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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机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7

债券代码:112462.SZ 债券简称:16徐工0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四)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21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相关资料等。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管理与交易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 录

一、 债券核准情况 ...... 4

二、 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三、 发行人对子公司增资事项 ...... 4

四、 本次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5

五、 增资方案 ...... 8

六、 增资目的 ...... 9

七、 存在的风险和对策 ...... 9

八、 影响及分析 ...... 10

九、 投资者提醒 ...... 11

十、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 11

一、债券核准情况

2015年10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决议采取公开方式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的公司债券,并上报公司股东大会。

2015年11月17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交的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

本次债券于2015年12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63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30亿元。

公司已于2016年10月24日发行“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15亿元,债券简称“16徐工02”,债券代码“112462.SZ”。

二、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徐工02,债券代码:112462。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发行规模及分期情况:本次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5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三、发行人对子公司增资事项

2021年6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向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21年6月7日,发行人披露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以下合称《增资公告》),《增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上市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徐工环境)和全资子公司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重型)分别增资4,800万元人民币和4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投资为发行人单独投资,不存在共同投资方;其中徐工环境的增资资金用于向徐工(辽宁)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徐工辽宁)增资4,800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徐工环境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徐工环境100%股权)

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4国道北延段东侧

法定代表人:李锁云

注册资本:40,0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1346559725B

经营范围: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的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咨询服务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环卫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及技术服务;垃圾收集、清扫、清运、处理服务;城市排泄物处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环境卫生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历史沿革:

徐工环境成立于2015年8月17日,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财务信息:

表:徐工环境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1年1-3月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总资产254,379.11246,607.13
总负债263,259.88255,100.66
净资产-8,880.77-8,493.53
营业收入41,951.63114,690.95
利润总额-427.45-48,223.10
净利润-430.68-45,982.09
资产负债率103.50103.44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1年1-3月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总资产20,479.0826,442.18
总负债20,848.3326,920.78
净资产-369.25-478.60
营业收入6,134.7321,275.68
利润总额87.17-4,761.33
净利润109.35-4,620.90
资产负债率101.80101.81
项目2021年3月31日/2021年1-3月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总资产2,301,271.182,204,715.62
总负债1,332,813.061,310,906.97
净资产968,458.12893,808.65
营业收入680,807.542,085,205.84
利润总额83,560.66211,776.83
净利润74,647.39191,855.15
资产负债率57.9259.46
股东增资前增资后
金额(万元)所占比例金额(万元)所占比例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0,000100%44,800100%
股东增资前增资后
金额(万元)所占比例金额(万元)所占比例
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1,20060%6,00060%
阜新盛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80040%4,00040%
股东增资前增资后
金额(万元)所占比例金额(万元)所占比例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80,000100%120,000100%

产能的竞争演变为全产业链的竞争,企业各方面成长速度需始终保持领先。对策:加大对国家宏观政策、相关行业、竞争态势等的多维度市场分析和预测,研究不同细分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在中大吨级产品上的投入,提升产品差异化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 技术风险

1、徐工环境:

针对增资徐工环境,由于核心技术上的优势不足,技术缺陷以及技术决策失误等原因,给投资经营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对策:项目产品作为公司自主研发产品,已经投入市场五年,得到市场的检验与客户认可,技术相对较为成熟;项目需要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注重制造工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可有效降低技术风险。

2、徐工重型:

针对增资徐工重型,由于新技术研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未预知到的设计不足或缺陷,过程中会存在反复、上市初期质量反馈,导致研发周期长、成本增高等技术风险,同时新技术在进入市场后有可能因专利保护不完善被仿制,可能会给投资经营带来一定损失。

对策:公司具有行业顶尖的研发能力,长期引领业内新技术发展,起重机产品综合技术指标全面领先国内竞争对手,在操控性、智能化、人性化外观、可靠性、安全性方面有较大优势。在新技术研发过程中推行技术研发与产品设计分离并先于产品研发的正向研发模式,并利用公司的中试能力对新技术进行成熟度验证,压缩新产品成熟周期、降低产品故障反馈率,可有效降低技术风险。而且同步形成新技术研发各个阶段常态化知识产权风险保护机制与应急预案,防止因新技术被仿制导致的经营损失。

八、影响及分析

1、 徐工环境:

公司将以徐工环境为主体,打造环境产业平台,以本次在东北地区打造高端除冰雪装备的制造、研发基地为契机,发展、壮大该环境产业。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因此产生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增资徐工环境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三年财务状况会产生积极影响。

2、 徐工重型:

公司将以徐工重型为主体,打造起重机械产业平台,以本次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为契机,发展、壮大起重机械产业。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因此产生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增资徐工重型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三年财务状况会产生积极影响。

九、投资者提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特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将持续督导发行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事项的其他重大事项,以做好存续期信息披露工作。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投资判断。投资者若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十、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邹海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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