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湖北广电 公告编号:2021-028转债代码:127007 转债简称:湖广转债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广转债”将于2021年6月28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10张“湖广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10.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1年6月25日;
3、除息日:2021年6月28日;
4、付息日:2021年6月28日;
5、“湖广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5%、第二年 0.8%、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6、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5日,在2021年6月2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年6月2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北广电”)于2018年6月28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代码:127007,转债简称:湖广转债),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在“湖广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湖广转债”2020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27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转债简称:湖广转债
2、转债代码:127007
3、发行数量:17,335,920张
4、上市数量:17,335,920张
5、上市日期:2018年8月1日
6、存续起止日期:2018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
7、转股起止日期:2019年1月4日至2024年6月28日
8、票面利率:第一年 0.5%、第二年 0.8%、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湖广转债第三年付息,期间为2020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27日,票面利率为1.00%。
(2)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担保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13、“湖广转债”信用评级: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15日出具了《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21]4140号),湖北广电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湖广转债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湖广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27日,票面利率为1.00%,每10张 “湖广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0.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湖广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8.00元;对于持有“湖广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0.00元;对于持有“湖广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10.00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湖广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湖广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1号楚商大厦19楼咨询部门:证券法务部咨询电话:027-86653990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