的取得方式为自行购买,目前均由公司占有和使用,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公司固定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闲置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不良资产。

1、固定资产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5,310.48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27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机器设备7,362.582,557.194,805.3965.27%
运输设备81.98-81.98100.00%
电子设备698.77290.41408.3658.44%
办公设备55.1940.4414.7526.73%
合计8,198.522,888.045,310.4864.77%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及研发场所的房屋租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租赁地点面积 (平方米)租赁期限用途产权证号
1天津泰达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唯捷创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天河科技园2号楼2701-3号房间829.532020.08.01- 2023.10.31办公房地证津字第114011502018号
2苏州美麟进出口有限公司唯捷创芯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墩路269号星座商务广场1幢1007室275.632018.06.26- 2021.06.25办公苏房权证园区字第00534056号
3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公司唯捷创芯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塔楼东座6层0608、0609号房294.712021.05.01- 2022.04.30研发、办公深房地字第4000518992号
4西安禾道置业有限公司唯捷创芯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6号1幢1单元12210室92.322020.07.01- 2023.06.30办公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1050100023-21-1-12210-1号
5科泰乐讯唯捷精测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科谷四街1号院北京北投亦庄产业园16号楼5,312.812021.03.20- 2026.03.19研发、办公、生产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上海德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唯捷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572弄115号9幢1,242.332021.04.01- 2023.03.31研发、办公沪房地浦字(2007)第090472号
7上海德馨上海上海张江高科技1,242.332021.04.01-研发、沪房地浦字

1-1-228

序号出租人承租人租赁地点面积 (平方米)租赁期限用途产权证号
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唯捷园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0幢2023.03.31办公(2007)第091353号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办公软件及芯片设计软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1,171.75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软件1,277.55105.801,171.75
合计1,277.55105.801,171.75

1、注册商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14项境内注册商标,该等商标权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注册号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服务使用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18734614唯捷创芯422017.2.7.-2027.2.6原始取得
218734570唯捷创芯382017.2.7.-2027.2.6原始取得
318734461唯捷创芯92017.2.7.-2027.2.6原始取得
418734599唯捷创芯422017.5.14.-2027.5.13原始取得
518734552唯捷创芯382017.2.7.-2027.2.6原始取得
618734531唯捷创芯352017.5.14.-2027.5.13原始取得
718734390唯捷创芯92017.5.21.-2027.5.20原始取得

1-1-229

序号商标注册号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服务使用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815411852唯捷创芯112015.11.7.-2025.11.6原始取得
915411851唯捷创芯202015.11.7.-2025.11.6原始取得
1015411850唯捷创芯252015.11.7.-2025.11.6.原始取得
1115410928唯捷创芯222015.11.7.-2025.11.6原始取得
1215410927唯捷创芯32015.11.7.-2025.11.6原始取得
1315410926唯捷创芯182015.11.7.-2025.11.6原始取得
149956328唯捷创芯92013.7.14.-2023.7.13原始取得

2、专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37项专利,其中包括20项境内发明专利,3项境内实用新型专利和14项境外专利。该等专利权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 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一种频率可调的电荷泵单元、芯片及通信终端2016105178226唯捷创芯2016.6.302020.12.22原始取得
2一种宽耐压范围的自适应基准电路、芯片及通信终端2016105178245唯捷创芯2016.6.302020.8.25原始取得
3一种宽耐压范围的低压差线性稳2016105178550唯捷创芯2016.6.302020.8.25原始取得

1-1-23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 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压器、芯片及通信终端
4多增益模式功率放大器、芯片及通信终端201610507258X唯捷创芯2016.6.302020.7.31原始取得
5一种实现芯片重用的可变编码方法及其通信终端2015108727714唯捷创芯2015.12.12020.6.2原始取得
6多模功率放大器、多模切换方法及其移动终端2012102985723唯捷创芯2012.8.212020.4.3原始取得
7基于电流检测反馈的射频功率放大器、芯片及通信终端2017105431553唯捷创芯2017.7.52020.3.6原始取得
8多模功率放大器模组、芯片及通信终端2015108701131唯捷创芯2015.12.12020.3.3原始取得
9基于功率检测反馈的射频功率放大器、芯片及通信终端2017105431534唯捷创芯2017.7.52020.1.10原始取得
10射频前端发射方法及发射模块、芯片和通信终端2016104937169唯捷创芯2016.6.252019.12.10原始取得
11一种提高射频开关性能的射频晶体管、芯片及移动终端2017104402252唯捷创芯2017.6.122019.6.21原始取得
12一种宽耐压范围的自适应低压差线性稳压器及其芯片2015100862811唯捷创芯2015.2.172016.4.6原始取得
13一种用于移动终端功率放大器的功率控制方法及其装置2014106675689北京唯捷2014.11.202018.11.27继受取得
14一种用于改善功率放大器开关谱的功率控制方法及其电路2014106699575北京唯捷2014.11.202018.11.27继受取得
15一种电源噪声非敏感的电流镜电路、芯片及通信终端2018102430407上海唯捷2018.3.232020.6.30原始取得
16一种平衡式射频功率放大器、芯片及通信终端2018102413789上海唯捷2018.3.222020.6.2原始取得

1-1-23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 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7一种多模多频无线射频前端模块、芯片及通信终端2018102413558上海唯捷2018.3.222019.11.8原始取得
18改善射频功率放大器线性度的方法、补偿电路及通信终端2015109752450上海唯捷2015.12.222018.8.21原始取得
19一种可调增益功率放大器、增益调节方法及移动终端2015100810639上海唯捷2015.2.152017.12.8原始取得
20一种用于功率放大器的有源偏置电路及通信设备2015100818378上海唯捷2015.2.152017.3.22原始取得

注:上述发明专利的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20年内有效,以上专利均在有效期内。

(2)境内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一种用于改善功率放大器开关谱的功率控制电路201420700624X北京唯捷2014.11.202015.7.8继受取得
2一种用于移动终端功率放大器的功率控制装置2014207024873北京唯捷2014.11.202015.7.8继受取得
3一种芯片测试夹具及测试系统2015201105975上海唯捷2015.2.152016.1.20原始取得

注: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10年内有效,以上专利均在有效期内。

(3)境外取得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种类国际或地区专利权人PCT 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VARIABLE SIGNAL FLOW CONTROL METHOD FOR REALIZING CHIP REUSE AND COMMUNICATION TERMINAL10,878,148发明美国唯捷创芯2017.6.302020.12.29原始取得
2RADIO FREQUENCY POWER AMPLIFIER FOR INHIBITING HARMONIC10,879,850发明美国唯捷创芯2017.6.302020.12.29原始取得

1-1-232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种类国际或地区专利权人PCT 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WAVE AND STRAY, CHIP AND COMMUNICATION TERMINAL
3HARMONIC SUPPRESSION METHOD, CORRESPONDING LOW-NOISE AMPLIFIER, AND COMMUNICATION TERMINAL10,771,018发明美国唯捷创芯2017.6.302020.9.8原始取得
4VARIABLE-FREQUENCY ELECTRIC CHARGE PUMP UNIT, CHIP, AND COMMUNICATION TERMINAL10,763,745发明美国唯捷创芯2017.6.302020.9.1原始取得
5MULTIMODE POWER AMPLIFIER MODULE, CHIP AND COMMUNICATION TERMINAL10,637,407发明美国唯捷创芯2016.12.12020.4.28原始取得
6VARIABLE CODING METHOD FOR REALIZING CHIP REUSE AND COMMUNICATION TERMINAL THEREFOR10,320,385发明美国唯捷创芯2016.11.302019.6.11原始取得
7ADAPTIVE LOW-DROPOUT REGULATOR HAVING WIDE VOLTAGE ENDURANCE RANGE, CHIP, AND TERMINAL10,168,727发明美国唯捷创芯2016.1.122019.1.1原始取得
8MULTIMODE POWER AMPLIFIER AND METHOD OF SWITCHING AMONG MULTIPLE MODES THEREOF, AND MOBILE9,667,205发明美国唯捷创芯2013.7.22017.5.30原始取得

1-1-23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种类国际或地区专利权人PCT 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TERMINAL
9ADJUSTABLE GAIN POWER AMPLIFIER, GAIN ADJUSTMENT METHOD AND MOBILE TERMINAL10,230,344发明美国上海唯捷2016.1.122019.3.12原始取得
10ACTIVE BIAS CIRCUIT FOR POWER AMPLIFIER, AND MOBILE TERMINAL10,153,733发明美国上海唯捷2016.1.122018.12.11原始取得
11METHOD FOR IMPROVING LINEARITY OF RADIO FREQUENCY POWER AMPLIFIER, COMPENSATION CIRCUIT AND COMMUNICATION TERMINAL10,833,636发明美国上海唯捷2016.12.222020.11.10原始取得
12POWER CONTROL METHOD, DEVICE AND COMMUNICATION TERMINAL FOR IMPROVING POWER AMPLIFIER SWITCH SPECTRUM10,305,430发明美国北京唯捷2015.11.202019.5.28原始取得
13POWER CONTROL METHOD, DEVICE AND COMMUNICATION TERMINAL FOR RADIO FREQUENCY POWER AMPLIFIER10,396,717发明美国北京唯捷2015.11.202019.8.27原始取得
14MULTIMODE POWER AMPLIFIER AND METHOD OF SWITCHING2,890,005发明欧洲唯捷创芯2013.7.22019.5.8原始取得

1-1-234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种类国际或地区专利权人PCT 申请日授权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AMONG MULTIPLE MODES THEREOF, AND MOBILE TERMINAL

注:上述美国、欧洲发明专利的有效期自PCT申请之日起20年内有效,以上专利均在有效期内。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已登记且尚在保护期内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共计87项。该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布图设计 名称登记号专利权人申请日首次投入商业利用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VC3263BS.115002456上海唯捷2011.4.72011.7.15继受取得
2VC5268BS.115012389唯捷创芯2011.12.52011.10.21原始取得
3VC5276BS.115012370唯捷创芯2011.12.52011.11.15原始取得
4VC7810BS.125004494唯捷创芯2012.4.52012.4.10原始取得
5VC5232BS.125004478唯捷创芯2012.4.52012.6.1原始取得
6VC5234BS.125004486上海唯捷2012.4.52012.6.1继受取得
7VC5341BS.135000688上海唯捷2013.1.292012.11.15原始取得
8VC7810EBS.135002826唯捷创芯2013.4.92012.10.10原始取得
9VC5348BS.135002834唯捷创芯2013.4.92013.4.1原始取得
10VC5233BS.135011167唯捷创芯2013.8.292012.6.1原始取得
11VC5276CBS.135011159唯捷创芯2013.8.292013.7.1原始取得
12VC5282BS.135011175唯捷创芯2013.8.292012.9.1原始取得
13VC7590BS.145002802唯捷创芯2014.4.162013.7.1原始取得
14VC3278BS.145002772上海唯捷2014.4.162014.4.15原始取得

1-1-235

序号布图设计 名称登记号专利权人申请日首次投入商业利用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5VC5278BS.145002764上海唯捷2014.4.162014.4.10原始取得
16VC7582BS.145002829上海唯捷2014.4.162014.3.20原始取得
17VC7593BS.145002780上海唯捷2014.4.162014.1.1原始取得
18VC5318BS.155007122唯捷创芯2015.8.102013.11.1原始取得
19VC7578BS.155007106唯捷创芯2015.8.102014.4.10原始取得
20VC7584-21BS.155007114唯捷创芯2015.8.102014.2.1原始取得
21VC7584-51BS.155007092唯捷创芯2015.8.102014.9.1原始取得
22VC7909BS.155007807唯捷创芯2015.9.92015.8.1原始取得
23VC5348-21BS.155007076上海唯捷2015.8.102015.5.1原始取得
24VC7778BS.155006959上海唯捷2015.8.102014.9.1原始取得
25VC5369BS.165006722唯捷创芯2016.8.102015.10.1原始取得
26VC7902BS.165006706唯捷创芯2016.8.102015.8.15原始取得
27VC7643BS.165006714上海唯捷2016.8.102015.8.15原始取得
28VC7910BS.165006692上海唯捷2016.8.102015.7.1原始取得
29VC7643-21BS.175003815唯捷创芯2017.5.312016.7.1原始取得
30VC7641BS.175003912上海唯捷2017.5.31未公示原始取得
31VC7754BS.175003955上海唯捷2017.5.312016.7.1原始取得
32VC7916-61BS.175003874上海唯捷2017.5.312016.11.30原始取得
33VC7916-21BS.175003858上海唯捷2017.5.312016.10.30原始取得
34VC7910-51BS.175003890上海唯捷2017.5.312016.12.28原始取得
35VC7916-31BS.175003823唯捷创芯2017.5.312016.12.26原始取得
36VC7916BS.17500384X唯捷创芯2017.5.312016.6.22原始取得
37VC7643-11BS.175003807唯捷创芯2017.5.312016.7.1原始取得
38VC7912BS.175003882上海唯捷2017.5.312015.9.22原始

1-1-236

序号布图设计 名称登记号专利权人申请日首次投入商业利用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取得
39VC7643-31BS.175003920上海唯捷2017.5.312016.7.1原始取得
40VC7814BS.175003947上海唯捷2017.5.312016.4.20原始取得
41VC7910-31BS.175003866上海唯捷2017.5.312016.3.28原始取得
42VC7764BS.175003904上海唯捷2017.5.312016.1.15原始取得
43VC7824BS.175003831唯捷创芯2017.5.312015.7.1原始取得
44VC7824-31BS.175003939上海唯捷2017.5.312016.4.20原始取得
45VC7643C-11BS.185006973唯捷创芯2018.6.192017.7.1原始取得
46VC7643-12BS.185005039唯捷创芯2018.5.162018.1.1原始取得
47VC7645-61BS.185005101上海唯捷2018.5.162017.6.1原始取得
48VC7916-62BS.185006957上海唯捷2018.6.192018.3.10原始取得
49VC7916-52BS.185006949上海唯捷2018.6.192018.2.1原始取得
50VC7643-71BS.18500508X上海唯捷2018.5.162017.11.1原始取得
51VC7929BS.185005020唯捷创芯2018.5.162017.4.26原始取得
52VC7653BS.185005063唯捷创芯2018.5.162017.12.1原始取得
53VC7916-81BS.185006965唯捷创芯2018.6.192017.12.20原始取得
54VC7652BS.185005071唯捷创芯2018.5.162017.10.1原始取得
55VC7916-71BS.185006930上海唯捷2018.6.192017.11.20原始取得
56VC7643-61BS.185005098上海唯捷2018.5.162017.12.1原始取得
57VC7643-13BS.185009301唯捷创芯2018.8.72018.3.1原始取得
58VC7912-52BS.18500928X唯捷创芯2018.8.72018.2.28原始取得
59VC7916-51BS.185009271唯捷创芯2018.8.72018.2.5原始取得
60VC7645-12BS.185009328唯捷创芯2018.8.72018.2.1原始取得
61VC7910-12BS.185009298唯捷创芯2018.8.72018.3.28原始取得

1-1-237

序号布图设计 名称登记号专利权人申请日首次投入商业利用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2VC7643-16BS.18500931X唯捷创芯2018.8.72018.4.8原始取得
63VC5341-31BS.195007344唯捷创芯2019.5.282018.3.1原始取得
64VC7645-62BS.19500728X唯捷创芯2019.5.282018.5.1原始取得
65VC7916-63BS.19500731X唯捷创芯2019.5.282018.2.20原始取得
66VC8016BS.195007352唯捷创芯2019.5.282019.4.1原始取得
67VC8018BS.195007336唯捷创芯2019.5.282018.12.1原始取得
68VC7643-62BS.195007328唯捷创芯2019.5.282018.4.1原始取得
69VC7643-25BS.195007298唯捷创芯2019.5.282018.12.1原始取得
70VC7912-53BS.195007360上海唯捷2019.5.282018.2.20原始取得
71VC7916-53BS.195007379上海唯捷2019.5.282018.3.20原始取得
72VC7643-62HBS.195007387上海唯捷2019.5.282019.3.1原始取得
73VC7912-63BS.195007301唯捷创芯2019.5.282017.12.20原始取得
74VC7643-26BS.195007395上海唯捷2019.7.182019.3.1原始取得
75VC5331BS.205007945唯捷创芯2020.6.282020.4.28原始取得
76VC5738BS.205007961唯捷创芯2020.6.282019.10.1原始取得
77VC7916-65BS.205007988唯捷创芯2020.6.282020.3.8原始取得
78VC5712BS.205007953唯捷创芯2020.6.282018.7.1原始取得
79VC7916-65ABS.205008046上海唯捷2020.6.282020.4.26原始取得
80VC7643-63BS.20500802X上海唯捷2020.6.282019.5.3原始取得
81VC7916-55BS.20500797X唯捷创芯2020.6.282020.3.20原始取得
82VC001BS.205007996上海唯捷2020.6.282019.3.1原始取得
83VC003BS.205008011上海唯捷2020.6.282020.3.1原始取得
84VC5743BS.205008054上海唯捷2020.6.282020.4.20原始取得
85VC7916-55BS.205008038上海唯捷2020.6.282020.4.26原始

1-1-238

序号布图设计 名称登记号专利权人申请日首次投入商业利用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A取得
86VC7927BS.205008062上海唯捷2020.6.282019.8.30继受取得
87VC005BS.205008003上海唯捷2020.6.282020.3.1原始取得

注:上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有效期为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10年内有效,上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在有效期内。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上海唯捷拥有1项中国境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行人及其他子公司未拥有中国境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该软件著作权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唯捷创芯射频PA测试软件V1.02013SR143673上海唯捷2013.3.262013.12.11原始取得

注: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自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有效期内。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资质及认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取得的主要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一)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开发区海关于2017年12月13日出具的12072609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长期,经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上海唯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浦东海关于2013年10月21日出具的31222609U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长期,经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唯捷精测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亦庄海关于2020年8月18日出具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编码为11132605LN,有效期为长期,经营类别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1-239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公司持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主管部门于2021年2月24日出具的03810920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上海唯捷持有上海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主管部门于2016年11月21日出具的02223436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唯捷精测持有北京市大兴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主管部门于2020年8月3日出具的03161200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17年12月14日出具的1200614309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上海唯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16年11月16日出具的3100656442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唯捷精测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亦庄海关于2020年8月18日出具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检验检疫备案号为1100312847,有效期为长期。

(四)AEO(“经认证的经营者”)认证企业证书

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于2015年7月31日颁发的55651308X001号《AEO认证企业证书》。

公司已取得其从事业务所需的业务资质文件,报告期内不存在未取得相关资质、许可等开展业务经营的情形。

七、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八、公司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主要核心技术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产品的研发,具备自有的集成电路设计平台。公司的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并已基本应用在发行人的主要产品的设计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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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要 核心技术技术阶段技术先进性对应专利应用 产品
1高功率,抗负载变化的平衡式功率放大技术量产阶段通过90度功分器单元将射频输入信号分成两路等幅信号,进行放大后再通过可调90度功合器将两路信号合成一路射频输入信号。提高了输出的最大线性功率,降低了对射频天线负载变化的敏感度。一种平衡式射频功率放大器、芯片及通信终端高功率4G/5G MMMB PA模组
2改善射频功率放大器线性度技术量产阶段通过在共发射极放大器的晶体管的基极和集电极之间连接补偿电路,抵消电容随射频信号变化造成的影响,易于与主体放大电路集成,且不影响主体放大电路的其他性能,可调性高。改善射频功率放大器线性度的方法、补偿电路及通信终端高功率4G/5G MMMB PA模组
3芯片复用及可变编码技术量产阶段公开了一种实现芯片重用的可变编码方法,可以使完全相同的两个或多个集成电路芯片实现不同的逻辑控制功能,从而简化了实现系统功能的芯片种类,大大降低集成电路系统的开发成本及量产供应链的管理复杂性。一种实现芯片重用的可变编码方法及其通信终端高功率4G/5G MMMB PA模组
4具有功率检测反馈的功率放大技术量产阶段通过功率检测反馈电路,检测出本级放大电路的输出功率,产生与输出功率成反向变化的控制电压,及相应的控制电流,从而来控制电路的静态工作电流。本技术使得功率放大器工作在增益和输出功率稳定的状态。基于功率检测反馈的射频功率放大器、芯片及通信终端TxM模组
5功率放大器的模式切换技术量产阶段通过灵活配置偏置电压,该多模功率放大器可以实现饱和模式和线性模式的切换,满足多种通信制式的实际需求。该多模功率放大器还具有成本较低、电路简单灵活、易于实现等优点。多模功率放大器、多模切换方法及其移动终端TxM模组
6低温漂振荡电路技术量产阶段通过频率采样产生控制信号,为RC核心振荡模块输出合适温度系数的电压,以实现对时钟频率进行温度补偿;同时输出合适大小的零温度系数电流,以便对时钟频率进行精确校准。一种片内RC振荡器、芯片及通信终端(申请中)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和射频开关
7提高射频开关性能的设计和布图技术量产阶段通过改变金属层布线方向与多晶硅层布线方向,使得关断电容变小;通过增加射频晶体管的沟道宽度,减小导通电阻。通过减小关断电容及导通电阻,有效提高射频开关的性能。一种提高射频开关性能的射频晶体管、芯片及移动终端射频开关
8宽耐压线性稳压器技术量产阶段稳压器能够随着电源电压改变而自动改变其偏置条件,进而保证每个器件端口间的电压差不超出自身工艺标称电压值,最终使产品能应用于高出标称电源电压的系统或芯片中。一种宽耐压范围的自适应低压差线性稳压器及其芯片射频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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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要 核心技术技术阶段技术先进性对应专利应用 产品
9低噪放中的谐波抑制技术量产阶段通过隔离单元把谐波抑制单元与输出匹配网络/输入匹配网络隔离,提高了信号放大电路的设计灵活性,降低了设计难度。谐波抑制方法及相应的低噪声放大器、通信终端Wi-Fi 6射频前端模组
10射频模组的测试夹具和测试方案量产阶段通过该测试夹具可以有效减少因焊接带来的新品导入时间,缩短产品的可靠性认证的周期和上市时间;同时避免了芯片损伤风险,便于反馈可靠的评估结果。一种芯片测试夹具及测试系统射频前端模组

(二)荣誉奖项及科研成果

公司及公司产品获得的主要荣誉奖项如下:

序号荣誉名称颁发单位取得时间
1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
2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2020年
3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全权会员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2019年
42018年度天津开发区科技领军企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
5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天津市人才办 市人力社保局2018年
6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
7中国移动5G终端先行者产业联盟成员单位中国移动5G终端先行者产业联盟2018年
8第九届(2014年度)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中国电子专用设备工业协会、中国电子报社2015年

(三)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所处阶段及 进展情况
15G MMMB PA模组支持低、中、高频段的多模多频功率放大器模组,支持4G-5G B3+n41双连接基于初样结果,在发射额定功率、效率方面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设计开发阶段
2中、高频L-PAMiD模组集成低噪声放大器、射频功率放大器、射频开关以及双工器,支持中频和高频的3G-5G通信频段,同时在n41频段支持PC2功率等级基于仿真结果,预计在集成度和发射额定功率,效率和接收噪声系数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设计开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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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所处阶段及 进展情况
3低频L-PAMiD 模组集成了低噪声放大器、射频功率放大器、射频开关以及双工器,支持2G以及3G-5G多个低频频段工程样品整体性能(额定功率、线性度、接收噪声等)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工程样品阶段
4LNA Bank支持低、中、高频段的低噪声放大器模组,支持MIMO和载波聚合,支持多通道信号输入和输出基于自主研发的LNA技术,整体性能上将有突出表现,特别在能耗方面有较强竞争优势第一代产品已经量产; 第二代产品研发设计阶段
5支持5G单频 L-PAMiF模组支持5G NR n77频段的L-PAMiF模组,集成低噪声放大器、射频功率放大器和滤波器;支持高通和MTK手机平台采用SIP封装,其中PA、LNA和射频开关等芯片均为自主研发。在产品的额定功率、功耗、线性度和灵敏度等方面都达到业界较高水平,尤其是在功率回退下的效率有优势第一代产品已经量产并实现销售; 第二代产品在研发设计阶段
6支持5G双频 L-PAMiF模组支持5G NR n77和n79频段的L-PAMiF模组,集成低噪声放大器,功率放大器和滤波器; 支持高通和MTK手机平台采用SIP封装,其中PA、LNA和射频开关等芯片均为自主研发。在产品的功率、功耗、线性度和灵敏度等方面都达到业界较强水平,尤其在功率回退下的效率和5G-Wi-Fi共存上有优势第一代产品进入量产阶段; 第二代产品在研发设计阶段
7支持Wi-Fi 6和Wi-Fi 6E的射频前端模组满足Wi-Fi 6要求的中功率和高功率接收/发射模组,工作频率分别在2.4GHz和5GHz; 工作频率在6GHz以上的Wi-Fi 6E的接收发模组第一代Wi-Fi 6 线性功率达到业界较高水准;第二代产品性能将进一步提升支持Wi-Fi 6 标准的第一代产品已实现量产; Wi-Fi 6E产品在研发设计阶段
8支持5G NR的高功率射频开关及天线调谐开关高功率射频开关支持低频段到6GHz频率范围,应用于手机射频前端发射通路的频段切换、通道扩展及天线交换; 天线调谐开关支持不同电压要求,用于改善手机天线效率采用独特的电荷泵频率控制技术和升压降压技术,将实现高压天线调谐开关,达到业界较高水准高功率射频开关在设计阶段。 天线调谐开关进入试产及评估阶段。
9L-FEM模组支持5G NR的n77和n79频段MIMO接收的需求; 支持高通和MTK手机平台基于自主研发的开关、LNA和成熟的芯片倒装技术,实现了业界优质的增益、噪声系数、功耗和线性度,在能耗和带外抑制有突出优势第一代产品量产阶段; 第二代产品研发设计中
10基站射频功率放大器产品支持B1/3/5/8/40/41/42频段,输出功率可达28dBm的高功率、高增益、高效率产品采用自主研发的高效率功率放大器电路结构,在效率和带宽方面具有竞争优势试产评估阶段

1-1-243

(四)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研发费用39,864.937,278.9711,965.97
营业收入181,044.7058,142.2728,401.6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22.02%12.52%42.13%

(五)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62名,占员工总数的66.67%。研发人员中,研究生学历人员62人、本科学历人员72人,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占研发人员总数的比例为82.72%。公司研发人员与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3人,为FENG WANG、林升和白云芳。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之“(四)核心技术人员”。

(六)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精准的研发部门设置,保障客户技术响应及前沿技术研发同步推进

研发设计实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研发部下设前沿研发、产品开发、系统应用、技术支持四个部门,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为公司芯片产品及其解决方案的研究与开发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包括电路设计、版图绘制、产品测试、技术推广等工作。

(1)产品开发部主要负责PA、开关、LNA、多种射频前端模组等产品的具体研发工作;

(2)技术支持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定型前,对产品性能的验证、测试和校准;

(3)系统应用部主要负责协助设计员完成初期产品准备工作、对研发阶段产品进行射频系统验证,并协助技术支持部完成新产品推广;

1-1-244

(4)前沿研发部则主要跟踪行业发展趋势,探索行业先进技术,包括对设计、制程、封测等各环节的深入研究,有力保障公司技术水平的竞争优势,提升产品竞争力。

2、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方式,提升公司自主创新实力

公司特别注重研发人员培养和研发团队的梯队化建设,公司拥有多位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研发人员,从业时间逾二十年。通过新老研发人员的合作,形成研发团队的梯队化,更好地让研发人员将理论与实践快速结合并推出新的想法,从而保障公司技术的创新和储备。

此外,公司推出各类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及奖励、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实践活动,以及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外出参加培训交流等,有利地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

3、高覆盖的研发人员激励举措,保证研发人员积极性与稳定性

公司建立了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以鼓励研发设计人员积极进行自主创新。公司设置专利奖励项目、工艺改进奖励项目、信息化推进奖励项目等,对满足条件的研发人员实行奖励。公司对主要研发人员进行了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公司研发人员的积极性,避免关键技术人员流失。

4、高比例的研发投入,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核心技术始终是公司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公司非常重视研发的投入。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的研发投入分别为11,965.97万元、7,278.97万元及39,864.9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2.13%、12.52%和22.0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67,921.6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

公司通过不断引进科技人才增强公司研发实力,不断探索新的应用领域,持续为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盈利能力的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九、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坚持高标准要求,内部建立了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并已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力争为客户带来性能优异、质量稳定的芯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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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质量部下设产品质量控制部、供应商质量控制部、客户质量控制部、质量分析部、质量体系管理部,具体负责事项如下:

部门具体工作
产品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产品开发到量产的质量控制,从设计、验证、小批量、大批量各个环节,对产品的可靠性进行评估分析,保障公司新产品的顺利上市等
供应商质量管理部建立供应商质量管控体系,系统地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认证、审核和评估;通过对供应商的品质管理,协调内外部在质量方面的问题和需求,定义可操作的标准和规格;保证来料和加工质量达到要求等
客户质量管理部负责与客户就已销售产品在终端客户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沟通,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质量分析部;负责客户关系的管理,收集客户端的生产数据,提升客户满意度等
质量分析部
质量体系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控制制度、流程质量管理体系;负责体系运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并组织内部审核和协助管理评审;定期向管理者代表报告体系的达标情况、纠正措施与持续改善等

(二)公司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公司通过采购晶圆、电容、电阻、基板等原材料并委托外部供应商进行封装测试完成产品的生产。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委外加工的有关控制制度,包括《外包控制程序》《测试流程和要求》《材料来料检验要求》《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对委外环节的各个过程进行控制。

1、原材料质量管控

晶圆代工厂须在出货时提供出货报告给质量部,包括晶圆验收测试结果、样品缺陷比例、晶圆总颗数、合格晶圆颗数以及良率等信息。

晶圆代工厂未进行CP测试的晶圆由其他专业CP测试厂提供测试结果,CP测试厂需要进行来料检验以及出货检验。公司确认产品良率是否符合出货要求,合格产品予以出货,不合格产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基板厂定期向公司提供供应商周报,周报内容包括:新产品在制品状态、报告期间出货批次清单及其对应的良率等。

公司质量部负责发放《材料来料检验要求》文件至CP厂、封测厂,其根据公司的文件要求以及自身的检测要求进行各类原材料的来料检验,确认全部合格后方可入库;发现原材料异常情况需及时通过邮件、周报等形式反馈给公司,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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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部负责处理材料异常。

2、封装、测试质量控制

公司制定了《测试流程和要求》《封装厂封装良率异常反馈及损耗要求》等文件,对封测厂的测试平台、流程等进行管控,同时对封装良率、损耗率、测试损耗率和封测异常进行监控;质量部负责发放产品的检验规范、缺陷定义标准等文件至封测厂。测试厂采用公司提供的测试程序,同时根据公司的要求对成品进行测试,并将测试数据以邮件的形式提供给公司。公司核对信息和测试数据,测试低良的批次按照《测试低良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3、产品入库/出库质量控制

入库前,外部供应商根据规范要求,确认全部合格后方可入库;出现不合格情况时,质量部按照《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出库时,外部供应商根据《产品包装及出货要求》安排出库。

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发行人根据具体不合格品产生的环节、不合格程度(批量不合格/少量不合格)的情况,进行不同的控制程序。质量部需对不合格品信息进行汇总,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三)公司产品质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退换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退换货金额49.381.160.02
营业收入181,044.7058,142.2728,401.63
占比0.03%0.0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发生的退换货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极低,主要是由于客户需求变更造成的。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与客户、供应商之间存在纠纷、召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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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诉讼的情况,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上述公司退换货情形未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设立了香港唯捷作为境外销售平台。香港唯捷的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简介”之“(一)子公司情况”的相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主要通过母公司实现。2018年,除在上半年销售少量2G产品存货外,发行人未再通过香港唯捷实现对外销售。2019年和2020年,为满足维沃移动及其合作方与境外主体交易的需求,公司以香港唯捷为主体向维沃移动实现销售。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通过唯捷创芯和香港唯捷分别实现境外销售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境外销售主体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境外收入比例金额占境外收入比例金额占境外收入比例
唯捷创芯135,246.3992.19%50,760.5099.95%28,090.2999.25%
香港唯捷11,450.177.81%25.950.05%211.350.75%
合计146,696.56100.00%50,786.45100.00%28,301.64100.00%

2018年和2019年,香港唯捷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及占同期境外销售收入的比率均较低。2020年,发行人开始向维沃移动大批量供货,推动香港唯捷营业收入同比实现大幅增长。报告期内,除开展前述少量境外销售业务,香港唯捷不用于开展对外采购及其他境外经营活动。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的具体分析详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之“4、营业收入按照地域分析”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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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公司成立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运营提供了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中《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计召开了21次股东大会,相关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了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风险与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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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杨丹、辛静、张恝恕3名董事组成,其中杨丹、张恝恕为独立董事,杨丹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公司设立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荣秀丽、孙亦军、张恝恕3名董事组成,其中荣秀丽为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张恝恕、周颖、杨丹3名董事组成,其中张恝恕、杨丹为独立董事,并由张恝恕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杨丹、孙亦军、张恝恕3名董事组成,其中杨丹、张恝恕为独立董事,并由杨丹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项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开会议,审议各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各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良好。

2、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立于2015年6月16日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日。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32次董事会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监事会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或职工代表通过民主形式选举和罢免。

2、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立于2015年6月16日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日。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21次监事会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1-1-250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以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公司现有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11名董事人数超过三分之一,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出席了其任职期间内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权,出席历次董事会,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关联交易、公司重要管理制度的拟定及重大经营的决策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履行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赵焰萍担任。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其职责,负责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自2015年6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公司进一步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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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根据公司自身特点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自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及各规章制度建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均依法独立运作,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机制得以有效实施,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

参照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联发科及Gaintech关于不谋求发行人控制权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联发科及Gaintech关于不谋求发行人控制权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联发科全资控制主体Gaintech持有公司28.12%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联发科及Gaintech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通过任何途径取得公司控制权。

根据联发科及Gaintech共同于2019年11月29日和2021年3月31日分别出具的《承诺函》和《补充承诺》,自Gaintech合法取得认购股份全部权利之日起至公司上市满三年之日止,联发科和Gaintech特别承诺:

1、联发科及Gaintech在任何情况下不会通过任何途径取得公司的控制权;联发科及Gaintech尊重发行人依据有效的章程或其修订之章程进行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不会利用持股地位干预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2、未经荣秀丽和孙亦军的事前书面同意,不会直接或间接采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受让股份、二级市场购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关联方关系、合作等任何途径)扩大在公司的股份比例以及股份表决权比例。

3、将Gaintech所持公司股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29%的部分(不含29%的本数)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不设限制地放弃表决权(简称“弃权股份”),该等弃权股份对应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中。虽有弃权股份的约定,不影响Gaintech有权转让弃权股份(仍需遵守《Gaintech增资协议》的约定),且一旦Gaintech实质转移和不再拥有弃权股份的所有权和表决权,或实质转让股份(指不再拥有该等转出股份的所有权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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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后Gaintech的股份比例降至29%以下(含29%的本数),则弃权股份的表决权放弃即失效,但如该等转让将导致受让方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29%的,在该次转让协议中,Gaintech应事先向受让方明确揭示其已放弃行使弃权股份的表决权,且受让方同意遵守弃权股份的约定需作为Gaintech该次股份转让的生效要件之一。

4、不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谋取对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无论公司于Gaintech增资后及未来董事会总席位如何变化,Gaintech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2名;且除提名事项外,不会谋求或采取任何措施主动变更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并将敦促提名的董事严格按照章程规定行使相关权利,包括:虽Gaintech 提名的董事经选聘后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但该名董事除主持公司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等法令上的权限外,其他权利与其他董事相同,且若应公司合格上市需要,Gaintech承诺在相关法令允许范围内,支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承诺函》和《补充承诺》依其条款构成联发科、Gaintech对公司的允诺,对联发科、Gaintech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避免歧义,仅就该等承诺而言,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法律)项下的约束力,且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撤销、撤回或修改。如联发科、Gaintech有违反,联发科、Gaintech同意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Gaintech增资协议》因解除、终止或其他原因失去效力或无法履行,《承诺函》自动失去效力。

(二)联发科及Gaintech不谋求发行人控制权的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Gaintech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低于29%。根据《承诺函》及《补充承诺》,若Gaintech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持续不高于29%,Gaintech不需放弃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

自联发科及Gaintech出具《承诺函》之日(2019年11月29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联发科及Gaintech严格按照《承诺函》的承诺内容切实履行了承诺义务,不存在未能履行或违反承诺义务的情形。

三、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形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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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和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相关主管机关的重大处罚。

七、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或者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八、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起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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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由唯捷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唯捷有限的业务、资产、人员及相关债权、债务均已全部进入股份公司。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资产,产权明确,与公司股东资产之间界限清晰。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知识产权、专利技术、机器设备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全部资产均由公司独立拥有或使用,不存在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等管理体系及独立的员工队伍,员工工资发放、福利支出与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严格分开。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不存在主要股东单方面指派或干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情形。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后,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按照业务要求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并独立纳税,与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保持了财务独立,能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运作体系,并制定了相适应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总经理的工作细则等。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公司设置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与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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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管理机构、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产品研发、采购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为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化。最近两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与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资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的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九、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是专注于射频前端芯片研发、设计、销售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产品,同时供应各类射频开关芯片、Wi-Fi射频前端模组等集成电路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移动终端,以及无线宽带路由器等通信设备。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荣秀丽、孙亦军。孙亦军及近亲属、荣秀丽及其近亲属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信息详见本节“十、关联方、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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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6、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关内容。孙亦军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除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北京宝玎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之外,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荣秀丽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涉及手机和通讯设备的销售、房地产投资和开发、物业管理及运营、新材料技术开发、医疗器械研发和销售等领域。荣秀丽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和产品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产品不相同、相似,无竞争性、替代性,不属于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综上所述,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孙亦军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孙亦军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含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下文同)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地以自营、合资、联营、委托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包括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文同)主营业务相同、相似、相替代、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活动,不存在经营与公司所经营的产品/服务相同、相似、相替代、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竞争关系的产品/服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潜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联营、委托经营等)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相似、相竞争、相替代、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竞争关系、利益冲突的任何业务活动。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构成竞争,本人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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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5)本人承诺不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利益冲突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公司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期间,本人承诺将约束本人夫妻双方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现在、未来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按照本承诺函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如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本承诺函,视为本人对本承诺函的违反。

(7)本人承诺,如果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本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及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持股5%以上股东Gaintech、联发科、联发科投资的承诺

(1)公司(包括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文同)的主营业务为射频前端芯片(在本承诺函中指射频功率放大器(RF Power Amplifier)、射频开关(RFSwitch)、射频滤波器(RF Filter)、射频双/多任务器(RF Duplexer/Multiplexer),包含前述一个或多个器件的射频前端模组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达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

络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络达科技”)清理其已关停的射频前端芯片业务剩余的库存产品之外,本企业(含其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下文同)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与公司上述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并对公司上述主营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企业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除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络达科技清理其已关停的射频前端芯片业务剩余的库存产品之外,本企业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与公司上述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并对公司上述主营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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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企业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针对主营业务为射频前端芯片研发、生产、销售的第三方企业,且该等企业与公司经营上述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者,本企业承诺将不对该等企业进行投资或透过协议而直接、间接形成控制关系或担任第一大股东。

(4)本企业承诺,如果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或产生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及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5)上述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至本企业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3、持股5%以上股东贵人资本的承诺

(1)公司(包括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文同)的主营业务为射频前端芯片(在本承诺函中指射频功率放大器(RF Power Amplifier)、射频开关(RFSwitch)、射频滤波器(RF Filter)、射频双/多任务器(RF Duplexer/Multiplexer),包含前述一个或多个器件的射频前端模组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含其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下文同)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与公司上述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并对公司上述主营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企业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本企业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与公司上述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并对公司上述主营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活动。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企业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针对主营业务为射频前端芯片研发、生产、销售的第三方企业,且该等企业与公司经营上述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者,本企业承诺将不对该等企业进行投资或透过协议而直接、间接形成控制关系或担任第一大股东。

(4)本企业承诺,如果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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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或产生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及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5)上述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至本企业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十、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为荣秀丽、孙亦军。

2、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Gaintech直接持有发行人28.12%股份
联发科投资因直接持有Gaintech100%股权构成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
联发科因直接持有联发科投资100%股权构成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
2贵人资本直接持有发行人8.65%股份
3北京语越直接持有发行人8.47%股份
4天津语捷直接持有发行人7.01%股份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
1荣秀丽董事长
2孙亦军董事、总经理
3辛静董事、财务负责人
4周颖董事
5钟英俊董事
6顾大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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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
7蔡秉宪董事
8罗毅独立董事
9杨丹独立董事
10张恝恕独立董事
11黄吉独立董事
12李爱华监事会主席
13刘艳虹监事
14张英娇职工代表监事
15赵焰萍董事会秘书

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4、发行人的子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上海唯捷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北京唯捷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唯捷精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4香港唯捷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5、发行人联营、合营企业及参股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联营、合营及参股公司。

6、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直接、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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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自然人姓名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荣秀丽(实际控制人)1北京天朗智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其配偶倪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2郑州天之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3北京天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荣秀丽及其配偶倪刚共同控制且荣秀丽担任董事、倪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4天津语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荣秀丽控制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5天津语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荣秀丽控制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6Winmate Limited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7维太创科控股有限公司(6133.HK)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8Vital Mobile Limited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9维太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10维太移动(香港)有限公司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11Kerr Unit Inc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2北京百纳威尔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女儿高晗担任董事的企业
13Vital Profit Technology Inc.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其配偶倪刚担任董事的企业
14百纳威尔科技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其配偶倪刚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15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配偶倪刚担任副董事长、其女儿高晗担任董事的企业
16北京百纳智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荣秀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配偶倪刚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17卓越天和荣秀丽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8北京百纳智信科技有限公司荣秀丽担任董事的企业
19北京天朗慧谷科技有限公司荣秀丽担任董事的企业
孙亦军 (实际控制人)1北京语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孙亦军控制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天津语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亦军控制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3天津语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亦军控制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4天津语尚科技合伙企业孙亦军控制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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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自然人姓名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北京厚德菲斯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荣秀丽的配偶倪刚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2天语漫心(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荣秀丽的配偶倪刚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3北京天宿酒店发展有限公司荣秀丽的女儿高晗持股51%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4北京天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荣秀丽的女儿高晗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5北京绮一舟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荣秀丽的弟弟担任董事、经理的企业
6郑州天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秀丽配偶的姐姐担任董事的企业
7郑州天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秀丽配偶的姐姐担任董事的企业
8北京海纳若谷商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荣秀丽弟弟的配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9北京同义圣商贸有限公司荣秀丽妹妹持股5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10同义圣(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同义圣商贸有限公司持股51%的企业
11同义圣(上海)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同义圣商贸有限公司持股51%的企业
12北京宝玎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孙亦军的配偶黄宇夏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7、除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企业

①Gaintech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联发科中国有限公司Gaintech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2联发博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联发科中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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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3联发科软件(上海)有限公司联发科中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4联发软件设计(深圳)有限公司联发科中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5联发科软件(武汉)有限公司联发科中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6联发科技(合肥)有限公司联发科中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7联发芯软件设计(成都)有限公司联发科中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8旭新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联发科中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9旭熙(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旭新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10合肥旭徽联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旭熙(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11芯发(杭州)科技有限公司Gaintech持股91%、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2MediaTek Korea Inc.Gaintech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3MediaTek Japan Inc.Gaintech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4Smarthead LimitedGaintech持股100%的企业
15MTK Wireless Limited (UK)Gaintech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6Mstar France SASMTK Wireless Limited (UK)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7MediaTek Sweden ABMTK Wireless Limited (UK)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8MediaTek USA Inc.MTK Wireless Limited (UK)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9MediaTek Wireless Finland OyMTK Wireless Limited (UK)持股100%的企业
20Mstar Semiconductor UK Ltd.MTK Wireless Limited (UK)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21Hsu Chia (Samoa) Investment Ltd.Gaintech持股100%的企业
22Hsu Fa (Samoa) Investment Ltd.Gaintech持股100%的企业
23Hsu Kang (Samoa) Investment Ltd.Gaintech持股100%的企业
24MediaTek India Technology Pvt. Ltd.Gaintech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25Gold Rich International (Samoa) LimitedGaintech持股100%的企业
26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Gold Rich International (Samoa) Limited持股100%、蔡秉宪担任董事的企业
27Sigmastar Technology Inc.Gaintech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28厦门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igmastar Technology Inc.持股50%
29深圳市瑆宸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星宸股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30上海璟宸微电子有限公司厦门星宸科股份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31锐宸微(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星宸科股份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32MediaTek Wireless FZ-LLCGaintech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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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33Airoha Technology (Cayman) Inc.Gaintech持股76%、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34MediaTek Research UK LimitedAiroha Technology (Cayman) Inc.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35EcoNet (HK) LimitedAiroha Technology (Cayman) Inc.持股100%的企业
36达发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创发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EcoNet (HK) Limited持股100%的企业、顾大为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37EcoNet Limited达发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38Shadow Investment LimitedAiroha Technology (Cayman) Inc.持股100%的企业
39Mountain Capital Fund, L.P.Gaintech持股90%的企业
40联发利宝(香港)有限公司Gaintech持股100%的企业
41IStar Technology Ltd.Gaintech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42北京奕力科技有限公司IStar Technology Ltd.持股100%的企业
43深圳市中宸半导体有限公司IStar Technology Ltd.持股100%的企业
44Nephos Pte. Ltd.Gaintech持股100%的企业
45Ralink Technology (Samoa) Corp.Gaintech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46Nephos Cayman Co. LimitedGaintech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47擎发通讯科技(合肥)有限公司Nephos Cayman Co. Limited持股100%、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②贵人资本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深圳市空中丝路电讯科技有限公司贵人资本持股100%、钟英俊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2深圳市南方硅谷微电子有限公司贵人资本持股100%、钟英俊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3ICOMM HK LIMITED深圳市南方硅谷微电子有限公司持股100%、钟英俊担任董事的企业
4深圳市南方硅谷半导体有限公司贵人资本持股57.75%的企业
5HONGKONG ICOMM SEMICONDUCTOR CO., LIMITED深圳市南方硅谷半导体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6深圳市智汇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贵人资本持股51%的企业

1-1-265

(2)除实际控制人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自然人姓名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辛静(发行人董事)1北京翔宇浩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辛静的配偶持股90%的企业
2桂东拓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辛静的配偶持股74%、配偶的父亲持股1%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3北京天通易信科技有限公司辛静的配偶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4北京海润恒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通易信科技有限公司持股80%、辛静配偶的弟弟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5吉林市荣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海润恒生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6北京新银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海润恒生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辛静配偶弟弟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7深圳市蓝海汇金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天通易信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0%的企业
8Goldway Asia Holdings Limited辛静的配偶持股100%的企业
9Create World International Chemical Engineering Limited辛静的配偶持股100%的企业
10Create World International Coal Chemical 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辛静的配偶持股100%的企业
11GRAND OCEAN HOLDING INC.LIMITED辛静的配偶持股100%的企业
12WHOLE VISION INVESTMENTS LIMITED辛静的配偶持股100%的企业
13Silver Force International Limited辛静的配偶持股100%的企业
14AURUM EPOCH INVESTMENTS LIMITED辛静的配偶持股100%的企业
15TRANS GLOBAL INTERNATIONAL LIMITED辛静的配偶持股100%的企业
16宏海美岸(北京)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辛静配偶的弟弟持股5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7北京易达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辛静配偶的弟弟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18北京拓宏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易达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1-1-266

关联自然人姓名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9厦门拓宏汇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拓宏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20吉林市银燕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拓宏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21吉林市仲量安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拓宏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22吉林市绿洲安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拓宏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23北京拓宏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辛静配偶的弟弟持股84.33%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24北京博海佳诚科技有限公司辛静配偶的弟弟直接持股50%的企业
25阳江市九方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博海佳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26北京丰源益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博海佳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27上海元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丰源益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钟英俊(发行人董事)1深圳市亚果科技有限公司钟英俊持股51%的企业
2深圳市晋亚科技有限公司钟英俊持股51%、其配偶持股49%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3深圳市空中丝路电讯科技有限公司钟英俊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贵人资本控制的企业
4深圳市南方硅谷微电子有限公司钟英俊担任董事长、贵人资本控制的企业
5深圳信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钟英俊担任董事的企业
6深圳贵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钟英俊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顾大为(发行人董事)[注]1Gaintech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2联发科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顾大为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长的企业
3联发科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4旭达投资(股)公司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5晨星国际科技(股)公司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6寰发(股)公司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7MStar Co., Ltd.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8Digimoc Holdings Limited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9Spidcom Technologies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0Core Tech Resources Inc.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1-267

关联自然人姓名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1翔发投资(股)公司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2旭思投资(股)公司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3常忆科技(股)公司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4立錡科技(股)公司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5联发创新基地(股)公司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6MediaTek Bangalore Private Limited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7昆桥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8General Mobile Corporation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19焕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20Smobile Device Limited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21天擎积体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22Intelligo Technology Inc.顾大为担任董事的企业
蔡秉宪(发行人董事)1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Gaintech控制、蔡秉宪担任董事的企业
2赛微科技(股)公司无关联关系
张恝恕 (发行人独立董事)1北京星辰万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恝恕持股80%且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刘艳虹(发行人监事)1北京宇杉科技有限公司刘艳虹的配偶持股100%、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2亚欧国际(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刘艳虹持股50%、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企业
赵焰萍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1天津语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焰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注:顾大为在Gaintech控制的企业中担任的董事的情况详见本节中Gaintech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8、发行人曾经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如下:

(1)荣秀丽及其近亲属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北京缪斯女神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的企业
2锐力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3月前为荣秀丽通过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2018年3月,北京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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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将所持锐力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对外转让后不再控制
3北京天宇锐力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3月前为荣秀丽通过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系锐力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18年3月起自锐力实业有限公司控制权转出后不再控制
4河南天语无线互联有限公司2018年7月前为荣秀丽通过百纳威尔科技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2018年7月,荣秀丽通过百纳威尔科技对外转让股权后不再控制,并同时卸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职位
5河南天之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7月前为荣秀丽通过百纳威尔科技控制的企业,系河南天语无线互联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18年7月自河南天语无线互联有限公司控制权转出后不再控制;2018年11月前由荣秀丽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于2018年11月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位
6杭州天语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2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的企业
7郑州百纳智谷科技园有限公司2018年9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8贵州八仙云贸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7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9陕西金琳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2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的企业
10科泰乐讯2020年5月前曾由荣秀丽通过百纳威尔科技控制,并由荣秀丽配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系北京百纳智信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5月自北京百纳智信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转出后不再控制,其配偶于2020年5月卸任执行董事职位
11北京天朗智信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并由其配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12重庆轩博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13天语创新(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12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的企业
14兰州百纳威尔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6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的企业
15郑州天语通信设备有限公司2018年4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的企业
16山西百纳远大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10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并由其配偶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17深圳百纳年富商贸有限公司2020年6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并由其配偶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18北京百纳智谷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3月前为荣秀丽通过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2021年3月荣秀丽通过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后不再控制
19郑州航空港天朗智谷科技园有限公司2021年3月前为荣秀丽通过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系北京百纳智谷科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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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3月自北京百纳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转出后不再控制
20天宇朗通(贵安新区)通信有限公司2021年5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的企业
21贵州贵安新区和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5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的企业
22合肥天宇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2021年5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控制且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23河南科泰乐讯通讯设备产业基地有限公司2021年3月前由荣秀丽及其配偶担任董事的企业
24西安天宇朗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5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的弟弟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25北京互联百远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的女儿控制的企业
26北京芯麒电子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3月注销前曾由荣秀丽的女儿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27郑州隆泰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前曾由荣秀丽的女儿控制的企业,2018年1月荣秀丽的女儿对外转让股权后不再控制
28北京尚福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5月前曾由荣秀丽弟弟的配偶持股50%且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荣秀丽弟弟的配偶于2020年5月卸任执行董事、经理职务并对外转让其所持全部股权
29北京童慧阳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5月前曾由荣秀丽弟弟的配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荣秀丽弟弟的配偶于2020年5月卸任执行董事、经理职务
30罗天宇2019年12月前系荣秀丽女儿的配偶
31北京趴趴悠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2月注销前罗天宇控制的企业
32杭州隆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罗天宇担任董事的企业

(2)报告期内曾经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蒋壮、王雄及其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蒋壮报告期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2021年1月贵人资本向顺水孵化转让股份后不再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2王雄报告期内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2021年1月贵人资本向顺水孵化转让股份后不再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3深圳市沃特沃德股份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且蒋壮担任董事长、王雄担任董事的企业
4惠州沃特沃德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5深圳市顺水孵化管理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6斯威方德(深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1-1-270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7深圳小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8深圳市卜兰沃德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9深圳市水之途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10深圳市雅砻江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11深圳市水畔枫桦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12深圳市无限动力发展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且蒋壮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13惠州市无限动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14深圳市爱夫迪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15深圳市乐纯动力机器人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16深圳市仕哲动力机器人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17深圳市沃特沃德信息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18深圳市沃特沃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19深圳市水世界信息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20贵州财富之舟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21惠州财富之舟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22遵义市水世界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23深圳市贵财松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24上海贵财松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25遵义市沃特沃德软件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26斯威方德(香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27无限动力(香港)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28香港沃特沃德科技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29财富之舟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30格林蒙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蒋壮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
31深圳市利达通讯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3月注销前曾由蒋壮担任董事的企业
32上海芯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4月前王雄担任董事的企业
33松滋市欣欣数码科技店王雄配偶的哥哥担任负责人的企业
34深圳前海腾云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1月注销前曾由贵人资本控制的企业

(3)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曾经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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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北京化大阳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7月前曾由辛静配偶的弟弟控制的企业,2019年7月辛静配偶的弟弟通过控制企业对外转让股权后不再控制
2长春拓宏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9月注销前曾由辛静配偶的弟弟控制的企业
3吉林市拓宏软银创业空间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3月注销前由辛静配偶的弟弟控制的企业
4北京新信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4月前曾由辛静配偶的弟弟控制的企业,2021年4月辛静配偶的弟弟通过控制企业对外转让股权后不再控制
5上海晴空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注销前曾由Gaintech控制、顾大为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6MediaTek Singapore Pte. Ltd.报告期内,顾大为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
7晨旭国际(股)公司报告期内,顾大为曾经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8MStar Semiconductor India Private Limited报告期内,Gaintech曾经控制、顾大为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
9ILI Technology Holding Corporation报告期内,Gaintech曾经控制、顾大为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
10奕力科技(股)公司报告期内,Gaintech曾经控制、顾大为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
11ILITEK Holding Inc.报告期内,Gaintech曾经控制的企业
12豪迪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报告期内,Gaintech曾经控制的企业
13聚星电子(股)公司报告期内,Gaintech曾经控制的企业
14谢清江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担任发行人董事长
15擎发通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20年6月注销前曾由Gaintech控制,谢清江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16Airoha (Cayman) Inc.谢清江担任董事的企业
17络达科技谢清江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各期,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别为385.15万元、418.79万元及661.99万元。

(2)采购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自2020年度向关联方采购房屋租赁以及物业管

1-1-272

理服务,具体为:

1、唯捷精测向关联方科泰乐讯租赁房产用于生产和办公,房产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路)1 号院北京北投亦庄产业园16号楼,租赁期为2020年8月19日至2026年3月19日,2020年发生租金费用为87.75万元。

2、唯捷精测向关联方科泰乐讯租赁公寓用于员工宿舍,房产位于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路)1 号院科泰乐讯园区3号楼,2020年发生租赁费用2.64万元。

3、唯捷精测向关联方北京卓越天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其员工宿舍采购物业管理服务,2020年发生物业管理费用0.72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内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性质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百纳威尔科技借款--400.00

2018年及之前年度,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荣秀丽实际控制的百纳威尔科技借入资金以满足资金需求,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还清相关借款。公司向百纳威尔科技的借款系无息借款,无需向百纳威尔科技支付利息费用。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认利息费用及资本公积,报告期各期确认的财务费用分别为49.58万元、52.20万元及19.78万元,占当年净利润或亏损的比率分别为-0.33%、6.48%及-0.03%,占比较低,未对公司业绩造成重要影响。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往来余额外,公司与关联方荣恒创联、荣秀丽和孙亦军亦存在往来余额,具体如下:

(1)办公设备购置押金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2020年末计划向关联方荣恒创联购买办公设备,并支付押金0.20万元,后续未实际下达采购订单。2021年2月,唯捷精测

1-1-273

与荣恒创联协商解约,荣恒创联于2021年2月偿还唯捷精测前期支付的押金。

(2)公司代收代缴荣秀丽税款

2020年度,荣秀丽向维沃移动、小米基金以及OPPO移动转让股权时产生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纳税义务,公司替荣秀丽代收代缴前述税款。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退还多收取的代收代付荣秀丽股份转让收益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2021年3月,公司已退还此笔资金。

(3)公司代收孙亦军补助款

2020年度,公司总经理孙亦军获得由天津市科技局等主管单位颁发的“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企业家综合贡献”奖励,2020年12月公司代孙亦军收取该笔补贴款项,2021年3月公司将此笔奖励支付给孙亦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及应付余额如下表所示: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科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荣恒创联其他应收款0.20--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科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百纳威尔 科技其他应付款-1,200.001,200.00
科泰乐讯其他应付款90.39--
卓越天和其他应付款0.72--
荣秀丽其他应付款0.59--
孙亦军其他应付款5.82--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如下:

1、关联交易发生额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性质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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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性质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661.99418.79385.15
科泰乐讯采购园区租赁服务87.75--
科泰乐讯采购公寓租赁服务2.64
卓越天和采购物业管理服务0.72--
百纳威尔科技借款--400.00

2、关联交易或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性质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百纳威尔科技借款本金-1,200.001,200.00
科泰乐讯采购房屋租赁服务90.39--
卓越天和采购物业管理服务0.72--
荣恒创联押金0.20--
荣秀丽代收代缴税款0.59--
孙亦军代收补助款5.82--

3、关联交易合理性及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大部分为美金,主要用于支付原材料采购款项。为满足境内发生的部分经营性支出对人民币的需求,公司于报告期初前后向关联方百纳威尔科技拆借人民币资金,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因布局射频前端芯片测试领域的发展规划,公司需大面积租赁办公场地用于办公以及开展生产运营活动。因北京亦庄北投产业园办公园区的厂房符合相关需求,公司向科泰乐讯租赁场地,相关交易价格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定价。同时,部分北京员工居住地距离该园区较远,公司向科泰乐讯租赁产业园附近的员工宿舍以及向卓越天和采购物业服务,减少员工通勤时长。因此,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房屋租赁以及物业管理服务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

4、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性及占净利润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除支付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外,其余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以及与当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的占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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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交易性质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定价依据
百纳威尔科技借款利息19.7852.2049.58结合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提利息,实际无需支付
科泰乐讯采购租赁服务90.39--结合亦庄地区租赁房价确定,单价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卓越天和采购物业服务0.72--结合亦庄地区物业价格确定,单价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合计金额110.8952.2049.58-
扣非后净利润5,307.28509.31-2,933.80
占比2.09%10.25%-1.69%

如上表所示,除支付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外,其余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占当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关联交易定价结合市场情况而定且具备公允性,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五)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担保明细如下:

债权人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间是否履行完毕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高晗、罗天宇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与债务人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13日期间内《融资额度协议》项下债权的本息及相关赔偿、费用等,担保最高本金额3,500万元主债权届满之日起2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荣秀丽、倪刚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与债务人自2018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1日期间内《融资额度协议》项下债权的本息及相关赔偿、费用等,担保最高本金额3,500万元主债权届满之日起2年
天津天创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亦军连带责任保证发行人与债权人于2019年4月3日签订的《借款协议》项下债权,借款本金1,500万元,借款期限4个月主债权届满之日起2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荣秀丽、倪刚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与债务人自2019年4月19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间内《融资额度协议》项下债权的本息及相关赔偿、费用等,担保最高本金额3,500万元主债权届满之日起2年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高晗连带责任保证《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及修改协议项下2017年10月19日至2018年4月29日的本息及债务全额偿付为止

1-1-276

债权人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间是否履行完毕
相关赔偿、费用等,融资期间最高融资额为等值人民币2,500万元和美元130万元之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荣秀丽连带责任保证《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及修改协议项下2018年4月30日至2019年8月21日的本息及相关赔偿、费用等,融资期间最高融资额为等值人民币2,500万元和美元130万元之和债务全额偿付为止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荣秀丽连带责任保证《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及修改协议项下2020年8月10日开始的本息及相关赔偿、费用等,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0万元以及美元50万元整之和债务全额偿付为止

2020年10月,哈勃投资、OPPO移动和维沃移动入股公司时,与公司及股东荣秀丽、北京语越、Gaintech、贵人资本和天津语唯就入股公司相关事项签署《股东协议书》,约定了哈勃投资、OPPO移动和维沃移动的回购权;公司在触发协议约定回购条件的情况下,对天津语唯向其原持有的公司股份之受让方哈勃投资承担的回购义务承担担保责任,相关回购权自①公司递交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之日起或②投资方的股份完成交割后2年之届满日终止(以条件先成就的为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哈勃投资未向天津语唯提出过回购股份的主张,亦未向公司请求承担担保责任;回购权依《股东协议书》约定已自动终止,回购权之附随权利即哈勃投资向公司主张承担担保责任的权利亦同时终止,公司实质未因此承担担保责任。

(六)公司终端客户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沃特沃德系报告期内曾间接持有公司超过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蒋壮所控制企业,系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报告期各期沃特沃德通过经销商向公司间接采购产品。沃特沃德产品涵盖移动通讯、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汽车电子、物联网、卫星通信移动终端等消费电子产品。

信可通讯系发行人董事钟英俊担任董事之企业,系公司关联方。报告期各期信可通讯通过经销商向公司间接采购产品。信可通讯提供无线通讯数据应用及终端技术解决方案,产品应用于车载通信、无线宽带接入、无线路由器、无线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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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表、安防监控、POC公网对讲等各个领域。除沃特沃德及信可通讯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终端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文件规定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已回避表决。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发行人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定价、信息披露等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在审阅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各交易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结算方式等细节做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孙亦军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人及本人能够控制或影响的关联方(以下统称“本人”)与公司(包括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文同)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遵循发生必要、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确保交易在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下进行,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实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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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4、本承诺在公司存续且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正确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

2、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公司(包括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文同)发生关联交易。

3、若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同公司之间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将遵循发生必要、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确保交易在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下进行,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本人保证不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持股5%以上股东Gaintech、贵人资本、北京语越、天津语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企业及本企业能够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以下简称“本企业的关联方”)与公司(包括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文同)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将遵循发生必要、程序合法、价格公允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确保交易在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下进行,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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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实际利益。

3、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4、本承诺在公司存续且本企业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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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011054号)。

本节对财务报表的重要项目进行了说明,投资者欲更详细地了解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8,484,319.79154,531,084.9574,079,848.41
应收账款135,257,067.7444,661,502.8110,195,947.6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3,370,578.233,184,112.581,135,117.35
其他应收款1,392,023.791,696,758.682,103,240.0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411,498,992.55174,955,578.81155,381,131.86
合同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4,376,902.509,385,962.855,803,630.70
流动资产合计1,114,379,884.60388,415,000.68248,698,915.9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53,104,770.1028,272,797.029,697,754.17
无形资产11,717,527.531,117,505.93674,381.77
长期待摊费用11,043,895.801,624,396.262,472,740.49
递延所得税资产8,762,371.5815,594,792.669,670,086.31
其他非流动资产1,321,416.85714,053.35-
非流动资产合计85,949,981.8647,323,545.2222,514,9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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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资产总计1,200,329,866.46435,738,545.90271,213,878.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9,453,553.7865,395,075.7136,573,502.49
应付账款475,916,132.11166,275,453.6241,454,158.8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2,297,918.87--
应付职工薪酬32,506,959.1313,862,233.9112,041,118.08
应交税费6,306,225.111,422,619.431,098,727.44
其他应付款1,765,513.0812,315,276.6812,673,933.9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流动负债合计608,246,302.08259,270,659.35103,841,440.79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31,861,353.06--
非流动负债合计31,861,353.06--
负债合计640,107,655.14259,270,659.35103,841,440.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360,000,000.0028,647,674.0028,647,67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04,555,847.80284,010,983.89283,488,983.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607,882.63141,918.62-378,100.5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8,867,947.268,867,947.268,867,947.26
未分配利润-812,593,701.11-145,200,637.22-153,254,066.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60,222,211.32176,467,886.55167,372,437.9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560,222,211.32176,467,886.55167,372,437.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00,329,866.46435,738,545.90271,213,8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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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810,446,974.30581,422,709.54284,016,280.68
其中:营业收入1,810,446,974.30581,422,709.54284,016,280.68
二、营业总成本2,491,757,480.87584,607,142.01443,941,284.29
其中:营业成本1,482,460,044.82476,520,179.68221,833,795.54
税金及附加3,518,657.972,542,030.89907,907.58
销售费用49,222,298.419,302,885.519,341,917.34
管理费用524,929,703.3022,783,248.9487,355,600.08
研发费用398,649,339.9172,789,715.81119,659,739.38
财务费用32,977,436.46669,081.184,842,324.37
其中:利息费用2,426,772.312,277,294.722,329,176.90
利息收入1,326,795.95168,148.17284,010.40
加:其他收益25,200,085.782,481,122.487,568,033.9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86,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77,060.04189,630.6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917,755.281,605,178.77-6,630,270.7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977.0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62,605,236.111,095,476.47-159,673,240.41
加:营业外收入2,318,473.931,219,090.78713,032.68
减:营业外支出273,880.63185,844.10214,562.3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60,560,642.812,128,723.15-159,174,770.12
减:所得税费用6,832,421.08-5,924,706.35-7,837,813.4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67,393,063.898,053,429.50-151,336,956.6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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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持续经营损益-667,393,063.898,053,429.50-151,336,956.66
终止经营损益---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7,393,063.898,053,429.50-151,336,956.66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49,801.25520,019.13674,135.30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49,801.25520,019.13674,135.30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49,801.25520,019.13674,135.3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749,801.25520,019.13674,135.30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668,142,865.148,573,448.63-150,662,821.36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68,142,865.148,573,448.63-150,662,821.36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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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2.350.04-0.81
稀释每股收益-2.350.04-0.8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70,952,669.63557,854,910.63291,453,013.12
收到的税费返还173,641,039.5253,566,309.7144,059,384.9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7,323,697.2114,294,531.0027,163,200.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11,917,406.36625,715,751.34362,675,598.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77,385,621.11458,424,696.94293,723,831.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0,842,449.0252,600,983.9543,131,304.67
支付的各项税费8,888,455.742,479,305.031,332,096.0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758,284.3836,592,405.0848,389,168.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1,874,810.25550,097,391.00386,576,399.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042,596.1175,618,360.34-23,900,801.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9,239,313.5823,023,336.117,939,388.63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8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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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9,239,313.5823,023,336.118,825,388.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239,313.58-23,023,336.11-8,625,388.6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88,473,918.00-16,8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454,440.0080,000,000.0033,005,2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3,942,187.15-4,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2,870,545.1580,000,000.0053,805,2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5,000,000.0049,940,360.0049,621,302.1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88,694.662,215,505.291,113,532.2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0,736,190.8133,695,046.007,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8,124,885.4785,850,911.2957,734,834.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745,659.68-5,850,911.29-3,929,634.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5,149,086.3112,077.602,493,039.3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0,399,855.9046,756,190.54-33,962,785.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0,836,038.9574,079,848.41108,042,633.7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1,235,894.85120,836,038.9574,079,848.41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69,159,991.82142,239,476.4559,820,234.56
应收账款165,222,155.5244,858,964.1510,195,947.6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1,204,672.293,184,112.581,120,337.35
其他应收款69,916,061.0152,328,548.2949,866,679.4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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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存货411,410,379.66174,909,386.71155,105,292.17
合同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0,560,276.177,737,761.214,399,182.23
流动资产合计1,157,473,536.47425,258,249.39280,507,673.3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23,307,686.2026,124,784.2626,124,784.26
固定资产50,550,446.3827,490,714.308,506,555.79
无形资产11,696,003.761,092,691.40646,276.48
长期待摊费用6,247,874.94237,291.81451,739.01
递延所得税资产9,062,371.5815,744,792.669,820,086.31
其他非流动资产912,166.55714,053.35-
非流动资产合计301,776,549.4171,404,327.7845,549,441.85
资产总计1,459,250,085.88496,662,577.17326,057,115.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9,453,553.7865,395,075.7136,573,502.49
应付账款475,216,250.55166,205,691.3241,227,853.6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2,297,918.87--
应付职工薪酬14,288,924.286,691,700.056,323,119.60
应交税费3,893,328.04838,580.22701,260.80
其他应付款371,986.3512,009,019.7212,353,449.5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流动负债合计585,521,961.87251,140,067.0297,179,186.0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31,861,353.06--
非流动负债合计31,861,353.06--
负债合计617,383,314.93251,140,067.0297,179,186.0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360,000,000.0028,647,674.0028,647,67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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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04,555,847.80284,010,983.89283,488,983.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8,867,947.268,867,947.268,867,947.26
未分配利润-531,557,024.11-76,004,095.00-92,126,676.00
所有者权益合计841,866,770.95245,522,510.15228,877,929.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459,250,085.88496,662,577.17326,057,115.20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1,810,446,974.30581,429,032.93281,902,752.00
减:营业成本1,482,460,044.82476,520,179.67219,897,662.17
税金及附加3,476,565.962,527,693.09887,918.98
销售费用45,102,573.547,098,437.476,476,898.55
管理费用431,051,524.3514,326,369.2279,403,790.38
研发费用283,759,264.0074,745,837.02114,156,482.86
财务费用33,005,162.03804,214.154,851,099.43
其中:利息费用2,426,772.312,277,294.722,329,176.90
利息收入1,316,401.6040,958.51179,039.36
加:其他收益24,965,463.262,245,625.007,308,36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86,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88,160.66-34,200.9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917,755.281,605,178.77-6,468,628.78

1-1-28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977.0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50,848,613.089,226,882.14-143,617,369.15
加:营业外收入2,246,023.351,155,714.73656,406.46
减:营业外支出267,918.30184,722.22151,018.4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48,870,508.0310,197,874.65-143,111,981.17
减:所得税费用6,682,421.08-5,924,706.35-7,837,813.4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5,552,929.1116,122,581.00-135,274,167.7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损益-455,552,929.1116,122,581.00-135,274,167.71
终止经营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1-1-289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六、综合收益总额-455,552,929.1116,122,581.00-135,274,167.71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39,495,696.34557,651,801.61289,339,484.44
收到的税费返还173,641,039.5253,566,309.7144,059,384.9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6,902,070.1340,585,270.5042,442,124.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10,038,805.99651,803,381.82375,840,993.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07,607,139.36492,455,658.27311,990,223.0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030,160.8027,747,985.0122,271,305.05
支付的各项税费8,860,432.242,465,175.831,311,809.2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0,610,490.2751,764,925.7564,652,549.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50,108,222.67574,433,744.86400,225,887.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930,583.3277,369,636.96-24,384,893.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8,615,811.0922,602,667.154,738,587.57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86,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8,615,811.0922,602,667.155,624,587.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615,811.09-22,602,667.15-5,424,587.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88,473,918.00-16,8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454,440.0080,000,000.0033,005,200.00

1-1-29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3,942,187.15-4,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2,870,545.1580,000,000.0053,805,2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5,000,000.0049,940,360.0049,621,302.1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88,694.662,215,505.291,113,532.21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0,736,190.8133,695,046.007,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8,124,885.4785,850,911.2957,734,834.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745,659.68-5,850,911.29-3,929,634.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2,693,295.48-191,862.631,817,524.9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3,367,136.4348,724,195.89-31,921,590.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8,544,430.4559,820,234.5691,741,824.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1,911,566.88108,544,430.4559,820,234.56

二、审计意见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011054号),中兴华会计师认为,唯捷创芯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唯捷创芯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关键审计事项及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判断标准

(一)关键审计事项

1、营业收入的确认

(1)具体内容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产品的销售,同时供应射频开关芯片、Wi-Fi射频前端模组等集成电路产品,销售存在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公司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81,044.70万元、58,142.27万元、28,401.63万元。其中经销模式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2,412.74万元、55,396.29万元、28,343.5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8.66%、95.28%、99.80%。

1-1-291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中兴华会计师将营业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营业收入,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并测试、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及客户确认记录等,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

(4)对主要客户函证销售收入金额和应收账款的余额;

(5)对主要客户及经销商客户的终端用户进行现场访谈,了解双方的交易模式、交易金额、经销商客户对终端客户的销售等情况;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2、存货跌价准备

(1)具体内容

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42,480.32万元、18,334.20万元、16,570.2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1,330.42万元、838.64万元、1,032.17万元。

由于期末存货是否存在跌价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确定存货跌价准备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因此中兴华会计师将存货跌价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跌价准备,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并测试、评价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1-1-292

(2)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并检查其计算过程,复核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评估其进行测试时所使用的假设和数据合理性,包括存货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

(3)将管理层估计的售价与期后实际售价、市场信息等进行比较;将管理层估计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与期后或历史实际数据进行比较;

(4)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产品呆滞或毁损等情形,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5)检查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3、股份支付

(1)具体内容

公司2020年度、2019年度和2018年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76,322.55万元、0.00万元、12,842.32万元。

公司在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涉及到管理层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包括:授予日该等股票的公允价值;在确认股份期权计划相关费用时,聘请第三方估值机构确定股份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选择的估值模型以及关键参数(包括未来现金流、折现率及股价预期波动率等)、对可行权条件的满足情况以及离职率的估计、确定满足可行权条件的股份期权数量等。

由于股份支付费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在确定股份支付费用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因此中兴华会计师将股份支付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股份支付,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并测试、评价与股份支付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查阅股份支付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股权授予协议以及持股平台合伙协议等文件;

(3)复核管理层关于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方法,并重新计算;抽样检查激

1-1-293

励对象的授予协议,核对管理层计算股份支付费用采用的相关参数与授予协议信息是否一致;复核管理层对于确定授予日公允价值所使用的方法、假设及参数的合理性;

(4)评估管理层聘请的对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并评价第三方估值机构使用的估值方法、模型以及关键参数的合理性;

(5)检查与股份支付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所处的行业和自身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占所属报表项目金额的比重。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

1-1-294

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变动原因
2020年2019年2018年
上海唯捷
北京唯捷
香港唯捷
唯捷精测公司于2020年新设主体,自2020年纳入合并范围内

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报告期内,公司全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请参见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011054号),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工具

1、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

在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1-1-295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

1-1-296

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1-1-297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3)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1-1-298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消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6)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2、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

1-1-299

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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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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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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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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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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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二)金融资产减值

1、以下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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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组合1集团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外的应收款项

②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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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其他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2、以下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前:

(1)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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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①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A、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D、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②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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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B、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组合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计提方法
组合1: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不计提
组合2: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其中:0-3个月
4-12个月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20.0020.00
3-4年5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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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4-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c、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③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本公司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在途原材料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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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四)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资产减值”相关内容。

(五)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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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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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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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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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19.00-31.67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19.00-31.67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19.00-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长期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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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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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长期资产减值”。

(八)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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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九)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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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等。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等。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十一)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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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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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十二)收入

1、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1)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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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收入确认时点及计量方法

公司的主营业务系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产品的销售,同时供应射频开关芯片、Wi-Fi射频前端模组等集成电路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存在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本公司在将商品运达至客户或其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经客户或其指定人员签收确认、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

本公司技术服务收入的具体确认时点:在已经提供技术服务、将技术服务成果提交给客户、取得客户确认、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2、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前:

(1)收入确认原则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具体收入确认时点及计量方法

公司的主营业务系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产品的销售,同时供应射频开关芯片、Wi-Fi射频前端模组等集成电路产品。公司存在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本公司在将商品运达至客户或其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经客户或其指定人员签收确认作为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十三)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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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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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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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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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十六)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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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1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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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日前后对本公司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1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经评估,本公司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时点不因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而发生变化。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1)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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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1)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2020年12月31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12,297,918.8712,297,918.87
合同负债12,297,918.8712,297,918.87

(2)对2020年度利润表没有影响

3、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2018 年度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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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财政部分别2018 年度和2019 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已按修订后的格式编制本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且执行上述规定对申报财务报表无影响。

4、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及金额

以下非经常性损益以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为基础,并经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书》(中兴华核字(2021)第010344号)核验,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金额、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40-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675.40338.90768.28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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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8.6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2.068.9935.05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74,356.42--12,842.33
扣除所得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71,638.96348.28-12,107.60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407.6452.2592.30
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72,046.59296.03-12,199.89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亏损以“-”表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额-72,046.59296.03-12,199.89

(二)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利润-72,046.59296.03-12,199.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39.31805.34-15,133.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利润占归属于107.95%36.76%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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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307.28509.31-2,933.80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利润金额分别为-12,199.89万元、296.03万元和-72,046.59万元,分别占当年利润或亏损的80.61%、36.76%和107.95%。2018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股份支付费用及政府补助构成,2019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以政府补助为主。

七、主要税种税率、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一)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13%、6%16%、13%、6%16%、17%、6%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7%7%7%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3%3%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2%2%2%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5%、25%、8.25%15%、25%、8.25%12.5%、15%、25%、8.25%

注1: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适用税率调整为16%。

注2: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于2019年1至3月期间的适用税率为1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原16%)。

注3:2018年系公司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最后一年,当年采用减半税率12.5%,2019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15%计算企业所得税

注4:2018年3月2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布《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于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就法团而言,不超过2,000,000.00元港币的应税利润的税率为8.25%,超过2,000,000.00元港币的应税利润的税率为16.5%征税。

(二)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唯捷创芯15%15%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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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唯捷15%15%15%
香港唯捷8.25%8.25%8.25%
北京唯捷25%25%25%
唯捷精测25%不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公司于2013年被认定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2014年度首次盈利以来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18年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按12.5%的税率征收的税收优惠。2018年以后公司不再享受该等优惠政策。

公司2019年11月28日取得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共同下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12001127),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

上海唯捷2018年11月2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共同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1001306),认定有效期为三年,上海唯捷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

(四)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因公司前期经营形成的可抵扣未弥补亏损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上海唯捷报告期内未盈利,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前文所述税收优惠未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120,032.9943,573.8527,1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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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万元)56,022.2217,646.7916,737.24
流动比率1.831.502.39
速动比率1.160.820.9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2.31%50.57%29.80%
资产负债率(合并)53.33%59.50%38.2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0.1321.2020.10
存货周转率(次/年)5.062.891.4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64,418.741,054.07-15,302.24
利息保障倍数-271.201.93-67.34
营业收入(万元)181,044.7058,142.2728,401.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6,739.31805.34-15,133.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5,307.28509.31-2,933.8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率22.02%12.52%42.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532.64-0.8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031.63-1.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566.165.84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财务费用项下)+折旧与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财务费用项下))/利息支出(财务费用项下);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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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期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 收益稀释每股 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0年度-153.27%-2.35-2.35
2019年度4.68%0.040.04
2018年度-92.93%-0.81-0.81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0年度12.19%0.190.19
2019年度2.96%0.030.03
2018年度-18.02%-0.16-0.16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详见“第二节 概览”之“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九、分部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为射频前端芯片的设计、研发及销售,属于单一经营分部,因此无需列报更详细的经营分部信息。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概述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览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呈持续增长趋势,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营业收入181,044.70100.00%58,142.27100.00%28,401.63100.00%
营业成本148,246.0081.88%47,652.0281.96%22,183.3878.11%
营业利润-66,260.52-36.60%109.550.19%-15,967.32-56.22%
利润总额-66,056.06-36.49%212.870.37%-15,917.48-56.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39.31-36.86%805.341.39%-15,133.70-53.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7.282.93%509.310.88%-2,933.80-10.3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18年度,受国内PA产品市场激烈竞争及公司处于自身客户结构转换期等因素影响,公司市场份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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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货量较低,造成公司2018年度收入金额偏低。公司重注研发投入,且实施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2,842.32万元,导致公司2018年度产生大额亏损。2019年度,公司开始逐步向头部品牌厂商大规模供货,出货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带动营业收入迅速增长。公司期间费用与收入规模呈非线性关系,随着收入规模的大幅度增长,公司于2019年度实现盈利。

2020年度,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头部品牌厂商及ODM厂商持续增加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力度,收入大幅增长。公司2020年实施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76,322.55万元,因此虽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持续向好,2020年度公司仍呈现较大规模的亏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307.28万元,主要由于当年汇兑损失3,056.73万元以及1,966.13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经常性损益。

2、报告期内经营成果逻辑分析

根据IDC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3.97亿、3.66亿台和3.26亿台,其中以华为、小米、OPPO和vivo等为代表的头部品牌厂商出货量及市场份额占比均遥遥领先国内其他品牌手机厂商。报告期内,上述品牌厂商累计占有国内市场份额78.2%、84.4%以及85.4%,头部效应显著。

公司在不断提升研发实力、产品质量及体验的同时,亦关注到智能手机市场头部集中的趋势,并于2017年第四季度开始逐步尝试导入头部品牌厂商的供应商系统。该等头部厂商对于射频前端芯片供应商的准入标准严苛且导入周期较长。经过长时间的遴选流程,公司分别于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进入小米、OPPO和vivo等头部品牌厂商的供应商名单,并于2019年度开始逐渐向头部厂商大规模供货。

公司在4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出货量稳步提升的同时,同步注重5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射频开关及Wi-Fi射频前端的研发与量产工作,上述产品报告期内均已实现销售收入;其中,2020年度公司5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已出货超过3,000万颗。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因自身技术研发实力、产品质量得到客户认可并成功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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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头部品牌厂商,同时受益于手机终端市场头部集中化的趋势,公司在细分领域逐渐建立了领先的市场地位。上述因素使得公司产品销量快速增长,营业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81,044.70100.00%58,142.27100.00%28,401.63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合计181,044.70100.00%58,142.27100.00%28,401.6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2019年及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04.71%及211.38%,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2、营业收入分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分为PA模组、射频开关和Wi-Fi射频前端三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PA模组179,602.5799.20%56,935.8697.93%27,912.8598.28%
射频开关1,223.730.68%1,096.011.89%488.781.72%
Wi-Fi射频前端模组218.400.12%110.400.18%--
合计181,044.70100.00%58,142.27100.00%28,401.6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PA模组销售占比分别为98.28%、97.93%和99.20%,系公司主要营收及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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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万颗、元/颗

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销量平均单价金额销量平均单价金额销量平均单价
PA模组179,602.5758,503.493.0756,935.8619,713.052.8927,912.859,510.312.94
射频开关1,223.735,289.000.231,096.015,259.600.21488.782,075.700.24
Wi-Fi射频前端模组218.40151.121.45110.4079.501.39--
合计181,044.7063,943.612.8358,142.2725,052.152.3228,401.6311,586.012.45

(1)PA模组

公司向下游客户提供2G至5G各PA模组。报告期内,国内智能手机市场中4G手机出货量趋于稳定,5G手机出货量开始迅速增长,2G与3G智能手机市场已趋于萎缩,公司各型号PA模组的销售金额及占比均存在一定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PA模组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G----211.350.76%
3G134.220.07%1,066.131.87%1,526.105.47%
4G160,385.5389.30%55,869.7398.13%26,175.4093.78%
5G19,082.8110.63%----
合计179,602.56100.00%56,935.86100.00%27,912.85100.00%

根据工信部相关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前三季度,国内2G和3G手机出货量分别为0.24亿台、0.15亿台以及0.07亿台,出货量持续下滑。受2G和3G智能手机出货量下滑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2G PA模组及3GPA模组销售情况均呈现出较大的跌幅,其中2G相关产品于2019年度开始便再未出货,3G PA模组销售金额也持续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4G PA模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26,175.40万元、55,869.73万元和160,385.53万元。2018年度,公司4G产品主要用于波导等手机厂商,受限于上述厂商自身市场份额的下滑以及国内PA市场的激烈竞争,公司4G模组销售金额较低。随着公司开始逐渐向头部厂商规模化供应4G模组以及智能手机市场头部集中化的趋势,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4G PA模组销售金额快速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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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为迎接“5G时代”的到来,公司报告期内加大投入5G PA模组的研发及量产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已有超过3,000万颗5G PA模组实现销售。随着公司产品的进一步成熟及5G商业化程度的提高,公司5G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将稳步增长。

报告期各期,公司PA模组单价分别为2.94元/颗、2.89元/颗以及3.07元/颗。2019年度,PA模组单价略有降低,主要系公司对部分成熟产品价格进行下调以及公司推出单价较高的新产品。2020年度,公司5G PA模组已对头部厂商实现销售收入,其定价超过5元/颗,拉动了PA模组单价的上升。

(2)射频开关

公司在PA模组已得到市场认可且规模化供应的同时,逐步切入射频开关领域。报告期各期,公司射频开关实现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488.78万元、1,096.01万元及1,223.73 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射频开关单价分别为0.24元/颗、0.21元/颗及0.23元/颗,单价较为稳定,单价的小幅度变动主要源于公司对产品依据市场竞争情况的价格调整。

(3)Wi-Fi射频前端模组

公司自2019年度开始销售Wi-Fi射频前端模组。2019年度和2020年度,Wi-Fi射频前端模组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10.40万元及218.40万元,单价分别为

1.39元/颗及1.45元/颗,单价较为稳定。

3、营业收入分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销售模式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销模式142,412.7478.66%55,396.2995.28%28,343.5499.80%
直销模式38,631.9621.34%2,745.984.72%58.090.20%
合计181,044.70100.00%58,142.27100.00%28,401.6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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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是集成电路行业惯常的销售模式,其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经销模式可提升客户综合采购效率

与公司合作的经销商不仅销售公司的产品,还销售其他供应商的电感、双工器、滤波器等产品。经销商与多家终端厂商以及供应商具有合作关系,部分经销商会采购多类型相关产品,并按照终端客户的要求由经销商进行匹配整合后进行销售。

(2)经销模式可调节供需双方收付款账期的差异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下游销售多采用“先款后货”或给予其较短的信用期。ODM厂商以及手机厂商因自身业务发展情况通常要求较长的付款周期。经销商可满足供需双方收付款账期的差异。

(3)经销模式有利于客户的日常维护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较多采用经销模式,以降低客户日常维护方面的资源投入。经销商深耕产业多年,具备一定服务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专业能力,可降低上下游企业的沟通成本,有利于上下游企业专注于产品设计和研发等工作。此外,部分经销商拥有一定的渠道网络及客户基础,有利于公司的产品及市场推广。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收入占比逐渐升高,主要系公司与A公司及维沃移动采用直销的模式进行合作,采购量逐步增加。

4、营业收入按照地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内外销售收入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34,348.1418.97%7,355.8212.65%99.990.35%
境外146,696.5681.03%50,786.4587.35%28,301.6499.65%
合计181,044.70100.00%58,142.27100.00%28,401.63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99.65%、87.35%及81.03%,均已超过80%,货物主要在香港地区进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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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外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香港为全球半导体产品的重要贸易集散地之一。业务拓展过程中,为顺应客户在交易习惯、交易便利性、下游结算、税收及外汇结算等方面的要求,公司通常对香港注册的客户以美元定价和结算的形式进行销售。

(2)境内销售占比增长的原因

品牌厂商、ODM厂商的生产加工流程通常于境内完成。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销售占比分别为0.35%、12.65%以及18.97%,逐年上涨。在全球芯片产业链产能紧张的背景下,部分终端客户为提高采购效率,选择向公司在境内直接采购,或要求经销商与公司采用境内交付的交易方式。

5、营业收入按照季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31,613.2517.46%4,772.668.21%8,233.9928.99%
第二季度40,271.4622.24%9,768.1316.80%6,738.6223.73%
第三季度48,728.8626.92%19,535.8233.60%5,820.2420.49%
第四季度60,431.1333.38%24,065.6641.39%7,608.7826.79%
合计181,044.70100.00%58,142.27100.00%28,401.63100.00%

公司2018年度收入分布较为均匀,其中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相对偏高。

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生产备货周期一般为8-12周,客户下单8-12周后公司产品方可出货。2018年度,公司终端厂商客户自身的出货量以及市场份额下降明显,因此,2018年年末公司接受的订单数量有所下降,造成2019年年初销售收入下滑较大。2019年度,随着公司逐渐向头部厂商大规模供货,公司后三个季度收入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2020年度,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头部品牌厂商及ODM厂商持续增加向公司的采购量。此外,公司也进一步推出了5G相关PA模组。因此,2020年度公司四个季度销售收入环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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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的支付方存在与签订经济合同的客户不一致的情况,即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具体比例及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合计:9,736.484,297.4912,160.53
同一控制下关联公司回款-3,832.615,217.55
非关联第三方回款合计:9,736.48464.876,942.98
第三方公司付款-438.936,942.98
合作方付款9,736.4825.94-
营业收入181,044.7058,142.2728,401.63
非关联第三方回款金额/营业收入5.38%0.80%24.45%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包括同一控制范围内关联公司回款、第三方公司付款和合作方付款。部分客户出于外汇结算、资金周转、操作便利等原因,委托其他方付款。公司第三方回款由正常的经营活动所产生,具有商业合理性。

同一控制下关联公司回款,系春兴无线代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华信科支付公司货款;受托与委托代付方彼时为上市公司*ST盈方之子公司,系集团内资金周转的统一安排。

第三方公司付款系ATMD代联仲达付款。联仲达为公司前期主要经销商。联仲达资金紧张且其服务客户采购需求量较大,出于资金周转需要,联仲达委托第三方公司ATMD支付货款金额。2019年度,联仲达资金周转情况难以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业务要求,故公司与联仲达终止合作;因双方合作关系的终止,当年度联仲达委托ATMD付款的收入金额大幅下降至438.93万元。

维沃移动于2019年1月1日向其境外供应商出具声明:委托其合作方负责维沃移动境外采购材料的验收、支付等工作;2019年末,公司开始向维沃移动销售芯片。2020年度,随着公司与维沃移动业务规模的增长,当年度合作方付款金额增长至9,736.48万元,占收入比例为5.38%。

为了保障资金的及时回收和控制风险,公司已建立起针对客户第三方回款的内控制度,通过相应的内控制度和程序确认第三方付款的有效性。公司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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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均对应真实销售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可以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具有可验证性。同时,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受托代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实际收货方已出具承诺函或声明确认此第三方回款行为以及公司已获取产品的完整收款权利,不存在重大法律瑕疵。公司销售收入和收款方面的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

7、不同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系集成电路设计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均由芯片销售构成。同时,公司存在向维沃移动提供技术服务的情形,报告期内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芯片销售业务中,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经销模式以及直销模式,经销模式系买断式销售,直销及经销收入确认方法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具体如下:

(1)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在商品运达至客户或其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经客户或其指定人确认签收,公司在将商品运达至客户或其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经客户或其指定人员签收确认、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在已经提供技术服务、将技术服务成果提交给客户、取得客户确认、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技术服务收入。

(3)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卓胜微直销模式:发行人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为发行人货物运抵直销客户指定地点,直销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发行人委托货运公司将芯片产品从封测厂或仓库运送至直销客户指定地点,三星电子及其关联公司在到货入库后将产品信息录入ERP系统确认收货;vivo根据生产需求从第三方保税仓提取货物,发行人根据vivo东莞仓库的出库清单确认收货;其他直销客户收到货物后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收货。 经销模式:发行人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为发行人货物运抵经销客户指定地点,经销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发行人委托货运公司将芯片产品从封测厂或仓库运送至经销客户指定地点,经销客户对货物进行签收并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
博通集成(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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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具体原则: 1)由公司负责运送货物的,收入确认的时点为本公司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仓库的时点。 2)由客户自行提货的,收入确认的时点为客户至仓库提货的时点。
乐鑫科技1、对于国内销售的产品,以产品发运并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对于国外销售的产品,以产品发运并办理完毕出口清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韦尔股份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1、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 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艾为电子1、芯片销售收入 本公司在货物已运抵客户,经客户确认签收,本公司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时,确认销售收入。对于自提客户:本公司在客户提取货物并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对于需提供运输服务的客户:本公司在产品已运抵客户指定仓库,并经客户确认签收取得相关凭证后,确认销售收入。 2、技术许可收入 根据合同以及客户提交的商品销售报告书,涉及对外技术许可的,公司在完成商务部的出口技术备案,对方确认验收后,按照约定确认技术许可服务收入;技术转让收入:在达到合同约定的成果交付条件后确认收入。

注:资料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文件。

由上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多采用客户签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48,246.00100.00%47,652.02100.00%22,183.38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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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148,246.00100.00%47,652.02100.00%22,183.38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2,183.38万元、47,652.02万元和148,246.00万元,2019年度及2020年度同比增长114.81%、211.10%,与收入增长趋势一致。

2、营业成本分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照产品类型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PA模组146,820.4599.04%46,353.0997.27%21,762.2398.10%
射频开关1,222.560.82%1,195.162.51%421.151.90%
Wi-Fi射频前端模组202.990.14%103.770.22%--
合计148,246.00100.00%47,652.02100.00%22,183.3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营业成本相对占比情况与其各自营业收入相对占比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营业成本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方向一致,能够较好的匹配。

3、营业成本具体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照成本性质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05,887.4471.43%34,667.2672.75%15,886.0871.61%
封装测试费41,192.1927.79%12,742.1626.74%6,187.3527.89%
制造费用1,166.370.78%242.600.51%109.950.50%
合计148,246.00100.00%47,652.02100.00%22,183.38100.00%

公司营业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封装测试费以及制造费用。由于公司不直接从事芯片的生产制造,因此无需采购生产所需的能源。报告期内,公司成本结构较为稳定,公司主要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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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的耗用成本及封装测试费是整个芯片生产制造成本中最主要的部分,报告期各期,上述成本占比相对稳定。公司各型号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用量及生产工艺有所差别,封装测试流程中工艺及方案也有所不同,向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差异影响原材料及封装测试费成本的占比。

制造费用主要包括公司购置或租赁并存放于供应商处用于部分产品封装测试环节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或租赁费用,以及晶圆不良测试费、生产合理定耗。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营业收入181,044.70211.38%58,142.27104.71%28,401.63
营业成本148,246.00211.10%47,652.02114.81%22,183.38
毛利32,798.70212.66%10,490.2568.70%6,218.25
毛利率18.12%18.04%21.89%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分别为6,218.25万元、10,490.25万元和32,798.70万元。2019年度及2020年度分别同比增长68.70%、212.66%,与收入增长水平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全部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

2、毛利分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按照产品类型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PA模组32,782.1299.95%10,582.77100.88%6,150.6298.91%
射频开关1.170.00%-99.15-0.95%67.631.09%
Wi-Fi射频前端模组15.410.05%6.630.07%--
合计32,798.70100.00%10,490.25100.00%6,218.25100.00%

报告期各期,PA模组销售业务为公司毛利的主要构成部分,占当期毛利的

1-1-346

比例均超过98%。

公司射频开关毛利率偏低或为负,因出货量偏低,公司在成本端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带来低毛利或负毛利的情况。2019年度,公司开始销售Wi-Fi射频前端模组,其销量及销售金额均较小,毛利占比较小。

3、毛利率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类别的毛利率如下所示:

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PA模组18.25%18.59%22.04%
射频开关0.10%-9.05%13.84%
Wi-Fi射频前端模组7.06%6.01%-
合计18.12%18.04%21.89%

(1)PA模组

报告期各期,公司PA模组毛利率分别为22.04%、18.59%以及18.25%,2019年有所下滑,2020年相比于2019年基本稳定。

①4G型号PA模组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外销售的PA模组主要为4G型号产品,销售占比均超过85%。报告期各期该型号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3.09%、18.85%及16.71%,毛利率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报告期各期,4G型号PA模组单价分别为3.21元/颗、2.94元/颗以及2.93元/颗,2019年度单价下降较为明显,主要系公司为维持成熟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渐降低成熟产品的销售价格。2019年度公司4G型号产品单位成本小幅度下降,主要系成熟产品生产销售量增长而带来的规模效应。单位成本下降比例低于单价下降比例,因此,公司2019年度4G型号PA模组产品毛利率有所下滑。

2020年,公司4G型号PA模组单价相比于2019年度较为稳定,主要系因产业链供需关系的变化,公司部分4G新产品定价较高,延缓4G模组总体单价下降趋势;因2020年度新产品原材料单价相对较高且封测费因产业链供需关系、具体型号封测工艺不同而导致的单价上涨等原因,4G型号PA模组产品毛利率进一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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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5G型号PA模组

2020年度公司开始销售5G型号产品,该等产品为公司新产品,平均单价和毛利率分别为5.11元/颗以及31.27%,定价及毛利率较高。5G模组的市场化提升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2)射频开关

报告期各期,公司射频开关毛利率分别为13.84%、-9.05%以及0.10%。因出货量较小,公司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产品单位成本较高。2019年,公司为拓展市场,对部分产品价格进行了调整,导致毛利率为负;2020年,公司产品价格有所提升,毛利率水平有所提高。

(3)Wi-Fi射频前端模组

2019年度和2020年度,Wi-Fi射频前端模组毛利率分别为6.01%和7.06%,公司Wi-Fi射频前端模组销售量较小,定价相对偏低以切入市场,故该类产品毛利率相对偏低。

4、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卓胜微52.84%52.47%51.74%
博通集成23.64%36.25%39.30%
乐鑫科技41.29%47.03%50.66%
韦尔股份29.91%27.39%24.27%
艾为电子17.70%18.04%19.56%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33.08%36.23%37.11%
公司18.12%18.04%21.89%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注:艾为电子毛利率选取其射频前端芯片毛利率。

公司产品主要以PA模组为主,报告期内PA模组销售收入和毛利占比均超过97%。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细分领域较多,同行业可比A 股上市公司中,尚无与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完全重叠的企业。因产品应用领域的不同,各公司所在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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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竞争格局、下游市场竞争程度、产品所处发展阶段均存在差异,造成综合毛利率水平的不同。公司PA模组的竞品公司主要为Skyworks和Qorvo,因Skyworks、Qorvo采用IDM模式且其客户主要系境外客户等因素,该等厂商与公司在业务模式、下游市场竞争程度等维度存在差异,其综合毛利率亦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与部分芯片厂商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产品定位业务模式财务核算
卓胜微射频开关,射频低噪声放大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采用fabless模式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财年为自然年
博通集成无线数传类、无线音频类芯片
乐鑫科技物联网Wi-Fi MCU通信芯片及其模组
韦尔股份TVS,IC,半导体分销业务
艾为电子含射频前端芯片,主要为低噪声放大器及射频开关,亦包含2G PA产品
Skyworks主营产品中含有PA模组采用IDM模式财年截止日与公司不同,且采用美国会计准则
Qorvo主营产品中含有PA模组
唯捷创芯PA模组为主,辅以射频开关及Wi-Fi射频前端模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采用fabless模式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财年为自然年

信息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

(1)与国外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

Skyworks、Qorvo主营产品中包含PA模组,公司与上述两家厂商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Skyworks(财年)48.06%47.49%50.43%
Qorvo(财年)46.91%40.81%38.67%
可比公司平均47.49%44.15%44.55%
唯捷创芯18.12%18.04%21.89%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报。注1:Skyworks财年截止日为每年9月30日左右,本表中skyworks之2018年财务数据对应其2018年财年数据,2019年及2020年以此类推;

注2:Qorvo财年截止日为每年3月31日左右,本表中Qorvo之2018年财务数据对应其2019年财年数据,2019年、2020年以此类推;

注3:Skyworks、Qorvo主营产品中除PA模组外,亦包含其他射频前端芯片产品。

公司与Skyworks、Qorvo毛利率差异较大,上述差异主要源于终端客户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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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模式的不同。具体而言,Skyworks、Qorvo系行业内领先企业且应用于Apple、三星等国际知名手机厂商,定价相对偏高。同时,Skyworks与Qorvo采用IDM模式,将晶圆生产、产品封装测试等环节利润留存于体系内,提高自身毛利率水平。

(2)与国内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

A股可比上市公司中博通集成、乐鑫科技、韦尔股份产品类型及应用领域与公司存在一定不同,导致其毛利率水平存在差异;卓胜微及艾为电子主营产品中含有射频前端芯片,但具体产品类型存在一定的差异。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低于卓胜微毛利率,与艾为电子射频前端芯片毛利率无重大差异。

卓胜微与公司虽同为射频前端芯片厂商,但主营产品有所不同,因企业发展阶段、细分市场竞争程度等原因,卓胜微毛利率与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而言,该等差异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

A、细分领域竞争格局不同,导致定价策略、定价空间存在差异

PA芯片领域,美系厂商Skyworks与Qorvo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综合竞争力较强。2018年及之前,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国内市场份额,定价需结合前述美系厂商产品情况,导致公司定价空间相对有限,毛利率偏低。2019年开始,公司虽然实现向头部手机厂商批量出货,但4G PA模组市场定价受制于历史价格,导致价格调整空间有限;同时,虽然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但部分成熟产品单价有所下降,也一定程度影响了毛利率水平。

卓胜微主营产品为射频开关,为全球第五大射频开关企业及国内第一大射频开关企业。凭借先发优势,卓胜微目前主要面对Skyworks、Qorvo等境外厂商的竞争,在国内射频开关市场拥有了较强的话语权,定价及盈利空间较好。

B、卓胜微射频开关工艺单一且产量大,有利于成本管控

根据卓胜微2020年年度报告,卓胜微“通过大量订单形成的规模优势,在与外协厂商合作过程中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2020年度,卓胜微射频芯片年产量已达68亿颗,远高于公司芯片年产量,成本控制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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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所处发展阶段有所不同根据卓胜微公开披露文件,卓胜微自2013年度开始为三星电子供应射频开关,2015年度开始陆续成为华为、小米、OPPO和vivo等头部品牌厂商的射频前端芯片供应商。

相较于卓胜微的发展历程,公司报告期内才开始陆续成为头部品牌厂商的合格供应商,并于2019年度逐步批量出货,目前正处于进一步提高头部品牌厂商占用率及中高端机型渗透率的阶段,与卓胜微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因此,享有的利润空间有所不同。综上,公司与卓胜微因细分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同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此外,艾为电子射频前端芯片产品主要为射频开关、低噪声放大器,产品类型与卓胜微相同,其毛利率水平同样远低于卓胜微。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2,119.96万元、10,554.49万元及100,577.8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88%、18.15%和55.5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4,922.232.72%930.291.60%934.193.29%
管理费用52,492.9728.99%2,278.323.92%8,735.5630.76%
研发费用39,864.9322.02%7,278.9712.52%11,965.9742.13%
财务费用3,297.741.82%66.910.12%484.231.70%
合计100,577.8855.55%10,554.4918.15%22,119.9677.88%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较大金额的股份支付费用,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公司期间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338.200.74%930.291.60%934.193.29%

1-1-35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管理费用4,315.082.38%2,278.323.92%2,314.408.15%
研发费用15,304.308.45%7,278.9712.52%5,544.8119.52%
财务费用3,297.741.82%66.910.12%484.231.70%
合计24,255.3313.40%10,554.4918.15%9,277.6432.67%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人员的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物流费用和租赁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721.5314.66%530.6857.04%614.5965.79%
物流费用347.567.06%123.3613.26%52.825.65%
租赁费87.771.78%84.519.08%72.757.79%
样品领用费79.271.61%63.846.86%40.814.37%
差旅费33.290.68%58.306.27%55.785.97%
股份支付费用3,584.0372.81%----
其他68.781.40%69.607.48%97.4410.43%
合计4,922.23100.00%930.29100.00%934.19100.00%

报告期各期,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934.19万元、930.29万元及1,338.2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29%、1.60%和0.74%。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规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呈现逐年增长趋势,但由于营业收入快速增长,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逐年下降。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614.59万元、530.68万元和721.53万元。公司销售部门人员主要由销售人员及客服人员组成,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销售人员分别为14.2人、12.9人及14.3人。2019年度,销售部门人员平均薪酬小幅度下降,主要系销售部门人员结构的变化。2020年度,公司业绩持续

1-1-352

增长,销售部门员工平均薪酬有所增长。

②物流费用

公司物流费用主要为销售产品产生的空运、陆运等运输费。报告期各期,物流费用分别为52.82万元、123.36万元和347.5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为

0.19%、0.21%和0.19%。物流费用金额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而逐年递增,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保持稳定。

③租赁费

公司租赁费主要系销售部门人员办公场地房屋租金及物业费。报告期各期,销售部门分摊的租赁费分别为72.75万元、84.51万元及87.77万元。销售部门人员数量较为稳定,上述租赁费随着房屋租金的小幅度上涨而上涨。

④样品领用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样品领用费分别为40.81万元、63.84万元及79.27万元。产品研发阶段,公司会向终端手机厂商赠送样品用于新型号手机研发;销售部门人员领用该等产品时确认为样品领用费。2019年度以来,随着公司进入头部品牌厂商供应商名单,手机厂商元器件可靠性测试的频率与次数增加,故样品领用费逐步增长。

(2)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卓胜微1.23%2.83%4.84%
韦尔股份1.78%2.92%2.75%
乐鑫科技3.72%3.58%3.86%
博通集成2.30%1.69%2.13%
艾为电子4.33%5.98%7.61%
行业平均2.67%3.40%4.24%
唯捷创芯0.74%1.60%3.29%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注: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股份支付费用)/营业收入。

公司销售费用率较低,主要原因是:①经营战略上,公司聚焦于知名手机品

1-1-353

牌的产品需求,专注于芯片技术研发,市场推广需求较少;②公司的客户相对集中,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占比均超过95%,且双方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因此公司销售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度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当年销售规模较小所致。随着销售规模的快速增长,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率逐步降低。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销售费用率相对偏低,主要原因系:①推广方式的差异,如艾为电子会于机场等公共场所投入广告宣传费,而公司市场推广需求较少;②卓胜微、韦尔股份等公司会委托中间商开拓业务,按照成交金额及一定比例向中间商支付费用,而公司采用买断式经销业务模式,不存在上述销售佣金;③乐鑫科技向Cadence等供应商购买的IP特许权使用费金额较大且占比较高,公司未采购此类特许权使用费。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服务费、折旧费用、租赁费用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442.694.65%1,420.4162.34%1,210.3513.86%
股份支付48,177.8991.78%--6,421.1673.51%
服务费459.500.88%109.314.80%137.661.58%
折旧费用106.530.20%55.662.44%14.470.17%
租赁费用304.460.58%334.2614.67%339.923.89%
招聘费87.950.17%32.371.42%41.300.47%
差旅费38.930.07%48.512.13%90.091.03%
办公费80.740.15%29.221.28%54.370.62%
其他794.281.51%248.5810.91%426.234.88%
合计52,492.97100.00%2,278.32100.00%8,735.56100.00%

报告期各期,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314.40万元、2,278.32万元及4,315.0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15%、3.92%和2.38%。

1-1-354

公司管理费用随着人员规模的增长而稳定增长。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分别为1,210.35万元、1,420.41万元和2,442.69万元,职工薪酬总额的上涨主要因管理人员数量的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管理人员分别为24.3人、30.5人及46.6人。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人均薪酬较为稳定,2020年度随着公司及业绩的快速增长,管理部门人均薪酬有所增加。

②服务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服务费金额分别为137.66万元、109.31万元以及459.50万元。服务费主要为公司支付的审计、法律等专业费用。2020年度公司服务费增长较快,主要系2020年度正式启动IPO申报的相关专业费用。

③折旧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折旧费用14.47万元、55.66万元及106.53万元。公司折旧费用按照设备领用部门进行分摊,若购置后尚未领用,则折旧费用先行分摊入管理费用。2019年度和2020年度折旧费用增长主要源于管理部门人员的增加,以及部分设备购进后暂未领用,折旧金额先行计入管理费用。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卓胜微1.14%2.17%4.96%
韦尔股份3.27%3.88%3.86%
乐鑫科技5.46%7.21%8.91%
博通集成1.41%2.39%1.93%
艾为电子4.64%4.27%3.58%
行业平均3.18%3.99%4.65%
唯捷创芯2.38%3.92%8.15%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注:管理费用率=(管理费用-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营业收入。

报告期各期,在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的情况下,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1-1-355

8.15%、3.92%及2.38%。除2018年公司业务规模相对较小,管理费用率相对较高外,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中位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管理费用率逐渐降低。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于研发投入发生时按照实际金额确认为研发费用,不存在资本化情形。公司研发费用由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费、测试费、股份支付费用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6,247.6815.67%3,553.0848.81%2,979.5224.90%
材料费2,230.645.60%460.166.32%244.942.05%
NRE MASK3,605.209.04%1,789.4324.58%960.458.03%
折旧费656.131.65%417.295.73%302.982.53%
测试费1,351.913.39%213.092.93%326.932.73%
租赁费363.960.91%243.523.35%176.521.48%
无形资产及授权费摊销370.100.93%224.543.08%273.022.28%
股份支付24,560.6361.61%--6,421.1653.66%
其他478.681.20%377.865.19%280.452.34%
合计39,864.93100.00%7,278.97100.00%11,965.97100.00%

公司每年均维持较大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544.81万元、7,278.97万元及15,304.3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9.52%、12.52%和8.45%。随着销售规模的迅速提升,公司研发费用占比有所下降。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2,979.52万元、3,553.08万元和

1-1-356

6,247.68万元,职工薪酬的增长主要系研发人员数量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研发人员分别为65.1人、80.3人及126.9人。公司制定了比较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不断增加优秀研发人才。2020年随着公司业绩的大幅度增长,公司研发部门人员平均薪酬有所增长。

②材料费、NRE MASK费用以及测试费

公司研发用耗材费主要包括研发过程中的消耗的晶圆、SMD、基板、一次性耗材等;NRE MASK费用指公司流片环节中消耗的光罩等材料费用;测试费指公司研发新品时产生的可靠性测试费。上述费用为公司研发新品过程中需消耗或承担的支出,当期支出金额与研发项目数量及投入程度相关。

报告期内发生的研发用耗材费、NRE MASK和测试费金额持续增长,主要原因包括:

A、随着公司逐步导入头部手机厂商,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为保证产品及技术竞争力,公司加大研发力度,报告期各期实施的研发项目数量迅速增长,由2018年度的9个在研项目迅速增长至2020年度的68个在研项目;

B、2018年及2019年,公司在研项目以4G型号PA模组研发为主,5G型号PA模组研发项目较少;而自2019年开始,公司加大投入5G型号PA模组等研发工作,上述产品研发过程中消耗的晶圆等耗材数量增多、流片环节工艺更为复杂,单位耗材以及流片费用增加;

C、公司研发部门人员人数增长较快,研发项目推进速度进一步加快,材料消耗、测试次数、流片费用等均快速增长。

③租赁费及折旧费用

报告期各期,研发部门分摊的租赁费以及折旧费用合计金额分别为479.50万元、660.81万元以及1,020.09万元。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19年度及2020年度新购置大量研发设备,折旧费用逐步增长;租赁费用的增长系研发人员数量增加而新增研发用办公场地所致。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1-1-357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卓胜微6.53%9.10%12.09%
韦尔股份8.26%9.30%8.40%
乐鑫科技21.15%15.55%15.77%
博通集成1.14%8.43%14.22%
艾为电子14.29%13.71%11.86%
行业平均10.27%11.22%12.47%
唯捷创芯8.45%12.52%19.52%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注:研发费用率=(研发费用-股份支付费用)/营业收入。

各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受各公司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战略、产品研发周期及阶段、细分产品类型、收入规模等因素影响。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2020年研发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20年研发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2020年公司收入的快速增长,远高于研发部门人员及研发项目投入的增长速度。

(3)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的预算和费用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大类项目数量预算金额实际费用额截至报告期末实施进度
4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157,568.506,867.22已完成
第二代4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31,454.501,355.74实施中
NB-IoT模组1179.00155.56已完成
NB-IoT模组3819.00711.85已终止
5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2992.00858.55已完成
5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128.0016.42已终止
第二代5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1910,363.009,374.61实施中
Wi-Fi射频前端模组123,656.503,251.99实施中
低噪声放大器5903.00829.66实施中

1-1-358

项目大类项目数量预算金额实际费用额截至报告期末实施进度
射频开关121,901.001,613.29实施中
合计7327,864.5025,034.89

注:租赁费、办公费、物业费等费用为公摊费用,公司在制定具体项目预算时未包含上述公摊费用,故上表中项目预算和已发生费用金额不包含公摊费用。

4、财务费用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收支、汇兑损益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支出242.687.36%227.73340.35%232.9248.10%
利息收入-132.68-4.02%-16.81-25.12%-28.40-5.86%
汇兑损益3,056.7392.69%-150.67-225.18%257.0553.08%
其他131.013.97%6.669.95%22.664.68%
合计3,297.74100.00%66.91100.00%484.23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484.23万元、66.91万元及3,297.7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70%、0.12%及1.82%,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主要由银行借款及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所形成。

公司采购晶圆等原材料及销售环节通常以美元结算。随着美元汇率的不断波动,公司汇兑损益金额亦呈现出较大幅度的波动。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257.05万元、-150.67万元以及3,056.73万元。2020年公司汇兑损益金额较大,主要系:①公司2020年3月收到Gaintech投资款4,000万美元,美元汇率自2020年3月末的7.08下跌至2020年年末的6.52,上述汇率变动形成较大金额的未实现汇兑损失;②公司人员薪酬、运营支出采用人民币结算,公司向国内结汇时产生已实现的汇兑损益;③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等货币性项目,因美元汇率的波动,形成未实现汇兑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1-359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卓胜微0.67%-0.81%-2.72%
韦尔股份1.39%2.01%1.30%
乐鑫科技-0.37%0.50%0.17%
博通集成-0.21%-0.58%-2.29%
艾为电子1.72%0.16%0.22%
行业平均0.64%0.26%-0.66%
唯捷创芯1.82%0.12%1.70%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注:财务费用率=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公司所属行业普遍财务费用相对较低,由于美元汇率大幅波动及各家公司融资情况不同等原因,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费用率均存在一定波动。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其他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其他收益2,520.01248.11756.80
投资收益---68.60
信用减值损失-157.7118.96-
资产减值损失-491.78160.52-663.03
营业外收入231.85121.9171.30
营业外支出27.3918.5821.46
所得税费用683.24-592.47-783.78

1、其他收益

公司其他收益由政府补助和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2,513.01244.56753.49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7.003.553.32
合计2,520.01248.11756.80

2018年起,公司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将取得的

1-1-360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项目Z1,474.00--
项目Y413.86--
2019年天津市第三批智能制造专项企业研发投入奖励349.00--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收入超过1亿元奖励项目150.00150.00
滨海新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专项资金—企业助力成长融资补贴--699.00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86.2871.36-
其他政府补助39.8623.2054.49
合计2,513.01244.56753.49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行业系国家重点扶持行业。随着公司综合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长,即便公司未来期间内无法获得政府补助或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小,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2、信用减值损失

2019年起,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于利润表中增加“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比较数据不做调整。2019年和2020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损失以“-”号填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53.20-0.5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5119.54-
合计-157.7118.96-

2019年度公司开始向A公司供货,双方的结算账期为90天。具体而言,A公司以采购入库时点计算账期,若账期期满时当月集中付款日已过,则A公司会在下一集中付款日向公司付货;因此,部分情形下,A公司签收货物至其支付货物款项的间隔会超过90天。公司对账龄超过90天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2020年初以及2021年初,上期末确认的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

1-1-361

2019年末,上海德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偿还账龄较长房屋押金,该笔其他应收款收回后,公司当年冲回坏账损失19.54万元。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为-663.03万元、160.52万元、-491.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坏账损失---7.30
存货跌价损失-491.78160.52-655.73
合计-491.78160.52-663.03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结合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及实际库龄情况,对存货是否存在跌价进行判断。具体而言:

对于产成品,公司依照期后平均销售单价以及历史期间运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合理预计产成品期后的可变现净值,并将可变现净值与产成品账面成本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对于半成品以及原材料,公司结合对应之产成品单位售价、历史期间运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后续预计将发生的加工费用,对半成品及原材料可变现净值进行估计,并与其账面成本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同时,对于长账龄的存货,公司亦结合其库龄情况审慎评估后续可变现价值,必要时计提相应金额的存货跌价准备。

2018年度,公司出货量偏低,存货变现速度较慢,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于2018年末确认存货跌价准备655.73万元。随着公司2019年度开始向头部厂商大规模供货,当年公司存货周转率提升且可变现情况持续向好,因此2019年年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转回160.52万元。2020年末,公司订单数量持续增长,由于芯片产业链上游产能持续紧张,为保证产品销售的稳定性及及时性,公司提升了原材料备货规模,并确认存货跌价损失金额491.78万元。

4、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1-1-362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及样品收入。其中,样品收入为原材料厂商赠予公司用以研发或工程试产的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外收入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发生额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发生额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发生额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金额
政府补助162.40162.4094.3494.3414.8014.80
样品收入59.5259.5223.5023.5053.9653.96
违约赔偿9.939.934.074.072.552.55
合计231.85231.85121.91121.9171.3171.31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外支出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捐赠支出22.2018.2514.63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5.190.330.48
赔偿金、违约金等支出--6.35
合计27.3918.5821.4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系公益性捐赠支出、资产报废损失以及赔偿金支出,金额均较小。

公司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对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七)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已实施四次股权激励,2018年度及2020年度分别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费用3,584.03--
管理费用48,177.89-6,421.16
研发费用24,560.63-6,421.16

1-1-363

合计76,322.55-12,842.32

历次股权激励形成过程、涉及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股份支付费用的计算过程等内容,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情况”相关内容。

(八)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出口免抵退税政策,增值税进项税税金大于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销项税,故公司未缴纳增值税;公司外销环节存在增值税留抵税额,故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因前期未弥补亏损以及2018年度亏损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不存在应纳税情形,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为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种期间期初未缴数本期应缴数本期缴纳数期末未缴数
个人所得税2018年度126.73420.28438.33108.67
2019年度108.67325.28302.86131.09
2020年度131.09979.67511.84598.92
印花税2018年度1.5918.8419.231.20
2019年度1.2065.3755.4011.17
2020年度11.17226.00205.4731.70
城市维护建设税2018年度-38.7438.74-
2019年度-108.99108.99-
2020年度-73.4273.42-
教育费附加2018年度-27.6727.67-
2019年度-77.8577.85-
2020年度-52.4452.44-

公司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情况详见本节“七、主要税种税率、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九)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

公司2020年12月31日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81,259.37万元。上述累计未

1-1-364

弥补亏损主要源于公司于2018年度及2020年度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金额分别为12,842.32万元和76,322.55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933.80万元、

509.31万元及5,307.28万元,经营性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2,390.08万元、7,561.84万元及19,004.26万元,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情况持续向好。上述股份支付费用非付现成本,未对公司实际经营和现金流情况造成重大影响。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111,437.9992.84%38,841.5089.14%24,869.8991.70%
非流动资产8,595.007.16%4,732.3510.86%2,251.508.30%
资产合计120,032.99100.00%43,573.85100.00%27,121.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7,121.39万元、43,573.85万元和120,032.99万元,总资产持续增长,主要系:(1)公司产销规模扩大,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形成经营利润的积累;(2)报告期内新增股东实缴出资;(3)为满足客户增长的采购需求,公司采用银行借款等方式构建营运资产及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70%、89.14%和

92.84% ,上述资产结构符合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和Fabless运营模式的特点。

(一)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51,848.4346.53%15,453.1139.79%7,407.9829.79%
应收账款13,525.7112.14%4,466.1511.50%1,019.594.10%
预付款项1,337.061.20%318.410.82%113.510.46%
其他应收款139.200.12%169.680.44%210.320.85%

1-1-365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存货41,149.9036.93%17,495.5645.04%15,538.1162.48%
其他流动资产3,437.693.08%938.592.42%580.382.33%
流动资产合计111,437.99100.00%38,841.50100.00%24,869.89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均超过90%。流动资产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销售回款良好,同时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使得货币资金持续增加。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少量现金用于临时办公用途,不存在大额现金交易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2.772.772.77
银行存款49,120.8212,080.837,405.21
其他货币资金2,724.843,369.51
合计51,848.4315,453.117,407.9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资金4,090.421,204.591,263.9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7,407.98万元、15,453.11万元、51,848.43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79%、39.79%和46.53%。其中,2019年年末货币资金大幅度增长主要源于其自身业务规模的增长以及经营性现金流情况的好转;2020年年末货币资金增幅达到235.52%,除自身业务规模增长外,Gaintech于2020年第一季度向公司注资4,000.00万美元,带动公司货币资金金额的增长。

公司将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确认为其他货币资金。公司其他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质押保证金623.783,369.51-
远期外汇保证金0.20--

1-1-366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保理业务无法支配款项2,100.86--
使用受限资金合计2,724.843,369.51-

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3,369.51万元以及2,724.84万元,上述账户因质押等原因被限制使用。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13,679.484,466.731,019.59
坏账准备-153.77-0.58-
应收账款净额13,525.714,466.151,019.59

报告期内,公司与经销商采用月结的形式进行结算;对于A公司和维沃移动两家直销客户,则给予一个月以上的账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别为1,019.59万元、4,466.15万元、13,525.7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的比例分别为4.10%、11.50%和12.14%。

(1)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13,679.484,466.731,019.59
应收账款增幅206.25%338.09%
营业收入181,044.7058,142.2728,401.63
营业收入增幅211.38%104.71%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7.56%7.68%3.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19.59万元、4,466.73万元、13,679.4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9%、7.68%和7.56%。

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2018年末增幅达到338.09%,主要原

1-1-367

因为公司2019年开始向A公司大规模直供产品,A公司账期高于经销商账期,带动应收账款余额的增长幅度高于收入的增长幅度。

2020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持续快速增长,增长幅度达到206.25%,与2020年收入增幅基本保持一致。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比率坏账准备
2020年 12月31日1维沃移动8,735.3663.86%-
2A公司3,075.4422.48%-153.77
3泰科源924.996.76%-
4深圳环昇730.425.34%-
5华信科165.701.21%-
6厦门威欣47.570.35%-
合计13,679.48100.00%-153.77
2019年 12月31日1A公司3,073.6568.81%-0.58
2华信科655.2814.67%-
3泰科源418.529.37%-
4深圳环昇269.586.04%-
5厦门威欣43.200.97%-
6维沃移动6.500.15%-
合计4,466.73100.00%-0.58
2018年 12月31日1华信科415.5640.76%-
2泰科源403.2039.55%-
3厦门威欣199.9719.61%-
4深圳环昇0.860.08%-
合计1,019.5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余额的客户相对较少,主要原因系公司客户相对稳定且信用政策较利于销售回款。

(2)公司的信用及结算政策

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信用状况、业务合作关系等因素,确定了不同的信用政策。公司的信用政策通常为月结(经销商)、45天账期(维沃移动,合作初期

1-1-368

为60天,现美元订单变更至45天,人民币订单仍为60天)和90天账期(A公司)。

(3)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分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除对A公司的债权外,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均为3个月内(含3个月),账龄结构良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小。

单位:万元

账龄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3个月以内10,604.044,455.221,019.59
3个月以上3,075.4411.51-
减:坏账准备153.770.58-
应收账款账面净额13,525.714,466.151,019.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大部分应收账款账龄符合公司信用期,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系公司对A公司的债权。因A公司付款周期计算逻辑及集中付款的支付方式,公司对A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实际已超过3个月。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构建了应收账款组合并制定谨慎的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公司卓胜微博通集成乐鑫科技韦尔股份艾为电子
0-3个月(%)-5---5
3-6个月(%)55-5-5
6个月-12个月(%)5555-5
1-2年(%)10201010510
2-3年(%)206050502030
3年-4年(%)5010010010050100
4年-5年(%)8010010010010010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100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账龄分析法)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均在6个月以内,公司根据客户信用特征,将4至12个月以内应收账款组合按照5%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1-1-369

(5)应收账款回款及期后收回情况

公司对客户信用政策执行良好,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均在期后100%收回。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113.51万元、318.41万元和1,337.0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6%、0.82%和1.20%,金额较小。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软件授权采购款项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持续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自身业务规模增长、加大向台积电采购晶圆规模以及2020年末向是德科技采购EDA软件授权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及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337.06100.00%302.0294.85%113.51100.00%
1年以上--16.395.15%--
合计1,337.06100.00%318.41100.00%113.51100.00%

4、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10.32万元、 169.68万元、139.2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0.85%、0.44%、0.12%,呈下降趋势。

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包括押金、保证金及其他,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保证金及押金152.7292.35%164.6286.04%149.8359.57%
其他12.647.65%26.7113.96%101.6840.43%
其他应收款余额165.36100.00%191.33100.00%251.51100.00%
坏账准备26.1621.6541.19
其他应收款净额139.20169.68210.32

1-1-370

(2)账龄情况及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构成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0-3个月29.9218.10%23.2812.17%103.4441.13%
3个月-1年12.567.60%54.0728.26%103.9841.34%
1-2年14.618.84%104.4354.58%4.541.80%
2-3年104.4363.15%1.300.68%1.540.61%
3年以上3.842.32%8.254.31%38.0215.12%
合计165.36100.00%191.33100.00%251.51100.00%
坏账准备26.16-21.65-41.19-
账面净额139.20-169.68-210.32-

报告期各期末,1年以上账龄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对上海德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之房租押金,因公司与上海德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仍处于合作状态,部分房租押金处于存续状态,故其账龄较长。

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小,除押金和保证金外,其余应收款项账龄基本为1年之内,账龄结构合理,信用风险较小。

5、存货

(1)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28,705.8269.76%9,874.5756.44%11,085.2971.34%
半成品3,538.038.60%1,052.756.02%284.481.83%
产成品6,728.9216.35%2,595.5914.84%3,402.5721.90%
在途原材料2,037.214.95%3,972.6522.71%765.774.93%
合同履约成本139.920.34%----
合计41,149.90100.00%17,495.56100.00%15,538.11100.00%

1-1-3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较为稳定,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538.11万元、17,495.56万元和41,149.9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48%、45.04%和36.93%。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在途原材料以及合同履约成本构成。其中,原材料主要为晶圆、封装基板、SMD等,半成品为在封装测试厂进行封装测试的集成电路芯片,产成品为已完成封装测试的芯片产品。在途原材料指公司已提货但尚未完成实地入库的存货。

合同履约成本为公司向B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而发生的成本。2020年度,公司与B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需协助完成某研发项目的终验工作。截至2020年末,公司尚未执行完履约义务,故将项目开始日至2020年末发生的项目支出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

(2)存货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持续增长。2020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42,480.32万元,增长较快,主要系:①下游市场需求增长,2020年头部品牌厂商及ODM厂商持续增加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数量,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原材料等金额亦随之快速增长;②原材料晶圆等市场供应紧张,公司为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前备货,既而大幅增加原材料采购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存货账面余额异常的增长或结构变动的情形。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23%、4.57%和3.13%。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净额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净额
原材料29,776.361,070.5428,705.8210,604.57730.009,874.57
半成品3,647.79109.763,538.031,076.7123.961,052.75
产成品6,879.03150.116,728.922,680.2784.682,595.59
在途原材料2,037.21-2,037.213,972.65-3,972.65
合同履约成本139.92-139.92---

1-1-372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净额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净额
合计42,480.321,330.4241,149.9018,334.20838.6417,495.56
项目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净额
原材料11,911.53826.2411,085.29
半成品306.5722.09284.48
产成品3,586.40183.833,402.57
在途原材料765.77-765.77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16,570.281,032.1715,538.11

2018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比较高,主要由于当年公司出货量低,部分产品及原材料周转相对较慢,造成其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及比率均较高。2019年度以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存货变现效率增加,其存货跌价准备占比比率逐年下降。

6、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待摊费用105.363.06%101.2310.79%26.974.65%
预缴税金556.6016.19%36.043.84%229.2139.49%
已缴纳尚未认证进口增值税395.8011.51%15.571.66%40.877.04%
待抵扣进项税2,379.9369.23%785.7583.72%283.3348.82%
合计3,437.69100.00%938.59100.00%580.3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580.38万元、938.59万元和3,437.6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3%、2.42%和3.08%,占比较小。

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当季度盈利后需在下季度初预缴所得税税金;当年完成汇算清缴后,若公司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则税务机关退还公司预缴税金。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季度需预缴所得税税金,年末汇算清缴后因研发费用加

1-1-373

计扣除以及前期未弥补亏损的影响,公司不存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故公司将预缴税金作为其他流动资产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超过70%且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故待抵扣进项税金以及已缴纳尚未认证进口增值税余额迅速增长。

(二)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5,310.4861.79%2,827.2859.74%969.7843.07%
无形资产1,171.7513.63%111.752.36%67.443.00%
长期待摊费用1,104.3912.85%162.443.43%247.2710.98%
递延所得税资产876.2410.19%1,559.4832.95%967.0142.95%
其他非流动资产132.141.54%71.401.51%--
合计8,595.00100.00%4,732.35100.00%2,251.5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由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以及办公设备构成,各类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机器设备4,805.392,636.11866.47
运输设备81.98--
电子设备408.36173.6676.18
办公设备14.7517.5127.13
合计5,310.482,827.28969.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969.78万元、2,827.28万元及5,310.4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3.07%、59.74%及 61.79%。公司固定

1-1-374

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小,符合Fabless经营特点。

从固定资产结构看,公司集中资源投入产品的设计和研发,对机器设备需求较大,尤以研发设备和生产设备为主。公司研发设备主要包括综合测试仪、热成像测试仪、机台以及研发测试仪器等,生产设备主要以晶片测试仪器为主。

2019年度及2020年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加大力度于研发及生产设备的投入,2019年末及2020年末固定资产账面净额增长率分别为191.54%及87.83%。

(2)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及同行业比较分析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其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直线法3-55.0019.00-31.67
运输设备直线法55.0019.00
电子设备直线法3-55.0019.00-31.67
办公设备直线法3-55.0019.00-31.67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存在重大差异,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般均采用年限平均法,预计使用寿命一般为3-5 年,净残值率一般为0%-5%,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资产类型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
卓胜微房屋建筑物20年10%
电子设备3年10%
运输设备4年10%
其他设备5年10%
韦尔股份房屋及建筑物20-40年0-10%
专用设备2-10年0-10%
运输设备3-5年0-10%
办公及其他设备3-5年0-10%
固定资产装修费10年-
乐鑫科技仪器设备3-8年5%
电子及办公设备3-5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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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资产类型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
博通集成房屋及建筑物20年10%
办公、电子设备及其他3-5年0-10%
运输设备5年10%
艾为电子房屋及建筑物25年5%
其中装修费5年0%
仪器设备5-8年5%
电子设备5年5%
运输设备4年5%
办公设备5年5%

(3)固定资产折旧及成新率情况

截至2020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8,198.52万元、累计折旧余额为2,888.0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5,310.48万元,综合成新率为64.77%。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8,198.524,784.482,441.43
累计折旧2,888.041,957.201,471.65
账面价值5,310.482,827.28969.78

截至2020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均由外购软件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软件1,171.75111.7567.44
合计1,171.75111.7567.4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净额分别为67.44万元、111.75万元及1,171.7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0%、2.36%及13.63%。

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净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购进两套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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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授权,总金额为897.25万元,授权年限为99年,公司按照10年期限对其进行摊销。

(2)无形资产摊销和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1,277.55163.87106.98
累计摊销105.8052.1239.54
账面价值1,171.75111.7567.44

对于外购软件或授权年限超过10年的使用权许可,公司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对于授权使用年限10年以下使用权许可的软件则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时,公司预计其残值率为0,结合各无形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按照直线法及10年或无形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孰短值进行摊销。截至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房屋装修费484.29162.44247.27
使用权许可费620.10--
合计1,104.39162.44247.27

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租赁的办公场地装修支出。

2020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由租赁的办公场地装修支出以及EDA软件使用许可费构成。唯捷精测2020年度新租赁厂房用于办公,发生大额的房屋装修费。同时,公司2020年末向是德科技采购大额EDA软件授权,该许可使用权因不足10年,故列示为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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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减值损失223.40127.31150.88
可抵扣亏损174.921,432.17816.13
政府补助477.92
合计876.241,559.48967.01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未弥补亏损以及收到的政府补助构成。报告期内,在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的情况下,公司2018年度出现亏损,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实现盈利;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情况持续向好,预计报告期各期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于期后抵扣利润。因此,公司于报告期各期期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研发费用于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加计扣除。2020年度之前,公司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造成2018年度及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形成未来可抵扣所得税的未弥补亏损金额。

2020年度,公司收到与后续研发支出或购买研发设备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对应项目研发支出尚未发生且尚未购置相应设备,该笔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形成可抵扣差异。

(三)资产经营效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经营效率指标情况如下:

指标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0.1321.2020.10
存货周转率(次/年)5.062.891.41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0.10次/年、21.20次/年及20.13次/年,应收账款周转速率整体较快,收入质量较高。

2019年度以来,公司向A公司和维沃移动给与的账期高于经销商的账期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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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规模快速增长,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增长。但因公司业务规模的大幅度增加,其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稳定。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1次/年、2.89次/年及5.06次/年,存货整体周转率较高。

公司根据销售预测制定采购及生产计划,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动态调整采购生产安排,保证了公司合理的库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呈增长趋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存货变现速度增加。

3、资产经营效率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经营效率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卓胜微应收账款周转率7.807.1411.48
存货周转率2.642.872.41
韦尔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7.376.298.43
存货周转率2.952.493.37
乐鑫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5.689.6710.59
存货周转率3.323.842.88
博通集成应收账款周转率3.425.293.91
存货周转率1.732.922.78
艾为电子应收账款周转率66.6773.92127.93
存货周转率2.862.732.74
可比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18.1920.4632.47
存货周转率2.702.972.84
唯捷创芯应收账款周转率20.1321.2020.10
存货周转率5.062.891.41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

报告期内,艾为电子经销业务模式收入占比极高,导致其应收账款金额极小,应收账款周转率偏高。在不考虑艾为电子的情况下,报告期各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60次/年、7.10次/年以及6.07次/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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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因出货量受到影响,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19年度,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存货变现速度逐步加快,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接近;2020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保持良好状态,收入质量、采购及库存管理水平以及整体经营效率良好,资产经营效率较高。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60,824.6395.02%25,927.07100.00%10,384.14100.00%
非流动负债3,186.144.98%----
负债合计64,010.77100.00%25,927.07100.00%10,384.1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较为稳定且主要为流动负债,负债结构与资产结构匹配较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10,384.14万元、25,927.07万元和64,010.77万元,总负债金额持续增长,主要系:①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公司经营负债规模同步增长;②公司前期经营积累相对薄弱,报告期内采用一定的短期借款以及供应商信用账期方式构建营运资产及固定资产,用于支持公司业务扩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7,945.3613.06%6,539.5125.22%3,657.3535.22%
应付账款47,591.6178.24%16,627.5564.13%4,145.4239.92%
合同负债1,229.792.02%-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3,250.705.34%1,386.225.35%1,204.11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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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交税费630.621.04%142.260.55%109.871.06%
其他应付款176.550.29%1,231.534.75%1,267.3912.21%
合计60,824.63100.00%25,927.07100.00%10,384.14100.0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657.35万元、6,539.51 万元和7,945.3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5.22%、25.22%和13.06%。上述借款主要由银行借款以及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款构成。

2018年度,公司业绩较为薄弱,为维持自身经营所需现金流,公司向浦发等银行借款。2019年度,公司开始向头部品牌厂商批量供货,公司为及时供应品牌厂商订单,需提前备货原材料;为解决当年业务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公司于2019年度向花旗银行及浦发银行借款。2020年度,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为进一步扩大其业务规模,在持续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同时,公司采用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方式进行短期融资,故公司短期借款余额持续增长。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145.42万元、16,627.55万元和47,591.6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9.92%、64.13%和78.24%,主要系公司采购晶圆等原材料及封装测试服务而产生的应付采购款。

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增长301.11%及186.22%,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采购量及应付账款同步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应付账款余额占比
2020年1长电科技11,760.6524.71%
2稳懋11,381.5623.92%
3珠海越亚9,816.76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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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信联4,750.079.98%
5甬矽电子3,816.018.02%
合计41,525.0587.25%
2019年1长电科技4,226.6525.42%
2珠海越亚2,737.2216.46%
3格罗方德2,391.9714.39%
4稳懋2,296.4913.81%
5广信联1,016.616.11%
合计12,668.9476.19%
2018年1长电科技1,423.0634.33%
2广信联865.3220.87%
3珠海越亚631.7615.24%
4格罗方德541.1013.05%
5稳懋210.125.07%
合计3,671.3788.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长账龄应付账款,应付账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账龄结构合理。

3、合同负债

2020年末,公司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为1,229.79万元,主要为公司向B公司提供技术服务而收取的款项。截至2020年末,该技术服务合同中对应的履约义务尚未完成,因此公司将已收到的款项1,225.00万元确认为合同负债。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204.11万元、1,386.22万元和3,250.7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60%、5.35%和5.3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776.4985.41%1,086.3478.37%977.8481.21%
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27.680.85%35.192.54%32.0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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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住房公积金15.710.48%8.680.63%6.850.5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30.8213.25%256.0118.47%187.3515.56%
合计3,250.70100.00%1,386.22100.00%1,204.1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业绩规模的增长,公司员工人数从110人增长至243人。应付职工薪酬的增加主要源于员工人数的增长以及公司业绩增长带来的薪酬提升。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09.87万元、142.26万元及630.62万元,包括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个人所得税598.9294.97%131.0992.14%108.6798.91%
印花税31.705.03%11.177.86%1.201.09%
合计630.62100.00%142.26100.00%109.8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逐年递增,主要原因由于公司员工人数以及员工平均薪酬的增加,期末个人所得税金额有所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267.39万元、1,231.53万元及

176.55万元。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关联方往来、应付利息等项目构成。

单位:万元

其他应付款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关联方往来97.5255.23%1,200.0097.44%1,200.0094.68%
代扣代缴款43.6424.72%23.261.89%18.361.45%
其他35.4020.05%8.270.67%49.033.87%
合计176.55100.00%1,231.53100.00%1,267.3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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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系公司向百纳威尔科技借入的1,200.00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因资金周转需求,向关联方百纳威尔科技借入资金用以日常经营活动。随着公司业绩及资金实力的增厚,截至2020年末,上述资金已偿还。

2020年末,公司对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系科泰乐讯厂房、公寓租赁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租赁、服务费用。

(二)非流动负债的情况及变动分析

2020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为3,186.14万元,系公司确认的递延收益,占总负债金额的比率为4.98%。该递延收益为公司已经收到的与公司后续购买固定资产或研发支出补贴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在收到款项时确认为递延收益。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53.33%59.50%38.29%
流动比率1.831.502.39
速动比率1.160.820.90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总资产注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注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2、偿债能力分析

2019年,头部品牌厂商逐步向公司批量下达采购订单,为满足头部品牌厂商需求,公司需尽快增厚其营运资产及固定资产规模。公司2018年度尚处于亏损状态,自身经营积累尚难以支撑营运资产及研发设备的扩张需求,通过增加银行借款等方式扩大业务规模。因此,2019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有所下降。

2020年3月,公司收到Gaintech增资款4,000.00万美元,此外,2020年度公司当年业绩良好,2020年末公司偿债能力得到一定改善。

1-1-384

3、公司偿债能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情况如下:

公司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卓胜微资产负债率14.18%11.73%12.75%
流动比率6.578.547.60
速动比率5.016.795.45
韦尔股份资产负债率49.11%54.27%49.49%
流动比率2.031.441.94
速动比率1.260.901.10
乐鑫科技资产负债率10.30%6.68%17.55%
流动比率12.8721.777.51
速动比率11.4520.505.15
博通集成资产负债率8.71%21.03%19.10%
流动比率10.974.584.93
速动比率8.903.523.28
艾为电子资产负债率63.87%56.35%45.56%
流动比率0.981.261.46
速动比率0.420.530.62
可比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29.23%30.01%28.89%
流动比率6.697.524.69
速动比率5.416.453.12
唯捷创芯资产负债率53.33%59.50%38.29%
流动比率1.831.502.39
速动比率1.160.820.90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公司上述指标与韦尔股份、艾为电子较为接近,与卓胜微、博通集成、乐鑫科技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所导致的。卓胜微、博通集成以及乐鑫科技等公司,已于报告期之前构建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而公司正处于迅速发展阶段,前期积累较为薄弱,难以满足自身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

1-1-385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引进投资者改善了偿债能力,但公司的融资渠道仍然相对单一。未来,公司将通过登陆科创板等国内资本市场途径,积极拓展直接融资能力,以支持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四)报告期内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研发资金投入和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因此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股利分配。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1,191.7462,571.5836,267.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187.4855,009.7438,657.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04.267,561.84-2,390.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923.932,302.33882.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23.93-2,302.33-862.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287.058,000.005,380.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812.498,585.095,773.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74.57-585.09-392.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514.911.21249.3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039.994,675.62-3,396.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083.607,407.9810,804.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123.5912,083.607,407.98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90.08万元、7,561.84万元和19,004.26万元。随着公司业绩逐步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向好。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勾稽关系合理,净

1-1-386

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66,739.31805.34-15,133.70
加:资产减值准备491.78-160.52663.03
信用资产减值损失157.71-18.9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021.85491.02319.32
无形资产摊销53.6812.579.8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19.12109.8853.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0.4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190.330.4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875.17226.52-16.3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8.6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83.24-592.47-783.7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4,146.12-1,763.92-226.2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597.94-4,739.881,316.0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5,351.4213,140.12-1,552.41
其他79,528.4652.2012,891.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04.267,561.84-2,390.08

2018年度,公司整体收入规模较小且存在亏损(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公司尚处于较强的市场竞争以及客户结构转型过程中,在出货量下滑的情况下,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受制于当年业绩规模偏低、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公司应付项目规模减少。随着业务快速发展,2019年度公司开始实现盈利。因公司产品技术为市场认可,销售账期较短且货款及时收回,2019年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值。公司2019年度业绩规模增长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长。随着公司业绩规模的增长,公司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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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备货用以支撑后续业务发展,经营性应付项目金额增长。2020年度,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实现扣非后净利润5,307.28万元,经营性现金流也持续向好。随着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经营性应收项目大幅度增加。同时,随着芯片行业上游供应链产能紧张,公司进一步增加其原材料囤货规模,带动经营性应付项目及存货金额的增长。

此外,2018年度及2020年度经营性净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差异较大,主要受当年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2.54万元、-2,302.33万元、-7,923.93万元,主要由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构成。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2.96万元、-585.09万元、29,474.57万元,主要由股东增资、银行借款等构成。

(六)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支出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现金支出分别为793.94 万元、2,302.33万元和7,923.93万元。上述投资系公司为满足市场对射频前端芯片的需求而购买的研发、测试设备及软件。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支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未有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七)流动性风险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情况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呈现出向好的趋势。此外,随着公司融资的完成及经营状况稳步提升,货币资金相对充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7,407.98万元、15,453.11万元和51,848.43万元,能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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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适中,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好,特别是2020年度获得股东增资款项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增强,资产流动性较好。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情况良好,流动性不存在已经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或风险趋势。

(八)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终端智能手机市场在近10年迎来了爆发期。而射频前端芯片作为智能手机不可或缺的零部件,市场规模随着终端市场需求的爆发而迅速增长。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于射频前端功率放大器芯片的研发及设计,通过10余年间不断的设计迭代和量产验证,已具备成熟的2G至5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产品,具备较好的客户满意度及市场竞争力。

1、公司成功导入头部手机厂商供应链,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2018年智能手机市场已逐渐形成头部集中化的趋势。公司作为国产射频前端芯片厂商,以前瞻性的布局顺应射频前端芯片国产化及终端市场头部集中化的发展趋势,以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为切入点,实现了知名终端品牌客户的突破,进入头部手机厂商的供应链体系,终端品牌客户持续增加。

2、依托5G商用落地的前景,公司5G PA模组前景向好

2020年度系5G技术商用元年,其发展为射频器件行业带来新的增长机遇。一方面,5G通信技术催生5G智能手机换代需求,智能手机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从4G向5G通信发展的过程中,单部手机中射频前端器件需要支持的频段数量大幅增加,有效提升单机射频前端器件的采购金额。公司已成功导入品牌厂商的供应链,其5G相关PA模组产品已实现批量销售。

3、公司不断完善产品线宽度,开拓新的市场

公司不断完善现有产品线并积极开拓Wi-Fi射频前端模组的市场,公司现已实现了Wi-Fi射频前端模组的销售出货。根据Yole Development的统计与预测,至2025年度全球射频前端市场中Wi-Fi射频前端模组的市场规模预计31亿美元。新的应用领域的开发将给公司带来新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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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注于向客户提供质量优良且稳定的产品,支持客户终端产品创新,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围绕战略规划和业务目标,凭借公司前瞻的产品定义优势、优质的品牌客户优势和灵活的服务响应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进一步构建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壁垒,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积极稳妥地推动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收益,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持续满足市场对射频前端芯片的需求,进一步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一)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重大投资事项。

(二)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本性支出。

(三)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

(四)股权收购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股权收购事项。

十四、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期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多次股权转让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具体详见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之(十)至(十七)相关内容。

(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根据公司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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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最低租赁付款额
1年以内683.88
1-2年446.20
2-3年422.06
3年以上792.25
合计2,344.39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十五、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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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投资方向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不低于4,00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备案代码
1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132,100.22130,800.222021-17005-3913-00888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7,921.6067,921.602103-120316-89-05-905397、 2103-310115-04-04-50985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0.0050,000.00不适用
合计250,021.82248,721.82

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分为唯捷创芯与上海唯捷两个实施主体,因此分别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项目备案。

(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安排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预计投资进度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
1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132,100.22130,800.2213,177.7919,773.3026,377.5933,003.2439,768.3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7,921.6067,921.6040,752.9627,168.64---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0,000.0050,000.00-----
合计250,021.82248,721.8253,930.7546,941.9426,377.5933,003.2439,768.3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250,021.82万元,其中,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合计为200,021.82万元,第一年投资53,930.75万元,第二年投资46,941.94万元,第三年投资26,377.59万元,第四年投资33,003.24万元,第五年投资39,768.3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额为5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公司先行投入的资金。如果实际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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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对公司现有业务进行延伸与升级,有利于丰富公司业务及产品结构,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由董事会负责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具体安排如下:

1、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将提供射频前端芯片成品测试服务,系公司主营业务的延伸,将有助于公司布局射频前端芯片的测试环节,有效保障产品品质,巩固公司测试技术的优势,加强测试产能的可控性,项目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将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一步引进射频前端芯片研发与设计领域的优秀人才,购置先进的研发及实验设备,对公司现有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及未来拟拓展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及新兴应用领域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开发。项目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于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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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项目。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的实施,将有效保障公司产品品质,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测试技术优势,加强测试产能的可控性,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高速发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系公司基于现有主营业务,持续优化和迭代创新公司现有产品,同时开发新应用领域的产品,为公司储备新的业务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实力、提升产品性能。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能够有效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偿债能力,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有利于增加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目标审慎制定的,以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为基础,与公司研发能力、销售能力、运营能力、管理能力相匹配。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拥有专业的研发及管理团队,具备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市场、人员、技术及管理经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唯捷精测,唯捷精测已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1号院16号楼租赁房屋并将其作为项目的实施场所,将对上述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购置先进的芯片测试设备,引进行业内专业的测试人员,建设射频芯片测试生产线。

2、项目必要性

(1)进一步提升测试核心技术,满足射频前端芯片多样化、复杂化的测试需求

目前公司的产品测试主要系由公司提供包含测试标准、测试程序及测试硬件的综合测试方案给外部测试厂商,其利用自身的测试设备完成产品测试,测试技术及解决方案属于公司的核心技术的一部分。外部测试厂商通常采用通用性的测试设备、测试技术和解决方案,难以针对射频前端芯片的测试方案进行专业化的设计、深入研究和改进。

随着通信技术的变革、新应用领域的涌现,射频前端芯片的复杂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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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测试的项目不断增多、测试软硬件设计难度不断提高、测试方案日渐复杂。外部测试厂商的测试能力未来难以满足公司射频前端产品的要求。

通过自建测试生产线,公司采用射频前端的专业化测试设备,同时根据通信技术的变革、不同应用领域对产品的个性化要求等,及时研发新的测试技术、调整公司的测试平台,满足公司各类射频前端产品的多样化测试要求。

(2)进一步保障公司产品品质及可靠性,维护公司品牌信誉度

射频前端产品作为通信信号发射端最重要的器件之一,其性能对移动终端设备的无线通信功至关重要。因此,公司需要选取合适的测试方案在测试阶段快速、准确地剔除不合格的射频前端产品,同时避免不必要的产品损耗,有利于保障自身产品的可靠性,保证客户产品通信功能的稳定性,维护公司的品牌信誉度。

公司通过自建测试生产线,将测试技术和测试生产线管理经验进行充分的实践和应用,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3)测试产能的保障

公司目前产品测试环节主要通过委托外部封测代工厂的方式进行。随着公司高端产品出货比例增加,测试环节占用的测试设备产能及测试耗时快速增加,测试代工厂的通用性设备难以满足公司高端产品不断增长的特殊需求。

公司通过自建测试生产线,对高端产品的测试产能更加可控,保证公司测试产能的稳定性。

3、项目可行性

(1)公司具备自主测试能力

公司的测试技术团队由在射频前端行业工作多年的资深技术人员组成,具备丰富的射频前端测试技术及系统的研发经验。自成立以来,公司虽然采用委外方式完成产品的测试环节,但实际操作过程是由公司测试团队开发具体的全套测试方案,代工厂按照公司的测试方案及具体要求执行测试任务。经过持续的技术积累与创新,公司已在射频功率放大器等领域形成了一套快速、准确、高质量的量产测试技术和方案,公司的测试管控能力得到终端客户的一致认可。

第一,公司具备提供整合集成解决方案的能力,公司测试技术团队能够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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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针对产品测试需求进行评估并实施整体解决方案,适应如今射频前端产品快速迭代变化的趋势。第二,公司具备测试方案的优化能力。优化能力主要体现在测试时间的优化等方面。公司测试技术团队能够针对产品特性充分利用仪器设备功能,在不影响测试质量的前提下极限优化测试时间,降低产品测试成本及提高测试产能。第三,公司具备对射频前端芯片测试设备的调试及校准能力。公司测试团队通过设计特定功能的硬件电路,提升测试设备的测试能力;同时提供从仪器设备端口到射频前端产品管脚通道上的各种测试器件的校准解决方案,有效减少测试误差,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第四,公司具备对测试数据的系统性分析能力。每个射频前端产品的测试项目多达数百个至上千个不等,每批次产品测试都将生成大量的测试数据。公司基于多款产品测试中产生的大量测试数据开发出专用的测试数据分析系统软件。目前,公司能够针对性地分析各类射频前端产品的测试数据,从而对晶圆生产、封装测试环节的工艺优化提出适当的改进建议,提高产品的良率。

(2)公司拥有成熟的质控体系

公司设置了专门的产品质量部门并拥有成熟的质量控制体系,在射频前端产品测试环节中,公司严格执行JEDEC固态技术协会微电子行业标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等行业及质量管控标准。公司标准严格的质控体系有利于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顺利开展,成熟且规范的质控体系能够保障产品测试的效果与效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3)本项目与公司高端产品测试需求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射频前端产品出货量持续增加,2020年度,公司5G射频前端产品已对头部手机厂商实现销售,随着公司5G产品的进一步成熟及5G商业化程度的提高,出货量将稳步增长。本项目的射频前端芯片测试产能规划与公司的5G等高端产品测试需求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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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132,100.2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额为127,732.69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96.69%;铺底流动资金为4,367.5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31%。具体的资金投向如下表:

序号投资项目金额(万元)投资比重
1建设投资127,732.6996.69%
1.1建筑工程费1,295.750.98%
1.2设备购置费88,220.0066.78%
1.3安装工程费4,342.503.29%
1.4项目建设其他费用31,369.8823.75%
1.4.1建设期租赁费2,923.882.21%
1.4.2前期工作费80.000.06%
1.4.3人员费用26,708.0020.22%
1.4.4软件购置费1,520.001.15%
1.4.5职工培训费69.000.05%
1.4.6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69.000.05%
1.5预备费2,504.561.90%
2铺底流动资金4367.533.31%
合计132,100.22100.00%

5、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60个月,发行人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建设的进度。本项目所用的机器设备分批购置,按照设备购置进度陆续投产,项目具体的时间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序号建设内容月进度
6121824303642485460
1第一批设备购置安装
2第一批员工招聘与培训
3第一批设备陆续投产释放100%产能
4第二批设备购置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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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建设内容月进度
6121824303642485460
5第二批员工招聘与培训
6第二批设备陆续投产释放100%产能
7第三批设备购置安装
8第三批员工招聘与培训
9第三批设备陆续投产释放100%产能
10第四批设备购置安装
11第四批员工招聘与培训
12第四批设备陆续投产释放100%产能
13第五批设备购置安装
14第五批员工招聘与培训
15第五批设备陆续投产释放100%产能

6、项目备案程序的履行情况

本项目已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办理了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021-17005-3913-00888。

7、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评经环保审字[2020]0115号)。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源)为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预计环保投资总额为25万元。公司针对上述污染源拟采取的环保处理措施如下:

污染物(源)名称环保处理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处理使用项目实施地点所在园区公共化粪池,厂区内生活污水排污管道进行防渗。
噪声车间内设备、空调压缩机基础减震、软连接、安装隔声箱。
固体废物设置分类收集的塑料垃圾桶,委托专人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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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6.26%(税后),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63年。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唯捷创芯与上海唯捷,唯捷创芯已于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2号楼2701-3室、2701-4室租赁房屋并将其作为项目的实施场所;上海唯捷已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术园区碧波路572弄119号9幢、10幢租赁房屋并将其作为项目的实施场所,同时拟在现有场所附近租赁新的办公场所,以实施本项目的后续研发工作。

本项目将对上述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及研发软件,引进行业专家人才,建设国内一流的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的建设将为公司射频相关产品的研制输送重要的技术成果和聚集大量高端研发人才。

2、主要研发方向

(1)5G移动终端设备射频前端器件性能升级研发

本研发方向将专注移动终端设备进行射频前端产品的开发,对现有产品进行技术升级,包括应用于5G移动终端设备的高功率、高效率的线性功率放大器、低功耗的低噪声放大器模组,完善公司在射频前端的产品布局,为客户提供完整的射频解决方案。

通过本研发项目,公司将对现有功率放大器模组进行技术升级,不断完善开发技术平台,尤其是对线路构架、封装技术和测试平台的提升,从而进一步开发多种产品形态的5G射频模组,满足客户对高性能、高集成度的5G射频前端解决方案的需求。

(2)Wi-Fi射频前端模组研发

本研发方向专注于Wi-Fi相关产品开发,包括Wi-Fi 6(6E)高功率、高效率的线性功率放大器、低功耗的低噪声放大器的研制,通过构架创新、工艺改进、封装迭代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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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Wi-Fi 6(6E)的普及,Wi-Fi通信体验将得到较大的提升,满足8K流媒体、实时沉浸式游戏、虚拟和增强现实等高速无线连接的要求。同时Wi-Fi 6(6E)赋能智慧家庭,让智能监控、远程家庭护理等应用成为现实。

本研发方向将在公司已有的Wi-Fi产品基础上,面向Wi-Fi6和Wi-Fi6E,开发适用于各种应用场景和规格的射频模组。针对手机和路由器的不同特点,产品将覆盖各种功率等级,具有不同封装尺寸,满足用户多样的应用需求。

(3)射频开关研发

本研发方向将对射频开关进行研发,加强射频开关设计及量产的能力,完善射频前端产品布局。射频开关是射频前端的重要器件之一,在各种通信技术下具有广泛的应用。随着通讯制式的演进,智能手机需要支持的频段越来越多,射频开关迎来了新的产品形态。

本研发方向将专注于用于频段/制式切换的接收和发射开关,支持载波聚合和MIMO的多刀多掷天线交换开关,以及改善天线发射和接收性能的天线调谐开关等。

(4)通信小基站射频相关产品研发

本研发方向专注于小基站的射频前端相关产品研发。伴随着宏基站覆盖完成,小基站将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小基站主要功能是覆盖宏基站无法精确达到的人口密集区,提升该区域的通信质量。

作为终端设备射频产品的自然延伸,公司对相关产品的研发具备一定的技术储备。本研发方向将结合客户端的需求,逐步完成技术产品化,同时研发更多的频段和复杂功率要求的小基站射频模组。

(5)毫米波射频前端产品研发

毫米波可大幅度提高5G网络的容量和时延能力。本研发方向将充分利用5G通信时代带来的射频前端和基础设施发展的机遇,专注于5G毫米波射频芯片研发设计及产业化;其中包括5G毫米波功率放大器的设计平台建设、5G毫米波测试验证平台建设、可靠性验证平台建设和芯片的量产。

公司将研究确定毫米波射频前端产品的材料类型及工艺节点,搭建5G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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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射频前端产品的验证系统等测试和评估平台。本研发方向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住5G的发展方向和技术演进。

(6)医疗/车载领域相关产品开发

本研发项目将开发应用于医疗/车载相关领域的射频前端产品。车载无线通信技术具备车载办公、娱乐、导航及监测等多种功能,逐渐在汽车中得到普及。随着5G技术的落地,车联网在技术和商业化应用方面有序地推进,将带动车载通信模块市场需求的增长。公司将完善车规级5G 射频芯片产品布局,助力车规级模组厂商为实现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提供高性能和高可靠性的解决方案。医疗射频产品具有低压、低功耗等性能要求。公司将进行相关的技术研究和储备,扩大公司技术应用领域。

(7)封装与可靠性研究

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高集成度和小型化是集成电路的演进趋势,其对封装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射频器件的封装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本研发方向专注于封装和可靠性的研究,通过对封装技术的热、电磁、应力等的理论分析和仿真,设计验证方案并与封测厂商合作,制定出相应的封装和可靠性规则,完善公司产品的封装和可靠性设计规范,将有利于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把先进的封装技术转化成产品竞争力。

3、项目必要性

(1)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实力,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射频前端产品具有需求种类多且变化较快、技术更新频繁等的特点,而且随着5G网络的普及,下游智能移动终端应用不断增多,数据量与数据交换速度指数级增长,终端用户对消费电子产品性能、功能、功耗的要求越来越高,促使射频前端产品及技术不断更新换代。

公司作为以技术研发及创新为主的企业,不断地提升研发实力及创新能力,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研发中心的建立可以为公司现有产品迭代升级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对行业前沿技术进行研发跟踪,为公司新应用领域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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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增强技术储备,从而持续保持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2)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抢占市场先机

现阶段,公司专注于4G及5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射频开关等产品的研发,并已实现量产及销售。新一代通信技术的普及将推动射频前端芯片向更多的应用领域进行拓展。新应用领域产品从研发到规模量产的周期较长,公司必须提前布局,才能快速抢占新兴应用领域市场份额。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在射频前端新兴领域进行提前布局,包括智慧医疗、车联网、毫米波通信、通信小基站等。公司将根据新兴应用领域增长对射频前端芯片产品的需求,为抢占5G通信技术带动的增量市场份额做好充足的准备。

(3)吸引行业高端人才,夯实研发实力

技术创新是公司发展的持续动力,而研发人员则是公司提高研发实力的必要保证。随着射频前端领域的新技术和新应用领域不断出现,为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地位和竞争优势,适应快速的市场需求变动和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公司有必要提前进行研发人员的储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全面提升公司研发硬件及软件的条件,进一步改善研发人员的工作环境,吸引及容纳更多射频前端领域高端研发人才加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能力。

4、项目可行性

(1)公司具备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和深厚技术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人才队伍,核心成员深耕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多年,取得了多项发明专利,研究开发经验丰富,曾担任多项重点研发项目的负责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人数243人,研发人员162人,研发人员占比超过60%,员工多为业内资深人士。

公司现阶段产品覆盖2G至5G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射频开关和Wi-Fi射频前端模组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已授权的境外专利14个,已授权的境内发明专利20项,集成电路布图登记87项。公司在射频前端芯片领域有着充足的技术储备、丰富的技术经验积累,为项目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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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和经验参考。

(2)公司具备持续的研发投入能力和健全的研发体系

强大的产品性能优势,需要公司不断的研发投入与积累。报告期内,公司在销售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下,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仍均超过8%(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大量的研发投入保证了公司在射频及高端模拟芯片业务的技术、产品方面可以不断创新迭代,确保行业优势地位。

公司在射频前端领域已形成了成熟的研发体系。为保证产品顺利研发,公司总结出了一套适应自身发展的研发流程,依托供应商配套资源,真正做到了市场需求和设计、可靠性测试、新品调试、量产准备的全流程无缝衔接。

在研发激励制度方面,公司建立了奖励机制,发掘科研人员的潜力,促进产品研发的技术创新,并且对专利申报、技术创新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提供更多的资金奖励与其他激励。公司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能力和完善的研发流程将为项目后续的建设提供更为稳定的基础保障。

(3)公司具备研发投入产业化的成功经验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在智能终端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等领域取得了高质量的技术研发成果,并且成功实现了技术研发成果的产业化,推动公司近三年营收规模快速增长。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服务于多家知名手机品牌厂商。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具备了从产品研究、产品试验、产品试制到产品量产的宝贵经验,可以为研发课题的有效推进并产业化提供巨大的借鉴价值。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67,921.60万元,各项具体投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序号投资项目金额(万元)投资比重
1建筑工程费872.321.28%
2设备购置费9,150.0013.47%
3安装工程费410.000.60%
4项目建设其他费用56,157.4882.68%
4.1建设期租赁费2,349.9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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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投资项目金额(万元)投资比重
4.2项目前期工作费40.000.06%
4.3人员费用30,792.0045.33%
4.4委外费用15,000.0022.08%
4.5软件购置费7,878.0011.60 %
4.6职工培训费48.750.07%
4.7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48.750.07%
5预备费1,331.801.96%
合计67,921.60100.00%

注:委外费用主要为委外流片费用以及委外封装测试服务费。

6、项目时间进度安排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建设的进度,项目具体的时间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序号建设内容月进度
3691215182124
1前期准备工作
2租赁场地装修
3装修工程验收
4设备购置与安装
5人员招聘
6试运行

7、项目备案程序的履行情况

本项目分为唯捷创芯、上海唯捷两个实施主体,已分别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了项目备案,项目代码分别为2103-120316-89-05-905397、2103-310115-04-04-509850。

8、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境评价相关批复及备案手续。

本项目为射频前端芯片相关技术研发,不涉及生产及制造环节,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不涉及环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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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能够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加强主营业务,增强市场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扩张速度较快,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未来,随着公司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加、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以及品牌知名度的持续提升,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补充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对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抵御市场风险、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具有较强的必要性。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增加公司营运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的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若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降低,从而改善短期偿债能力,公司的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提升,但在募集资金到位初期,由于投资项目规模效应尚未完全体现,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可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将布局射频前端测试领域,同时继续优化公司现有的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现有产品性能,同时开拓新的应用领域,推出应用于5G通信基站、车载、医疗等相关应用场景的射频前端产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预计募集资金的投入将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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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战略规划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射频领域,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经验沉淀和人才培养,在产品端追求极致性能,在客户端聚焦客户需求,在市场端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公司的愿景是做一流的产品,成为世界级的射频集成电路企业。

产品方面,在射频功率放大器领域,公司将紧跟国际领先厂商步伐,随着通信技术的进步,努力实现从跟随者到同行者的角色转换。随着5G商用化进程加速,公司将更快实现5G模组的创新迭代,不断增强产品性能,向高性能、高集成度方向深化产品布局,满足更广泛的市场和客户需求。在射频开关领域,公司拟不断加强射频开关的研发设计和客户市场拓展,丰富射频开关产品线型号,加强终端客户的渗透率,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射频前端整体解决方案。在其他射频前端产品领域,公司将基于射频前端的研发设计核心技术,通过增加Wi-Fi射频前端模组、L-PAMiF和基站射频前端等多种射频前端产品拓宽产品线宽度。

应用领域方面,除了在移动通信终端、物联网等领域的持续渗透和发展,公司也将进一步考虑布局医疗、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射频产品。

产业链方面,公司拟通过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的建设进一步保障公司产品可靠性、交付能力,拓宽产业链条。

(二)为实现战略规划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包括积极推进产品种类的丰富和产品结构的优化、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动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更新、积极拓展上下游合作伙伴、努力壮大研发和管理人才团队等,有效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了公司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

随着5G通信技术日益成熟及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包括手机在内的移动智能终端市场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射频前端集成电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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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的企业,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交付能力,射频功率放大器模组等产品成功应用于小米、OPPO、vivo等国际知名手机厂商的移动终端设备。公司积极拓展产品线宽度,已实现Wi-Fi射频前端模组的量产及销售。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加快产品升级、丰富产品结构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消费电子产品之中,消费电子行业具有迭代快速的特点,从而对公司产品的性能提升、迭代速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方面,公司将在现有产品系列基础上持续优化升级和迭代创新,通过在功能、性能、功耗、可靠性等全方面的提升,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抓住5G通信技术、物联网终端设备市场机遇,对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持续补充,为公司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

2、加强技术创新、提升研发实力

通过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及在研储备项目,公司在现有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持续研发射频PA模组、射频开关、L-PAMiD/L-PAMiF模组、Wi-Fi射频前端模组和小基站射频前端等多款产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研发实力和知识产权壁垒,为公司在智能移动终端设备、物联网、汽车电子、医疗健康等领域进行前瞻性、广泛性、深度性的积极布局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3、重视人才引进、持续培养激励

集成电路设计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人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是公司实现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保障。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团队的梯队建设,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完善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技术服务和自主创新能力。

4、自建测试生产线,保障产品品质和可靠性、交付的及时性,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通过自建测试生产线,公司采用射频前端的专业化测试设备,同时根据通信技术的变革、不同应用领域对产品的个性化要求等,及时研发新的测试技术、调整公司的测试平台,满足公司各类射频前端产品的多样化测试要求,保证公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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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产品的测试产能的稳定性。同时,公司通过自建测试生产线,将公司不断积累总结的测试技术和测试生产线管理经验进行充分的实践和应用,进一步增强产品质量控制,保障产品品质及可靠性,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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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并严格执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积极合理地实施利润分配政策,保证投资者依法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方面的权利。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的信息披露流程如下:

1、提供信息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

2、董事会提出发布信息的申请;

3、董事会秘书进行内容和合规性审查;

4、董事会核准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开披露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5、将披露文稿和相关审批文件存档备查。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

为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专职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事务。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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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设置投资者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对外联系渠道,确保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畅通,确保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回答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咨询。

2、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以及发言、提问提供便利,为投资者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

3、公司重大事项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在与投资者沟通时严格遵守有关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避免投资者在沟通中知悉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并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的主要条款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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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以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新定的规划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利润分配的方式及条件

①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②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金分红:

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C.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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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项目建设、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③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原则上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④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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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订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该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保障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3、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回报的基础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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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进一步细化了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增加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周期、利润分配具体方式及条件、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特别是对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等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更好地保障公众投资者利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通过采用累积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等方式,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

(一)累积投票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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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四)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用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上述制度有效地保障了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一)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享有查阅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管理等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所有股东都能以快捷、经济的方式获取公司信息。

(二)保障投资者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公司章程(草案)》还对利润分配的原则、方式、条件、决策、机制及调整等作出了更详尽的规定,保障投资者的资产收益权利。

(三)保障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享有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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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的权利。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参与重大决策的方式、程序作出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保障投资者享有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六、重要承诺

(一)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孙亦军的承诺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且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实现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本人亦同时遵循其他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在上述第1、2项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4)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在本人任职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含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半年内增持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仍遵循上述不减持承诺,在剩余未满任期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每年减持不超过25%的比例要求。

(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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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同减持方式下对应的可减持股份比例亦应符合前述规定,且在计算可减持股份比例时,本人与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股合并计算,并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6)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15%,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辛静、董事周颖、高级管理人员赵焰萍的承诺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本人可以自公司实现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本人亦同时遵循其他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在上述第1、2项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4)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在本人任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含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半年内增持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仍遵循上述不减持承诺,在剩余未满任期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每年减持不超过25%的比例要求。

(5)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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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同减持方式下对应的可减持股份比例亦应符合前述规定,且在计算可减持股份比例时,本人与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股合并计算。

(6)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3、监事李爱华、张英娇的承诺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本人可以自公司实现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本人亦同时遵循其他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在本人任职公司监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含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半年内增持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仍遵循上述不减持承诺,在剩余未满任期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每年减持不超过25%的比例要求。

(4)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同减持方式下对应的可减持股份比例亦应符合前述规定,且在计算可减持股份比例时,本人与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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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股合并计算。

4、核心技术人员FENG WANG、林升、白云芳的承诺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本人可以自公司实现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本人亦同时遵循其他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

(4)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第一大股东Gaintech的承诺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且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实现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本企业亦同时遵循其他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在上述第1、2项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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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同减持方式下对应的可减持股份比例亦应符合前述规定,且在计算可减持股份比例时,本企业与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股合并计算,并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50%,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6、持股5%以上股东贵人资本的承诺

(1)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50%,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同减持方式下对应的可减持股份比例亦应符合前述规定,且在计算可减持股份比例时,本企业与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股合并计算,并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7、持股5%以上且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北京语越的承诺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且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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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实现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本企业亦同时遵循其他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在上述第1、2项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50%,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锁定期内,通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员工,将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锁定期后,员工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协议的约定处理。

(6)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同减持方式下对应的可减持股份比例亦应符合前述规定,且在计算可减持股份比例时,本企业与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股合并计算,并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8、持股5%以上、由实际控制人控制且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天津语捷的承诺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且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实现盈利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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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本企业亦同时遵循其他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取得之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在上述第1、2项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50%,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锁定期内,通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员工,将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锁定期后,员工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协议的约定处理。

(6)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同减持方式下对应的可减持股份比例亦应符合前述规定,且在计算可减持股份比例时,本企业与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股合并计算,并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9、由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报告期内曾经控制)且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天津语尚、天津语腾、天津语唯

(1)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且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实现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本企业亦同时遵循其他限售安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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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锁定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自取得之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在上述第1、2项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锁定期内,通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员工,将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锁定期后,员工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协议的约定处理。

10、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1)哈勃投资、顺水孵化、烟台博诚、长鑫投资

上述股东为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均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OPPO移动、维沃移动、小米基金、昆唯资本、中芯海河、杜宣、澜阁投资、黄健、稳懋开曼、包文忠、张红

上述股东为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且为申报前6个月自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处受让股份的股东,均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自取得之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西藏泰达、北京集封、华芯投资、亦合投资、天创保鑫、天创海河、天创鼎鑫、远宇实业、李娜

上述股东为发行人股东,均承诺其所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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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预案有效期

本预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②启动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有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对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将启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25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③停止条件

A、在上述启动条件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B、在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C、在实施期满后,再次发生达到启动条件的情形,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D、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将视公司的资金状况及股票市场实际情况,按如下顺序实施:1)回购公司股票;2)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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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直至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消除,具体如下:

①回购公司股票

A、回购的方式应当为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交易方式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B、公司应在触发回购股票情形的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公司将采取上市所在地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等方式回购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个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C、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实际控制人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D、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数平均值,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E、公司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拟用于回购资金应为自筹资金。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

b、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合计使用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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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F、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G、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②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A、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后,当公司根据上述第(一)项稳定股价措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上述第(一)项稳定股价措施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B、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C、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情形10个交易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D、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应符合以下各项的要求:

a、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税后)的3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税后)的60%;

b、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增持价格不高于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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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准);c、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都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A、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后,当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述第(二)项稳定股价措施完成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上述第(二)项稳定股价措施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C、负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股份的情形10个交易日内启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D、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E、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超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税后)的3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总和(税后)的60%。超过该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都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F、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3年内新聘任的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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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应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⑤触发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实际控制人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主观原因除外)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发行人的承诺

(1)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满足时,本公司将按照《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履行各项义务,本公司将遵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并确保本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2)本公司承诺,如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公司未采取《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提出替代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替代方案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对替代方案进行审议前,本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满足时,本人将按照《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履行各项义务,为稳定股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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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增持公司股份

(2)本人将在公司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以对公司制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投赞成票的方式促使相关方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执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三)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1)本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发行条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发行人符合科创板上市发行条件,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负有责任的,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加强研发人才培养、产品创新和客户关系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良好,销售收入规模持续上升,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为强化主营业务,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与持续创新能力,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经营风险和研发相关风险,公司将在巩固现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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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市场和技术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首先,公司将加强优秀研发人才引进、内部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健全内部高效的研发管理机制,使研发能力和人才储备适应公司快速扩大的经营规模。其次,在现有射频功率放大器产品的基础上,公司将着力拓展产品线宽度和深度,增强产品组合的市场竞争力,争取提升销售毛利水平。此外,公司将持续加强和头部品牌客户的技术交流和合作深度,优化客户关系,提升客户壁垒。通过实施以上具体措施,公司将有效提升自身的持续盈利能力,提高未来的股东回报能力。

(2)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

公司将持续推进内部流程再造和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业务发展模式,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投资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建成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运营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调动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资源,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计效果,并实现预期效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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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及比例,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同时,公司还制订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2、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在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人履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4)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发行人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将严格接受发行人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5)本人将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7)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8)若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发行人将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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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人将支持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10)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所处行业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将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将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5)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7)本人将支持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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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承诺

(1)公司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2)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以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①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②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③利润分配的条件:

A、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金分红:

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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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d、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项目建设、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B、现金分红的比例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原则上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C、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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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A、董事会制订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B、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C、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D、如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作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E、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该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F、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保障股东的利益。

⑤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的变更或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应经董事会审议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公司应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就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进行详细说明;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⑥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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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⑦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发行人的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利润分配程序,实施利润分配。如遇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本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六)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前述行为被立案稽查或行政处罚的,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工作,回购价格将按照如下原则:

①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述情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价格启动股票回购工作;

②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按照发行价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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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出现前述情形,则公司承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新股回购的同时,将极力促使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

(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前述行为被立案稽查或行政处罚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本人负有责任的,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买回证券。

(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依法与公司对投资者的直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

(4)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如公司发生应回购股份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情形,本人将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公司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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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②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④本人违反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②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除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孙亦军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前述行为被立案稽查或行政处罚的,本人将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董事)/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依法与公司对投资者的直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

(4)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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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②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④本人违反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②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4、保荐机构的承诺

中信建投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中信建投经有权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并确认中信建投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信建投将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生效的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但是能够证明中信建投没有过错的除外。

5、法律顾问的承诺

信达律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信达律师经有权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并确认信达律师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信达律师将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生效的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但是能够证明信达律师没有过错的除外。

6、审计及验资机构的承诺

中兴华会计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中兴华会计师经有权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并确认中兴华会计师制作、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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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兴华会计师将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生效的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但是能够证明中兴华没有过错的除外。

7、评估机构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为本次公开发行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之专业结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按照相关法律对其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承诺事项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3、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函

(1)本公司的机构股东依法有效存续,自然人股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东并向本公司出资的资格,且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要求穿透至最终持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本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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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③本公司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责任的股东暂停分配利润;

④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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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持股5%以上股东的承诺

(1)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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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自相关投资者遭受损失至本人履行赔偿责任期间,公司有权停止发放本人自公司领取的工资薪酬。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七、公司最近一年未盈利和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分析

(一)公司最近一年未盈利和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原因及影响

1、最近一年未盈利和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原因

公司最近一年未盈利和存在累计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20年实施的4次股权激励确认了高额的股份支付费用。

为充分激励员工,增强团队凝聚力,公司于2020年实施了3次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共计76,322.55万元。受高额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39.3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07.28万元;IPO申报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未实现盈利。

2018年,荣秀丽通过向北京语越转让股份的方式亦激励公司核心员工,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2,842.32万元,与上述2020年的3次股权激励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89,164.87万元。主要由于上述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202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分别为-81,259.37万元和-53,155.70万元,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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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未盈利和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影响

2020年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较高,将导致公司在完全弥补累计亏损前无法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将对股东回报构成不利影响。股份支付费用造成公司会计利润损失,但是无论在2020年还是未来期间,均不会导致公司现金流出。充分的股权激励将有利于统一股东和员工的中长期利益诉求,有效降低公司治理的代理人成本,使公司经营发展从中受益,对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和偿债能力、业务拓展状况、人才吸引力和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计划和预算、发展战略规划、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均不会造成不利影响。然而,从持续经营的角度出发,在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的背景下,若未来一定期间内,公司因各种因素仍然未能实现盈利,且受此影响无法通过外部途径进行融资,则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从而对公司生产运营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为实现盈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及设计投入,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结构

公司在现有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将抓住5G商用化深入和5G手机换机潮的行业发展契机,基于2020年已经客户认证并大批量出货的5G型号PA模组,进一步推出PAMiD、L-PAMiF、LFEM等射频前端模块产品,提升公司为各类客户提供射频前端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驱动营业收入进一步增长,同时力争提升产品毛利率水平。

另一方面,公司将基于现有产品组合,进一步稳固4G模组的领先地位,凭借客户壁垒、供应保障能力和产品性价比优势,增加对各客户的4G射频前端芯片和模块供应份额,通过优势产品巩固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基础。

此外,公司在巩固现有产品线市场地位的同时,将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以及研发中心的建设,积极拓展、丰富产品线,将公司产品应用场景从手机射频通信逐步扩大至WI-FI路由器、5G基站、车载、医疗及其它智慧应用场景等,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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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布局射频前端芯片测试领域,进一步巩固公司技术优势

公司深耕射频前端芯片行业多年,已经积累了从研发设计到封装测试等产业链各个环节多项核心技术。公司目前芯片测试环节主要通过委托第三方封测厂代工的方式完成,其出货量受制于第三方封测厂的产能情况;同时,在此种模式下,公司对测试环节的指标及结果差异情况管控相对较弱。

公司通过布局射频前端芯片测试领域,将选用更加适配于自身产品的测试设备,并能够对测试环节的指标、结果进行更有利的管控,可帮助企业突破测试环节的产能瓶颈、提升产品的可靠性以及进一步巩固测试技术的先进性。同时,在测试工厂产能富余的情况下,公司亦可对外提供专业测试服务,进一步丰富公司收入结构。

3、严格执行研发以及预算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将基于战略规划、客户需求和研发计划,保障必要的研发投入,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和前瞻性信息,持续开发新的产品和技术。在大力投入研发资源的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研发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升研发投入转化率。除研发投入外,公司亦将严格执行预算制度,严格、有效的落实年度预算。

(三)相关假设基础

公司未来实现盈利,存在以下相关假设:

1、总体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无重大改变;

(2)国家宏观经济继续平稳发展;

(3)公司所处行业与市场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正常运转的重大人事变动;

(5)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成功,募集资金顺利到位;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7)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或其它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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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力因素。

2、具体假设

(1)公司技术积累、行业认可度、客户粘性以及公司行业地位未有重大不利变化;

(2)公司现有终端客户关系未发生意外中断、在手订单未有大规模无原因取消或不存在因公司主要终端客户市场份额重大不利变化而导致其采购需求急剧下滑的情形;

(3)公司现有管理人员、核心人员未有重大不利变化;

(4)公司期间费用率较为稳定,未有异常且金额巨大的增长。

公司前瞻性信息是建立在推测性假设的数据基础上的预测,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四)风险因素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八、最近一年未盈利和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五)投资者保护措施及承诺

1、投资者保护措施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依法在《公司章程》和各类制度中明确了投资者享有的信息知情权、资产收益权、决策参与权等根本权利,详见本节“五、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的相关内容。

2、本次发行前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承担以及相关决策程序

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决议本次发行前累计未弥补亏损由新老股东共同承担,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决议本次发行前累计未弥补亏损由新老股东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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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决议本次发行前累计未弥补亏损由新老股东共同承担。

3、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荣秀丽、孙亦军及其控制的持股主体北京语越、天津语捷、天津语腾、天津语唯和天津语尚承诺:“如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公司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如公司上市时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履行本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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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对报告期内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销售合同

重要销售合同标准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签署的年度交易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销售类框架协议。

2、报告期内,公司与未签署框架协议的客户之间签订的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300万美元的单笔销售订单或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销售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销售方采购方合同名称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1唯捷创芯HONG KONG TECHTRONCS ELECTRONIC TECHNOLOGY LIMITED经销商年度合作协议射频前端芯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4- 2021.11.3正在履行
2019.11.4- 2020.11.3已履行完毕
2018.11.4- 2019.11.3已履行完毕
2017.11.4- 2018.11.3已履行完毕
2唯捷创芯深圳泰科源商贸有限公司经销商年度合作协议射频前端芯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4- 2021.11.3正在履行
3唯捷创芯UNITED WIRELESS TECHNOLOGY(HONG KONG)LIMITED经销商年度合作协议射频前端芯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0.10- 2021.10.9正在履行
2019.10.10- 2020.10.9已履行完毕
2018.10.10- 2019.10.9已履行完毕
2017.10.10- 2018.10.9已履行完毕
4唯捷创芯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年度合作协议射频前端芯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0.10- 2021.10.9正在履行
2019.10.10- 2020.10.9已履行完毕
2018.10.10- 2019.10.9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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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销售方采购方合同名称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5唯捷创芯UNIVERSAL ASCENT HOLDINGS LIMITED经销商年度合作协议射频前端芯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6.20- 2021.6.19正在履行
2019.6.20- 2020.6.19已履行完毕
2018.6.20- 2019.6.19已履行完毕
6唯捷创芯A公司采购主协议射频前端芯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19.5.30- 2022.5.29已终止
7唯捷创芯POWER-STAR ELECTRONICS CO.,LIMITED经销商年度合作协议射频前端芯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4.7- 2021.4.6正在履行
2019.4.7- 2020.4.6已履行完毕
8唯捷创芯维沃移动业务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射频前端芯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9.7起无限期正在履行
9唯捷创芯GRAND ADVANCE ELECTRONIC TECH LIMITED经销商年度合作协议射频前端芯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18.6.1- 2019.5.31履行完毕
2017.6.1- 2018.5.31履行完毕

注:履行情况为截至报告期末的履行情况。

(二)采购合同

重要采购合同标准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签署的年度交易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采购类框架协议。

2、报告期内,公司与未签署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300万美元的单笔采购订单或合同(在同一会计年度中与同一交易主体在连续自然日内签署的订单金额合并计算,视为单笔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采购的产品/服务合同类型合同金额合同期限/订单日期履行情况
1WIN Semiconductors Corp.晶圆采购订单8,499.31万美元2020.1.1- 2020.12.31以订单实际交付期为准
1,461.84万美元2019.1.1- 2019.12.31以订单实际交付期为准
2GLOBALFOUNDRIES U.S.2 LLC.晶圆采购订单2,766.20万美元2020.1.1- 2020.12.31以订单实际交付期为准
3珠海越亚半导体基板采购8,187.20万元2020.1.1-以订单实际

1-1-449

序号供应商采购的产品/服务合同类型合同金额合同期限/订单日期履行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订单2020.12.31交付期为准
4台积电晶圆采购订单453.66万美元2020.1.1- 2020.12.31以订单实际交付期为准
5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封装测试服务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为准2019.10.30- 2020.12.31正在履行中
2018.10.30- 2019.10.29已履行完毕
2017.10.30- 2018.10.29已履行完毕
6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封装测试服务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5.11- 2021.5.10正在履行中
2019.5.11- 2020.5.10已履行完毕
7上海恩艾仪器有限公司测试设备设备采购合同3,254.21万元2020.12.3正在履行中

注1:上表1-4项采购订单的合同金额均为发行人与同一交易主体签署的符合重要采购合同标准的订单金额按年度加总计算。

注2:履行情况为截至报告期末的履行情况。

(三)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保理合同

1、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和已履行完毕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或300万美元的授信、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及编号授信方 (贷款方)受信方 (借款方)授信(借款)金额授信/借款期限履行情况担保合同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77232017280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发行人2,500万元2017.01.03-2018.01.03履行完毕《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ZZ7723201600000014)发行人以应收账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ZB7723201600000044)高晗、罗天宇提供最高额保证
2《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修改协议 (FA736867160819-a)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发行人2,500万元及130万美元之和2017.10.19- 2019.08.21履行完毕保证函高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函荣秀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质押协议》发行人以保证金的

1-1-450

序号合同名称及编号授信方 (贷款方)受信方 (借款方)授信(借款)金额授信/借款期限履行情况担保合同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PA736867171225)形式提供质押担保
3《融资额度协议》 (BE201804090000059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发行人3,500万元2018.04.16-2019.04.01履行完毕《最高额保证合同》(ZB7723201800000008)荣秀丽、倪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ZZ7723201800000003)发行人以应收账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4《离岸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OSA-CH770020180004) (BE2018040900000592《融资额度协议》项下借款合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发行人520万美元2018.04.16-2019.04.15履行完毕见《融资额度协议》(BE2018040900000592)项下担保合同同本表合同3的担保方式
5《融资额度协议》 (BE201904100000006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发行人3,500万元2019.04.19-2020.04.08履行完毕《最高额保证合同》(ZB7723201900000027)荣秀丽、倪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及补充/变更合同(ZZ7723201900000003)发行人以应收账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6《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修改协议 (FA736867160819-d)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发行人3,000万元及130万美元之和2019.08.22- 2020.08.09履行完毕《保证金质押协议》(PA736867190820)发行人以保证金的形式提供质押担保
7《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修改协议 (FA736867160819-e)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发行人3,000万元及50万美元2020.08.10起生效正在履行保证函荣秀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质押协议》(PA736867发行人以保证金的形式提供

1-1-451

序号合同名称及编号授信方 (贷款方)受信方 (借款方)授信(借款)金额授信/借款期限履行情况担保合同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190820)质押担保

2、保理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的保理合同如下:

合同及编号保理客户保理商保理类型保理额度
《网上国内保理业务协议》(2020年协字第G0503001号)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无追索权公开型国内保理服务10,000万元

(四)专有技术许可协议

专有技术许可协议主要包括EDA工具等研发软件的采购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200万元的专有技术许可协议如下:

序号许可方被许可方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
1Cadence Design System (Ireland) Limited唯捷创芯采购订单购买软件许可证63.16万美元2020.6.24
2Cadence Design System (Ireland) Limited唯捷创芯采购订单购买软件许可证41.47万美元2020.6.24
3是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唯捷创芯是德科技人民币销售合同购买软件许可证621.00万元2019.11.27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1-45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1-1-453

第十二节 声明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荣秀丽孙亦军辛静
周颖钟英俊顾大为
蔡秉宪罗毅杨丹
张恝恕黄吉

全体监事签名:

李爱华刘艳虹张英娇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赵焰萍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54

实际控制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名:
荣秀丽孙亦军

年 月 日

1-1-455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秦瀚东
保荐代表人签名:
武鑫沈杰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1-1-456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57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胡云云孔瑜皎孟祥滨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张炯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1-1-458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汪明卉张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59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己阅读《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原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涉及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860号)的专业结论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原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涉及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追溯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860号)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签名:
吴敏华沈梦婷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胡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60

验资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汪明卉陈国庆
魏润平张樱楠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61

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会计师陈国庆、张樱楠离职的说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于2018年11月30日出具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8)第010139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陈国庆(其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110005340002)已于2020年07月24日从本所离职。

本所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144号)、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151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张樱楠(其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110001670348)已于2021年04月28日从本所离职。因此,陈国庆、张樱楠无法在本所出具的验资机构声明页上签字。

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62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汪明卉张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63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址及时间

(一)查阅地址

备查文件将存放在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投资者可在公司股票发行的承销期内查阅。

(二)查阅时间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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