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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8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龚重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龚重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140,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其他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持有本公司股份12,898,0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36%)的股东龚重英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24,5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59%)。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该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持有本公司股份10,880,0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36%)的董事龚重英女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4%)。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龚重英女士出具的《股份变动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龚重英女士于2020年8月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57,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97%。本次权益变动后,龚重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140,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现将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龚重英集中竞价2020年8月5日15.44507,0190.2500
集中竞价2020年8月6日15.781,101,0600.5429
集中竞价2020年8月7日15.51410,0000.2022
集中竞价2021年6月11日25.79342,0780.1687
集中竞价2021年6月16日26.87397,5000.1960
合计2,757,6571.3597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龚重英合计持有股份12,898,0806.359710,140,423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24,5201.58991,980,4220.9765
有限售条件股份9,673,5604.76988,160,0014.0235

注: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因本次权益变动期间跨了一个年度,龚重英所持无限售条件股、限售条件股数量相应发生了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无限售条件股、限售条件股股数系2020年8月4日收市后的数据,本次权益变动后无限售条件股、限售条件股股数系2021年6月16日收市后的数据。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龚重英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龚重英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止本公告日,龚重英女士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龚重英女士出具的《股份变动告知函》;

2、龚重英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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