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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达股份:精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精达集团拆借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9

拆借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553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函件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为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达集团”)拆借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精达集团拆借资金虽已全部收回,未给公司造成实质性损失,但事实上形成了资金占用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暴露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制度有待完善,执行有待加强。在年报披露前,独立董事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财务部和内审部等作专题汇报,要求董事会及时沟通监管当局和交易所,承认错误并根据相关流程和要求进行及时的针对性整改。

公司就资金拆借事项进行及时的针对性处置。一是及时向当地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汇报情况,承认错误、承诺整改。二是在年报中进行及时如实披露。三是要求公司财务部、内审部进行自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和严格执行,制订《防范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尤其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五是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强化内部审计。最后是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及风险意识。

公司独立董事要求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等引以为戒,在关联交易、资金交易、合规管理、信息披露等环节强化制度建设并严格贯彻执行,避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021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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