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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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2日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独立董事李关良先生因公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赤先生主持。
经审议,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由于业务时间衔接的原因,不再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改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2004年度的审计业务,该议案已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审查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修改《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四项议案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一、三、四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