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3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方案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组织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相关工作。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涉及购买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待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尚需就本次重组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的手续;
2、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期限内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公司将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并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