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6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执行董事楼齐良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委托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孙永才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存续分立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分立为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和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