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融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18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授予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18日,向40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82.56万份,向48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0.58万股。

三、关于公司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相关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冯海涛、吴建华、佘江炫

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