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取得了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创源海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海纳”)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一、交易进展情况
创源海纳于2021年6月17日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受让人名称由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宁波创源海纳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不变。
二、对公司的影响
创源海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更有利于公司营销网络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落地,进一步提供了专门保障,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
三、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涉及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2、后续与该项目有关事项如有重大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
四、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