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科创新源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4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科创新源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4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291,28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计人民币29,128,000.00元及其他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3,1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249,012,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5日全部到位,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080009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科创新源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高性能特种橡胶密封材料建设项目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大坑办事处地段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5,700.70 | 20,901.20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大坑办事处地段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299.30 | 4,000.00 |
合计 | 33,000.00 | 24,901.2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10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8-087)。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6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11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4)。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817.5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1.38万元。截至2021年6月18日,募集资金总余额为2,745.0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余额 | 投资进度(%) |
1 | 高性能特种橡胶密封材料建设项目扩产子项目 | 8,662.00 | 689.97 | 689.97 | - | 100.00 |
2 | 高性能特种橡胶密封材料建设项目生产基地建设子项目 | 12,239.20 | 30.00 | 30.00 | - | 100.0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000.00 | 4,000.00 | 1,322.32 | 2,745.02 | 33.06 |
4 | 收购无锡昆成部分股权项目 | - | 8,253.951 | 8,253.95 | - | 1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2,521.322 | 12,521.32 | - | 100.00 |
合计 | 24,901.20 | 25,495.24 | 22,817.56 | 2,745.02 | -- |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 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调整后的“收购无锡昆成部分股权项目”投资总额为截止2019年7月12日公司支付无锡昆成
股权收购款项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余额(含利息)。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高性能特种橡胶密封材料建设项目生产基地建设子项目终止后
未明确用途的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截止2020年11月30日尚未明确用途的剩余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账户余额(含利息)。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立初期原计划新建研发办公生活区及扩大研发规模,拟通过购置一系列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并引进高端技术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以开展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项目总投资额7,299.30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4,000.00万元,原预计于2020年10月1日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大坑办事处地段变更为深圳富川科技工业园,实施方式由在自建研发中心中实施调整为在租赁的工业园中实施,以募集资金投入的总金额保持不变,由于实施地点发生变化,该项目资金投入结构相比调整之前有所变化。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时间由2020年10月1日延期至2021年10月1日。
截至2021年6月18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实施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745.0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为2,677.68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7.34万元。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本次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因系,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实施目的为“增强公司高性能特种橡胶产品的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制造能力”,目前随着通信行业的技术迭代,通信基站对防水密封的产品需求数量和需求方式均发生较大变化,继续使用募集
资金加大对高性能特种橡胶产品的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投入不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不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2020年下半年开始,公司逐步战略布局新能源汽车及半导体相关产业发展机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系统散热材料及综合解决方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用高分子功能材料和半导体材料等的投入力度。为了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公司需要在经营过程中持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是公司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综上所述,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业务结构,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进一步提升行业综合竞争能力,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及建设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优质资源,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终止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产业布局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原因
为确保公司后续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一方面深度挖掘客户需求,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另一方面加大了对新业务的开拓力度,产生了较大的资金需求。为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拟将本次终止的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和未来产业布局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系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未来产业布局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为公司实现当前发展和未来布局提供助力。
此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业务整体发展布局,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
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科创新源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创新源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小虎 韦 东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2021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