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表决董事6人,全体董事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